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逸春跪下道:“父亲,儿子知道母亲做错了,但阿秋已经为母亲赎罪,您能不能看在阿秋和儿子的份上,消消气,别这么对她,她……也是一把年纪了,可经不起。”
英国公道:“我不想与你多说,你让她起来,同我一道去见老太君,到时候你就知道她都做过什么了。”
沈逸春脸色一白道:“父亲为何要带母亲去见祖母?难道您想……”
英国公道:“不错,我想休了她,还这个家一个清静祥和。”
沈逸春道:“儿子不敢说母亲有多好,但她生了儿子,也生了阿秋,于您来说,母亲只是您的一个侧室,一个女人,对于儿子和阿秋来说,她是我们的母亲,她生我养我,我们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她受苦,俗话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父亲能不能看在儿子的面上……饶恕她这一回?”
英国公看着大儿子温厚的脸,他很象那个人,那也是个温厚良善又肯吃苦的人,忠勇不二,阿春不仅长得像,连性子也极象。
这些年,他跟着自己在边关,出生入死,几历死境,沙场征战让他变得更刚强坚毅,磨练了他的意志,却让他不是很懂得人情世故。
英国公叹气道:“阿春,书房里有个人,你可以去见见。”
沈逸春心想,这个时候哪还有心思见别人:“父亲……”
英国公道:“去见见吧,见完之后,或许,你能理解为父现在的心情,到时候要为要为你母亲求情,你自己定夺。”
沈逸春看向谢氏。
谢氏却避开他的目光:“阿春,娘……累了,娘想……”
“大爷……”那个本该在书房的妈妈颤声唤道。
沈逸春看见她的一瞬惊呆了:“冯妈妈你……”
冯妈妈怀里抱着那个孩子:“大爷,这是小姐的孩子。”
沈逸春震惊不已:“你说她是……”
冯妈妈将孩子往他怀里放:“抱一抱吧大爷,小姐在世时,特别想给大他生个孩子,可一直未能如愿,这孩子……”
沈逸春的脸色很难看,再怎么温柔厚道,在看到妻子与旁人偷情生的孩子时,心情也会很复杂。
沈逸春与姚氏成亲有几年了,在一起时,感情甚笃,一直到现在,他也不明白,姚氏为何会背叛自己,哪怕姚氏已死,这还是他心底的一块疮巴,这一世不知还能不能愈合,姚氏过世才多久?现在又冒出一个她的孩子……
“二太太曾试图放火烧死这孩子,奴婢拼死保住了他,若没有二少奶奶的帮助,我们也不可能活到现在,大爷,奴婢知道小姐对不住您,但是,这孩子其实……”
“你说什么?你说母亲曾加害这孩子?”沈逸春打断她,他可以恨姚氏,怨姚氏,但稚子无辜,母亲怎么能做出这么残忍恶毒之事?
“娘,冯妈妈说的是真的吗?您真的……要烧死这孩子?”
冯妈妈再次出现,谢氏整个人都垮了,她的神情反而变得平静,淡淡道:“是啊,我是做过,贱人的生的野种,活在世上就是她羞辱你的证据,娘当然要毁了。”
沈逸春:“可他只是个孩子,他有什么错?阿兰为她的错已经付出了代价,难道还不够吗?”
谢氏冷笑:“她本来就要死了,她的死,是自己作的,一条烂命罢了,哪有什么价值,羞辱我儿的人,通通都得死。”
沈逸春感觉自己与她无法沟通,对英国公道:“父亲,儿子还是不同意您休了她,您可以送她去庄子上。”
英国公沉吟着,似乎被说动。
冯妈妈又将孩子往沈逸春怀里一送:“大爷真的……不抱抱这孩子吗?这两日,他一直在发烧,太医瞧过,恐怕……”
沈逸春长年在仗,哪抱过这么小的孩子,闻言心情很复杂地伸出手,到底还是将那孩子抱在怀里。
襁褓中的孩子,脸色有点苍白,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却亮亮的,正认真地看着他。
孩子的眉眼很秀气,莫明的熟悉感让他忍不住想亲近,很象姚氏,而他略大的鼻头,还有丰厚的唇……
他忍不住问:“这孩子……”
冯妈妈道:“大爷也觉得很象吗?”
孩子的轮廓有沈逸春的影子,越看越象。
谢氏激动道:“什么象?你个贱婆子,莫要胡说八道怂甬我儿,这就是姚氏贱人在外面与人生的野种。”
英国公好奇地看了眼道:“还真有几分象你,阿春,怎么回事?”
冯妈妈跪下哭道:“这孩子是大爷离开家不到一月后,小姐发现怀上的,少奶奶的小日子向来不准,所以,她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她也一直以为这孩子是那个男人的,原本,那个男人也以为孩子是他的,但自从孩子生下来后,他便改了态度,对小姐愈发不好,一直骂孩子是杂种……”
也就是说,这孩子很可能就是沈逸春的。
英国公道:“阿夏有法子验证孩子是不是你亲生的。”
沈逸春摇头道:“不用验证,父亲,儿子想养着他,他就是儿子的嫡长子。”
谢氏大吼:“不许,我不许你养他,绝对不许。”
沈逸春却抱着孩子离开。
谢氏追这去拦住:“你疯了吗?这就是个孽种,那对狗男又欺你辱你,为何要为他养野种?”
沈逸春:“这一次,我不管你如何决定,这孩子我都要养了。”
“你养他,付家小姐会怎么想?”
沈逸春道:“若她真是个善良贤德的,知我孤苦幼儿于不顾,她会瞧不起我,知我不计前嫌抚养他,会感念我心善,从而与我一道善待孩子,若她如母亲一般心思,这样的女子,儿子不娶也罢。”
这是拐站弯在骂自己恶毒!
谢氏怔怔地往后连退两步,眼中的光亮淡淡黯淡,如死灰一般。
沈逸春没有多看她一眼,抱着孩子走了。
谢氏呆若木鸡地站在原地。
齐老太君果然不同意休了谢氏,也不同意将她送到家庙,原因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