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旅程(上)

你知道如何在沙漠里生存吗?

不要说沙漠里有沙尘暴,也不要说在沙漠里让人暴晒几个小时就会中暑的阳光,也不要说那一望无际,总会让人不知不觉迷失方向的沙海。在这里之所以被称为生命的绝地,就是因为它实在太干,太旱,太缺乏我们生命中必须的清水。所以在进入沙漠之前,你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准备足够的清水,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能再找上几匹骆驼,那就更完美了。

这种被称为“沙漠之舟”的动物,宽大的脚掌可以让它们可以无视过于松软的沙面,为主人背负起沉重的补给和商品,最重要的是,骆驼可以在身体流失水分百分之二十五的情况下,依然生存,甚至还能保持必要的体力。要知道,一个正常的人类,身体在损失百分之五的水分后,思维就会发生混乱,损失百分之十水分的情况下,就会陷入重度昏迷,直到死亡!

就是因为骆驼的重要性,这一个在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北侧,能够为过往客商提供骆驼和向导服务的小村镇,就空前繁荣起来。这样的小村镇没有自己的名字,由于它就是依靠为来往客商服务,并渐渐拥有了属于商人的文化气息和格局,所以在面对这样的小村镇时,人们都喜欢把它们称为“巴扎”,如果把这个词翻译成汉语的话,就是集市的意思。

一道蜿蜒流淌,几百年也没有干涸的小河,让这里成为一片绿洲,而成片的胡杨林,挡住了在塔克拉玛干肆虐上千年的风沙,更为人类居住提供了必要的空间。

在一条可以容纳两辆马车并排齐驱的土制道路两侧,高高矮矮地竖起了上百幢维吾尔式的房屋。并各自圈出了一块属于自己的院落。就是在这些院落里,或多或少的都静静站着几匹骆驼,它们都高高昂起自己骄傲的头颅,用一种淡定从容的态度慢慢咀嚼着嘴里的食物,任由那些客人在主人的带领下,对它们指指点点。只有一些客人离它们太近,甚至伸手尝试着想要抚摸它们地时候,它们才会用自己大而清澈的双眼。轻轻的瞄上一眼走到自己面前,也许在不久的将来,还会一起结伴旅行的陌生人,并用一种温和的态度,包容了对方无礼的态度和举止。

而在这条土路两侧院落的空隙处,还有一些上年纪戴着小圆帽地维吾尔大叔,在那里支起了西瓜摊。这些一生都在这种恶劣环境中的土著原居民,皮肤看起来就像是风干的桔子皮。又干又皱写满了岁月无奈的印痕,可是他们仍然可以一边吸着旱烟,一边发出响亮的笑声。一些刚刚挤奶回来地女人,手里拎着小铁皮桶,一路走过来。小铁皮桶里的牛奶随着她们的脚步不停的晃荡,更是发出沙沙地声响。

这样一个偏僻却繁荣,被称为“巴扎”的小城镇,就在用它特有的纯朴与火一样的热情。迎接着来来往往的过客,为他们提供穿越沙漠必须的生存物资。而这个小村镇唯一的一家旅店里,那架在铁板上的烤全羊,刚出炉用青稞面做成地馍馍,还有入口酸涩却韵味十足的马奶酒,都会让任何一个刚刚从生命绝地里打过一个来回的人,感受到进入天堂般的舒适。

当他们吃饱喝足,用在沙漠里比黄金还要贵重的淡水对身上进行了适当的清洁。带着久违的舒爽与满足,进入自己的房间后,面对还有几分姿色,又带着沙漠一样灼热温度地女人,就算是再吝啬地男人,也绝对不会介意自己在放纵中,让自己钱袋稍稍放松一下。

