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三方联手

我最初的想法,是在凤凰岭混迹顶多不超过十天半个月。

这一来呢,是体验、享受一下自己一直向往、自由自在的土匪生活。

更重要的目的,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彻底摸清这些山贼的总兵力部署及各处防御设施,暗道机关,为将来彻底铲除他们,做好充分的准备。

谁知这一呆就呆了一个多月,当然这期间又发生了好多事。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与那位土匪头子熊四海的宝贝女儿熊芸姑产生了种种感情纠葛,并且深深地喜爱上了这个唇边长着两个浅浅的迷人小酒窝的疯丫头。最终在其父母的同意下与之订了婚。

同时认了一个长着血盆大口,身姿矫健勇猛却又性情温和的狼犬赛虎,做了自己的前世兄弟。

这个不是人的好兄弟对我情深义重,从来不藏着掖着。

欢喜时将我扑倒在地,用大舌头使劲舔我的脸。

不高兴时对我爱搭不理,龇牙咧嘴地一通狂吠或者干脆不屑一顾。

在山上待的最后一段时日,也是我收获最大的。

巧遇了一代大侠晏几道及蒙面盗圣单羽飞。

幸得晏大侠传授我一套内功心法,单盗圣亲自指点我的轻功修为。

我也与这两位前辈高人成了忘年之交。

其他发生的的琐事就不在这里一一赘述了,等以后有机会了再慢慢聊。

当我再次全身而退,重新回归南宫大营时,差点挨了一顿结结实实的军棍。

我义父那个黑脸小老头,这次是真被我气坏了。

就连那位表面上很生我气,内心却一直护着我的方大哥,差点儿都没能拦住他。

我已经被绳捆索绑,推出了中军大帐,撅起屁股等着挨揍了。

亏着那帮曾经一起出生入死的弟兄们齐刷刷地跪倒在地,集体苦苦为我求情,才总算又逃过了一劫。

简短节说,半年多之后,我又官复原职,并且有了一个新的身份:神机营总统领。

所谓神机营,其实就是一支特战部队。成员都是我本人从整个南宫大营中精挑细选,亲自培训的。他们每个人都可以说是以一当十的勇士。

那位脑袋大脖子细的傅青山傅将军,自然也被我提拔成了神机营的副总管。

剑术高超,一身好功夫的高怀德做了一名支队长,他也是我的贴身保镖之一,天天提着宝剑,跟在我的屁股后面。

神机营当前的总人数,也就一万多人,但我已经很知足了。最重要的是,这些人对我十分忠心。

拥有了这帮手下弟兄们之后,我对义父那个小老头最后一点忌惮之心也消失殆尽。

就算我现在犯了天大的错,他若是还想打我的军棍,我只需使一个眼色,手下这帮弟兄们便会一拥而上,先将他按在地上狠揍一顿。

当然这一切都是假设。我不会那么忘恩负义,也不是什么心怀叵测的小人。

我本善良。

最早南宫大将军给神机营下达的第一个作战任务,是剿灭凤凰山的土匪,只当是训练完成之后的初次练兵。但现在这已经成为不可能了。

原因很简单:小爷我是神机营的总统领。

与土匪头子的女儿熊芸姑私定终身的事,我当然不可能告诉义父那个小老头。

熊四海现在算是我的老丈人,我绝不可能亲自带兵去攻打他的山寨。

这里顺便提一句,下山之前,一代剑侠晏几道经不住软磨硬泡,以及各种糖衣炮弹的腐蚀,收了熊姑娘做他的关门女弟子。

不久的将来,若再见到那位疯丫头时,我必须小心翼翼,甚至毕恭毕敬。

因为她见了我总是习惯性地拳打脚踢。

我若此时亲自统兵灭了他父亲的山寨,再杀他个鸡犬不留。

她的拳打脚踢就不再是简简单单,表示彼此亲热的一种方式了。

可能会直接要了我的小命!那时候我真有可能不是她的对手。

我这个人虽然呆傻蠢笨,但还是知道轻重的,尤其怕死惜命。

好在当时天下大乱,盗匪四起,我们从来不会缺少磨刀石。

第一个被拿来练手的,正是倒霉的洪家军,也算是我们南宫大营的老对头。

而且这一次是几方联合作战,我方阵营的组成,包括目前还是一盘散沙的淮北大营、以及洪家军他们的死对头李家军。

这里顺便说一句题外话,当初给神机营起名字时,那位豆芽儿将军曾提议干脆叫刘家军,当即被我骂了个狗血喷头。

南宫大营里出了个刘家军,这纯粹是没事找事,自己和自己过不去。

官匪有别,就算是提前打算好了将来造反,另立旗帜,现在也不能明目张胆的和土匪起一个相似的名字。

洪家军,李家军,刘家军,怎么听都是亲亲热热、不分彼此的一窝土匪。

看来这一位豆芽儿将军若不是天生缺心眼儿,就是够阴损的。他这是怕我死的不够快呀!

真敢叫刘家军,我义父那个小老头就不会是赏我一顿军棍那么简单了,会直接砍了我的脑袋,然后挂在旗杆上示众。

你说说看,南宫大营卧薪尝胆,精挑细选,励精图治,终于培养出了一窝名正言顺、对抗大顺王朝的土匪精英。

朝廷知道了,也绝不会善罢甘休。

南宫大将军终于肯让我亲自看了一回“黄蜂”的密报。

这位隐藏极深的神秘暗谍,密报上的字迹十分清秀,猛一看还以为出自一个女人的手笔。

密报上敌军的人马数量、兵力部署、武器装备及驻扎地点,都标注的十分详细清楚详细。

不用说,我们神经营又是开路先锋,急需打磨的就是我们这一把刀。

我心里也早已暗下决心:一定不会让义父这个小老头失望的。

虽然他老想着揍我屁股,但毕竟他待我有再造之恩,再生之德。

士为知己者死。我虽然天生反骨,却也只能肝脑涂地,结草衔环以报之。

第一场战役是我方主动发起的。

玩的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老套路,深夜偷袭,杀人放火,给对手一个措手不及,彻底扰乱其军心。

一经交手,我很快就发现:比起曾经的那些草原强盗们,这些农民起义军显然差了不少。表现的极为慌乱,从抵抗强度来看,也完全不在一个档次。

小试牛刀,我方便初战告捷,大获全胜。

这让我不得不产生了一个错觉:照这样打下去,不出一个月便能彻底剿灭洪家军这伙匪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