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男团

开学典礼结束后,各班级回教室继续上课。

这堂课是英语,也是方梦觉转学后真正意义上接触老师的第一堂课。整堂课下来,方梦觉感叹:老师教学水平是真的很影响学生的听课状态。

镇上高中的英语老师授课基本就是猛灌输语法,说着塑料英语,要求学生死记硬背;而附中是全英语授课,老师的口语很流利,和听力磁带里的音效很像,这样很容易培养学生的语感,讲解语法时会运用一些形象的比喻,有趣也好记。

上午最后一节课是自习,临近下课,教室里的同学都蠢蠢欲动,开始为吃饭做准备。

舒窕回过头捂着嘴问方梦觉:“你中午去哪里吃饭啊?”

她们都是通学生,中午可以外出,学校附近有美食街,应有尽有,比起食堂,那些小吃奶茶就是学生的天堂。

方梦觉头也不抬,直接说道:“食堂。”

舒窕失望地啊了一声:“学校都是大锅菜,不好吃的。”

方梦觉吃饭只是为了不饿死,对于饭菜口味没有太大要求:“不要紧,没毒就行。”

舒窕被她的话逗笑:“那行吧,你等会跑快点,食堂去晚了就只剩白米饭了。”她想到方梦觉是新来的,又问:“你知道食堂在哪里吧?出了教学楼往右拐,你到时候跟着大部队走,还是有很多人都去食堂吃饭的。”

方梦觉抬起头,看着面前真诚的舒窕,没有说话。

如果说昨晚的好意仅仅是对转学生的好奇,那现在呢?是出于朋友间的好意吗?

舒窕被她突然的目光吓了一跳,问:“怎么了?”

方梦觉摇摇头,诚恳地说道:“我知道了,谢谢。”

舒窕故作羞涩地哎呀一声:“被大美女一直盯着看我都不好意思了。”

方梦觉认真地开口:“我不是大美女。”

舒窕忍不住笑:“你说话怎么这么有趣啊,有机会我介绍你和我闺蜜认识,你们肯定能合得来。”

有趣。

方梦觉揣摩了这个词很久,她不爱说话,表情不外露,遇到不顺心的事必然会报复回去,大人说她阴沉,同学骂她疯子。

很少人会用正面的词汇描述她,突然听到这个评价,她有些不适应。

铃响之后,班上同学像是饿了好几天似的,一个个都蒙着头往前冲,教室很快就空下来。

苏明哲背靠着墙,腿伸直架在舒窕的凳子上,没好气地开口:“陈暮安怎么还不来,从3班到咱班的距离,就算爬也爬过来了吧。”

三个人约好中午去校外吃饭,这人都快走完了,也不见他的踪影。

许惟清正在写代数证明题,他翻了页草稿纸,手上的笔没停,顺口道:“他们这堂课是不是物理?”

苏明哲一拍脑袋:“绝对是何不拔的课。”

何群教2班和3班的物理,上课最大的爱好就是拖堂。

“这何不拔真是不体恤民情。”

“人是铁饭是钢,吃饭时间他都要占用。”

“每天早上在校门口抓迟到的时候怎么不看他多拖几分钟,上次我踩着铃声进校门都被视为迟到。”

......

苏明哲吐槽了老半天,见没人回应,他扭头看向后座。

许惟清正在做题,桌面上摆着几张草稿纸,还有一本比城墙还要厚的数学书。

那不是高考范围内的书,属于大学数学系的专业教材。

许惟清全神专注于计算,自然没注意到苏明哲在说什么,眨眼的功夫,草稿纸几乎又要写满了。

苏明哲自动闭了嘴不打扰他。

如果说上帝给你开了门,必然会为你关上一扇窗的话,那许惟清是个例外。

上帝不仅给他开了门,还开了窗,甚至恨不得把屋顶都掀开。

他这种人,一出生就是在罗马,祖辈是南大退休的教授,父亲是知名企业家,母亲是音乐老师。

家世好,还长得好。

更可怕的是,他比一般人还要努力。

苏明哲也见过很多富家子弟,那些人上学都随便玩玩,高中一毕业就送去国外镀金,镀完金回来就在家族公司上班,或者找关系去个养老的轻松单位,像许惟清这种努力学习的富二代,确实很少见。

但他又不是那种传统的书呆子,游戏、篮球、钢琴样样不落,都玩得很溜。

像他这样的,天生很受女生欢迎。

刚进入高中的时候,每天都有女生来教室看他,收到的情书也是数不胜数。无论是好看的还是不好看的,他都一并拒绝了,美其名曰未成年不能谈恋爱,其中包括校花宋菁菁的无数次告白。

都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哪有人面对大美女还能心怀不乱的,苏明哲问过他:“你喜欢什么样子的?天仙?”