就是在一个普通的日子,一个普通地季节。又有客人。默默走进了这个小村镇。

每当有客人进村,第一个发现的。总是小巴朗。小巴朗是一个孤儿,他每天都会牵着一头小毛驴,站在村口,靠向每一个过往客商兜售酸奶为生。

现在已经夕阳欲坠,但是阳光却依然炽热得让人不敢逼视,小巴朗必须小心的眯起双眼,才能在一片模糊,一片金色,一片灿烂中,看到一条踏着淡淡的飞沙,走向村镇的影子。从小巴朗的方向看来,这个陌生的来客,仿佛就是直接从太阳里走出来,全身都带着一层黄金的光芒。

这位客人显然经历了漫长的旅行,全身都散发着一种风尘仆仆的气息,就连他脚下的那条狗,身上也蒙着一层重重的黄沙,几乎无法分辨它原来的毛色。

小巴朗破天荒的没有伸手拦住这位客人,按照他惯用的手法,遇到这种单身的客人,尤其是汉族人,他一定会想尽办法纠缠不清,甚至不惜伸手抱住对方的大腿。汉族人一般脾气不会像维吾尔人这么火爆,而且来到这里身单力薄的单行客,都不会为了买一杯酸奶这种事情,得罪他们这些当地人,所以最终的结果,往往就是他们带着一脸无可奈何的表情,从口袋里摸出一个或几个硬币,从小巴朗手中买上一份味道真是不怎么样的酸奶。

而村镇里那些平时游手好闲,就是靠偷窃为生的家伙,也可以从这些客人的钱包大小程度,来判断目标是否有油水,是否值得他们出手。

但是,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小巴朗就是不敢拦住这个全身都蒙着一层风沙,已经露出一丝疲态的陌生人!

他只能悄悄看着那个陌生人,带着自己身边那条陪伴他不知道经历了多少漫长旅行的狗,踏着他们一成不变的步伐,默默走进了这个小村镇,直接找到了整个村镇唯一的旅店。

旅店老板看着这个陌生人用风干的肉脯和馍馍,塞满了那只硕大的军用背包,以他的经验来看,这些食物已经足够一个正常人吃上一个月。

“再给我来一块盐巴。”

盐巴在沙漠里,可是好东西,它不但能调味,把又干又硬的肉脯和青稞面馍馍变成可口的食物。还能对伤口进行简单地消毒,用它调成盐水,还能救治那些因为脱水而晕迷的人。可以说盐巴,就是进入沙漠前,每一支旅队都必须采购的东西!

老板问道:“你要去沙漠?”

“嗯!”

“你的运气不好。”老板啧啧轻叹着,但是他的眼睛里却带着一丝无法掩饰的笑意,“就是在昨天,一支最大的商队刚刚从我这里离开。要知道想要征服沙漠,靠一个人的力量是绝对不行地。像你这样的单身旅客,最好的办法,就是在这里等待,等到下一支商队来到这里,只要你交出一定的管理费用,或者是愿意在他们的旅队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你就可以跟着商队。一起度过沙漠了。”

老板的潜台词当然很容易理解:“在第二支商队来到这里之前,你就只能先住到我这个村镇中唯一的旅客里了。”

这个陌生人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他将一只空了的水壶和一个皮制的水囊放到了柜台上,“麻烦帮我把它们灌满。”

这个陌生人放到柜台上的,是一只漆皮都掉了一半的军用水壶。看着眼前这个身高足足有一百九十公分,长得虎背熊腰,明明已经够乏够累,但是往那里一站。仍然全身挺得像是一杆标枪地陌生人,旅店老板一边猜测着对方的身份,一边在水壶里和皮囊里添满了水。

“你要不要买骆驼?”

