我大约只等了十分钟,那经理便走了回来,在他身后,跟著五个穿花衣服的年轻人。
我本来就料定,这种乐队的组成者,年纪一定不会大,所以我看到进来的是五个年轻人,我也并不感到多大的意外。
而且,我也根本不想真在这里获得甚么线索,我认为这个乐队叫著“时间会所”,和我要寻找的“时间会所”,只不过是一种名称上的巧合而已。
我瞪视著那五个年轻人,他们进来之后,懒懒散散地,或坐或立。那经理道:“就是他们了,先生!”
他在“先生”两字上,特别加重语气,那自然是表示对我的不满。我也知道,在那样的情形下,如果我态度好,甚么也问不出来。
所以我一开口,就立即沉声喝道:“站起来。”
有两个人本来就站著,我的呼喝对他们不起作用,而原来三个坐著的,只是用眼睛向我翻了翻。我再度喝道:“站起来!”
一个坐著的发出一下长长的怪声:“嗨,你以为你是甚么,是大人物?”
我一下子就冲到了他的身前,厉声道:“我或者不是甚么大人物,但是我叫你站起来,你就必须站起来!”
我陡地伸手,抓住了他的花礼服,将他提了起来,同时,用力一掌,掴了下去。
那一掌的力道著实不轻,那家伙的脸肿了,口角流血,他的双腿也听话了,他站得笔直!
而且,那一掌,对于其他的两个人,也起著连锁作用,他们两人像是屁股上装著弹簧一样,刷地站起,我冷笑了一声:“你们的乐队叫时间会所,这个名称,是谁取的?”
一个年纪较大的道:“是我。”
我盯住了他一会,自袋中取出一块铜牌来,道:“这块铜牌,是你车上的标志?”
“是我的,”另一个人回答:“这本来是镶在我车上的,但已被人偷去很久了。”
“你们每一个人的车上,都有那样的牌子?”
“是!”他们都点著头。
“被偷去的只是一块?是你的?”我直指著那个年轻人的鼻子。
“是啊,这种东西,人家要来一点用也没有──”
我不等他再讲下去,便道:“你叫甚么名字。”
“法兰基。”他回答。
我厉声道:“我是问你父母给你取的名字,除非你根本没有父母!”
那年轻人呆了一呆,才道:“我叫方根发。”
我又道:“方根发,你和丁阿毛之间,有甚么交易?”
方根发的脸上,现出惊讶之极的神色来:“丁阿毛?那是谁,我从来也未曾听过这个名字!”
“你别装模作样了,你的车子,是一辆黑色的大房车,对不对?”
“对!”方根发回答,突然之间,他现出了一个恍然大悟的神情来,手一挥,手指相扣,发出“得”地一声:“我明白了!”
我忙道:“你明白了甚么?”
“有人不断偷用我的车子,我的车子常常加了油,驶不到一两天就没有了,而且,哩数表也会无缘无故地增加,一定有人偷用我的车子!”
我望了方根发半晌,方根发的话,倒可以相信。
因为他们全是年轻人,而和丁阿毛接头的是中年人。可是我如果相信了方根发的话,那么,我追寻的线索又断了。
我来回踱著,突然间,我心中一亮,忙道:“你车子的这种情形多久?”
“足有半年了!”
我忙道:“听著,这件事十分重要,你告诉我,通常你最长时间不用车子的时候,将车子放在甚么地方?你当作完全不知道有那件事一样,如果再有人来用你车子的话,我会捉住他!”
方根发摇头道:“我想你这个办法行不通了,车子好几天来都很正常!”
我瞪大了眼,我以为我如果隐伏在方根发的车子四周,就可以有机会捉住那些人,但是我显然想错了,因为他们一定不会再继续使用方根发的车子。
我摊开了双手,挥了一挥,这是一种最无可奈何的表示,因为我的一切追寻的线索,全部断了,甚么也没有剩下,我不知道该如何进行才好!
我将那块铜牌留在办公桌上,向外走去,在门口,我略停了一停:“对不起!”
