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蛇母

叶玉棠低头, 入眼是默写得歪七扭八的《三字经》。大概是手跟不上脑子,这一手字……实在不敢恭维。

少女伏在案上,整一个唉声叹气。

阳光从敞开的窗户照到桌上, 一道飘逸灵动的影子,扑闪扑闪, 将半透明的金斑投射到《三字经》上。少女抬起头来, 只见窗台上不知何时放了一袋棉线系的风干蒲鱼。她一笑, 趁着薛掌事打瞌睡的时候,抓起那袋蒲鱼肉,翻窗而出。

左看右看, 并未寻到人。

那只金斑喙凤蝶在她眼前打个旋儿, 追逐阳光往西去,一路领着她来到梧州城外浔江畔。在两溪汇流处那株三华李树上,果真又见到那苗人少年。

稀稀落落几个音调收尾, 那只金斑喙凤蝶飘飘荡荡落在他肩头。

萍月走过去,踢踢树干。

少年人垂眸看她, 面无表情。

萍月晃晃手里布袋, 道,“笛子, 谢谢你每天送来的蒲鱼干。你怎么不进城里来找我玩呢?”

他笑了,“苍梧不许苗人进城。”

萍月惋惜的点点头, 又说,“薛掌事管我管的可严了, 不然我可以常常出城找你玩。对了,你怎么都不问问我叫什么名字呀?”

巴献玉抬抬眉毛, “因为我知道啊, 你叫何云碧。”

萍月噗一声笑出声, “我不叫何云碧,我姐姐才叫何云碧……我叫萍月。”

巴献玉偏偏脑袋,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怎么了?”

“你姐何云碧,嫁给了苗王的儿子巴献玉。”

“姐姐过得好么?”

巴献玉很诧异,“你不知道?”

萍月摇摇头,“姐姐临走之前,叫我发誓,任何时候、任何人都不准去寻她的消息,除非她主动来寻我,否则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她……何蛮男子早夭,女子短寿、多疾。我害怕,也不敢主动问起。”

巴献玉笑出声来。

萍月不解,“你笑什么?”

“笑你蠢。”

“我怎么蠢了?”

“你姐姐十五岁抛弃你,和中原人寻欢作乐,快活得忘乎所以,到血疾开始发作,都不肯回来。作姐姐的逃了,该信守承诺,和巴氏通婚的,就轮到了你。直到有一天,她病得无药可医时,一听说巴献玉造了光明躯、神仙骨,便立刻跑了回来,代替你嫁到巴氏,还叫你不要去找她,猜猜看,是为什么?”

萍月脸色沉下来,“自然是姐姐心疼我年纪小。姐姐觉得,她逃脱的厄运,不该就此由我来背负。”

巴献玉笑出声来,“哈,可真是个好姐姐。”

萍月气得肩膀耸起,“你这副表情是什么意思?不然还能是什么样。”

巴献玉懒懒得说道,“你姐姐贪图神仙骨,在巴献玉身边蛰伏整整七年之久。在他大功告成之际,将神仙骨偷盗了出去。”

萍月道,“神仙骨是什么破烂东西?姐姐为人正直,从不做这种偷鸡摸狗的坏事,你不要污蔑她!”

巴献玉啧啧叹道,“我可没有污蔑她。上个月,何云碧与神仙骨一齐不翼而飞,这件事,云台山谁不知道?不信你找个认识的人问问。”

萍月咬牙,“我离开云台山时还很小,已经不认识什么族人。”

巴献玉笑了,“你又不是什么要紧人物,我何必拿你姐姐的事气你?我没法跟你证明这事,不过我猜,不出十天,你姐姐就会写信给你的映哥哥,叫他带着你去找她……”

萍月眼睛一亮,“十天?”

巴献玉见她一脸期待,不禁摇摇头,“到时候,你与你的映哥哥会看到一个白皙高挑,武功盖世的姐姐。”

萍月上前一步,急急问道,“姐姐血症治好了,这七时间年里,还学了一身绝世武功?”

巴献玉道,“这一切,都是她偷来的神仙骨带给她的。你在长安时,可曾听过有人以‘凡人身’换‘神仙骨’,继而武功进益,独步江湖的?”

萍月不屑笑道,“习武切忌急功近利,否则死无葬身之地。我都不信,姐姐怎么会信?”

