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以杀人取乐

这个集市是最近几族人汇集的一个贸易市场,虽然简陋,但还颇为热闹,凌霄和凌安之找了个城边的客栈安顿下来,见天色还早,就穿着突厥牧民的衣服,拉着马出来溜达。

一路上见这里民风原始凶悍,街上的人大多数都还带着刀。做什么的都有,做小生意的,开赌场的,当街杀牛屠狗的,闹市街上有的地方就铺着两指的血迹,全凝固了,散发着不详的血腥味。

凌霄拧了拧眼眉,和凌安之交换了个眼色,两个人打算买点酒就回店里休息。

路边一个四面遮着破帘子的大棚子惹起了他们的注意,透着帘子缝看进去,只见里边还有几个巨大的贴笼子,笼子基本上空了,就装了两个人。

看到这,凌霄顿了顿,有点不可思议的小声对凌安之道:“少爷,好像是卖奴隶的。”

话音还没落,只能里边传来一声女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音中说不出的恐惧悲惨,谁听到都得心里一哆嗦,之后传来一群野人一样哈哈的狂笑声。

两个人对这种惨叫太熟悉了,战场上中了致命伤的人发出的声音!他俩神色一冷,全都不由自主地抬腿进了棚子。

棚子的正中间是一个木头台子,台子上站着几个膘肥体壮拎着长刀柴刀的凶汉,这么冷的天,有赤膊的,有露出半截膀子的,胸前一片黑乎乎的胸毛,看着像是黑熊成精了似的,让人反胃恶心。

一个大汉手里拎着一名衣衫单薄的女子,女子双手按着腹部,已经奄奄一息,腹部一个刚捅出的血口子正在狰狞着往外喷血,眼看着是不能活了。

四周围着的全是看热闹的粗人,好像被这血腥的场面刺激了,个个兴奋异常,纷纷嘴里喊叫着:“还是看杀人够劲!”

“就是,你看这个小娘们比刚才那个强多了,那个还没等刀子拿出来就吓晕了,咱们都没看成戏!这不是白出钱了吗!”

“我出三十两,杀那个穿蓝衣服的小子!”

“对,我也出五十两,刚才那个小孩骂人来着!”

“…”

凌安之虽然在战场上杀敌无数,但是这种取乐比赛杀人的还是第一次看到,那个姑娘如花似玉,一看就是汉族大户人家出身,就这么像猫狗似的被捅死了。

这个姑娘脚下还躺着一个另外一个女孩,打扮类似,一看就应该是一起的,不知道被这些畜生从哪里抓来了,在这三不管地带里被杀了取乐。

凌霄也不寒而栗,他对无缘无故的杀人害命本来就非常反感,这些没有教化的野人完全的恣意妄为,简直就是畜生。

他四周看了一眼,仔细打量旁边的一只铁笼子,里边还装着两个年轻男子,一个身穿深紫色书生袍,另一个蓝色衣服的汉人男子看起来二十三四岁,两手鲜血淋漓的扒在笼子拼命撼动,目眦欲裂地喊道:“彩云!你们这帮畜生,小爷跟你们拼了!”

不过那笼子纯铁焊成,且在笼子里的年轻男子还都戴着手铐脚链,简直就是蚍蜉撼树。

旁观的几百人又爆发了一次哄堂大笑,他们来这里,看得就是刺激,去全吓昏了没反应就不好玩了,纷纷喊道:“下一个就杀他,三刀六洞!一百两!”

“一百五十两!”

“…”

喊叫间这个蓝色衣服的汉人男子又被从笼子里拉出来。

两个大汉把他双脚扣在台子的铁扣上,一边一个拉直了他的胳膊,哈哈大笑着拿着柴刀,向台子下喊道:“汉人贵族又如何?好像会那么几下子,不过还不是一刀一个,也没有金钟罩铁布衫,狗娘养的,有什么三头六臂能天天吃香喝辣?大家看准了,给大家再过一个眼瘾!”

语罢一刀下去,腹部直接开了个口子,蓝衣男子浑身一痉挛,整个人都缩成了一团,发出一声闷哼。

“这是第一刀!”

人落在这步天地,还真是不如战死沙场死的痛快。

凌霄胸口剧烈起伏,两只眯起来的大眼睛射出两道琥珀色的刀子,他摸了摸藏在袖口里的豁嘴蒙古刀,就要飞身上去阻止——

凌安之在袖子里突然拉住了他的手,缓缓的摇了摇头,用眼神暗示凌霄往四周看,凌霄刚才被这群畜生气得心神动荡,这时候才循着凌安之的目光往四周看了去,只见挺胸叠肚四处巡逻的黑衣壮汉竟然有上百个,全都背着钢刀,太阳穴鼓鼓着,一看就是练家子。

他和凌霄没带趁手的兵刃,而且就算是救了人,方圆百里全是突厥人的地盘,突厥人马快,尤其擅长使用猎狗追踪,可能根本带不出去。

“慢着!”一个声音一声爆喝,而且听起来特别沉稳,让这棚子里的几百人不自觉的安静了下来。

大家循着声音望去,原来这声音是被关在笼子里的紫袍男子发出的,这个人可能顶多二十岁,外衣被扒了,只穿贴身的书生袍,头冠和簪子也不见了,一头缎发乱七八糟的垂了下来。

紫衣男子可能被打过,细看紫袍上全都是血,此时连站都站不起来了,双手扶着笼子强自支撑,皮肤雪白,一双凤眼眼角微微上挑,缓缓的向这些黑衣大汉道:“你们所要的,不过是钱罢了,放我们一条生路,一天之内,我给你们筹措白银十万两。”

“哎呦,这还真碰上有钱的主了!”光膀子的大汉哈哈大笑,挥手说:“把他拖出来,给大家看看这有钱的小白脸!”

转眼间,紫袍男子就被拖上了台子,凌安之目力惊人,他虽然在最后排,还是看到了这个男子的长相衣装——

紫色衣袍在光线照到的地方金光涌动,原来衣服内衬里暗埋的全是金线,尤其脚下,蹬着一双蜀锦穿云靴,蜀锦工艺极度繁杂,上百个川府之国的绣娘一年才能秀好一匹,能做一个马甲外套已经是穷奢极欲,家财万贯的人都不敢随便穿在脚上。

凌安之小声的对凌霄耳语道:“这个是他们的主子,绝对是有钱的主。”

凌霄知道凌安之不惹事是对的,毕竟只救得了一时,除非荡平了突厥这些猪狗,否则同样的事情还是每天发生。现在情况也不允许救人,他还是有些于心不忍,对凌安之说:“少爷,我们别看了,走吧,明天到了北疆借一些兵来,把这地方扫平了算了。”

凌安之好像没听到,向台上注目,仿佛决定了什么。

他低声对凌霄说道:“一会我去救这个紫色衣服的,十万两银子给咱们不是更好?这样安西军能换多少弓箭□□。你骑马引开一路追兵,等甩开了他们咱们先在客栈汇合,之后连夜赶往泽亲王府,别的地方也全都不安全。”

“少爷,带着伤患这样不安全。”凌霄四周看了看,舔了舔嘴唇。

“嗯,不过十万两还是值得冒点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