然后,我向前直走了出去,我推开了门,烟雾又向我袭来,外面仍然一样混乱,而且,几乎是一点灯光也没有了,音乐仍在继续著,我好几次,脚踏下去,不是踏在地上,而是踏在地上打滚的人身上。
我终于走出了那家夜总会,我走出来之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深深地吸一口气。
然后,我走过对街,呆立著不动。
我该怎么办呢?我实在没有办法了!
虽然我不是一个肯随便表示没有办法的人,但到了真正没有办法的时候,却也非如此不可。
虽然我明知章达的死,是一个极其巧妙的安排,是一项真正的谋杀。但是和这件事唯一有关的人丁阿毛死了!
我发现了那种神秘力量,也感到了那股力量的威胁,但是我却根本捉摸不到那种神秘力量的一丝一毫,这真令人痛苦莫名!
我来到了车子旁边,我的动作,都好像是电影中的“慢镜头”一样,因为我实在一点精神也打不起来,我打开车门,坐在驾驶位上。
过了好久,我才发动了车子。
而当我在发动了车子之后,我心中陡地一动,我想到章达和李逊两人,都先后遭到了不幸(李逊只是失踪,但是我假定他也遭了不幸。)
他们两人遭了不幸,自然是因为他们发现了那种“神秘力量”,而且在他们的学术研究报告之中,确切地提出了这种力量存在的证据!
现在,我也知道有这种力量的存在,我是不是也会遭到危险呢?
我绝不怕遭到危险,而是急切地希望危险降临到我的头上来!
因为,我现在没有丝毫线索去找“他们”,那我就只有希望“他们”来找我!
而我要达到这一目的,我必须到处去宣扬,去告诉别人,有那种“神秘力量”的存在。最后,自然是能够说服警方,使他们来展开调查。
我一想到这一点,精神为之一振。
可是,那却只是几秒钟之内的事,接著,我便又叹了一口气,警方怎么可能相信我的话?在警方的一切纪录之中,丁阿毛只和我发生关系,是我两次将丁阿毛送警察局,丁阿毛夺枪而逃,要找的是我,章达因此死于意外。
虽然连日来我调查所得,已可以确切证明丁阿毛蓄意谋杀章达,但是我却没有证据。
我又叹了几声,突然踏下油门,车子以相当高的速度,向前冲了出去,我的驾驶术,一向十分高超,甚至可以作危险驾驶的表演。
但这时,当我的车子才一驶向前时,一辆十吨的大卡车,却突然自路旁转出,向我撞来!
当那辆大卡车突然之间,向我撞来之际,我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没有一个人可以将一辆大卡车驾驶得如此灵活,向我撞来的,不像是一辆大卡车,而像是一辆跑车!
大卡车来得如此之快,一点闪避的机会都没有!
我在突然之间,将车子勉力向右扭去,但也就在那一刹间,我已感到那辆大卡车像是一大团乌云一样,向我压下来。
那只不过是十分之一秒的事,在那么短时间内,我只来得及将身子缩了起来,那样至少我可以免被我的驾驶盘,撞穿我的胸部。
然后,便是一下震耳欲聋的巨响。
在那一下巨响之后,我根本无法形容出又发生了一些甚么事,我只觉得我的耳际,像是有无数的针在刺进来,而那些针在刺进了我的双耳之后,又开始膨胀,于是,我的脑袋爆裂了。
我真有脑袋爆裂了的感觉,我的身子好像在翻滚。那种翻滚,并不单是我的身子的翻滚,而是我身内的一切,每一部份,每一个细胞,每一组内脏,每一根骨头,都在翻滚,都在离开它们原来的位置。
然后,又是一声巨响,一切都静止了。
当一切都静止之后,我体内的那种翻滚,仍然没有停止,奇怪的是,我的听觉变得十分敏锐,我听得大卡车引擎的“胡胡”声,也听得有人在道:“他完了?”
另外有一个人应道:“当然完了!”