他当时笑得很随意:“要什么天仙,合眼缘就行了。”

这句话不知怎么传了出去,一传十十传百,慢慢地变成了“许惟清喜欢数学比他好的人。”

他可是经常去参加数学奥赛的人,单门成绩是第一名,就算有人偶尔超过他一两次,那得是大学霸了,大学霸也不会考虑这些情情爱爱的事。

两句八竿子也打不着的话,但传出之后,许惟清确实少了很多桃花,他也没有澄清,甚至后来有人找他告白,他都用采用统一的拒绝方式:“不好意思,我喜欢数学比我好的人。”

学校还流行过一段“数□□”,刚开始还是有很多女生认真学数学,可是数学这玩意吧,也不是你想学就能学懂的,更别说跟许惟清比,慢慢地,很多人都望而止步了。也有些人锲而不舍,不管学到哪个程度,学到的知识都是自己的,也算是另外一种形式激励她们学数学。

苏明哲和许惟清初次打交道,是在初中,那是一段中二病犯得最严重的时光。

当时有个3人少年团很火,学校的广播天天都是放那个团的歌。他脑子一抽,仗着自己学了几天的吉他,也想找两个人组团。

苏明哲先从班上同学开始找起,他了解到陈暮安会架子鼓,两个中二少年一拍即合,可还差第三个人怎么也凑不到。

两个人都是半罐水的音乐水平,这第三个人,他们想找一个专业点的同学。

那时也算是天时地利人和,学校举行了一场合唱比赛,许惟清是他们班的领唱,他一边弹钢琴一边唱,拿了全校第一名。

两人一个对视,会心一笑,这第三个人找到了。他们兴致勃勃地去找许惟清,许少爷从小养尊处优,自然不会答应这种犯二的事。

结果可想而知,许少爷拒绝了。

但苏明哲从小就知道,脸皮薄干不成大事。他每天去许惟清的班上找他,在他耳边软磨硬泡,就差在地上打滚了。

许少爷清隽矜贵,但教养很好,他耐着性子跟苏明哲讲道理:“你不能强人所难。”

苏明哲只想组世界第一无敌强的男团,哪管这么多道理:“这一点都不难啊,你点个头就成了。”

苏明哲知道让他点头不是件容易的事,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但没想到的是,转折发生在一段很普通的对话之后。

那次苏明哲换了撒泼的方式,坦诚地说出自己很羡慕电视里的三人团,想像他们一样可以站在舞台中唱歌,那样会被很多人看到,听起来就很酷。

许惟清抓住了重点:“会被很多人看到?”

苏明哲嗅到成功的味道,连忙点头:“对啊,尤其是同龄人。”

他记得当时许惟清沉默了好一会,像是在回忆,最后许少爷笑了一声:“行,我答应。”

三个人风风火火地组了个团,还取了个中二的名字,他们也就这样变成好兄弟。后来苏明哲才知道,他歪打正着还真找了个专业的,许惟清的母亲是南大音乐系的教授,她很支持他们的想法,热心地教他们乐理知识,甚至还让他们在南大开了一场小型演唱会,虽然观众全是亲朋好友和许阿姨的学生,但也算是圆了中二少年们的一场梦。

上了高中后,学业比较忙,中二病时期也过去了,当然苏明哲也知道自己不是吃那口饭的人,男团的事就放下了,现在想起来真是尴尬。好在三人心照不宣,对那件事也都避口不谈,就算有同学说起来,苏明哲也是打着哈哈糊弄过去。

不过话说回来,苏明哲到现在也没想明白,当初许惟清是怎么突然改变主意,答应加入男团的。

方梦觉记住舒窕的话,出了教学楼之后往右拐,跟着人潮到了食堂,她随便打了两个菜,挑了一张空桌坐下。

她来吃食堂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便宜,南城的消费水平并不低,外面的餐馆好吃是好吃,但也贵。

虽然她和李若的相处算不上和谐,但不可否认她现在在花李若的钱。林业是个小气自私的人,自然是不愿意给方梦觉一分钱,方梦觉的所有支出都是李若负责。她暂时没有收入来源,李若给多少她就收多少,因此方梦觉一般是能省就省,尽量不超出预算。

方梦觉刚把盘里的葱蒜全部挑出来,桌面上又多了一个餐盘,随即身上落下阴影,对面位置坐下一个人。

她看清来人,有些意外。

作者有话要说:涉及的男团全是私设,请勿带入现实~

苏明哲观点不代表作者本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