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饮酒挥刀皆成双【中】

“在聊些什么?这么聚精会神?”

刘睿影端着酒杯,走过来,拍了拍华浓的肩膀问道。

先前他和金爷坐在桌子的另一端,两人中间夹着小机灵,小机灵虽然滔滔不绝的一直在说着些什么,但对于众人感兴趣的话题,他总是能够很是巧妙的回避开来。

大家都觉得小机灵是个靠嘴吃饭的人,甚至还背地里把他唤做消息贩子,小机灵通常也懒得去解释。与其跟这些不了解自己,以及自己也不想去深交的人浪费口舌,不如省着力气用在和有趣的人交往上,比如金爷,比如刘睿影。

“什么故事?”

刘睿影问道,有些好奇。

他这个师叔当的着实有些太不称职,外人只能看到他的师侄华浓拿着一把残破不堪的剑,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对华浓着实可以算得上是一无所知。除了明白他是一位从山野里成长出来的少年以外,其余的刘睿影不是没有想过要去了解,而是一件件的意外,让他猝不及防,根本就腾不出时间来。这样的事情,是需要两个人坐下来慢慢谈的,不能着急,也不能在心里惦记着别的事。聊的渴了就喝酒,饿了便吃饭,轻轻松松,无拘无束,才能体会到对方真正的成长历程,也就能大约的感受到华浓的心境。

不过他借着肚子里这些传奇又玄妙的故事,的确是蹭了不少酒喝,不少饭吃……若是真这么论起来,他是个消息贩子倒也不错。

“他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青雪青说道。

他干脆把自己的椅子搬来,坐在华浓身边。反正这桌上的人,大抵都是金爷府上豢养的江湖豪客们,本也就没有任何礼数去讲究,大家都很随意,尽兴就好。

“他在给我说关于一头狼。”

青雪青说道。

刘睿影一听青雪青说,华浓竟是在给她说起了故事,心里也有些落寞……本来聆听者这个角色,应当是他才对的。可第一个听到华浓故事的人,却变成了青雪青。

“是关于什么的故事?”

刘睿影问道。

“是狼要吃你,还是最终你吃了狼?”

刘睿影笑着问道。

“我生病了……不知道什么病,就是身上一会儿热,一会儿冷……这样的病以前也害过几次,但都没有这次严重!以至于我走两步就栽倒在地。”

刘睿影眼睛一亮。

以前他对狼没有丝毫的感觉,无非是觉得这是一种很危险的生物罢了。中都城每到秋天的时候,热闹的市肆上倒是有不少从西北来的商人,叫卖一种叫做狼髀石的东西。一开始刘睿影并不知道那是什么,后来一打听,才知道那狼髀石是野狼膝盖中的一块骨头。因为造型较为更好看,镶上金银就可以当做饰品来穿戴,在西北很受欢迎,无论是男女老少。不过在中都城中,销量可就没有那么好了,众人只是图个新鲜,凑上去问两句,很少有人真掏钱去买的。可是听那商人说,这狼髀石却是可以辟邪,挂在脖子上,就连那恶狗也会退避三舍,这一点刘睿影无从判断真假,但却是给了他对于狼的一些概念。

后来到了定西王域,赶上了狼骑犯边。草原王庭的狼骑和普通的野狼可不一样,起码个头上就相差极大。当晚在集英镇中,看着那一小队冲进镇子里的狼骑,领头的那只,远远看去,和一匹马也差不了多少。这是刘睿影第一次亲眼见到狼,灰亮的毛发,低垂的头颅,两颗眼睛像是夜空中的寒星,不怒自威。也不知是不是犹豫害怕导致的,当时的刘睿影只是和那狼骑对视了一眼,便觉得周身上下被一阵浓郁的寒意所包裹。虽然还不至于将他的整个精神全都凝结,但这种毫无征兆的侵袭,仍旧是让他有些心有余悸……现在听到华浓竟然和一头狼有故事,却是让刘睿影也来了兴趣。