巴献玉耸耸肩,“随你信不信。反正呢,你姐姐,不出半个月,一定会递出信来,叫你映哥哥带你和她见面。到时候,你见到你姐姐,就知道我说的是真是假了。若你还不信,回家去问问你的映哥哥,什么是《光明躯》《神仙骨》。你姐姐为求苟活于世,当年敢狠心离开最心爱的男人。她知道这男人重情义,让你呆在他身边七年之久,不过是方便拴住他的心,以托付你为借口,七年之后,摇身一变,成了她与你都最想成为的那种武功高强的中原女人,出现在她心爱的男人面前,可真是煞费苦心……你说,两人七年再见,会不会复燃旧情?”

一席话,听得叶玉棠简直汗毛倒竖,五脏生寒!

这他娘的……杀人诛心啊。

她头皮发麻,胸中打鼓,默默只盼望萍月万万不要听信此人鬼话。

萍月显然还是太天真了,神色一黯,明显气得嘴唇发白。

狠狠踹了几下树干,“颠三倒四,胡说八道!枉我当你作朋友,谁知是个浑说我姐姐坏话的王八蛋!”

巴献玉开心地笑了,“我是好心提醒你。何云碧盗了神仙骨,摇身一变,回到中原,成了映哥哥的情人。蛇母呢,也不大好惹。神仙骨丢了,可能多杀几个江湖人,方便他早日重铸一件神仙骨,到时候西南边陲,搞不好要几个城几个城的死人。赔了神仙骨又折了老婆,便宜都让你映哥哥占去。你说,他一怒之下,会如何刁难你的映哥哥?”

说完这话,他摘下肩上金凤蝶,低头装进腰际布袋之中。

接着从树上下来,拍拍屁股,再不理她,错身而走。

萍月攥紧拳头,大声喊,“你去哪儿?”

巴献玉回过头来,“回成都府去。我今天本是来跟你道别,谁知反倒挨了顿臭骂。”

萍月满腔怒火无从发泄,微微仰头睨他,肩膀颤抖,说不出话。

巴献玉嘴角一扬,掉头而走。

·

萍月走回家去时,浑身都跟散了劲一样。薛掌事在后头喊了好几声,她都没听见,呆呆的穿过天井,走进后院。

岭南湿重,又逢三月回南天,江映腿疾犯得厉害,请大夫上门给他拔竹罐。

萍月听见痛呼声,脚步一顿,回过神来,转头跑进江映屋中。

王大夫正将一只回冷的罐子自他膝上摘下,倾倒出里头黄白脓水。

江映俊脸发白,咬着牙关,仍不忘训斥她:“书不好好念,上哪里野去了?”

萍月心事重重,在屋里来回踱步。

江映眼神跟着她来来回回转,估计更是头疼得厉害,“停。”

萍月脚步停下来,乖巧地坐到他跟前的竹椅上,沉默良久,方才问道,“映哥哥,我问你一个问题,你不要骂我。”

“说。”

“光明躯,神仙骨,是什么?”

江映沉声问,“哪里听来的。”

叶玉棠心提到嗓子眼。

快告诉他那人面貌如何,江映一定猜得到!

萍月微微颔首,“我不信。这样随便听信谣言,我便不当他是我朋友。”

江映点头,“鼠目寸光之人,才会饮鸩止渴;心术不正之人,才会痴迷于一步登天。这两种人,都不值得欣赏交际。”

萍月想了会儿,突然说,“姐姐不是那种人。”

江映一怔,稍加思索,似乎才回忆起往日种种,继而说道,“你姐姐,很聪明。偶尔会动些歪心思,说是狡黠也不为过。有一日会不会聪明反被聪明误……我说不好。不过她为人重义气,瑕不掩瑜,我十分欣赏。”

萍月道,“说不好?你也不了解她?”

江映笑起来,赏了她一个暴栗,“傻丫头,切不可叫人给琢磨透了,凡事留几分余地,方能长久。”

萍月揉揉额头,很认真的问,“如果姐姐回来,你会和她重修旧好吗?”

江映想了想,笑着说,“若她还和从前一样美,若她仍有意于我,似乎也不是不可以。”

“那为什么,”萍月声音渐渐小下去,委委屈屈的说,“……换作我就是不可以?”

·

四月将至,剑南道忽然瘟疫四起,数日之间,便空了五座城镇……这是应验的第一件事。

江映离开梧州,一去就是大半个月,独留她与薛掌事在梧州城等瘟疫平息的消息。有一日,一只胖鸽子飞进院子,跌跌撞撞地扑进萍月怀里。萍月笑着摘下鸽子腿上的信筒去找薛掌事,走到半道,忽然心念一动,将里头的信纸取了出来。

寥寥一行歪歪斜斜的字,写着:萍月安好?带她来桂州见我。云碧。

她将短短一截信纸翻来覆去读了不下百遍,最后走进自己房中,呆坐在书桌前。

而后,将信纸夹到《诗经》之中,合上书页,若无其事的研墨,在纸上写下: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写着写着,纸上的字一个接一个晕染开来。

萍月趴在桌上,哭到不成声。

叶玉棠猜想:她究竟是为什么哭呢?