旅店老板开一方店,招待四方来客,他当然能从这个陌生人的举止上看出来,他绝对不会等到第二支商队来到村镇,才进入沙漠。抓住每一次赚钱的机会,是每一个成功商人地必备素质。“你要真想一个人横穿沙漠的话。你就必须要有骆驼。你带了这么多的食物,准备的淡水却最多只够五六天用的,这种情况下,你根本不可能活着走出玛克拉玛干大沙漠。”

旅店老板一边劝说,一边盯着这个陌生人的脸,看着脸色来猜测对方的心意,也是生意人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可是眼前这个看起来也就二十出头地陌生人,仿佛先天性缺乏面部神经般。一直绷在那里。隔着满脸的灰尘,就连店老板这样一个走江湖几十年的老狐狸。也无法看出这样一个年轻人究竟是怎么想的。他只能继续不停的说下去:“我看得出来,你很强壮,也走过很多路,闯荡过很多地方,背着近百斤重的背包,对你来说也很轻松。但是如果你认为进入沙漠,那只背包对你来说仍然同样轻松,你就错了。你一进入沙漠,你就会发现,脚下过于松软的沙子,会让你走出每一步,都必须付出比平时大几倍的力量。当你发现自己背着一个沉重地背包,又没有带着一头骆驼走进沙漠是一种巨大地错误时,可能你已经再没有沿原路走回来的力量了。”

店老板说地是实情,这么多年时间,他曾经不只一次见过那种心高气傲,以为自己能征服一切的年轻人,没有带骆驼,孤身或者三三两两的进入了沙漠,最后却永远的没有走出那里。也许只有劲风从沙粒上掠过的,带出他们隐藏在沙层下的累累白骨的时候,他们的尸体才会向其他旅人,再一次见证了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生命绝壁”这个称号。

“谢谢!”

在这个年轻人的身上,没有那些不知死活的旅客特有的狂妄与骄傲,但是却有着相同的坚定。他伸手接住店老板递过来的水壶和水囊,看着他把水囊和水壶放到最不容易和身体接触造成磨伤,却一伸手就可以抓到的地方,看着他拎着份额外包起来当作晚餐的食物,离开了这个间整个村镇唯一的旅店。店老板盯着这个年轻人的背影,还想再说些什么,但是他最终还是什么也没有说。

每一个生活在沙漠边缘,年纪稍大一点,见过狼群的土著居民,都可以一眼就看出来,在这个年轻人脚下那条看起来很驯服,却在额头上突起两点“怒骨”的伙伴。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

在这个时候,太阳已经消失在了地平线下方,一直守在村口的小巴朗,看着脚下那只还盛大半桶酸奶的铁皮桶,他不由轻轻叹了一口气。就在他用绳子把这一只铁皮桶往毛驴的背上绑的时候,他又看到了那个带着一条狗地陌生人。

看着那个陌生人把背包放到地上,靠着一棵胡杨树,一边和那条狗分吃着烤羊肉和刚刚出炉。还松软喷香的青稞面馍馍,一边放松了身体,小巴朗不由瞪大了双眼,“你就打算在这里过夜?”

“嗯!”

“你别看这里白天很热,到了晚上就算撒泡尿都被冻成冰的!”小巴朗闻着烤羊肉的味道,他不由狠狠倒咽了一口口水,道:“如果你觉得住旅馆太贵的话,可以到我家。一晚上只要一毛钱就行。我家里是很破,不过还有热炕,有洗脚水,你怎么也能睡个好觉!”

“谢谢!”

这个陌生人显然并不打算接受小巴朗的邀请,在把手里的烤肉送进胃里后。他就闭上了自己的双眼。而在他闭上双眼地时候,那条刚才还在和一块烤肉搏斗的狗,似乎在同时接受了警戒的任务。它抬起头对着小巴朗露出了警戒的眼神,而在它的喉咙中。更发出了一阵充满了警告意味的呜咽。

只要看看这条恶犬站起来比一个成年人还要高,充盈着爆发性美感的壮硕身体,看看它那锋利得就像是两把小弯刀的牙齿,小巴朗就觉得全身发凉。小巴朗绝对相信,如果他不用最快地速度离开这个陌生人,他身边那条已经目露凶光,更露出两排森森白牙的恶犬,一定会对他发起最猛烈的进攻。

“好。好,好,你们喜欢挨冻,喜欢被从塔克拉玛干沙漠上吹过来的恶魔之风光顾,那是你们自己的事情。”

小巴朗举起自己地双手,用逃命似的速度,带着自己那条小毛驴和只卖了一小半的酸奶,离开了这个陌生人和他那一条实在是太过于凶悍的狗。他一边牵着毛驴撒开脚丫子逃跑。一边低声道:“哼。真是好心没好报,塔克拉玛干。那可是魔鬼的地盘,到了晚上就连真主都没有办法插手!到了晚上,你这个汉人就知道沙漠的厉害了!有种那个时候别去敲我家的门,那时候我就收你两毛!”