接著,又是大卡车的“胡胡”声,我勉力想睁开眼来,想看看那两个在发出如此毫无血性的对话的是甚么人,但是我的眼前,只是一片杂乱的红色和绿色,只是红色和绿色的交替,没有别的。
接著,一切都静止了,没有颜色,没有声音,只有我的心中在想:我完了。
我也只不过想了一次,就丧失了知觉。
我不知道我的全身又有了极度的刺痛之感时,距离那桩谋杀已有多久。
我感到了刺痛,同时也听得一个人在道:“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来挽救你的丈夫,你应该坚强些,我们必须告诉你,他伤得极重,但好在主要的骨骼没有折断,我们希望他会复原。”
虽然我的身子一动也不动,但是我的神智倒十分清醒,我知道那一番话,一定是医生对白素说的,我期待著白素的哭声。
但是我并没有听到白素的哭声,我只听得白素用一种十分沉缓的声音道:“我知道,医生。”
我想大声告诉白素,我已经醒来了,我已经可以听到她的声音,但是我用尽气力,也无法发出任何声音,甚至除听觉之外,只有痛的感觉,一点气力也没有,只好在心中叹著气。
在醒了之后不多久,又昏过去,接下来,我又不知过了多久,只是清醒了又昏迷,昏迷了又醒。当我最清醒的时候。我也无法动我的身子,根本一动都不能动。
我只感到,我似乎一直在被人推来推去,我的心中起了一个十分怪异的念头,为甚么不能让我静一静呢?我需要静静地躺著,不要老是被推来推去,我讨厌老是被人家推来推去!
但是,我无法表达我的意见。
终于,在一次,我又从昏迷中清醒过来之际,我感到了略有不同,那便是,当我能够听到周围的声音之后,我的眼皮上,有了刺痛的感觉。
我感到了那阵刺痛,我也可以感到,那阵刺痛,是由于光线的剌激,而那种刺激,似乎使我的眼皮,回复了活动能力。
我用尽了气力,想抬起眼皮来,我开始并不成功,我只不过可以感到我的眼皮,正在发出一阵跳动而已,但是突然之间,我成功了!
我睁开了双眼!
当我睁开了双眼的一刹间,我甚么也看不到,只感到了一股强光,那股强光,逼得我非闭上眼睛不可,但是我却不肯闭上眼睛,我刚才为了使双眼睁开,所出的力道,不会比攀登一座高山更小,我怕我闭上眼之后,会没有力量再睁开眼来。
所以,我忍著强光的刺激,我依然睁大著眼!
渐渐地,我可以看到东西了,我的眼睛已可以适应光线了,我看到在我的面前,有著很多人。
那是一个十分奇特的角度,在我的眼中看来,那些人全像是想向我扑上来一样。
但是我立即明白了,我是仰躺著,而那些人,则全站著,俯视著我。
我不但看清了我身前的人,而且,我还开始眨著眼睛,我在眨动眼睛之后,看得更清楚,我看到一个十分美丽的少妇,正在泪流满颊。
当我才一看到那美丽少妇之际,我的确有一种陌生之感。
但是,我立即认出来了,那是白素!
但那真是白素么?我的心中,不免有多少怀疑,因为她太瘦了,她双眼深陷,我从来也未曾看到她那样消瘦过!
我和她分别不应该太久,就算我曾昏迷,我曾昏迷过两天、三天?她也不应该瘦成那样!
但是她又的的确确是白素,除了白素之外,没有第二个女人,会有那种神韵。
我突然起了一阵要讲话的冲动,我要叫唤她,我用力挣扎著,终于,我的口张了开来,而自我的口中,也发出了声音来。
我恨我自己的声音,何以如此微弱,但是我总算听到了自己的声音,而且,我想她也听到了,我叫了她一声,她立即向前冲来。
两个护士将她扶住。
她仍然在流著泪,但是她在叫著:“他讲话了,你们听到了没有?他讲话了!”
