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世蕃之死,当时就有人认为是冤案。
当然是冤案了。这严世蕃恶贯满盈不假,聚众谋反却是冤枉。林润的奏折其实说得很清楚:“道路皆言,两人通倭,变且不测。”什么叫“道路皆言”?就是路上的人都这么说。实际上是捕风捉影,连匿名举报都算不上。嘉靖皇帝也不相信,曾下令三法司“从公鞠讯,具以实闻”。然而徐阶却上奏说“事已勘实”,“具有显证”,也不容严世蕃申辩,更没有什么取证、对质,硬是手忙脚乱地就把他的脑袋砍掉了。
这当然让很多人不以为然。张居正在主修《世宗实录》时就说,严世蕃是该杀的,但罪名应该定为“奸党”而不是“反贼”。像林润的奏折那样“指为谋逆”,或者像三司的判决那样“拟以谋叛”,都“悉非正法”。这也是后来一些人的观点。比如谈迁就说徐阶他们的判决是“舍奸党之正条,坐不轨之苟论”,支大纶更是质问:“内阁颐旨,法官惟诺,刑罚不中,伊谁之咎?”是啊,这种以冤案平反冤案的荒唐,究竟应该由谁负责?
恐怕不该是徐阶。在我看来,沈炼和杨继盛的死,是冤枉的;严世蕃背上谋反的罪名,也是冤枉的。但要说罪魁祸首就是徐阶,同样冤枉。
徐阶不是糊涂虫,也不是迫害狂。他何尝不知道以“奸党”之名定世蕃之罪,才是“正论”、“正法”、“正条”?他又何尝不想光明正大地为沈炼和杨继盛平反昭雪?但是不行啊!因为这些冤假错案都是皇上钦定的。如果把沈炼和杨继盛案翻出来,就是和当今圣上过不去了(是彰上过也)。当然,皇帝做错的事,也不是不可以批评、纠正,但前提是那皇帝肯听才行。嘉靖恰恰就是一个听不得半点不同意见的人。《明史·奸臣传》说:“帝英察自信,果刑戮,颇护己短。嵩以故得因事激帝怒,戕害人以成其私。”也就是说,嘉靖这个人,是刚愎自用自以为是的。别人的性命一钱不值,自己的面子比天还大。所以,严嵩要想害人,非常容易,只要抓住嘉靖“护短”的心理煽风点火就行。难怪严世蕃听说三法司把沈炼和杨继盛的旧案翻了出来,竟然在狱中高兴得手舞足蹈。因为他知道,这必然引起嘉靖的猜忌、怀疑和愤怒。保不住的,就不是自己的脑袋,而是三法司的乌纱了。所以徐阶对黄光升几个说,按照你们这种写法,严公子明天就可以出门了,诸位反倒可能被关了进去。
显然,不冤枉严世蕃,沈炼、杨继盛,还有许多人的冤情就无法昭雪。张居正说,定为“奸党”,也可以杀严世蕃,这当然不错。但你要定得了才行呀!显然,徐阶制造新的冤假错案,以“莫须有”的罪名除恶锄奸,实在是嘉靖逼出来的。
其实就连严嵩这个“奸臣”,也是嘉靖“培养”出来的。严嵩是江西分宜县人,所以又称“严分宜”。《明史》说他身材高大,眉目清朗,声音洪亮,才华横溢,名重一时。他在弘治十八年(公元1505年)中进士,做过庶吉士、编修之类的小官,就因病回家了。严嵩在家乡又读了十年书,写作诗文,“颇著清誉”,回到官场时也还正派,能和其他大臣一起反对嘉靖的胡作非为。但是,严嵩很快就被嘉靖的“雷霆之怒”吓破了胆,“尽改前说”,从此踏上了媚上、邀宠、弄权、谋私的不归之路。
然而严嵩的道路并不平坦。
正如许多历史学家所指出,嘉靖其实是最懂得怎样做皇帝的人。正因为精通帝王之术,所以,嘉靖不像高祖朱元璋那样日夜操劳,也不像玄孙朱由校那样大权旁落。他在位四十五年,二十七年不视朝,但朝廷里哪怕飞过一只苍蝇他都知道,更不要说国家大事了。也就是说,大明帝国这四十五年其实是他当家的,尽管他每天的“功课”,不过是炼丹、祈福、读青词、泡女人。一般来说,一个皇帝,倘若如此“不务正业”,恐怕是要“丧权辱国”的。但是嘉靖并不。他甚至不能说是一个完全不合格的皇帝。事实上帝国制度对后世君主的要求不高,只要守住祖宗基业、江山社稷就行。从这个角度看,嘉靖至少称职。可以说,他是治国、玩乐两不误。结果,作为男人,他玩得尽兴;作为皇帝,他还算尽职。他是尽职而不累(轻松自如),尽兴而不废(大权在握)。
这实在“聪明”。嘉靖的聪明,就在于他明白所谓“国家大事”,其实是要分析的。国家的事并不都是大事,也有小事。不但鸡毛蒜皮是小事,就连财政、赋税、军事、工程、刑律,总之,一切可以交由臣工去处理的事情,对于皇帝来说都是小事。因为它们不是纲,而是目。目,是可以也应该交给臣下的,皇帝要抓的是纲。而且,皇帝也只应该抓纲。只要皇帝抓住了纲,所有的目就带起来了。纲举目张嘛!