陌生人并没有听到小巴朗的话,看他胸膛在轻微的起伏,他竟然真的睡着了。如果在这个时候请一位医生过来聆听他有规律的呼吸,一定会脸色大变,因为这一位陌生人,他在呼出肺里的空气后,足足过上五六秒钟,才会再缓缓地重新将空气吸进自己的肺叶。

当太阳完全落到地平线以下,黑暗笼罩了整个大地后,空气中的温度开始不断下降,但是这个陌生人却依然睡得平稳而舒畅。在黑暗中一时只剩下了他轻微而有韵律的一呼一吸,和他身边那条本来有资格成为旷野中的王者,却因为感情的牵绊,因为眷恋他身边的温暖,而甘愿被困住脚步的狼,那在黑暗中散发着幽幽绿光地双眼!

它警惕地望着回周,它的耳朵高高竖起,只要稍有风吹草动,它就会悄悄地站起来,对着有异动的方向,亮出了自己最锋利的武器。因为它知道,在它正式发出警报之前,那个疲乏而全心全意相信它的人,哪怕是有子弹打到身边,也绝对不会睁开双眼。

寒冷的夜风吹来,靠着一棵胡杨树,进入沉沉梦乡的他,不由轻轻缩了一下身体,他那平稳而悠长的呼吸,也变得有点紊乱起来。可是很快,他的脸上就露出了一丝满足的微笑,因为在这个时候,他的儿子已经不知道从哪里,为他找到了半块破破烂烂的草垫。并小心翼翼的把自己的双爪顶在胡杨树上,用牙齿叨住那块草垫,把它轻轻盖到了这个男人的身上。

两个小时候,他醒了,看着盖在自己身上这半片草垫,这个可能只有二十岁的年轻大男孩脸上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笑容。他仍然斜靠在那棵胡杨树上,伸出双手,做出了一个拥抱的动作。没有看到这一幕的人,绝对无法想像。一条头带怒骨,眼带怒脉的狼,竟然会乖巧的趴进了这个年轻男人地怀里,然后把自己的脑袋拱啊拱的,直到在他的怀里,找到了一个最舒服,最温暖的位置。

就是在他的抚摸中,这条狼很快就陷入了梦乡。这个男人很累了,而追随在他的身后,经历了相同旅程的它,也同样累了。如果人类也能看懂狼地表情的话,他们一定会惊讶的发现,这条狼的脸上浮现的,就是满满的幸福!

这里是一个平凡而宁静,靠为过往旅客提供骆驼和饮食而存在的小村镇。这里不会有战争,也不会有太大的危险,可是这一人一狼,仍然保持着相当地警备。他们每隔两个小时就会换上一次班,就是在这样的相互偎依中。他们度过了这漫漫的冰冷的寒夜。

而陪着他们一起度过了这样一个长夜的,是小巴朗。他真地以为,那个陌生人会无法抵挡沙漠的寒冷,站起来寻找住宿的地方。到了那个小时候。小巴朗就可以跳出来,用会涨上一点点,但还是比旅馆便宜很多的价钱,把这位明明有钱,却小气巴拉唧地客人请到自己的家里。

小巴朗必须承认,他看呆了。他看着这一人一狼在寒冷的夜里彼此偎依,从小就是一个孤儿,对亲情有着绝对敏感与渴望的小巴朗明白。他们就是在相互依靠中,从心里扬起了一股绝对不会再惧怕任何寒冷与孤独的火焰!

