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落入大海的鲸鱼(十)

余州大学,教工食堂。

虽然离饭点还早,人很少,但食堂早已开饭。

奇欢欢一走进去,就看见了高建云那高大的身影。

她走到他跟前,却没坐下,径直伸出了手:“饭卡。”

高建云抬头,这才发现她身边还站了一个人。

苏洵脱下帽子伸手鞠躬行礼。

高建云朝他点点头,把饭卡掏了出来,递给了奇欢欢。

“去吧,去打点饭吃。”

奇欢欢却把苏洵按下了。

“你先坐,我去就行。”

苏洵虽然不愿意,但也只能这样。

毕竟他太招人耳目了。

高建云一直低着头吃饭,没看他,但也能感觉到他的目光。

“怎么了?”

苏洵有些不确定,但还是开口道:“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高建云听了,便放下筷子,但也只抬头看他,没说话。

在大学里的他,和在go里的他,是两个样子。

苏洵清晰地记得在上次格兰德见他时,他西装革履的样子,意气风发,绝对的商人精英。

可今日,他仅一身休闲,虽仍儒雅不失风范,但整个人温和了不少。

他总觉得,他在哪里见过他。

高建云见他实在是想不起来,提醒道:“这里是余州。”

余州。

苏洵和余州有关的记忆,其实不多。

接触过的人,十根手指都数得过来。

且,大多都与奇欢欢有关。

“今天居然有肠粉,还不是早餐剩的。”他还在想着,奇欢欢就端着两份肠粉走了过来。

高建云见她只拿了两份,有些无奈:“怎么不帮我也拿一份?”

“这就是给你的。”说着在两人面前各自放了一份,又转身离开。

还在坐着的苏洵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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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夏天,京城机场。

台风带来接连不断的大雨,造成了无数航班的延误。

等上机的时候,机舱里已经没几个人了。

这是趟私人行程,苏洵从京城飞往余州。

降落时,天还没亮。

雨停了,但地还是湿的。

苏洵一边走出航站楼,一边想要叫车前往熟悉的地方。

这是这几年来,他雷打不动的习惯。

他也知道没什么用,即便那个地方是他们最熟悉的地方,可要碰上,还是太难了。

但他还是……

天微亮,肠粉店已经开了。

浓浓的烟雾中,小店却已经坐满了人。

“老板,一份蛋肠。”

“好嘞!”

他在外头找了张桌子坐下,一身黑衣黑裤,戴着帽子,和周遭的人格格不入,但也没有人在意。

他也不在意,即便有人在他对面坐下。

“老板,一份肉蛋肠,再来一个生滚粥,顺便帮我烫个青菜。”

“可以!”

直到对面的人把一张照片推至到他面前。

“小兄弟,你东西掉了。”

照片已泛黄,但四角平整,看得出来,所持之人有好好保存。

苏洵看着照片上他和奇欢欢稚嫩的样子,所处之处,就在这楼上。

他忙掏出自己的证件夹,才发现里头确实空了一格。

抬头看向对面的人,只匆匆一眼。

一身休闲,儒雅不失风范,温和如翩翩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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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建云看着苏洵眼里的迷茫渐消散,便打趣道:“想起来了?”

苏洵不好意思地笑了,而后点了点头。

但心里头还是忍不住感慨。

他从没想过,会是这样的缘分。

“谢谢您。”他感激地说道。

高建云则笑得一脸云淡风轻:“我其实做的事情不多,不过就是给你的念念不忘,附赠一个小小的回响。能走到这,靠的还是你俩自己的心意和努力。希望你们以后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能想起那些个日子,一起努力走到最后。不要辜负了你们之间的爱,不管是过去的,还是未来的。”

他转头看向远处那个正在探头打菜的身影,时间像是回到了8年前,一时有些感慨:“这些年,也辛苦她了。”

