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一六五零年开始,十一月五日就是英国的国定假日,一般称之为“火药阴谋日”或“盖·福克斯日”。但根据一八五六年《伦敦新闻画报》的观察,这个节日的庆祝活动“近年已经成为慈善活动与纯娱乐的藉口。以下有个值得赞赏的例子,星期三晚上在堡路区的‘商船船员孤儿院’举行盛大的烟火展示,为这所孤儿院筹募基金。整个院区有点像沃克斯霍尔那一带游览区常见的,以灯火装饰得一片明亮,还有乐队演奏。院区後方有个绞刑台,上头吊着教宗的刍像;绞刑台四周有几桶焦油,时间一到就会燃烧出巨大的火焰。大批人群来参加这个烟火盛会,因此也确保能为此慈善基金带来可观的收益。”
当然,任何大批群众与令人分心的场面,对各路扒手和流莺就代表了有机可乘,而当晚来到这个孤儿院的警察也很忙碌。整个晚上下来,伦敦首都警察局至少逮捕了十三个“流浪汉、无赖和小流氓”,包括一名女性被控盗取一名酒醉绅士的财物。这次逮捕是由一名叫强森的巡警所负责,整个过程十分精彩,值得说明一下。
主要的情节很简单。二十三岁的强森巡警走在孤儿院的院区里,藉着头顶上灿烂烟火所发出的光,看到一名女子弯腰朝向一名俯卧的男子。强森巡警担心那名绅士可能生病了,於是过去想帮忙,但一见他走近,那位姑娘就溜掉了。强森巡警追上去,而那位姑娘跑没多远就绊到自己的长裙跌倒,於是被强森巡警逮捕。
从近距离观察,强森巡警发现她是“一名外表粗俗,举止淫荡的女性”,并立刻推测她刚刚并不是在照顾那位绅士,而是趁他醉得不省人事要下手偷窃;也就是说,她是犯罪阶级中最不入流的“捕虫人”——亦即洗劫醉汉的人。於是强森巡警立刻逮捕她。
这位举止轻佻的姑娘双手叉在臀部,摆出挑衅的姿态瞪着他。“我身上又没有赃物。”她说,这些话一定让强森巡警感到犹豫,他现在可是进退两难了。
以维多利亚时代的观点,正派男人对待任何女人都必须十分谨慎而体贴,即使是最低贱的女人也不例外,因为女人天性脆弱。一份当时的警察值勤手册里就提到这种女人的天性“其神圣的丰沛情感,其尊贵的强烈母性,其高度敏感加上脆弱至极,换言之,所有这类女人性格本质,都源自於生物学或生理学的基础,才会造成男性与女性的差异。因此我们必须明白,女人性格本质是每个女性固有的,每位警察务必充份尊重,尽管某些庶民的外表欠缺所谓的女人性格,也不能例外。”
在维多利亚时代,某种程度上,几乎所有阶层的每个人都相信,天生的性别差异决定了男人与女人的性格,而且这种偏见造成社会中的种种差别待遇。一个生意人可以每天出门工作,把他“不理智的”太太留在家里操持一个庞大家庭的种种事务——其艰艰程度不逊於企业经营,然而丈夫却从来不会这麽看待妻子的活动。
在这种荒谬的观念之下,处境最尴尬的就数警察。由於女人与生俱来的脆弱天性,显然使得警察在处置女性罪犯时格外棘手。而罪犯也利用这种状况占便宜,常常会找个女性帮手,正是因为警察很不愿意逮捕女性。
因此,强森巡警在十一月五日夜晚面对这个讨厌的轻佻姑娘时,他完全意识到自己的处境。这个女人声称身上没有赃物,如果此话不假,那麽即使他作证说他发现她在“捕虫”,她也绝对不会被定罪。只要这位姑娘身上没有任何怀表或其他男性物品,她就会无罪释放。