华浓说道。

言毕,他略一停顿,竟是笑了起来。

刘睿影正听到节骨眼上,却是不知道华浓为何突然的发笑。但很快便明白了过来。想他自己在入博古楼之前,遇到了冰锥人。那一战着实是凶险一场,直到最后刘睿影放下了剑时,他也是笑了起来。这笑不是苦笑,也不是自嘲,而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

华浓说道。

刘睿影听后点了点头,这种病很常见,是伤寒。若是放在城中镇里,根本算不上什么。找个药铺坐堂的郎中,根本都无须号脉,只要瞧一眼脸色,最多看看舌苔,便能知道是什么毛病。伤寒方子在季节更替之时,每个药铺都会提前抓好许多,尤其是冬春和秋冬之际,尤为兴盛。可惜华浓是在山野之中,还孤身一人……不但走不去城中镇里,也没有人可以给他抓药。即便是想喝一碗热水,或许都是一种奢望。

“摔倒之后,我应当是昏了过去……醒来的时候,手中的剑也不知去向,然后我就发现,身边跟着一头落单的狼!”

“落单的狼?”

刘睿影问道。

他知道狼一向成群,是猛兽中极为特殊的存在。

人生在世都有很多束缚,小时候或许是父母的管教,师长的教导,还有以后家庭中的琐事。这些说好听了,是责任,但当着些责任真正压在一个人的肩头,心头时,就会化为一种枷锁。你看不见它,可是它却又的的确确的存在着。每一次呼吸,每一步跳动都能感觉到,无时无刻不存在着。当刘睿影终究是杀了冰锥人后,他的耳边传来了“啪嗒”一声。这便是一道枷锁碎裂了!虽然身上还有许多甚至他也不知道的枷锁存在,但终归是能够长舒一口气。这般前所未有的轻松感,从内到外表露出来,就成了一抹笑意。

这么想想,人真的有些可悲。当你感觉到“轻松”时,能做的,要么是什么都不做,要么就是淡然一笑。然而开心也是笑,轻松也是笑,两者之间又该如何去区分?着实有些太过于乏味……

不过华浓这么一笑,刘睿影却是和他产生了些许共鸣……

刘睿影说道。

“没错,最后定然是我比它活下去的欲望更加强烈些。但我同时也得感谢它……若不是喝了它温热的狼血,我定然也活不到现在。”

华浓说道。

“不但落了单,而且他身上也有病!最后我才发现,他的一条后腿受了很严重的外伤,深可见骨……估计是一直没能痊愈,它担心自己会拖累整个族群,因此才选择这般自我放逐……但求生欲是共性,我有,它也有。若是能够不死,谁愿意轻易死去?多活一天是一天!一头伤狼,碰到了我这个病人,最后比拼的就是谁更想活了!”

华浓说道。

“现在你能坐在这讲故事,结局已经很明显了!”

刘睿影问道。

“太多了……数不清!”

华浓喝了口酒说道。

刘睿影曾在定西王城中,和定西王霍望一道,集结玄鸦军出征。玄鸦军中,每人的兜鍪里,灌注的都是狼血酒。那味道,让刘睿影至今都记忆犹新。只要想起那个场景,嘴里就会泛起一股子腥咸……况且这已经是用狼血酿成的酒水,若是像华浓这般,直接去喝那狼血,刘睿影着实想不到自己究竟能不能咽的下去……

琢磨了一会儿,刘睿影却是晃了晃脑袋。似是想要把这般凌乱的想法从脑中甩出去,毕竟没有到那个地步,谁都想不到自己会做出什么样的抉择。生命到底是伟大且崇高的,没有人会轻易地放弃生命,每个人的心中都饱含着对生命的渴望。无论他是害了病,还是有残缺,都不会轻易的放弃,也一样都会无怨无悔的努力抗争。只要一想到活下去,或许就能有更多光鲜靓丽的事情发生,一定是没有人想死的。

“这样的事情,你经历过几次?”

“你为何会遇上许多这样的事?”

青雪青歪着头问道。

华浓说的故事他听起来过瘾刺激,但以他的经历和经验,尽皆都是无法理解的……

“因为病人和伤狼碰到一起,真是千载难逢的事,所以我才会对此印象深刻!”

