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问,倒也真的把阮薇薇给吓破了胆儿,户部尚书没少借助职位敛财,所以她才能过上优渥奢侈的日子。
现在陈锦知忽然这么问,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她的心里七上八下,又听到陈锦知说,“看来,是该让圣上注意一下文武百官敛财的事情了。阮薇薇,这和你父亲没有关系吧?”
明知故问,就是明面上的嘲笑了。
阮薇薇实在气不过,说话都不过脑子了,“那又怎样?总比你连这点钱都拿不出来要好!”
小蝶捂着嘴偷偷笑起来,心说这阮薇薇未免也太傻了,这不是不打自招吗?
周围人也纷纷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阮薇薇,后者并不自知,依然叫嚣道,“陈锦知,你没那么多钱,就别打肿脸充胖子!”
陈锦知咳了一声,小蝶会意,立刻拿出一只白玉砚台,“小姐,这是要送给老爷的,您再检查一下,可还有瑕疵?”
这种东西买来自然就提前检查过,现在并非是寻找瑕疵,很显然,是要拿出来炫耀的。
众人心知肚明,自然等着看热闹,阮薇薇则冷哼一声道,“哼,一个破砚台也好意思拿出来看……”
话音未落,她就哽住了。
阮薇薇当然看得到,砚台上刻着“如烟斋”三个大字。
如烟斋乃是全京城最大的雕刻工坊,大到木雕玉石,小到文房四宝,全在业务范围之内。
而如烟斋的东西之所以珍贵,就是因为他们只接受定做,不会私自贩卖。
更重要的是,想从如烟斋手上买东西,仅仅是定金就要十万两白银,等东西做成以后,还需要再付额外的价格。
虽然如烟斋的东西华丽唯美,但因为价格太昂贵,也让不少人望而却步。
阮薇薇一直想要如烟斋的东西,奈何他们家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来。
现在,陈锦知却轻而易举地拿出了如烟斋的砚台,这分明是赤裸裸的轻蔑!
阮薇薇又是嫉妒又是恼怒,恼羞成怒地骂道,“哼,原来你家也不干净啊!如若不然,你的父亲也是尚书,为何能负担起这种东西?”
小蝶哂笑道,“你是不是傻?这当然是殿下给老爷定做的,让小姐去拿罢了。”
阮薇薇又一次丢了人,彻底呆在原地。
“还有这些字画,布匹,丝绸……”
小蝶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今日的战利品,洋洋得意地对阮薇薇炫耀。
“这可都是殿下的手笔,他如此宠爱小姐,当然舍得给她花大价钱啦。”
阮薇薇只觉得自己现在就像个跳梁小丑,无地自容,简直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原以为能羞辱陈锦知,却没想到,被羞辱的反而是她自己。
陈锦知……她凭什么能得到那么多?
此时,小天酥也做好了,陈锦知懒得同阮薇薇怄气,让店小二包好以后,与小蝶离开了。
临走前,她似乎忽然想起了什么,回头抬起下巴,笑道,“哦对了,我这簪子不错吧?”
她指了指头上美轮美奂的簪子。
“这也是殿下送的。当然,这是你这辈子都拿不到的东西。”
话语里的嘲讽与得意,是不需要掩盖的。
阮薇薇已经被巨大的冲击力搞得大脑宕机,直到陈锦知走出去很远,她才反应过来,大骂道,“陈锦知!你个不知廉耻的东西,我跟你没完!”
“行了行了,阮大小姐,您别在我们这里大喊大叫的,免得影响我们生意。”
店小二双手抱在胸前,带着几分嫌弃的姿态说。
阮薇薇身旁的丫鬟急了,“大胆!竟敢这样对我们小姐说话,你不想活了?”
“咳,大不了您别买我家东西了,我们雅味居店大不欺客,对付几个难缠的客人还是能应付来的。”
店小二说着,命人端出全部的小天酥,提醒道,“阮大小姐,您之前可是出了十倍的价格来买点心,可别赖账啊。”
阮薇薇家虽有势力,但容不得她胡来;这雅味居也是京城数一数二的地方,许多达官权贵都非常喜欢,阮薇薇自然更不能对他们做什么。
无奈之下,阮薇薇只能咬着牙付了钱,在心里将陈锦知骂了个遍。
两日后,阮府。
上次,阮薇薇面对陈锦知时赔了夫人又折兵,她心里气得不行,这两天一直琢磨着要找机会赢回来。
正当阮薇薇苦思之际,丫鬟匆匆赶来,“小姐,尚书府的陈大小姐送请帖来了!”
“请帖?”阮薇薇有些惊讶。“她给我请帖做什么?”
说着,她接过请帖打开看了看,却差点儿被气吐血:
请帖上说,萧尘又送了陈锦知许多聘礼,陈锦知特地邀请阮薇薇去参观参观。
明面上是客气的邀请,其实就是炫耀,并暗讽阮薇薇没什么见识。
“该死的陈锦知!我和你没完!”
阮薇薇大吼着,撕碎了手里的请帖,脸上挂着凶残的表情。
与此同时,尚书府。
陈锦知一边清点着萧尘送来的聘礼,一边悠闲的喝着茶,青菱问道,“小姐,您就这样送了请帖,万一那阮薇薇上门闹事,可就不得清净了。”
陈锦知不慌不忙,“她可没时间来,萧尘刚刚提点了一番,现在,阮尚书估计在忙着清理自己的账,生怕被查到吧。
“这种时候,阮薇薇若是来找我,就是主动露出破绽让我抓,只要阮尚书不傻,就绝对会阻止自己的女儿。当然,我倒是很想看看,若是阮薇薇来了,她的父亲会如何收场。”
青菱点点头,没有表露出内心的惊讶。
她原以为,陈锦知看上去冷静自然,应该不会轻易向旁人炫耀,却没想到,她的行为却是完全相反的。
陈锦知仿佛猜到了青菱的想法,冷不丁地说,“青菱,若是你有一个世界上最好的丈夫,而且很多人都觊觎他,你会怎么做?”
青菱愣了一下,没想到她会问这个问题,一时之间有些不知所措。
很快,她回复道,“当然是宣示自己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