他也不能搜身:要碰触女性的身体,他可是连想都不敢想。唯一的办法就是带她回警局,叫个女狱警来执行搜身任务。但现在时间已晚,女狱警一定睡了,而且警察局又有点远。回局里的路上得经过一条条黑暗的街道,这个小骚娘儿们会有很多机会摆脱身上的犯罪证据。
此外,如果强森巡警带她回警局,不惜一切忙乱和骚动,找来女狱警,结果发现这位姑娘身上的确没赃物,那他看起来就是庸人自扰,一定会遭到上司严厉的训斥。他很清楚这点,而眼前这名厚颜蔑视他的姑娘也清楚。
这一切加起来,实在不值得冒这个险、费这个事,强森巡警本来也很乐意斥责一顿就放她走。但最近强森的几个上司才刚告诉他,他的逮捕记录实在低得不像话,他对犯罪事件应该加强警觉才行。上司的口气还强烈暗示,他的这份工作已经岌岌可危。
於是强森巡警在满天烟火绽放光芒的间歇空档里,决定把这个捕虫人带回警局搜身——那位姑娘显然很惊讶,而他自己其实也很不情愿。
警局的戴尔比巡佐心情坏透了,因为他在这个假日夜晚被叫来工作,而他真不想错过到处都在举行的节庆活动。
他瞪着强森和他身旁的女人。那女人说她的名字是爱丽丝·尼尔森,然後说她的年龄是“十八岁左右”。戴尔比叹了口气,困兮兮地揉揉脸,填着表格。他派强森去接女狱警,然後命令那位姑娘坐在角落。局里空荡荡地,除了远处放烟火发出的砰砰声和哨音之外,一片寂静。
戴尔比的口袋里有个小酒瓶,夜深而四下无人时,他会趁机喝上一两口。但现在这个不干好事的小骚娘儿们就坐在那儿,而无论如何,她反正就是害他不能喝两口;想到这个他就恨,他对空皱起眉头,觉得很丧气。每当他没办法喝口酒的时候,感觉上似乎就特别想喝得厉害。
过了好一会儿,那个骚娘儿们开口了:“如果你觉得我衣服底下有料,那就动手吧,快点。”她口气淫荡,绝对是要勾引他没错,而且为了更摆明态度,她开始隔着裙子搔大腿,一副懒洋洋的姿态。
“我想呢,你会找到你想要的。”她又说。
戴尔比叹了口气。
那位姑娘继续搔。“我懂得怎样令你舒服,”她说:“你不会失望的,上帝可以替我作证。”
“然後害我染上梅毒,”戴尔比说:“亲爱的,你这种人我很了解。”
“我告诉你,”那位姑娘忽然从勾引变成愤慨:“你可不能讲这种话。我身上一点梅毒都没有,也从来没有过。”
“是啦,是啦,”戴尔比不耐烦地说,又想到他的小酒瓶:“你从来没有过,行了吧。”
那个小骚娘儿们陷入沉默,也不再搔大腿了,没多久,她在椅子上坐直身子,摆出一副正经样子。“我们来做个交易吧,”她说:“我保证你会喜欢的。”
“亲爱的,我不做交易的。”戴尔比说,完全不当回事。他知道这一整套怎麽玩,因为他看过太多了,一次又一次,每回在局里值夜班就会碰上。这种人先是向警察说好话,坚称自己无罪;然後她会进一步勾引,如果警察不接受,她很快就会改用贿赂。
每回都这样。
“放我走,”那位姑娘说:“我就给你一基尼。”
戴尔比叹气,摇摇头。如果这妞儿身上有一基尼金币,那就是她捕虫的确凿证据了,也证明强森的说法没错。
“好吧,”那位姑娘说:“那就十基尼。”现在她的声音带着一丝恐慌了。
“十基尼?”戴尔比问。这可新鲜了,他从没碰到有人提出十基尼的贿赂。那一定是伪币,他心想。
“我跟你保证十基尼,一毛不少。”
这下子戴尔比犹豫了。他自认操守好,也是个经验丰富的警官,但他的周薪只有十五先令,有时候还会迟发。十基尼是一大笔钱没错。他不禁想得出神了。
“好吧,”那位姑娘说,误解了他的犹豫:“那就一百!一百基尼金币!”
