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快

这小楼是个两层的佛堂,为了方便女眷也来礼佛,连接着内外院两处。

佛堂中供奉着一尊白玉无瑕的观音,点着长明灯,光线也正好。

三百四十步射程,足够。

陆卿云对着观音,莫名露出一个笑,才奔赴二楼抄佛经的地方。

悄无声息将自己隐藏起来,他再次计算时间,随后仰头看着灰蒙蒙的夜空,等着第一朵烟花亮起。

与他打听的时间分毫不差,黑暗中响起一声“砰”的一声炸响,一朵大花闪耀着红红绿绿的颜色,在空中绽放,紧接着就是第二朵。

与这些花朵一同盛开的,是鲜血。

存善坊那十个好手,就这样毫无预兆的侵入了连府内,往事先拟定好的地方开始闯入。

尖叫声和烟花炸开的声音混合在一起,陆卿云不动如山,掐算着连府的人去王府报信,这一来一回的时间。

就在他胜券在握之时,令他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连芦竟然提前回来了!

他不仅回来了,还是快马疾驰而来,仿佛已经知道府上出了事,无需多说,他身边的精锐已经悉数冲入了府中。

来的太突然了!

府中的侍卫还没被引走,连芦也还没有惊慌!

他面对的阻力将是计划中的好几倍。

陆卿云额头上滴落下一滴冷汗,然而手还是稳稳当当握着弩,瞄准了冲进来的连芦。

箭在弦上,不能退。

好在这十个好手都十分机敏,眼看连芦进府,立刻打出一声响哨,开始迅速而且无声的往外撤,当头一人手里还抱着一卷画轴。

连芦看着那画轴,眼神立刻一暗,在一瞬间已经转过了好几重心思。

真还是假?

是陷阱还是舆图真的被盗走了?

他的疑惑,只在瞬间。

如此训练有素,武功极佳的一群人,从他府上抱着画卷出去,他无论如何,也做不到无动于衷。

想到这里,他快步往某一处地方走,要去看看舆图到底是丢了还是没丢。

在他不知道的暗处,陆卿云的弩,在灯火通明的混乱中,一直没有离开过连芦。

外面的烟花一朵接一朵,照耀的整个天空都是五彩缤纷,这是一场难得一见的宴会。

平王的六十大寿,确实很热闹。

连芦已经进了屋子关上了门,连一个护卫都没带进去,但是有一扇小窗在匆忙之间忘记了关。

这是一扇换气用的小窗。

陆卿云的目光如同鹰隼,可以从任何被遗忘的角落穿过去,他已经连眼睛都不眨了。

但他要此时要杀的人却不是连芦。

杀连芦,侍卫们离连芦过近,舆图很快就会被侍卫取走。

看到连芦打开一扇暗门之后,他毫不犹豫松开了臂弩,射向离房门最远的一位侍卫。

箭矢破空而去,没有任何意外的穿过了侍卫的喉咙。

血成了花,“噗”的一声落在四面八方,外面的人全被惊动,往那一处聚集。

不等侍卫反应过来弩从哪个方向射出,陆卿云已经扔下过于沉重的臂弩,迅速从小佛堂的杂房出口离开。

正巧这时候,也是侍卫蜂拥而出的时候。

他只抢一个“快”字。

陆卿云动作非常快,将一个落单的侍卫打翻,捡起一把长刀。

他没有直接从正门冲进去,而是绕开了正门,从一个廊柱辗转到另外一个廊柱,找到离连芦最近的窗户,一只脚蹬在窗上,借力像前一纵,连人带刀,使足力气,扑向连芦。

连芦还在屋中,甚至连姿势都没变化,手里还抓着那一卷至关重要的舆图。

他不是克亲王那样的蠢货,相反,他非常精明。

外面混乱至此,他却连神情都未曾变化,不关心外面发生的任何人和事,只死死守住他手里的东西。

这东西才是至关重要的。

除此之外,外面就算是变成了尸山血海,他也不会眨一下眼睛。

陆卿云紧提着一口气,要一击必杀,这一下攻击不仅突然,而且爆发出惊人的力量。

若是一般人,早已经命丧刀下,但连芦不一样,他是一名猛将。

猝不及防受到如此沉重一击,他竟然还能堪堪躲过。

长刀顺着连芦的耳朵往下,劈入肩膀骨缝,死死嵌入其中,他还能运足力气,顺势握着刀柄,猛地往陆卿云腹部击去。

陆卿云松开长刀,不避开这一拳,一手往连芦腋下走,一手往连芦颈侧走,这两处都是柔软要害,他必须得快。

来不及了。

连芦一拳击中陆卿云腹部,他是铁拳,陆卿云的横练功夫也打熬的非常到家,并没有让他这一拳放倒。

他察觉出陆卿云的用心,立刻收手,往后退的干净利落,然而陆卿云却不容他后退,抬腿奋力扫向他的脖颈。

右腿一动,立刻带出来沉重的风声,连芦避无可避,只听到“咔嚓”一声,他那颗硬邦邦的脑袋就以一种诡异的姿势掉了下来。

到死,他都没想到自己遇到了怎样的对手。

陆卿云将舆图捆在背上,人却出不去了。

外面全是侍卫。

舆图的重要性,他们作为连芦心腹,全都心知肚明,再加上连芦的死状,让他们全都红了眼睛。

如果抓不住陆卿云,等待他们的,也将是死亡。

陆卿云一刻也不停留,纵身就往外扑去,面对着迎头而上的人,迎头而上的一名侍卫举刀就劈,陆卿云一把攥住他的手,膝盖往上一顶,踢碎了侍卫的肋骨。

还没等众人反应过来,一声清脆的骨骼碎裂之声就传了出来。

骨刺插入侍卫肺腑,这侍卫连一声哀嚎都没有,就从口中往外流出鲜血,死的很是痛苦。

陆卿云的动作更是快的看不清,夺过一把长刀,回手就是一刀,将一人的脖子抹了。

连府上顿时一片刀光和血雾,陆卿云以一敌众,边杀边走,血溅了他满身,他也毫不在意。

侍卫们虽然常上战场,也都是手上沾过鲜血的人,却从未见过如此冷酷的杀人狂魔。

仿佛他眼前的不是人肉,而是萝卜白菜,哀嚎与鲜血全都不用理会,他只管杀。

好在三风机敏。

收了三万两银子的那十人受命折回,避免了陆卿云力竭而死。

陆卿云逮住一点空隙,立刻就走。

他还得立刻出城。

如果不能马上出城,他今天这一切就全都是白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