到了最后,小巴朗看着那一人一狼的目光中,已经满是尊敬与羡慕。

终于,再也无法抵挡困意的小巴朗,陷入了晕晕的沉睡。当他再次睁开双眼地时候,外面又变成了一个炙热而干燥的世界。

“那个男人和他的狼呢,不会已经走了吧?”

小巴朗根本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他飞快的跳起来。一边揉着眼睛,一边冲出了自己破破烂烂的家。

他还在村口。他的那条比狗更忠实,也更善战的狼,也站在村口。听到小巴朗急促的脚步声,他迅速转过了头,而几乎在同时,他脚下地那条狼,却迅速调整身体,把目光投向了相反地方向,和他形成了一个背靠背的姿态。

小巴朗再一次瞪大了双眼,他伸手指着这个陌生地男人,磕巴了半天,才道:“你、你、你、你、你,你买了一头骆驼?!”

是的,在他的身后,多了一头体形庞大的骆驼,但是他却没有把那只沉重的背包,放到骆驼的身上,他甚至没有收集更多的淡水。

他当然不能把那只看起来说不定已经有一百多斤重的背包,放到这匹骆驼的身上!在这个时候,小巴朗当真是又气又急,他挥舞着手臂,叫道:“你疯了吗?你要是不懂可以找我啊,我可以免费当你的向导,帮你买到年轻强壮的骆驼,你看看你自己买的这匹骆驼,你知道吗,凭它你们根本不可能走过被魔鬼盘距的塔克拉玛干!”

“我知道!”

这个陌生人面对眼前这个急得一蹦三尺高的孩子,他笑了,他真的笑了。他虽然不喜欢和陌生人做太多的交流,但是他却可以清楚的感受到,小巴朗是真的为他着急,是真的为他着想。他伸手轻轻抚摸着身后那匹骆驼的身躯,轻声道:“我能感觉得出来,它的生命已经快走到尽头了。”

小巴朗当真是目瞪口呆,“那你还买它?这匹骆驼在三天前已经卖到了店老板的手里,从那一个黑老头的手里买下这匹骆驼,你一定被宰了不少钱吧?”

“是的,的确被狠狠宰了一刀。”他点头同意道:“我想买下这匹骆驼的钱,已经足够买一匹年轻的骆驼了。”

“那你还买它?!”

“为什么不呢?”他轻轻耸了耸肩膀,微笑道:“既然大家都说,进入沙漠必须买一只骆驼的话,我就买一匹好了。”

人可以犯傻,但绝对不能犯这样的傻,因为这样的错误,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就代表着死亡!店老板那个黑老头,把这样一头老得几乎走不动路的骆驼卖给一位要进入大沙漠的客人。无异于谋财害命!

“别误会!”

他仿佛能看穿小巴朗在想着什么,他淡然道:“那位店老板虽然很喜欢赚钱,也有点奸滑,但是在我买这头骆驼之前,他已经反复警告过我,只是我坚持要买罢了。”

小巴朗发现自己看不懂这个男人,他真的不懂!相信在这个世界上,也没有几个人能理解。这个即将进入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地男人,为什么会买一头老得再也无法进入沙漠,马上就要被宰了送进烤炉里,变成餐桌上美味的老骆驼吧?!

把一枚硬币丢到了小巴朗的手上,他微笑道:“你不是还要卖酸奶吗,你桶里的我全包了。”

他丢给小巴朗的,是一枚银圆。当小巴朗飞快的把整桶酸奶都端到面前时,他却没有拿起勺子品尝酸奶的味道。却当着小巴朗的面,把整桶酸奶都倒进了路边一个喂马用地石槽里。望着自己亲手酿制的整桶白花花的酸奶,都倾倒在石槽里还在微微泛着奶花,闻着空气中酸奶特有的味道,小巴朗不由捏紧了手中的那枚银圆。而他的呼吸也猛的急促起来。

“这个小弟弟一跑出来的时候,你地鼻子狠狠抽了几下,就连眼睛都发光了,你应该是喜欢他身上的气味。想尝尝酸奶的味道吧?”