他眼神里充满了爱意,但只是父亲一般的慈爱。

这并不是苏洵第一次在他身上看到这样的神情,但他还是有些惊叹。

惊叹于二人毫无血缘关系,却能有此情谊。

一瞬间,他对于高建云也变得尊重起来。

也明白了为什么奇欢欢会说,他是个很有魅力的人。

苏洵笑了笑,真诚地承诺道:“您放心吧,我一定好好待她。”

高建云淡淡地挑了挑眉,点头道:“当然。”

夏天,校园里的虫鸣震耳欲聋。

饭点过后,校道上的人都少了。

奇欢欢苏洵和高建云简单吃了个饭以后,便分别了。

漫步在林荫树下,虽然热,但两人还是手牵着手。

偶尔遇到一两个人会朝他们看过来。

但苏洵发现,大多数人看的还是奇欢欢,惊叹于她的气质和容颜。

他忍不住失笑出声。

这么多年了,不管他怎么努力,只要站在她身边,他仍旧还是会黯然失色。

奇欢欢见他笑,一脸莫名其妙地问道:“笑什么?”

她一问,苏洵笑得更开心了。

甚至停下了脚步,转过身去抱她:“笑……我好像提前看到了今天新闻发出来后,大家的评论。”

奇欢欢倒没有那么乐观。

熟悉舆论环境的她,心里仍然是有些担心。

但这事迟早,还是要说的。

“你不怕吗?”她抬头问道,眼里是藏不住的担忧。

“怕什么?”

奇欢欢一时间不知道怎么说。

世界对男女的宽容度是不一样的,更何况她有钱有势,有绝对的实力能够压倒一个在众人眼中,真诚善良的歌手。

苏洵知道她想说什么,但他摸了摸她的脑袋,重新把她拥入怀中,安慰道:“没关系,不管他们怎么说,只要我们知道,我们是什么样的,就可以了。”

天很热,奇欢欢没待两下,就从他怀里挣脱了出来。

她抬头去看苏洵的眼睛,才发现他是真心的。

但她怕。

“从此以后,我们的名字就会绑定在一起。不管发生什么事,我们都会被拿来说对方的事。希望……你不会后悔。”

苏洵牵着她的手,静静地摸着她手上那枚戒指。

听了她的话以后,他笑道:“欢欢,你知道吗,爱你这件事,我真的一次都没有后悔过。”

不管是年少时的浓烈,还是分开时的刻骨,亦或是此刻平淡的幸福。

“我只感觉无比庆幸,因为爱你,所以被你爱着这件事,是我这一辈子,最幸运的事。”

那一年冬天,那一次伸手。

他从没想过会开启这样一段人生。

“你知道的,我们没有金钱问题,爸妈长辈也很好,我们之间唯一的问题,就只有时间。一转眼,快15年了,可我们真正相处的时间却没有多少。所以,我们不把时间继续在其他人身上了可以吗?我想好好地,陪你一直走下去,可以吗?”

奇欢欢没有理由说不可以。

她点了点头,回道:“好。”

或许吧,爱情故事走到最后,总是无聊的。

无非是柴米油盐,无非是亲人孩子。

平淡生活里,总是很难让人感到波澜壮阔的快感。

可是如果有爱,又何尝不会在日常里,时常有惊喜发生呢?

林荫道上,两人手牵着手,慢慢走远,身影渐渐消失在阳光里头。

只剩下些许遗落在路上的声音。

“可是,如果重来,你就算没有爱上我,我感觉我还是会爱你。”

“为什么?”

“因为当年在地铁通道里,那么多天,人来人往的,就只有你。”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你本身就是个很好的人。而很好的人,本来就很容易能让人爱上。”

“这么容易?”

“嗯。”

……

因为与其说爱情难得,不如说好人难寻。

而每一个好人,都值得被爱。

被爱的人渴望爱,而渴望爱的人,都爱得很英勇。

就像他们一样。

(完)

(也希望看到这里的你们能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