华浓说道。

却是把刘睿影刚想问出口的问题回答的一清二楚。

华浓思忖了良久说道。

刘睿影很是宽心的点了点头,不管怎么说,华浓还是有所成长,起码他已经学会了掩饰和伪装。坦诚是好事,也可以算得上是一种美德,但在某些时候,坦诚却比手中的刀剑更锋利,更伤人。对于华浓这样锋芒毕露的性子来说,适时的圆滑迂回,反而能让他走的更顺更远。

刘睿影放在桌上的酒,忽然荡漾起了涟漪。这让他觉得很是奇怪……桌面明明没有任何震动,而酒杯却也安安稳稳的放在那里,怎么会有波纹?紧接着,他便感到了一阵风。分不清是从何处吹起的,总之是从四面八方朝着这桌子围拢过来。除了金爷和小机灵相谈甚欢,没有察觉以外,旁人都很是诧异的四下打量。若是刘睿影没有记错的话,金爷的府邸中是不起风的。无论外面的风沙有多大,只要进了这府门,即是一片祥和,宛若江南。上次来时便是如此,再加上众人反常的举动,刘睿影愈发觉得自己着实是没有记错。

青府里一万年也不会遇到一头狼,而鸿州府城中一万年也不会遇到一头伤狼和一个病人。

不过对于青雪青的这个问题,华浓没有回答,而是选择了沉默……沉默并不是为了故作高深,而是他着实不知道这个问题究竟该如何去回答。他为什么总会碰到这样的事?这个问题对于华浓而言,就好像人为什么要吃饭喝水一样。每个环境都会有每个环境中的常态,这是不可更改的。好比这矿场山就是风沙大,中都城就是富足,而山野之中,便是猛兽成群,步步惊心,时刻危机。

“以前不懂事,乱跑。后来懂事了,就没有了!”

小机灵说道。

虽然是问句,但却又更像是喃喃自语……

金爷皱着眉头一言不发,双眼死死地盯着前方的门廊。

一片娇小的嫩叶落在了刘睿影的酒杯中,把正在不断荡起的涟漪,遮掩了大半。现在是春天,并不是落叶的季节。而掉落在刘睿影杯中的这一片叶子,也不是枯叶,而是一片还未长成的新叶。这样的叶子,介乎于刚冒头的嫩芽和成型的叶子之间,如此的阶段,却是与支杆的联系最紧密的时候。嫩叶需要源源不断的供给,才能够生长的蓬勃茁壮。风想要吹落这嫩叶,便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是现在这片叶子,却完好无缺的落在刘睿影的酒杯中,让人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叶子落了,金爷和小机灵交谈的声音也逐渐沉静了下来。他们也感觉到了风,感觉到了府中的不同寻常。

“怎么会起风?”

小机灵听到这声音,脸色骤然一变,连忙站起身来。门廊的拐角处也走来一个人。显然不是金爷府中之人。此人倒带着一顶斗笠,腰间横跨把长刀,右手扶在刀柄上,把刀锋抽出一寸有余,再用力的合起。如此不断往复,便传出一声声的清脆。这清脆与他的脚步声重叠的极为完美,而他的又穿了一件极长极长的袍子,拖在地上,遮住了腿脚,看上去整个人像是飘过来似的。

看到这番打扮,刘睿影瞬时便想起了此人是谁。

“收今贩古,古道音书绝!”

这二位停止了言语,旁人自是也闭上了嘴。

“啪……啪……啪……”

门廊外很有节奏的传来一声声清脆,这声音让刘睿影有些耳熟,但一时间却又想不起来是在哪里听过。

他离开了桌,从一边绕出去,站在了绝音书的面前。

“这些都是我的朋友。”

小机灵指了指身后说道。

不正是当时在定西王域,丁州府城中,汤中松带着他去琉光馆里听得那位说书先生?

“他是来找我的。”

小机灵对着众人说道。

绝音书点了点头。

“那就好……”

小机灵长舒了一口气说道。

绝音书点了点头。

“朋友就是朋友,关系自是不必多少。但再好的朋友,也不能够代替我。你说是吗?”