戴尔比笑了,坏心情一扫而空,白日梦也戛然而止。那位姑娘紧张起来,显然扯得愈来愈离谱了。一百基尼金币!太荒谬了。
“你不相信我?”
“你安分一点吧。”他说!心思又回到口袋里的那个小酒瓶。
那个小骚娘儿们皱起眉咬着嘴唇,沉默了一会儿。最後终於说:“我知道一两件事情。”
戴尔比瞪着天花板。一切真是太乏味了,完全不出所料。贿赂失败之後,接着就是要提供某件罪案的线索,每回都是这个顺序。他实在太无聊了,就说:“那这一两件事情是什麽?”
“一个大案子的可靠情报,不盖你。”
“什麽样的情报?”
“我知道那个火车劫案是谁干的。”
“圣母马利亚啊,”戴尔比说:“不过你很聪明。因为呢,你知道我们都想听到这个案子的情报——也的确听到了,每个该死的流浪汉、偷手帕的小贼、捕虫人都跑来告诉我们。每个倒楣鬼都说他们知道关於这个案子的事情,我这对耳朵已经听过上百个谎话了。”他朝她微微一笑。
事实上,戴尔比还觉得有点同情这位姑娘。她真是太惨了,专偷醉酒鬼的捕虫人是最下等、最潦倒的罪犯,连要收买警察的贿赂都编得这麽荒唐。而且其实戴尔比最近再也没听到火车大劫案的情报了。那已经是老新闻,根本再没人关心。要吹牛的话,还有半打更新、更吸引人的案子可以掰。
“我不是乱编来唬弄你的,”那位姑娘说:“我认识干这个案子的锁精,我可以让你很快找到他。”
“是喔,是喔。”戴尔比说。
“我发誓,”那个姑娘说,看起来更狗急跳墙了:“我发誓。”
“那个小子是谁?”
“我不会讲的。”
“是喔,不过我想呢,”戴尔比说:“你会替我们找到这位先生,只要我们放你走,让你去找他,对不对?”戴尔比摇摇头,望着那位姑娘,等着看她一脸惊讶。这些低等小角色一听到警察替他们补充谎言中的其他细节时,向来都会惊讶的。他们为什麽老把执法人员看成大白痴呢?
不过惊奇的却是戴尔比,因为那位姑娘很冷静地说:“不对。”
“不对?”戴尔比说。
“不对,”那位姑娘回答:“我知道哪个确切地点可以找到他。”
“可是得由你带我们去吗?”戴尔比说。
“不。”那位姑娘说。
“不?”戴尔比犹豫了:“好吧,那他人在哪儿?”
“新门监狱。”那位姑娘说。
过了好一会儿,戴尔比才完全搞懂她的话。“新门监狱?”他说。
那位姑娘点点头。
“那他叫什麽名字?”
那位姑娘咧嘴笑了。
过没多久,戴尔比找了个跑腿的去苏格兰场,通知哈伦比先生的办公室,说他们局里有个嫌犯的故事太奇特了,很可能有几分真实性。
天亮时,警方已经搞清楚基本的状况了。那位姑娘爱丽丝·尼尔森是一个叫罗柏·艾噶尔的情妇,而艾噶尔最近才因为伪造五镑钞票被逮捕。艾噶尔宣称自己是无辜的,现在关在新门监狱,等待案子开庭审理。
那位姑娘失去艾噶尔的收入,於是进行各式各样的犯罪勾当好养活自己,然後在“捕虫”时被逮捕。根据後来的警方报告,她表现出“对监禁的极度恐惧”,这大概意味着她有幽闭恐惧症。无论如何,总之她出卖了自己的情人,把她所知道的一点点事情全供了出来——不过已经足以让哈伦比先生派人去找艾噶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