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凌茗瑾的这个举动,却是在人群中引起了轰动,要不是凌茗瑾眼快骑上了马朝着官道另一头去了,还不知要让前日被打翻了摊子的苦主围上几层。
在官道急驶的她,瞥见了一个蒙着脸的路人,凭着与他多年的相处,她一眼就让出了他是谁。
“戎歌,你怎的还在城外流连。”
“子絮还在城里,我不放心。”
两马并进,凌茗瑾与戎歌装作不相识一般在路上走着,人来人往皆匆匆,也没人对他们起疑。
“这几日你怎么过的?”
“前日我被北落潜之的人追杀到了天险山,受了点伤在那里养了一天,今早甩开了那些人才来到了这里,打算进城。”
在凌茗瑾眼里,戎歌一直是不可多得的美男子,他有着江南男子的温而儒雅,却做着最让人心惊胆战的事,性格也像是北方男子的豪爽,双眉似剑,英气逼人,双眼如水,深邃不可测,鹰钩鼻非但没有将他衬得面恶,反而增添了一丝美感与杀手特有的冷冽。最让人觉得俊俏的,是薄薄的习惯性抿着的嘴唇,菱角分明,轮廓优美,在一侧看上去,就如画中的翩翩美男子,冷冽而深不可测。
戎歌武艺是五人中的上乘,与子絮更是向来亲近,此番他出事,必然会牵连城中的子絮三人,若是这么一走了之,也不是戎歌的性格。
“我也打算进城,只是现在北落潜之也正派人在追杀我,现在城门肯定有他的人守着,现在进去,怕是不行。”
出密林时她就远远的看了几眼城门,因为皇上抱病与今日的天狗食日,城门的防守严密了好多。
“现在已经过去了几天了,月圆之日也快进了,总是要进城的。”
马儿躁动,戎歌忙吁了一声轻轻勒了一下缰绳,两日一边说话一边朝着进长安官道的另一头走着,一说到进城,两人安静了下来,各自蹙眉思忖着法子。
长安外的官道甚是宽敞,两人漫不经心的牵着马任马在官道上扭扭歪歪的行走着,大约过了半响,凌茗瑾才大呼一声一拍大腿,想到了一个法子。
“我们可以乔装打扮进城。”
戎歌点头,认同了这个主意。
两人要策马转身之时,官道上却突然出现了一队兵马,坐在一匹血汗宝马上的男子凌茗瑾与戎歌均识得,边塞行军统领五皇子对常年生活在边塞的他们来说可是见了很多。单说自己有时奉命去做任务的时候,就有很多次要潜入行军区。五皇子是皇上最小的儿子,因母妃出身不好,所以在以前一直不被人看好,而且远在边塞驻守的他,对长安的官员朝政多不了解,除了手上的兵权与一个皇子的身份,在其他皇子眼里他根本就没有威胁。但玉门城是大庆百年要塞,倾注了极大的军力与财力,五皇子虽是莽撞武将一名,但也因此得到了一些拥护者。
此次他回京,应该就是因为皇上抱病一事。
“让开让开。”
军队前头,还有几名骑兵在开路,凌茗瑾与戎歌对视一眼,退在了官道两侧,等五皇子的队伍过了之后,他们才跟在后面缓缓朝着长安的方向前进。
“五皇子一直驻守边塞,怎的突然就回来了,莫不是皇上的病已经严重到了这个地步?”