如此面不改色的犯错,故为自己感到羞耻?

一声一声水滴滴落到纸上,她望着眼前一片漆黑,始终想不明白。

·

和江映一起回来的,还有江凝夫婿方无量落入猫鬼阵的消息。

自打入赘雪邦,每每说起此人,往往都说“江湖情敌”或是“江门女婿”,方无量这个名字渐渐少有人提及。直至最近听说他失陷“猫鬼”,众人才渐渐想起,此人娶江凝之前,曾是青城仙都大弟子。也因此,除瘟疫,捉拿蛇母,为老丈人除去心头大患,方无量自然一马当先的,尝到了猫鬼阵的厉害。

但入猫鬼三五日,枉做枯骨寄余生。

彼时剑南道以南上百城邦,遍布蛊阵,几近已无人可入。江余氓哪怕立刻联手六宗,却早已无法挽回女婿性命。正值焦头烂额之际,雪邦收到一封传书,言明向他讨一个名叫“何萍月”的女子。

信上写:你儿子夺我过门妻子,我用你女婿性命来祭,公平。叫你儿子亲手送此女到一心岭,我便饶过此窝囊废性命。

江凝是第二天晚上赶到梧州,风尘仆仆,面容瘦削。

手头牵着一个六七岁的小人儿,一见到江映,蹲身同她说:“彤儿,叫舅舅。”

小女娃子跌跌撞撞抱住江映的大腿,哇地一声就哭了出来,说,“舅舅,救救爹爹,救救爹爹。”

江凝无声地望着江映,跟着流下泪来。

江映将小女孩一把抱起,道,“姐姐,进屋说。”

叶玉棠经由萍月的视线,透过窗缝看见江映。他快步进屋,打窗前走过,替她将窗缝紧掩。

江映携着姐姐与外甥女去了远处房中。

萍月光脚下地,赤足,穿过大半个天井。因怕江映觉察,绕过起大风的后院,在风吹衰草之声掩饰之下,悄无声息伏在江映近处窗下。

刚趴下去,便听见江凝说,“你姐夫他腰不好,长久被站在荒山野地里,不知有多疼……”

说到这里,她整个哽咽住。

江凝几乎整个伏到地上,泣不成声,“父亲,父亲不肯来求你……姐姐只好自己来……彤儿还这么小,她不能没有爹爹。”

江映慌了神,“姐姐,起来说话。”

江凝自知失态,冷静了一阵,才慢慢问道,“那姑娘,是你什么人?”

江映道,“不是什么人。”

江凝换了个问法,“对你来说很重要么?”

江映道,“姐姐,你还记得,侠义二字如何写么。哪怕一介蝼蚁,也都不是你可用以制衡的筹码,否则与草菅人命有何异?姐夫的事,你且不要心急,我再想办法……父亲和我都在想办法。”

“来不及了……”江凝一声哽咽之后,突然笑了起来,道,“人命无分贵重。她不算得你什么人,你姐夫却是我和彤儿的命。弟弟既铁了心要做君子,今日,这个小人由我来做,如何?”

话音一落,兵刃“铮”地出鞘。

一剑破空疾刺,江凝心知他功夫在自己之上,出手毫不手软。

江映却似乎并未闪躲。

衣料撕裂,皮肉破开。

江凝猛地收手,痛心大叫“你为何不躲?”

江彤哇地啼哭出声。

萍月猛地站起身来,几步疾走,似乎乱了阵脚。

江映低声说道:“姐姐杀我!我怎么敢躲?”

兵刃坠落在地,江凝哭笑皆不成,“好,好得很!我的好父亲,我的好弟弟!”她揩去自己脸上的泪,又替江彤拭去脸上泪痕,道,“彤儿,娘亲有办法,娘亲自有办法。”

而后将弯身将女儿抱起,疾步走出院落。

江映追上去,拽住她衣袖。

江凝一掌拍开,“走开!”

江映本就受了伤,故作吃痛之声,想像小时候那样,假借伤势来骗的姐姐回心转意。

这次江凝却置若罔闻。

眼见姐姐走到门口,他一声大吼:“拦人!”