她一面叫,一面四面看著,我看到四周围所有的人都点著头,有很多人应著她:“是的,他讲话了!”
那两个护士终于扶不住她,她来到了病床前,伏了下来,我为了要低下眼来看她,才看到了自己。
我看到了自己之后,又大吃了一惊,这是我么?这是我,还是一具木乃伊?
为甚么我的身上,要绑那么多的绷带?为甚么我的双腿上全是石膏?我不是已醒过来,已经没有事了么?
我的身子还是一动也不能动,可是我的神智却已十分清醒,我看到白素伏在床沿,她在不断地流著泪,但是看她的神情,她却又像是想笑。
我挣扎著,又发出了一句话来:“我……昏迷了很久?”
白素只是点著头,在床边的一个医生却接口道:“是的,你昏迷了八十六天,我们以为你不会醒了,但你终于醒来了!”
八十六天,我一定是听错了!
但是,我刚才又的的确确听到,是八十六天,我以为我至多不过昏迷了三五天,可是,我却足足昏迷了近三个月之久,难怪白素消瘦得如此之甚!
我闭上了眼睛,当我闭上了眼睛之后,我昏过去之前的事,就像是才发生在几分钟之前,那辆灵活得令人难以相信的大卡车,向我直撞过来。
那是谋杀,是和对付章达一样的谋杀!
但我却没有死,我又醒转来了,我对自己的身体有坚强的信心,我知道我的伤一定会渐渐好起来,一定会完全复原!
但这时,我却疲乏得可怕,我似乎是一个疲倦透顶的人一样,我渴望睡觉。
我听得一个医生道:“让他好好地休息,他很快就会复原。”
我又听到白素道:“不,我要陪著他。”
然后,我不知我自己是昏了过去,还是又睡著了。
等到我再醒过来时,已经是晚上,病房中的灯光很柔和,我的精神也不知好了多少。
我不但可以连续讲上几分钟话,而且还可以听白素讲述我动了十二次大手术的情形。
在那三个月中,我动了十二次大手术。
我之能够不死,而且还有复原的可能,全是因为我当时躲避得好,是以我虽然折断了很多骨头,然而脊椎骨却送未曾受损伤。
所以我才能活下去,而在我的体内,已多了十八片不锈钢,这些不锈钢是用来接驳我折断的骨头的,医生断定我可以复原,白素一面讲,一面流著泪,她又笑著,因为我终于没有死!
我并没有将那是一件设计完善的谋杀一事讲出来,因为在这三个月中,白素已经担心够了,没有理由再去增加她的负担。
虽然,她的心中,也不免有著疑惑,因为我的驾驶术极其超卓,她不会不知道。所以我还著实费了一些心思,将当时不可避免,非撞车不可的情形,编了一个谎。
我在医院中又足足住了半年,才能走动,回到了家中疗养,医生劝我忘记我曾断过许多骨头一事,如果时时记得,那么人的活力就会消失,他给我的忠告是:一切像以前一样。
是以,当我开始可以动的时候,我就适量地运动,日子好像过得很平静。
然而我明白,第一次谋杀失败了,我没有死,那么,一定还会有第二次谋杀。
第二次的谋杀甚么时候来呢?能躲过他们第二次的谋杀吗?
我几乎每时每刻都在想念著。
对方如此神出鬼没,我几乎死在他们的手中,但是我根本连他们是甚么人也不知道。
我担心的那一刻,终于来了。
那是一个黄昏,我坐在阳台上,在享受著一杯美味的饮料,白素不在家,她已不必再那样仔细地看护我了,我听到门铃声,老蔡在楼下扯直了喉咙叫道:“有人来找你,卫先生!”
我站起身,走下楼梯,我看到在客厅中,已坐著两个陌生人。
我很难说出当时究竟是甚么感觉,但我一看到那两个人,我就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头,那两个陌生人,给我以极不舒服之感。
我也难以形容得出我的感觉究竟如何,但是我想,当一头猫儿,看到了一只不怀好意的大狼狗,猫的感觉就一定和我的感觉一样,全身的每一根肌肉,都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紧张。
我走下了楼梯,那两个人向我望了一眼。
我呆了一呆,才道:“两位是──”
两个人中的一个笑了一下:“卫先生,你不认识我们?”
