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〇年五月二日
比亚卡区.库克利街
斯维尔调高收音机音量,一边慢慢翻阅母亲新买的女性杂志,一边收听新闻播报员讲述贸易公会领导人最近收到恐吓信的新闻。客厅窗户正上方的排水槽仍在滴水。斯维尔大笑。那些恐吓信听起来像是罗伊·柯维斯那帮人搞的鬼,希望这次信里没有太多拼写错误。
他看了看表。今天下午赫伯特比萨屋一定爆满。他口袋里连半克朗也不剩,不过这星期他修好家里那台威法牌旧吸尘器,老妈可能愿意借一百克朗给他。去他妈的王子!上次王子答应斯维尔“再过几天”就会把钱给他,结果一转眼过了两个礼拜,这几天他的几个债主又开始放狠话催债了。而且,更糟的是,他在赫伯特比萨屋的桌子被别人霸占了。看来丹尼斯汉堡店斗殴事件完全褪色只是迟早的事。
上次他在赫伯特比萨屋,心头就涌出一股难以抑制的冲动,想站起来大喊在基努拉卡区杀了那婊子女警的人是他。最后他奋力一戳,鲜血喷涌而出,那女人死在尖叫之中。他觉得没必要提到当时他不知道对方是警察,也没必要提到他见到鲜血后差点呕吐的事情。
去他妈的王子!王子始终都知道那女人是警察。
斯维尔赚到了钱。没有人可以否认这个事实,但是他还能怎样?事后为了小心起见,王子禁止斯维尔打电话给他,说是得先避避风头。
外头大门的铰链发出尖锐声响。斯维尔站了起来,关上收音机,快步走到走廊上。上楼梯时,他听见母亲踩在碎石子路上的脚步声,然后进了自己房间。这时,母亲将钥匙插入门锁的丁零声响了起来。母亲在楼下找东西时,他站在卧室中央,端详镜子里的自己。他抚摸自己的头皮,感觉一厘米长的头发如同刷子般摩擦手指。他下定决心,即使四万克朗拿到手,也要去找份工作。他讨厌待在家里,实际上,他同样讨厌赫伯特比萨屋那些“同志”。他厌倦了跟那些前途迷茫的人混在一起。他在技术学院修过“强电”这门课,而且他擅长修理各种电器。很多电工都需要学徒和助理。再过几个星期,他的头发就会长长,盖住后脑的“胜利万岁”文身。
是的,他的头发。他突然想起那天深夜接到的一个电话,一个带特隆赫姆口音的警察问他有关红头发的事。早上起来之后,他以为那是一场梦,直到吃早餐时母亲问怎么有人凌晨四点打电话,他才明白那是真的。
斯维尔的视线从镜子移到墙上。墙上有希特勒的照片、Burzum黑金属乐团的演唱会海报、印有纳粹党徽的旗子、铁十字勋章和《血与荣耀》的海报,那张海报是约瑟夫·戈培尔老海报的复制品。突然,他觉得自己的房间是个青少年的卧室,这还是他第一次这么觉得。只需把瑞典白亚利安反抗组织的旗帜换成曼联队的围巾,把希姆莱的照片换成大卫·贝克汉姆的照片,就会让人以为这是一个普通青少年的房间。
“斯维尔!”老妈大吼。
他闭上双眼。
“斯维尔!”
这声音挥之不去,永远挥之不去。
“什么事!”他的吼声充满了整个头部。
“有人来找你。”
来这里?找我?斯维尔睁开眼睛,犹豫地看着镜中的自己。从来没有人来过这里。据他所知,没有人知道他住在这里。他的心跳开始加速。会不会又是那个说话带有特隆赫姆口音的警察?
他走向房门,房门突然打开。
“嘿,斯维尔。”
春天的太阳低低挂在天际,阳光穿过窗户从房门口洒了进来。他逆着强光看见一个人的轮廓站在门口,但他马上认出了说话的声音。
“见到我不开心吗?”王子在身后关上房门。他好奇地扫视墙上装饰,“你这个地方真不赖。”
“她为什么让你进来……”
“因为我给她看了这个。”王子举起一张证件在斯维尔面前晃动,证件上绘有挪威警徽,底色是金色和浅蓝色相间,证件另一面写着“警察”。
“哦,靠!”斯维尔倒吸一口气,“这是真的吗?”
“谁知道?放轻松,斯维尔。坐啊。”王子指指床铺,自己则反坐在椅子上。
“你来干吗?”斯维尔问。
“你说呢?”王子对着坐在床沿的斯维尔露出大大的微笑,“今天是算总账的日子。”
“算总账的日子?”