门旁一左一右飞出两道黑影,陡挡在江凝身前。

江凝搂住江彤,倏地下腰,堪堪弯身避过两道黑影追截。

弯身飞出数尺,旋即以极快的速度回过腰来,一回身,自下而上击出剑柄与剑鞘,前者击中一人下颌,后者击中另一人胯部。

两人吃痛,一愣神间,江凝已跃上屋脊,不见了踪迹。

如此紧要关头,乍一见惊鸿庄主出招,叶玉棠竟忍不住心头大赞:好!好高妙的身法!

一时间竟忘了替这起子人着急。

江映狠狠捶了捶门框,不当心撕裂肩头伤口,疼的弓起背来。

薛掌事携着药囊,急急赶来,就地替他清洗伤口,敷上金疮药。

江映额上虚汗直冒,咬牙偏过头来,和萍月视线相接。

萍月赤着脚,站在天井那头的回廊上,远远望着江映。

江映于是又故作轻松,笑着训斥道,“站在那里做什么?还不快回房间去睡觉。”

萍月点点头,赤着脚,乖乖回到房间里。

她抱着膝,坐在床边,也不知在想写些什么。

过了阵,又赤着脚,一路小跑到院门口,见江映与薛掌事仍在门口低声谈话。

江映觉察到,回头来厉声呵斥:“又出来做什么?”

萍月倚着廊柱,轻声问,“映哥哥,剑南道中了瘟疫的人,都是什么样的呀?”

江映略一思索,道,“你是问蛇人?”

萍月点头。

与江映视线一接,薛掌事道,“似乎脏器损毁,口不能言,偏好生食,难咽熟食。数十日后,皮肤皴裂,眼珠漆黑,昼伏夜出,行动敏捷。”

江映侧过头,“你打听这个做什么?”

萍月呆呆默诵了一次,随后说道,“没事。”

江映微眯眼,打量她。

薛掌事道,“兴许刚才听说姑爷遇害,蛇母问宗主要她去换,挂心这事,所以忧心。”

江映闻言,问她,“是这样吗?”

萍月点头。

江映蹲身下来,道,“听着。无论谁丧命,错的都是蛇母,与你没有半分关系。”

萍月点头。

江映接着说,“这种阴险狡狯之人,无论他许诺什么条件,都未必肯真的兑现。谁若信他,便是傻子。”

萍月点点头,忽然走上前去,将他紧紧抱着。

江映双臂无处安放,僵在半空,以眼神向薛掌事求助。

薛掌事眼神瞥他,道,“你今日以性命维护她,她心里感动,抱一下怎么了?”

说罢,伸手将门扉合拢。

江映叹口气,哪怕胳膊发酸,也只好由着她。

·

天交二鼓,萍月穿戴整齐,走到书桌前,抽出那本《诗经》。稍稍一翻,便露出其中夹的纸条。零零散散,姐姐这半月已送来五六封信。

将来信一张张展开,置于她昨日刚写好的《卫风·氓》之上,以一张镇纸压住,而后垂头,道,“姐姐达成心愿以后,与映哥哥重修旧好,往后策马仗剑,一定要长长久久。”

叶玉棠心里一惊:这话是什么意思?

她要做什么?

姐姐达成心愿……

她莫不是真的将巴献玉的鬼话当了真,误以为云碧偷神仙骨,是给自己用的?

然后自然而然以为云碧回来找江映,是要重修旧好?

萍月不知道巴献玉是巴献玉,她以为只是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笛子。

而她通过笛子的话,得知云碧嫁入巴蛮后,告诉巴蛮人,自己就是何萍月。

所以萍月误以为,巴献玉向江映要的人,是那个盗取了神仙骨,自称是萍月的何云碧?

所以这个真正的何萍月,为了成全拥有了神仙骨的姐姐与江映,打算去找巴献玉,告诉他,自己才是他要得人!

……

何萍月,你怎么这么蠢。

你映哥哥不是都说了吗?信蛇母鬼话的人,都是傻子啊……

叶玉棠急的哪怕抓破头,却也只能眼睁睁看着萍月趁着江映受伤深眠之际,翻窗而出,一路狂奔,直到梧州城驿站,询问驿丞此处是否有漂亮妇人前来买快马。

究竟是为什么呢,姑娘?

话音一落,江凝款款从驿站走出,远远打量她。

萍月几步上前去,问江凝道,“若我回去云台山,能令少庄主、庄主和映哥哥和好如初吗?”

江凝嘴唇一抿,尔后一笑,“自然。”

萍月道,“他反悔了,所以叫我来找少庄主。”

叶玉棠长叹了口气,向后一仰,气得七窍生烟,十指生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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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两,一个是白血病,一个是右腿先天性毛细血管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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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日我若想起你,应信当初情深义重。”有人有情,有人有义,这话贯穿全文,始终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