小机灵问道。

“用我的吧!”

文琦文将自己的刀递给小机灵说道。

“我若是用坏了,你可心疼?”

“谁能借我一把刀?剑也行。”

小机灵转身对着众人问道。

他向来都是依仗着身法,纵横江湖,怎么今天却一反常态的讨要刀剑?按理说方才一起风,小机灵应当就有所察觉,自是该随着那阵风离开才对,让绝音书却是连小机灵的面都见不到。

刀身上还布满了极为精美的图案。

宛如一件艺术品,该当放在百宝阁上供养,却是不能拿出来对敌杀人之用。

“不心疼!一把刀而已,外物罢了!”

小机灵接过文琦文的刀,拔出半截后问道。

这着实是一柄好刀。

已出鞘,寒光逼人。

尤其是自己的刀,更是不会轻易出借的。

江湖上有个玩笑,是说你可以问我借钱,问我借命,甚至问我借孩子,借老婆,但你永远不能问一个刀客借刀,问一个剑修借剑。

小机灵也很是诧异文琦文竟是这般大方,但既然对方说了不在乎,那他也权且当做如此。

文琦文潇洒的说道。

刘睿影却不信他说的是真话。

哪有刀客不爱刀?

这里过于逼仄。

坐着不同喝酒还好,若是真动起刀来,不说施展不开,更是容易误伤旁人。

小机灵既然说了,都是朋友,那他就定然不会让自己的朋友受到牵连,也不会让自己的朋友承担麻烦。

“你们先喝着,我处理下些私事就来。”

小机灵说道。

随后提着刀,引着绝音书朝外走去。

金爷笑着反问道。

“我没有见过……而且我知道他向来只逃跑,不出刀。”

刘睿影说道。

“难道他这次要出刀?”

刘睿影望向金爷问道。

“你可见过他出刀?”

刘睿影没有接过话头。

人只要说了“一般情况”那就证明现在的情况并不一般,而是例外。

“除非这个人已经与小机灵纠缠了许久,让他不胜其烦,这才会想着出手,换一场干净利落的了结。”

上次小机灵夤夜来访,身受重伤,却也是逞身法之快而离开,并没有出手。

“一般情况下他的确是不会出刀的。”

金爷说道。

实际上,他也很想看看小机灵出手的样子。

掌握着一肚子秘密的人,若只会足下生风的逃走,未免也有些太过于磕碜……

刘睿影能感觉到,小机灵的武道修为定然不会低,但具体到了那一层范畴,还是得看过才知道。

金爷说道。

刘睿影想了想,却是拉着华浓一起朝外走去。

他并不是想要出手帮忙,而是觉得这倒是一个不错的机会,能让华浓多一些历练。

文琦文借出了手中的刀,心里便有些空落落的……但看到青雪青执意要去凑热闹,他也只能跟着同去。

只不过文琦文的右手,却是显得有些无处安放,不断的攥紧又从开的反复。

“就在这里吧!

刘睿影和华浓起身之后,青雪青却是也坐不住了……

殷切的目光望着自己的哥哥,在祈求着首肯。

金爷摊了摊手,对自己这个妹妹也是无奈,不过想到小机灵的为人,以及刘睿影也在场,终究还是点了点头。

“他们应当不要紧吧?”

小机灵指着地上躺着的人问道。

绝音书摇了摇头。

小机灵说道。

他和绝音书一前一后走着,到了府门刚进来时的大院中,小机灵停下了脚步。

刘睿影和华浓紧随其后,看到这前院中横七竖八的躺着不少人,都是金爷府上的护院。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虽然我知道你不一定会告诉我,但我还是想问。”

小机灵忽然开口说道。

绝音书听罢后微微一怔,但还是点了点头。

“那就好。我听说你是个很有原则的人,看来的确如此!”