他竟然在对身边那头老得连路都走不动,更不可能再帮他穿越大沙漠的骆驼在说话,他伸手轻轻抚摸着这头老骆驼那又干皱的身体,指着那满槽飘散着奶香地酸奶,微笑道:“喝吧,这是我请你喝的。”

那头老骆驼已经变得混浊更泛着一层晕黄的双眼突然亮了,它打了一个欢快的响鼻,开始畅饮别地主人一辈子。也不会发疯的让它尝上一口的酸奶。当它把石槽里的酸奶都喝完,又意犹未尽的伸出它的舌头,把上面沾的汁液都舔得干干净净后,这一头老骆驼低下头,用它硕大的头颅,在自己地新主人脸上亲昵的擦了擦。

“谢谢,谢谢你让我有机会,满足了这个新伙伴一个愿望。”

他伸手轻轻拍了拍小巴朗的肩膀。然后自己背着那个沉重的背包。带着那条可以和他相依为命,比亲人更像是亲人的狼。带着一匹老得再也无法为他背负任何货物,更无法帮他穿越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却在短短的时光里,就把他当成最亲近伙伴的老骆驼,踏着稳健的步伐,走向了北方那片长有两千多里,宽有八百多里地塔克拉玛干大沙漠。

在维吾尔语里,塔克拉玛干地意思,就是“进去了就出不来”,而一些来自西方的探险家,更把这里称为“死亡之海”,想徒步穿越这样一个大沙漠,纯粹就是偷走了魔鬼地妻子,还想要逃出生天!可是望着这个男人和那一条狼一匹老骆驼的背影,小巴朗却坚信,这个男人真的能战胜塔克拉玛干!

小巴朗突然想起了什么,他飞奔到村外,对着那个陌生人的影子,放声叫道:“小心,在那片沙漠里不但有魔鬼,更有几群专门抢劫的沙匪,他们就是魔鬼的信徒!要是遇上他们,你就别管那头老骆驼了,丢下背包能跑多远跑多远!”

在风中遥遥传来了那个男人的回应:“我知道了,谢谢!”

“我不要你谢谢我。”小巴朗涨红了脸,他拼尽全力叫道:“我相信你能活着回来,我相信你一定行的。如果你活着穿过了大沙漠,又能再回到这里的话,你一定要来找我!我想听你讲在沙漠里冒险的故事,那一定比村里老人常讲的传说更好听!”

“好!”虽然隔着这么远的距离,小巴朗已经看不到那个男人的表情,但是他相信,那个男人一定在笑,“我们一言为定!”

“我叫巴朗,”小巴朗伸长了脖子,喊道:“你叫什么?”

“雷震!”

小巴朗一次次的在心里默背着这个简单而有力的名字,直到把这个名字牢牢镌刻进自己记忆的最深处。他发现自己喜欢这个叫雷震的男人,在这个男人的身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奇异特质,让从小就是一个孤儿的小巴朗,不由自主的去喜欢他,想亲近他。

虽然这个男人傻的要命,傻的会用买年轻力壮骆驼的钱,去买一头老得走不动了,马上就要被宰掉吃肉的老骆驼。

当雷震带着新伙伴,站在一个和地表落差一百四十多米的小山包上,望眼眺望前方那一望无际,在蜿蜒缠绵中,写尽了荒凉与绝望的大沙漠时,他伸手轻轻拍了拍那一匹老骆驼,看着它发光的双眼,感受着在它衰老的身体里,突然又变得一片火热的血液,雷震轻声道:“我不知道你还能往前走多久,但是竭尽你的全力,努力的走吧,一直走到你再也走不动的时候!”

站在雷震脚边的儿子,轻轻晃动了一下自己的尾巴,它知道雷震在说着些什么,它也明白雷震在想着些什么。

如果没有雷震这样的父亲,就不会有它这样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