什么是纲?纲就是权力,就是任命与罢免、提拔与处分、奖赏与惩罚官员的权力。国家的事务是由大小官员来打理的,而官员最想的是升官,最怕的是罢官。所以,抓住了官员的任免权,就抓住了官员的命根子;而抓住了官员,就抓住了天下。所以,只要抓住这个“纲”,就可以“垂衣而治”,将天下“运于股掌”。
皇帝自然有这个权力。因为从理论上讲,官员是皇帝的儿子(因此叫臣子)、奴仆(因此叫臣仆)、打工仔(因此叫臣工)。作为父亲(君父)、主子(君主)、老板(君王),皇帝在制度上拥有对官员的生杀予夺之权。但是,有没有这个权力是一回事,会不会用又是另一回事。嘉靖就是会用的。他甚至不必动用升迁奖惩的大权,只要“假以颜色”,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方说,严嵩刚刚被重用时,曾经遭到官场的普遍攻击。明代是实行“两京制”的,南京和北京都有中央政府,而南京和北京的给事中(六部监察官员)和御史(监察部官员)弹劾贪官污吏,第一个提到的就是严嵩。因为严嵩实在太不像话,居然向宗室诸侯勒索贿赂,他的儿子也四处活动,大走后门。然而嘉靖为了包庇严嵩,便故意向他咨询国事,而且故意表示欣赏(必故称赏),哪怕严嵩的回答实在不怎么样(平无奇)。这样连续多次以后,对严嵩的攻击也就烟消云散,正所谓“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可以说,正是由于嘉靖的纵容,严嵩才有恃无恐,日益骄横,终于成为天字第一号的大奸臣。
严嵩对于嘉靖,也堪称肝脑涂地,马屁拍足。嘉靖是喜欢做道士的,制有一种道士戴的香叶冠,赐给阁臣每人一顶。其他阁臣(比如夏言)认为这不是正式朝服,不肯戴。严嵩却不但戴了,还笼以轻纱,以示虔诚,让嘉靖大感欣慰。嘉靖又常常把自己炼的“仙丹”赐给臣下。其他人知道那玩意有毒(内含铅汞化合物),不吃。严嵩却不但吃了,还要报告服用效果,比如“遍身燥痒异常,不可一忍”,或者“至冬发为痔疾,痛下淤血二碗”,正是铅汞中毒的症状。一个七八十岁的老人,心甘情愿充当实验室“小白鼠”,要说他对皇帝不是“忠心耿耿”,还真是冤枉了他。
然而嘉靖对严嵩却既不放心,也不放手,时不时要敲打他。敲打也很容易。比方说,在朝野上下都认为皇帝对严嵩言听计从时,故意不问意见,乾纲独断,或者故意当众表示反对,让严嵩碰一鼻子灰。又比方说,在严嵩值班时,故意多次不召见他,把他晾在那里。有一次,严嵩久等不得召见,却见李本和徐阶往西苑走,便也跟着走。走到西华门,李本和徐阶进去了,严嵩却被拦在外面。这时,严嵩在名义上还是首辅。次辅(李本)和三辅(徐阶)昂首而入,首辅却吃了闭门羹,严嵩无论如何也想不通。回到家里,父子二人竟抱头痛哭。
实际上严嵩终其一生,都只是“宠臣”而非“权臣”。他推荐的人选,并不一定能保住官位(吏部尚书缺,嵩力援欧阳必进为之,甫三月即斥去)。他的心腹获罪,也不一定能够救援(赵文华忤旨获谴,嵩亦不能救)。在嘉靖心目中,严嵩其实是自己手中一个可以任意把玩拿捏的玩意,一条“吧儿狗”和一只“小白鼠”,高兴时揽在怀里,不高兴就一脚踢开。事情都让他去做,责任却不替他担。今天让他青云直上,明天就把他打入冷宫。最后,名垂青史的是嘉靖(因为奸臣是他除掉的),背上骂名的是严嵩(因为坏事都是他干的),这难道公平,难道不荒唐?
严世蕃伏诛后,严嵩也被抄家。一无所有的严嵩只好“寄食墓舍以死”,也就是寄居在守墓人的房子里,到处要饭吃。这离他最风光的时候也不过三四年光景。想当初,严嵩是何等地得宠啊!因为年纪大,嘉靖特许他乘肩舆出入紫苑。见他的直庐简陋,嘉靖“撤小殿材为营室,植花木其中”,每天赐御膳,赐法酒。现在呢?寄食墓舍以死。看来,严嵩甚至连“宠物”都不如。因为养宠物的人是很少会让自己的小狗变成“丧家犬”的。
读史至此,感慨良多,遂填得《采桑子》一阙云:
翻飞柳絮风中舞,
上也荒唐,
下也荒唐,
四十年来梦一场。
伴君如伴南山虎,
喜也无常,
怒也无常,
混账专横是帝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