斯维尔依然惊魂未定。王子怎么知道他住这里?还有那张警察证件。他看着王子,突然觉得如果王子是警察,还真是很像:梳理整齐的头发、冷酷的眼神、长期日晒的古铜色脸庞、结实的上半身、黑色软皮短夹克、蓝色牛仔裤。他之前竟然都没注意到,真是奇怪。
“对,”王子依然微笑着,“算总账的日子终于来了。”他从夹克内袋里抽出一个信封,递给斯维尔。
“也该是时候了。”斯维尔说,露出转瞬即逝的紧张微笑,把手指伸进信封,“这是什么?”他问道,抽出一张折叠的A4纸张。
“上面印有八个人的名字,犯罪特警队很快就会找到这八个人,而且一定会采集血液样本,送去进行DNA化验,比对你在犯罪现场掉的帽子上采集到的皮肤微粒。”
“我的帽子?你不是说你在车上找到我的帽子,还把它烧了吗?”斯维尔惊恐地看着王子。王子摇摇头表示遗憾。
“我好像回过犯罪现场,那时候一对吓得半死的情侣正在等警察赶到,我一定是不小心把帽子‘掉’在距离尸体只有几米远的地方了。”斯维尔用双手来回抚摸自己的光头。
“斯维尔,你看起来好像很困惑。”
斯维尔点点头,想微笑,嘴角肌肉却不听使唤。
“你想不想听我说明一下?”
斯维尔又点点头。
“杀害警察案件向来被警方列为首要侦办案件,不管花多长时间,一定要捉到凶手才肯罢休。当被害人是我们自己人的时候,我们不择手段寻找线索,这是警察手册里没写的情况。这就是杀害警察的麻烦,负责这类案件的警察是不会放弃的,直到他们……”王子指向斯维尔,“逮到凶手为止。一切只是迟早的事,所以我自作主张,推了办案的警察一把,好缩短侦办时间。”
“可是……”
“你可能会觉得奇怪,为什么我要帮警察找到你。因为你一定会把我供出来,好减轻自己的刑责,对不对?”
斯维尔吞了口唾液。他试着去思考,但事情太多太复杂,他的头脑卡住了。
“我可以明白这一点让人很难想得通,”王子说,用手指抚摸挂在墙壁钉子上的铁十字勋章仿制品,“当然了,命案发生后,我可以开枪当场把你击毙,但这么一来,警察就会知道你有一伙想消灭证据的同伴,于是就会继续展开追查。”
王子从钉子上取下铁十字勋章项链,挂在自己脖子上。勋章吊在他的皮夹克前方。
“另一个做法是,我自己来‘侦破’这件命案,在逮捕你的时候把你击毙,并且布置得像你拒捕一样。问题在于这样做,看起来太高明也太可疑了,人家会想我怎么可能单独一个人侦破命案,而且我又是爱伦生前见过的最后一个人。”
他说到这里顿了顿,大笑几声。
“别害怕,斯维尔!我只是告诉你这些是已经被我排除的做法而已。我认为可行的做法是坐在一旁观察,掌握办案进度,看着他们包围你,等他们一靠近你,我就跳出来接棒,跑完最后一圈。对了,追查到你的是密勤局的一个酒鬼。”
“你是……警察吗?”
“适合我吗?”王子指了指铁十字勋章,“我不是警察,当然不是。斯维尔,我跟你一样是战士。一艘船必须要有无懈可击的隔水舱壁,否则只要有一丁点破洞,就会导致整艘船沉没。你知道我向你透露我的身份,代表什么意思吗?”
斯维尔只觉得口干舌燥,已无唾液让他吞咽。他感到万分恐惧,担心自己性命不保。
“这表示我不能让你活着离开这个房间,你明白吗?”
“对,”斯维尔声音嘶哑,“我……我的钱……”
王子把手伸进夹克,抽出一把手枪。“坐着别动。”王子走到床边,在斯维尔身旁坐下,双手握住手枪,指向房门。“这是克拉克手枪,世界上最可靠的手枪,昨天才从德国送来的,制造序列号被锉平了,市价大约八千克朗,就当作首付款好了。”
克拉克手枪发出砰的一声,斯维尔跳了起来,睁大眼睛看着房门上出现的小孔。阳光穿过小孔射入房间,犹如一道激光,光束中可见尘埃舞动。
“感觉一下,”王子把枪放在斯维尔大腿上,起身走到房门旁,“紧紧握住。完美的平衡,对不对?”
斯维尔不情愿地用手指圈住枪柄。他感到T恤下的肌肤沁出汗水。天花板有个洞。这时他想,都还没找水电师傅来,现在这颗子弹又打出了一个新的洞。接着他预料中的声音传来。他闭上双眼。
“斯维尔!”
她听起来就像快淹死了。斯维尔握住枪柄。她的声音听起来总像快淹死了。然后他睁开眼睛,看见王子在房门前以慢动作回过身来。王子扬起双臂,双手紧握一把浑圆黑亮的史密斯威森左轮手枪。
“斯维尔!”
枪口喷出黄色火焰。斯维尔眼前浮现母亲站在楼梯底端的景象。接着子弹击中他,钻入他的额头,从后脑穿出,透过“胜利万岁”刺青中“万岁”两个字,射入并穿出木质墙骨,穿过隔音层停在石棉水泥外墙之前,斯维尔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