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伦,我想。我搞砸了这次采访。”
盥洗室中,莱尔斯哭丧着一张脸。
从刚才的表现看来,莱尔斯确实搞砸了。
可是,杜伦现在认为,对方应该不会去关心莱尔斯的出言不逊。
因为,他的目的还是在自己。
伦斯道尔男爵的目的,现在只能猜测。
“杜伦·威尔斯”和他绝对有着什么共同的目标。
要说,目标。
从刚才谈话的内容来看,两人唯一的联系就是,乌鸦伯爵伯恩·韦斯利。
而这个人,似乎和两人的关系都不太好。
一个是私生子。
一个则是偷了他重要物品的学生。
那么,结论不言而喻。
这两人在谋划一起对抗乌鸦伯爵伯恩·韦斯利。
这样,就可以解释通了。
可是,还有一个杜伦想不通的地方。舍尔·伦斯道尔为什么认为“杜伦·威尔斯”能有和乌鸦伯爵对抗的手段?
变身巨型乌鸦?
之前日记里可是明明白白记载了,乌鸦伯爵的庭院中有着数量众多的乌鸦人。
所以,这种手段对于伯爵来说无足轻重。
至于,替代自己的术法,从他的信件与日记可以看出来,这种方法并不能短期提高一些攻击手段,而且失败的风险异常的高。
最重要的是,仪式所用的魔药已经被喝完了。
所以想要再次复制仪式,必须还是要求助乌鸦伯爵才行。
那么,还有什么筹码。可以将两个地位迥然的人拉到一个牌桌上组成同盟?
“好了,不管怎样,现在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伦斯道尔男爵看起来也并没有生气。”
想不通的问题,杜伦现在索性就不去费心去想。
眼下,想要获得这个问题答案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在眼前。
杜伦预计,这次宴会结束之后,伦斯道尔男爵应该会单独的和自己见面。
到时候,这一切都明了了。
要是,对方并不着急找自己,那么杜伦也不着急。
如果就这样能安稳地离开这里,自然是更好的。
“好吧,我看起来怎么样。”
莱尔斯整理好心态,转过来对着杜伦问道。
“一级棒,记者先生。”
看着对方紧皱的眉头,杜伦只好说假话安慰着。
“先生、女士们,请由我介绍。这是我们伦斯道尔家族独有的羊种,经过了历代先祖的精心培育,它的肉质非比寻常。”
伦斯道尔用一把叉子挑起盘中的羊排,满脸自豪地介绍着。
在长条的桌子上,杜伦来到这里第一次感觉到,现在这种装潢与食物才比较像自己印象中的贵族生活。
水晶吊灯、洁白的餐布。还有那些五颜六色的食物。
在这里,杜伦见到了许多之前没有见过的仆人。她们穿着黑白相间的工作服,穿梭在餐桌之间,为客人添加酒水与分割食物。
不过,现在在场的也只有伦斯道尔男爵一人,而他的女儿爱丽丝·伦斯道尔,却没有出席,应该是因为疾病的缘故吧。
“确实美味,男爵大人。入口即化的口感,甚至可以吃出一种乳酪的香味。对了,冒昧问一句,在来的路上我们并没有见到牧场,这些肉是在哪里生产的呢?”
这不就是今天早上吃过的羊排吗?
这两种羊肉绝对是一个地方生产的……
杜伦这时候想到了那个奇怪的女孩,正好可以乘此机会询问一下。
“哈哈,这种羊生活的地方很特殊。也只有那里才能有这种品质,圣子村北边的山上,我们雇了专门的人去照顾它们,要知道每一年这种羊肉只能少量地出现在,四国权贵的高档宴会上。”
伦斯道尔男爵摇动着手中红酒杯,微笑地解释着。
“是雇佣圣子村的村民吗?”
莱尔斯吃得满嘴流油,却没忘记提问,这应该就是记者的职业反应了吧。
“没错,她们把这些羊群照顾得很好,而且这些还能帮助她们维持生活,也算是两全其美的事情了。”
原来如此,如果这样就说通了。
圣子村自从封闭以后,应该就是靠着蓄养这种羊只,才能维持生活的。
这应该也是福伦道尔家族对于圣子村的帮助之一。
“不过,现在艰难的时候要过去,让我们铭记那些苦难的日子”
伦斯道尔男爵将手中的酒杯举了起来。
看到这种情况,杜伦一行人也随着他举杯致意。
其实,杜伦来说并不明白为什么要举杯?
为了圣子村的再次开启?
还是说,是因为杜伦的到来?
“嗯,伦斯道尔家族。这个家族,比这个年轻的国家存在时间还要久远。第一代伦斯道尔,是1300年之前生活的一个牧羊人,伦斯道尔之所以叫做伦斯道尔,就是因为他的名字。”
1300年前?
在现在所使用的年历之前的事情?
那么,伦斯道尔家族能有这么巨大的城堡,也就能解释得通了。
“那时候,祖先并不生活在这里。这里是500年前迁徙过来的。当时的伦斯道尔生活在其他的大陆上,后来因为得到了万物之母的感召,才来到这块土地上定居的。”
远古时代就能横跨海洋。
这种技术可不是一般地吓人,多半是和“万物之母”脱不了联系。
“而他们的跨越海洋,并不是乘坐船只。他们是骑着一种奇异的生物飞到这块大陆上的。”
伦斯道尔男爵用手夸张地比划着。
“那些生物是另一位神明的信使,而我们的万物之母与那位信使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伦斯道尔们才能借助它们的力量。不过,很可惜的是。召唤那些生物的咒语,已经淹没在了时间的长河中了。”
一种可以乘坐的奇异生物?而且,还横跨海洋?
杜伦现在有些觉得对方在说一个被夸大的神话故事。
“之后的事情,就如同所有家族的兴起一样。积累资源、积累知识、与周围一切战斗。当然,这些都不是伦斯道尔家族真正能兴起的关键。”
舍尔·伦斯道尔挑了挑眉,透过手中如血的酒水,看着所有人。
“这里,侍奉着神明的子嗣。她带来了伦斯道尔家族的兴旺,并且她也有着伦斯道尔家族的血脉。”
伦斯道尔男爵一脸沉醉地看着手中的酒水。
“我听过这个传说。伦斯道尔家族的第一代,与神交合。诞下了一位混合了人类血脉的半神。我以为这只是神话。”
丽娜·金捂着眉头,看向了伦斯道尔男爵,似乎想要证明,这只是又一个被夸大的神话。
毕竟,任何的神话故事里。都会出现人神相合的故事。
在人与自然紧密结合的远古时期,神明几乎都会和自己的信徒在一起,所以出现了许多类似的故事。
而这也属于一种原始的生殖崇拜,也是古老的天人合一思想的另一种体现。
如果从单纯的生物本能来解释。
生物基本的**中,除了生育的**以外,其他都是为了维持生命所诞生的。生物物种会将优点都写入自己的血脉之中,这样可以更好地适应这个世界。
这也就是演化过程。
那么,对于信徒而言。与神明结合,诞生的子嗣。那就是人类演化的最终目的。
成为神明。
“不,那不是神话,而是事实。只不过,万物之母的血脉太过强大,我们也为自己的傲慢付出了代价。”
伦斯道尔男爵有一些疯癫地抽动了一下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