五皇子的军队刚刚一过,两旁的百姓就开始议论了起来。前天晚上长安里的搜查已经是人尽皆知,五位皇子为了皇位争斗也不再是秘密,闲暇之时,百姓们也会耐不住无聊小声悄悄议论几句。
“五皇子这么急着进京,会不会是跟前天晚上二皇子遇刺有关,现在长安里已经是波涛汹涌了,偏偏今早有出现了天狗食日,你们说说,是不是我大庆要乱了?”一位卖芝麻饼的妇人一手拿着自家的芝麻饼啃了一口气,也搭上了话,这些天天在这摆摊子的人早已经是熟识,说起话来也就热闹直率一些。
“祸从口出,你们悠着点。”方才得了凌茗瑾一锭银子的小贩正在收拾着摊子,听到身旁妇人的话,忙小声的提醒了一句,妇人只是摆了摆手,道了句无妨又兴致勃勃的与他们议论去了。
小贩叹了口气,担起了担子,离开了人群,他家在野郊,来回一趟得两个时辰,今日得了凌茗瑾的银子,他也总算是可以早些回去,路过一个烤地瓜摊子的时候,他停了下来,掏出了十文钱,买了两个地瓜,家中小儿老母最爱吃地瓜,今日得了钱,也就下了决心买两个。
到底是地道的庄稼人,他挑担子挑的极稳,根本不想那个卖山药的小贩一般摇摇晃晃,一路洋洋自得的他根本没注意到身后,有两匹马一路跟着自己出了官道,踏上了回家的那条小路。
快到家门口的时候,他才发觉了不对经回头看了一眼,看到两匹马上的人,他惊得担子一撂,打起了哆嗦。
“公子,你不会后悔了想要收回银子的吧……”他颤颤惊惊的与凌茗瑾作揖拱手,不停的磕着头,他想两人会一路跟到自己家门口,一定是后悔了。
“大哥不必惊慌,我不是来要回银子的,而是要找大哥借一样东西。”与这个小贩有过两次交道,凌茗瑾知道他是个顾家的人,虽说有些贪生怕死贪钱,但是一个顾家的男子再坏也坏不到哪去。
“真的?”小贩有些不信。
“我们想与大哥借两身衣服。”凌茗瑾翻身下马,牵着马走到了小贩身侧。
小贩不觉后退了两步,拱手说道:“可我一介草民,只有几身破旧的衣裳,两位公子怕是会嫌弃。”
“我们既然问了,自然是有一番道理,前头那位,可是大嫂?”凌茗瑾翘首一望,笑着望向了小贩的身后。
一名中年妇人站在小贩身后,正在呼唤着他的名字。
“既是如此,你们且随我来。”
小贩回头,惊慌的脸上染上了喜悦。他挑起担子收起了忐忑,只留一脸欢笑走进了妇人。
“这是我给母亲与孩儿买的地瓜,你拿进去热一热。”将担子放在院子里后,小贩拿出了担子里的地瓜交给了妇人,然后才领着两人进了屋。
妇人见他带来了两名陌生男子,心中疑惑,将手中的地瓜放到了灶头后也随着进了屋。这是一件家徒四壁的屋子,年久失修与湿气过重导致屋子里弥漫着一股霉臭味,见凌茗瑾皱鼻,小贩尴尬的笑了笑,打开了一个破旧的衣箱。
在衣箱里翻找一阵后,他拿出了两件还算是新的衣裳递给了两人,凌茗瑾没有接,她在怀里掏出了一锭银子说道:“我们要破旧一些的。”
小贩惊愕,不解为什么会有人拿着银子买破衣服,莫不是这位公子见自己太可怜,变着法的来帮助着自己?想到这,他不禁激动得热泪盈眶。
进了屋的妇人一脸疑惑,不解自己丈夫与这两人的关系,也不知这两人为何会有这么奇怪的请求,但作为妇道人家,男人在外的事总是不好过问,她低头笑道:“外头有两件事我昨天才翻出来洗的,我去拿来给你们看看。”
凌茗瑾善意的与之点了点头,寻了个凳子坐了下来。
“你们看看,这两件合适吗?这是我昨天才补好了的。”妇人手拿两件打着补丁的衣裳几步走进了屋走到了凌茗瑾面前。
凌茗瑾一眼看到衣裳上满满的补丁,说了句可以,然后又与妇人借了屋子,在里头换上了衣裳,再打开屋门之时,她已经由一个翩翩公子哥摇身一变,成了一个贫苦百姓。勒紧腰带,她又拿起了帽子一把抱住了自己的黑发,才算是乔装成功。戎歌在她换好了衣服之后也进了屋,片刻之后,他出了屋。
为了不引起人的注意,凌茗瑾将两匹马留在了小贩的家中。然后他们沿着来时路一路会走,终于在落日之前走到了城外。
城门后官兵层层把守,所幸的是并未张贴画像,不过比以往严密了几倍的搜查,也着实让凌茗瑾紧张,但北落潜之的精明不代表大庆官兵的精明,他们这一番乔装打扮根本就无人发觉,官兵只是对两人简单的搜查了一下就放进了城。
入城后,两人第一件事就是去布庄,那里是他们与常景德的集合点,但赶到布庄,他们才发觉布庄不知何时已经换了老板,而隐晦的问起常景德,新老板也是一脸迷糊不知所谓。
出了布庄,两人来到了常府外的茶楼中,布庄是常景德的产业,那里会换老板只可能是两个原因,一是皇位之争大皇子已经落败他们这一派已经落水,二是他已经放弃了那个布庄。而眼前常府这么安静,明显不会是第一种情况。
坐在茶楼正在商量着下一步计划的他们,听到了一个消息,茶楼向来不只是喝茶的地方,往往很多人打探消息,都会来茶楼,因为这里最是人多嘴杂,没人会怀疑你的动机。
“你们听到消息了没,五皇子进宫了,这场争斗,算是真正进入了白热化了。”以为茶客一手捧着热茶,啧啧的吹了一口气吹散了茶面上飘着的茶末,喝了一口。
在他的身侧,一名梳着束发浓眉大眼的男子顿了顿,放下了茶盏,摇头叹气的说道:“今早天狗食日,已经让长安混乱皇宫人心惶惶,这个时候,可不要再出什么岔子了。”
“还有啊,城郊的田地又被淹了,申请补助的折子已经送进宫了,听说皇上已经下定决心,要封了干溢湖呢。”
“别胡说八道,皇上最重孝道,当年先皇可是留下了圣旨的,干溢湖皇上不会动的。”
皇宫之事无小事,皇上的每一个动作,都能让闲来无事的他们津津乐道揣摩议论许久,这一声闲话,让许多茶客想起了上午长安的那一阵惊慌,就是现在想想那般暗无天日的情况,他们也是心惊肉跳,一时间他们都啧啧的叹气,放下了茶盏,参与到了这场议论中。
“听闻刺杀二皇子的人抓到了,是在城东找到的尸首,现在正悬挂在菜市口呢,还是皇上亲自下的旨意。”
“我也去看了,整个人吊在菜市场口,搞得许多菜农都没办法做生意了。”
凌茗瑾看了一眼戎歌,见他眼中也满是惊讶,便低头思忖起来,北落潜之抓到的那个刺客到底是谁?为何北落潜之会相信?