小机灵笑着说道。

这句话倒是一语双关,不但是说绝音书从不伤及无辜,更是说绝音书这杀手,只要接了活计,便绝不会放弃。从定西王域的丁州府城中两人初逢,一直追到了这震北王域的鸿洲矿场,绝音书却是仍旧没有放弃。单凭这份恒心与毅力,便是平常人难以企及的。

小机灵是个老江湖,当然清楚这最基础的规矩。

但他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可想而知他心中的疑惑有多大。

“十年前,想杀死我的人数不胜数。以过江之鲫来形容也还不夸张。而后他们整整追了我三年零七个月又十三天,终究是无功而返。不过我这个人嘴很严,即便是知道了些什么私隐,也不会锋刃便大放厥词。那些个心眼儿小的,应当是也发现了这点,于是也就停下了这那般劳民伤财的事。从那之后到现在,我活的都很安逸,直到遇见了你。”

“究竟是谁一定要我死?”

小机灵问道。

这问题对于一个杀手而言,却是死都不能说的。

这是他露面以来说的第一句话。

嗓音沙哑,像是被灌入了几大口沙子一般。亦或是许久都没有开口说过话,骤然如此,让他很不适应。但绝音书除了杀手之外,还有着另一个身份,说书人。一个说书人若是不讲话,该怎么说书?又不是演皮影戏……说书说书,终究是落在一个“说”字上。大家拿的话本儿传奇都差不多,说书人的好坏全凭一张嘴张弛有度,抑扬顿挫的。

“没有人要你的命,只是我想杀你。”

小机灵接着说道。

“没有人。”

绝音书说道。

小机灵问道。

“你有一肚子故事,我也有。但你用故事来做了什么?”

绝音书问道。

绝音书解释道。

单凭一句“没有人”,饶是聪颖如小机灵这般的都难以听懂,更不用说刘睿影和青雪青等人了。

“这倒是有趣……我与你井水不犯河水的,为何要如此花功夫杀我?”

绝音书出生在一个小山村里,村子里最有文化的,当属一位老说书人。年幼的绝音书最喜欢做的,就是在傍晚的时候,赶去听他说书。只不过那位老说书人,早就放弃了本行,正巧这存在位于交通要道,他便在村口开了一间茶棚。卖茶,也卖酒。行路人喝茶,他自己喝酒。茶棚里还养着一条瞎了一只眼的老狗,整日整日的不见动弹,总是懒洋洋的趴在那里晒太阳。似是对陌生人早已习惯,无论是谁靠近,它都没有任何反应。

这条老狗是老说书人唯一的伙伴,起码在绝音书缠着老说书人讲故事前,都是如此。一人一狗,相差甚远,人养狗,无非是图个陪伴罢了。但是这条老狗跟老说书人可不是一般的投缘,不仅因为他们都很老,还因为他们的身子都是残缺不全。老狗瞎了一只眼睛,老说书人少了一只脚,一只左脚。他本是世居在此,小时候爹害了一场大病,没救过来,娘亲便狠心的丢下他独自改嫁。一个寡妇生活自然艰苦,但若是丢了自己的孩子,这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村里人看他可怜,便也时常接济一二,就这么吃着百家饭长大后,他却是也离开了村子,到外面闯荡。等他再回来时,已然很老。曾经认识的人十有八九已然过逝。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这是每一位园游客经年之后回刀故乡后,都经历的一步。

回来的第二个秋天,老说书人在茶棚上搭建了一座阁楼,当做自己的住所。那条老狗在晚上也会上到那阁楼上睡觉。他刚回来时,是孤身一人,没有伙伴,也没有狗。这只狗不知什么时候突然冒了出来的,便就这么一直待了下去。