我未曾见过这两个人,但是他们却那样问我,这令得我的心中,陡地一动,我立即装出行动十分迟钝的样子,拍著额角:“对不起,我撞车受了伤,对受伤以前的事,记不得了,我甚至记不起我是怎么受伤的,两位请稍等一等!”
那人道:“做甚么?”
我道:“为了帮助我的记忆,将我以前熟悉的朋友的照片,全都贴在一本簿子上,我想,我去翻一翻那本簿子,就可以知道两位是甚么人。”
那两人互望了一眼,接著,一起站起身来,一个道:“不必了,卫先生,我们以前只不过见你一两次,你不会有我们的照片的。”
我道:“那么两位来,是为了──”
那两人道:“是为了一件过去的事,卫先生,你可还记得章达?”
我的心中陡地一动,章达时时刻刻,都在我的记忆之中,但是我却皱起了眉:“不,我记不起这个名字来,章达?他和我有甚么关系?”
那两人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又问道:“那么,丁阿毛呢?”
我仍然摇著头:“也不记得了,丁阿毛,这个名字我很陌生,请你们等一等,我将那本照片簿取下来,或者我可以找到他们的照片。”
我一再表示我有那样的一本“照片簿”,其实,我根本没有,只不过我那样强调,就可以使对方真的认为我的记忆力大半消失!
那时,我脸上的神情一片茫然,十足是一个智力衰退的人,但是我的心中,却著实紧张得很。
这两个人,先问起了章达,后又问起了丁阿毛,而我又从来也未曾见过他们,是以我可以肯定,他们是和那个我一直在追寻,但是又毫无头绪的神秘力量有关系!这两个人说不定就是当日曾和丁阿毛接头过的,也说不定就是驾车将我撞伤的人!
我的心中除了紧张之外,同时也在欣庆我的急智。
那两个人来到我这里,看他们的情形,像是来进行第二次谋杀。
然而,我现在的情形,可能使他们改变主意。
因为我看到他们两人,互望了一眼,站了起来:“卫先生,你很幸运,再见了。”
我装出愕然的神情来:“你们为甚么不再坐一会?两位究竟是为甚么事而来的?噢,我想起来了,请等一等,我想起来了!”
那两人已在向门外走去,可是一听得我那样说,又一起站定,转过身来。
他们一齐问我,道:“你想到了甚么?”
“我想起了章达这个名字,他好像有点东西留在我这里,你们是他的朋友,可是来取回他的东西?”
那两个人又互望了一眼,像是对于这突如其来的事,不知该如何决定才好。但是他们并没有犹豫了多久,终于有了决定。
他们道:“好,请你取来。”
我连忙转身,走上楼梯,我一到了楼上,动作立时变得灵活起来,我先到了书房,拉开抽屉,取出了一个超小型的无线电波示踪仪来。
那示踪仪只有一枚黄豆大小,附著在任何的衣服之上,而它里面的小型水银电池,可以使这个示踪仪发出无线电披,我可以在一个接收仪的萤光屏上,找出那个示踪仪的所在地点。
我然后,才提出了章达留下的那口箱子,又装出迟迟缓缓的样子,走了下来。
当我将箱子交给其中一个人的时候,我伸手轻轻一弹,那示踪仪已附著在那人的衣领之后了。
那人提著箱子,向我挥著手,我看到他们登上了一辆奶白色的汽车,一直等他们的车子驶远了,我才又奔上了书房。
我几乎是冲进书房的,我立时自抽屉中取出了接收仪,按下了掣,在对角线四寸半的萤光屏上,我立即看到了一个亮绿点。
追踪的距离只有八百公尺,是以我的行动必须快,等到那亮绿点离开了萤光屏之后,我便再也难以找到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