付了茶钱,两人与茶客打探了菜市场的位置,赶到了菜市场。
果然在灯火阑珊的菜市场口,他们见到了一具悬挂着的尸首。
灯火虽然很黑,但是他们两人在见到这具尸体的时候,都同时心中一凉,热泪盈眶。那具披头散发被呆在菜市场口的尸体,他们再熟悉不过,悲痛过后,他们安静了下来,为何他会成为替罪羊,在两人消失的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布庄易主,子絮也已经消失,常景德更不是他们可以轻易见到,谁能告诉他们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夜,总是会安抚人们的不安悲愤,壮大他们的满腔热血或让他们失去前进的勇气,凌茗瑾怔怔的看了那具尸体很久,下了一个决心。
就在戎歌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一个纵身跃上了街楼牌,用匕首划断了那根勒在尸体脖间的绳索。
戎歌摇了摇头,心中叹了句不该,飞身上去一把接住了尸体。
也就是这个时候,灯火阑珊的菜市场外,涌出了五十多名带刀的官兵。
官兵大喊着出现后,将两人团团围住,凌茗瑾苦笑,与戎歌说道:“到底是我太轻心了。”
“你心善,明知是陷阱,还是要让他安乐,也罢,既然进京了,我就没打算直着走出去,今晚一战,要是我们没死,将来一定还他一个公道。”戎歌咬牙解开了腰带,将尸体牢牢的绑在身后,凌茗瑾拿着匕首护在他身侧,不让官兵近身一步。
每一次出手,都是热血四溅,凌茗瑾护在戎歌身前,怒喝着硬是用字的三寸匕首,让五十个官兵退后了好几步。
谁说女子不如男,匹夫一怒流血五步,今日一战若是败了,他们也认了,若是不败,就如戎歌所说,将来一定会还死者一个公道。
人力终有穷,戎歌背着一具尸体行动大有不便,凌茗瑾虽然抢到了一把刀,但是几经挣扎,还是只能眼看着包围圈慢慢缩小。但戎歌从没想过放下尸体,就像凌茗瑾从来没想过弃戎歌而去。他们是同伴,不求同年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日死的同伴。
菜市场口,血溅三尺,凌茗瑾戎歌两身洗得发白打满了补丁的衣裳已经没了颜色,他们虽然只剩下最后一丝力气,但包围圈也已经在他们的努力拼杀下薄了一大圈,五十名官兵,只剩二十人。
到底是常景德花了十年时间培养出来的杀手,凌茗瑾戎歌两人在战斗中,都表现出了绝对的以一敌十,眼看着包围圈正在一步步的缩小,凌茗瑾拧着眉头,暴喝了一声。
“好,好,好,你们居然单枪匹马的来了,但明知是陷阱还要来,晨茗,我高看你了。”
包围圈外,一个身着白衫的男子手执桃花面纸扇步步走进。凌茗瑾听着明褒暗贬的话,不耐的横了一眼,吓得一个官兵哆嗦的退后了一步。
“二皇子口口声声说不为难我,还不是派人追杀后又设下了陷阱,我也高看你了,二殿下。”
凌茗瑾与戎歌背对背站着,北落潜之的出现,让她找到了一线生机。
北落潜之会苦心设局,定是想要让自己作证,指证大皇子的不仁不义之举,也就是说,今晚北落潜之不是要自己两人死,而是要自己两人等作证之后再死。
“胆子还是那么大,可长安里胆子大的人,向来都是死得快的。”北落潜之手摇折扇,说不出的名士风流,说不出的温而儒雅,就是嘴角的笑,也是那么的璀璨,但他说的一字一句,但是关乎生命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