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远打的火门枪,乃是大致水平略高于同时代的元末明初流行于世的汉人土枪土炮的第一款相对正式的枪械。
所以,火门枪可以说是火枪发展的初级阶段,但却是现代步枪走向正规化、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也正因如此,早期枪手射击时,枪手的姿势,不可避免的只能是一手端枪,还得腾出另一只手,小心翼翼地用烧红的铁条去引燃药室,枪,才会发射出子弹打人。
若是碰上大风和雨天,火药的点放就成了一个大问题。
火药,枪弹,发射,乃是一环扣一环,少了任何一环这火门枪就会哑火。哑火的火门枪,常常就会比一根烧火棍还不如。所以,正是这种射击进程中的操作过于复杂,应接不暇,常常会让枪手手忙脚乱,而且一遇见下雨和大风天气,他们就会胆战心惊,根本不敢出战。渐渐的,这种射速慢,精度差,操作复杂的火门枪,渐渐就被火绳枪所替代。
火绳枪比火门枪大大进了一步,直接摒弃了作战时还得花时间去烧红铁条,而且还要时刻防着烫伤自己,以浸透了硝酸钾或其他盐类溶液的火绳为药引,以每小时80毫米——120毫米的燃速,在一次战斗进程中,足以为火枪提供持续可靠的点火源头。
所以,到了火绳枪时代,一个正常训练水平的枪手,已经可以做到每分钟开枪两到三次水平。
当然,因为点火思路与火门枪一脉相承,火门枪遇到的问题火绳枪也一样头疼。同样是遇到突发情况,枪手需要引燃火绳,无法迅速投入战斗。
而且因为铁条改成了火绳,在野战中,火光闪闪的火绳也很容易暴露枪手的位置。
所以,孟远在简单演示了一下火绳枪后,便立刻将它扔给了李拾柴,然后从他手里一把抓过这次准备进行全营标配的燧发枪。
与前面两款已经演示过优劣的火门枪、火绳枪相比,燧发枪的优势可就不是一星半点了——
其最大的先进之处,就在于燧发枪在发火装置上的革命性发展和进步。
在完全弃用了费力不讨好,而且毫无隐蔽可言的铁条、火绳点火方式,彻底改用依靠机械撞击,燧石生火,从而再也无需外来火源进行支撑,而且无需再受天气因素困扰和制约。
如此一来,解放了双手和简化了射击程序的枪手,就可以在任何时间段快速投入战斗,不仅做到了能够专心射击,还大大提高了射击精度,射速也明显绝对是火枪发展史上毋庸置疑的一个革命性的里程碑。
在nb文明给出了莫名其妙的限制措施后,第二天,孟远就将其允许的枪械给定范围,在经过一番痛苦的比对和抉择在,很快就毫不犹豫地将燧发枪选定为今后一个时期,甚至可能会是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未来由自己亲手架构出的一支新式军队的主战装备的主要枪支。
虽然说,突然断崖式的降维武器使用限定,一下子将自家专属武装的装备水平,从八一杠到燧发枪,整整下拉了几百年之多。
但即便如此,在眼下的整个大明乃至全世界范围内,这种燧发枪也足以吊打当今仍以冷兵器为主战装备的所有武装势力和集团。
要知道,燧发枪的发展历程,其实也分为两个阶段——
转轮打火枪,燧发枪。
目前公认的,一般认为是德国钟表师约翰·基弗斯首先发明了转轮打火枪。而真正使其成熟、定型并最终可以安全、实用地投入实战的,则是在16世纪中叶也就是1547年,由枪炮工匠、锁匠和钟表匠世家出身的法国人马汉,在转轮火枪的基础上通过改进和完善,最终生产出了世界上第一支真正意义上的燧发枪。
转轮打火枪出现后,最经典的战例莫过于发生于1544年的德国与法国的一次边界交战中。
当时德军骑兵装备了转轮打火枪,法队仍装备火绳枪。
欧洲多雨,气候潮湿。在那一场战斗中,突然风雨大作,结果以火绳枪为主战装备的法军,在突如其来的倾盆大雨之下,措手不及,每一名士兵都根本无法点火射击。
而以转轮打火枪为主要武器的德军骑兵则是乘胜追击,越战越勇,将法军士兵打得落花流水,取得了战场的完胜。
受到这场战争的影响和启发,倍感后怕和刺激的伊比利亚半岛上的西班牙人,很快找到了一种可以改进火绳枪的方法——
他们取掉了那个原本源自于钟表上的带发条钢轮设计,而是在枪身击锤的钳口上夹一块燧石,在传火孔边有一击砧,如果需要射击时,就扣引扳机。
这样一来,在弹簧的作用下,受到撞击的燧石就会重重地打在火门边上,冒出火星,引燃点火药。
从那以后,这种击发机构就被称之为撞击式燧发机。
而这种装有撞击式隧发机构的枪械,随即也被定义为称为撞击式燧发枪。
可别小看这一次小小的改动。
这种撞击式燧发枪,不仅极大地简化了射击过程,提高了发火率和射击精度,使用方便。而且也让原本昂贵的打造成本大幅降低,从而在足以大批量生产的同时,完全不用再考虑成本因素下,大量列装军队。
十分有趣的是,在孟远决定选定了这款燧发枪后,他才惊讶地发现,在目前的整个欧洲,这款燧发枪虽然很早就被西班牙人给鼓捣了出来,可直到今天竟然都还没有普及。
换句话说,也就是将来会把整个满清打得满地找牙的这些穷凶极恶的欧洲红毛子们,从16世纪中叶也就是1547年一直到现在,都还在普遍装备使用这转轮打火枪。
而且,直到17世纪中叶也就是孟远现在穿越到的这个大明摇摇欲坠的年份,整个欧洲军队才开始普遍装备逐渐成熟和定型后的燧发枪。
并且,这款赫赫有名的燧发枪,还会一用就用百多年之久,直到1848年才会被英国人帕特里克·弗格森在1776年发明的一款新式来复步枪——也就是具有“现代步枪之父”的德尔文步枪逐渐淘汰,并最终被更先进的米涅式步枪彻底替代。
但是,就这样简简单单的一款燧发枪在整个西方世界,足足装备和使用了两百多年,这本身就已经是一个传奇了。
现在孟远将它拿来,迫不得已地降维代替八一杠,说来也巧,不仅正好符合了nb文明的限制,而且刚刚好可以领先那些欧洲的红毛子二三十年时间。
要知道,现在正海上与郑芝龙打得如火如荼的那些所谓的葡萄牙海盗、荷兰海上马车夫等红毛子强盗们,还正在烟熏火燎地打一枪,就得等半天地用着那些老旧的前装膛线式长枪,一旦刮风下雨就会龟缩在城堡动也不敢动一下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