这让小机灵却是难以回答……

他的故事,倒着实没有用在正道上。

图自己开心,也为了一时的炫耀,但这两种原因,却是都无法放在台面上大大方方的说出来。

老说书人对着绝音书说到。

谁能想到,这句平淡无奇,又老生常谈的教诲,却是把绝音书彻头彻尾的影响到了如今当下。

后来他成了个说书人,还是个颇有威慑的杀手,在江湖上也算是有了自己的名号,但老说书人对他说的“忠孝节义”却丝毫没有一刻会淡忘。

老人早已不再说书,但干了一辈子的本行,哪能这么轻易舍弃?总是有管不嘴的时候,这么一来二去的,却还传出了些名声,十里八方的人都听说这村口儿处的茶棚里,有位经历丰富的老说书人,竟是让茶棚的声音都好了起来。绝音书就生活在村中,自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年纪小,挤不到前面,只能站在人后静静地听着。他脑子伶俐,听得久了,便能把这些故事全都一个字一个字的记在心中。每当老说书人咳嗽休息,或是起身去添一壶酒的时候,他便会给众人把故事续上,继续说下去。久而久之,他的位置从末尾换到了老说书人身边。直到最后,这老说书人却是只在一旁补充,那大段大段的话,却是都让绝音书来说。

虽然他的声音很是稚嫩,有些关键处的情绪把握的也不够完满,但一个小童来说书,毕竟是个极为新鲜的事情,一老一少配合的也着实默契。日头快要落山前,众人才会三三两两的离去,绝音书边帮着老说书人收拾茶碗以及地上的花生皮。这是一个夏天,即便看着日头已然偏西,确实还能够挂在那里一动不动的待上一个多时辰。老说书人在忙活完了茶棚中的生意后,便主动教绝音书识字写字。最先交给他的,是“忠孝节义”四个字,并告诉他,此乃人立身之本。尤其是一肚子故事的说书人,更是要牢记这四个字才好。故事里的反派,定然是破了这四字的戒律,而那些个真英雄,大好汉,则是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把这四个字演绎的淋漓尽致。

“字可以不认识,书可以烧掉。但这忠孝节义就像饭不能不吃一般,必须得代代相传的,你说是也不是?”

“难道说故事就一定得是说书人?说故事就不能是只为自己图一乐子?”

小机灵反驳道。

他终究还是把自己的原因说了出来。

杀人虽然赚钱,但绝音书都认为他杀的是该死之人,都是破了那四字戒律之人。这样的人杀了,没有任何负担,这样钱赚了,也不会有任何愧疚。同样,小机灵在他眼里也是如此。

“你不配说故事。”

绝音书说道。

小机灵看着他,叹了口气,心知眼前已成死局,决计是无法善了。

“你也用刀?”

绝音书看到小机灵缓缓抬起了右臂,横刀挡在胸前。

但显然,这不足以让绝音书有任何动摇。

他的右手仍然握在刀柄上,不断的开合,发出“啪啪”的声音。

相比于旁人花钱买命,他自己真心想做的事,当然会更加执着。

不但不用刀,却是也不用剑。

刀剑于他来说,没有什么差别,无非是让手中多了一柄兵刃罢了。

但不用刀的人握刀就和不说书人的四处卖弄故事一样。都是绝音书所不能接受,也不能容忍的事。

“我不用。”

小机灵摇了摇头说道。

他的确不是个用刀的人。

“你觉得小机灵和绝音书,谁的刀更好?”

刘睿影独自和华浓问道。

“自然是小机灵的刀更好,无论是质地还是样子,都比绝音书的好!”

又是一阵风起。

这次,金爷府中前院的树却很是坚挺,没有任何异样。

树枝随着风,剧烈的晃动了一阵,可没有落下一片叶子。

“若是你用不惯刀,我的剑也可以借你!”

刘睿影说道。

“不必了,都用不管,那就没有差别。什么刀都一样。”

华浓说道。

刘睿影有些无奈。

他并不是要让华浓真正的去回答两人刀的好坏,而是想听听华浓怎么看到这两人间马上就要发生的争斗。

小机灵问道。

“我妻子的。”

绝音书说道。

小机灵说道。

绝音书把横跨在背后的刀,转到了身前,小机灵这才看到,绝音书的刀鞘外面裹了一条粉红色的纱巾,就和桃花的颜色一般。小机灵看着这条粉嫩的纱巾笑出了声来,一个老头儿,同时还是一个杀手,为什么要在他的刀鞘上裹着一条粉嫩如桃花的纱巾?

“这条纱是谁的?”

