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谭七彩终于把一抽屉的碎银子和铜板数清楚并记在了空荡荡的账簿上,除去酿酒的原料钱,置办桌椅的钱,还有到隔壁木匠那里定做蒸馏器的钱之外,今天卖出的酒,净赚了十两。
这个数目已经不算小了,现在所在的这间小酒坊,前后的屋子总共买下来也就花了十两银子,虽然已经是彻彻底底的危房,而且处于城郊,但是好歹也算是京城的一隅,给了他们一个安身之地。
谭七彩把碎银子和铜板仔细的分类包好放在空箱子里,锁了起来,舒了一口气。
一转身,却发现二狗还坐在桌边,还在冲着自己傻笑,谭七彩顿时从内心中升出一股子无力感。
“好像挣了很多的样子啊。”二狗嘴巴都要笑裂了,“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钱。”
“以后会有更多的。”谭七彩给二狗倒了杯水,递给他,“你笑了一天不累吗?”
“不累,我高兴!”二狗一口喝完杯子里的水,冷不丁的一下抓住谭七彩的手,大声说道,“七彩,娘说等挣够了钱,你就跟我成亲,这是真的吗?今天的钱算挣够了吗?”
谭七彩被惊了一跳,下意识触电般的甩开他的手,恢复理智之后忽然想起这种激烈的反应或许会伤到二狗的心,抬头看时,却看到二狗挠了挠脑袋,面色泛红,并没有任何尴尬的样子,只是傻呵呵的站着,盯着她看,忽然来了一句,“你的手捏起来舒服。”
听了这句话,谭七彩直接把二狗关在了门外。
如果有人问她,觉得二狗这个人怎么样,谭七彩一定会长叹一口气然后说,“他是个好人。”
说起来,二狗还算是她的救命恩人。原本谭七彩第一次在这个世界醒来的时候,眼前就是王二狗和他的娘,当时他们两人相依为命的住在山间的农舍里,机缘巧合之下,王二狗上山砍柴的时候,救回了山里被野兽咬伤的谭七彩。
谭七彩估摸着自己的这具身体的主人原本已经被野兽咬死了,才会被自己的灵魂附身。她慢慢弄清了这个世界的大概情况,此间则一直受着王嫂和二狗的照顾,一直等到身上的伤养好了,才发挥了自己的专业技能,用光了王嫂半辈子的积蓄,在京城开了这家破旧的酒坊。
今天是开业的第一天,她故意学着世博会茅台的出名方法,将酿成的一小罐酒当街砸了下去,经过蒸馏处理的酒与这个时代的酒比起来浓度高了很多,一下子酒香四溢,果然吸引了不少酒虫们,算是大成功了。
她也知道王嫂将积蓄给她是指望着她嫁给二狗,给王家传宗接代。
她当然不能答应,虽然心里是很感激二狗的,但是并没有感激到要以身相许的地步,爱情并不能用感激来换,谭七彩心里清楚。
随手从衣襟里摸出一个玉葫芦,轻轻地抚摸着,思考着该怎么应对王嫂,她随意地捏着葫芦对着烛光仔细的看,这个葫芦只有拇指大小,羊脂玉质地,光滑温润,用光滑的红绸线拴着,看上去不像是寻常人家能有的东西。
说起来也奇怪,这个玉葫芦,醒过来的时候就挂在自己脖子上了,究竟是什么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