“她改嫁了。”

绝音书说道。

放好之后,他用左手轻轻拍了拍胸口,宛如哄孩子一般。好似刚才放进去的不是一条纱巾,而是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家伙。

他一边说着,一边小心翼翼的把这条纱巾解开,整整齐齐的叠好,放在胸前的衣襟里,靠近心脏的位置。

“你妻子现在在哪里?”

小机灵问道。

绝音书说道。

此话一出,不仅是和他面对着的小机灵,就连刘睿影等人心下极为骇然……究竟是怎样的纠葛才会让他逼着自己的棋子改嫁?

“这条纱巾,是她在改嫁前的一天,摘了三斤桃花染成的。”

“若是改嫁了那便不能算是你的妻子。”

小机灵说道。

“是我逼她改嫁的,她本不想。”

“不,闻起来,是臭的。桃花虽然看起来粉嫩可人儿,但却是这天下最经不住细嗅的花。刚刚凑经时,还有些清香,但只要连续闻上三次,就会觉得恶臭难当……这条纱巾,使用桃花染的。囫囵的桃花,味道都是如此的让人生厌,更何况这切碎捣烂的?”

绝音书说道。

那年春。

绝音书接着说道。

“很美,很好看!闻起来定然也会很香!”

小机灵说道。

“她叫桃花。”

绝音书说道。

桃花用桃花染了一条巾纱。

他的妻子在他的逼迫下改嫁他人前,切了三斤桃花,染出了一条纱巾,系在他的刀上。

“你的妻子叫什么?”

小机灵问道。

每次绝音书凝望着这条纱巾,其实他的心里都在想着那个女人,这么一说,小机灵便很嫉妒他……因为他虽然有喜欢的人,但也着实很想知道被人喜欢是什么感觉,什么滋味。

有人会问,若是一直在一起,为什么小机灵不娶了她?而她也不嫁给小机灵?那是因为小机灵从没说过他喜欢,即便有很多话,当真是没有必要说出口,但喜欢这件事,却是一定要明明白白讲清楚的。

对方只需要他说一句话罢了,但他不肯讲,不是太自信就是他太胆小……自信她一定会知道自己的喜欢,害怕一旦开口说了喜欢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喜欢下。

但桃花却生在一个根本没有桃树的地方。

没有桃树,哪里会有桃花?

小机灵忽然觉得绝音书和自己其实一模一样,都是从不主动理睬别人,平日里也老是一声不响的,就连笑容给的也极为吝啬。但是如果当他说起话来,旁人他也不理睬他的时候,他又会呆呆的,眼巴巴的看着你。这时候再傻的傻子和再幼稚的孩童,都能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但明明心里急切想要这么做,嘴巴里却又打死不肯讲出来,总是要旁人把这些都摆到面前才行。最开始,一定有人不想理他,因为谁都没有必要去迁就对方,就像小机灵也有个很喜欢的人,虽然他很喜欢她,但是他却又不想让她知道,因为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喜欢了就能一直喜欢下去,若是据为己有,难免不会一拍两散。小机灵或许做不出逼迫自己妻子改嫁这种事,但他一定能做出不告而别这种事。

这是绝音书在脑子里早就想好,且默默重复了无数遍的话。同样也是一个很好的理由和借口,只不过绝音书从来没有说出口过。

“爱情”和“迷恋”本就是两回事,绝音书一定爱他的妻子,但却绝不迷恋,只是后来这爱不知怎的,就变成了愧疚。能说出来的愧疚,都不够厚重,说不出来,才是真正的遗憾。相爱的时候,还可以用借口去遮掩,用谎言去欺骗,这都算是一种解释,但愧疚和遗憾则是一种病态的疯狂,无时无刻不抓心挠肝的刺激着绝音书的精神,魂魄,心脏和四肢。也许可能是他太爱自己的妻子,受不了让她受到一丝一毫的委屈与难过,这才做出了逼她改嫁的决定,当然在旁人看起来这近乎于是一种无情的冷酷。但个中的心酸悲苦,只有绝音书自己知道,他的妻子或许能领悟到几分,但定然是埋怨大于理解。

这段往事,被一条桃花色的纱巾勾起,倒是绝音书默然独立了片刻。所有人都觉得,他定然会在感慨一番,或者说些只有以他的经历听起来才算是有些道理的话,可是他却没有,竟是反手把刀从刀鞘中抽出,带着一阵滋滋啦啦的声响,继而对着小机灵竖直劈去,小机灵见他刀锋凌厉而来,大笑一声之后,身子朝后仰倒,右手五指散开,又瞬时握紧了刀柄,“噌”的一声,寒光大放,却是也出了刀。

如果感情是可以分胜负的话,输的必然是小机灵,当然他也很是清楚自己的处境,从一开始他就输了。

绝音书是因为那个女人,她的妻子叫做桃花,也喜欢桃花,但却从未见过桃花,而他自己却又是个颠沛流离之人,所以才逼着妻子改嫁,嫁到了一个每年都会开满桃花的地方。这样一来,他若是有空,便会在桃花开的时候远远的见她一面。桃花总是在立春之后的惊蛰开,每年这个时候,绝音书都会去哪里,但是今年去了却没有见到人,因为他改嫁的妻子在去年冬刚下了头场雪之际,就病死了。

没人知道以后绝音书会不会再去,但是绝音书自己却发现,虽然来了这里很多次,却从没有看清楚过这片地方,也没有再闻一闻桃花。“我也一把年纪了,从她改嫁后过了差不多三十几个年头,这三十多年来,总有些事会忘记,或者不再提起,也总有些人会忘记,或者不愿再见,因为这些事和这些人要么是我对不起的,要么是他们对不起我。”

两人稍作停顿,绝音书横刀于面前,挡住了自己的半张脸,左掌压在刀身上,朝前拍去,如封似闭,径直推出,看似拙劣,但其中有内藏巧妙,掌风与刀势合二为一,在劲气的加持下若是一遇反击,立时便可幻化万千,当真是极其为凌厉的刀招!就连出身于刀门世家的文琦文和青雪青却也是瞧的目不转睛。

小机灵眼见这一刀一掌,平推而来,根本来不及转念,索性以点破面!文琦文的刀在小机灵手中俨然变成了一杆长枪,瞄准了绝音书的刀身,笔直捅去,绝音书似是料到小机灵会如此涉险境破招,微微一笑,便觉得对方已是落入自己计中,紧接着他左掌撤去,陡然间朝着小机灵的双腿膝盖处连拍了三掌,刀势与掌风在此刻又被拆分为二,不分先后袭杀而至。

刘睿影等旁观众人见状,也不由得一阵惊呼,暗自为小机灵捏了一把汗,但他却是不慌不忙将身子一转,右手持握刀,挥洒自如的先断了绝音书的掌风。随后又在那刀势晃人之际,抬起右足,虚虚实实的踢向绝音书的右肘。

刘睿影本以为这一刀,小机灵定然是闪避或者格挡,毕竟他出刀已比绝音书慢了三分,眼下已经失去了主动,谁能想到小机灵却是不退反进,迎面冲去,刀尖直逼绝音书胸颈之处,手腕一甩,接连腰肢一扭,两个人的刀锋瞬时擦肩而过。刀气震荡之余,却是把两人的刀都朝着旁侧弹开。小机灵这一刀看似鲁莽,实则却又妙入毫巅!由此用来,绝音书抢的先机,便已荡然无存。

“没想到小机灵这般嘴上说着不会用刀的人,竟然把这般平平无奇招式用的如此玄妙!”

刘睿影在一旁赞叹道。

言下之意,倒是在嘲讽小机灵一贯只是依仗着身法之能,四处逃跑。

“都说你小机灵手底无真章,腿上功夫甚为了得。没想到却是能如此与我应对!”

绝音书说道。

绝音书这一刀,本是宛如长江大河般倾斜而出,但此时小机灵伸腿提来,却又不得不屈臂回防,只是这么片刻的耽误,小机灵便轻而易举的躲开了刀锋。

“说书里都讲过,这‘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却是要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仙手’不论是逃跑还是硬拼,无非都是为了取胜罢了。而取胜则是为了终结麻烦,了却因果。若你不是这般执着,我自是还会逃跑,又怎么会握紧这刀?

小机灵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