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蒙蒙亮时,秋风稍止。
被人轻轻推醒的李破,从地上一跃而起,大大伸了一个懒腰。
他抬头望了望天色,“传令,全军上马,准备接敌。”
“传令给尉迟恭,步群,让他们各带四千人于阵后,可自行决定攻敌方向,兼有督战之责。”
“传令给罗士信,让他带兵突前。”
“传令刘敬升,王智辩,让他们各领左右两翼,随中军向前。”
“传令给薛万彻,让他领中军前锋,随于罗士信身后。”
“阿史那吉乎。”
“末将在。”
“你掌中军大旗,但有疏忽,立斩不赦。”
在传令声中,大军苏醒了过来,军卒们习惯性的再次仔细检查铠甲,马具,刀枪,然后在军官的催促下翻身上马,聚拢了起来。
大军在变换着阵型,当天色渐亮,一排排身着半身甲的骑兵,已经整整齐齐的排列在草原之上。
肃杀之气随之大起,因为全军上下都知道,战事就在眼前。
对于普通兵卒来说,新兵可能会有所不安,可老兵就不管那么多了,什么战略战术,在他们心中都行若无物。
他们只知道,随在将领们身后,杀上去就成了,如果能活着熬过一场场战事,再蠢的人也能弄个一官半职出来,这不光是自家妻儿收益,而且到时候在这样的战场之上,他们存活的机率就要大的多。
前方,突厥人的营地隐约可见,距离并不算近,可对骑兵而言,却又近在咫尺,带领他们的将军很英明,这是这支骑兵大军中每一个人都应该感到庆幸和幸福的事情。
作为一个群体,杀戮的气息在这一刻迅速传染,一双双眼睛中,都慢慢浮上了血丝,所有的疲惫和寒冷,在此时皆都不翼而飞。
热血在心头涌动,,不由自主便升腾而起的暴虐情绪,在不断的冲击着他们的理智,需要赶紧释放出来。
李破静静立于中军大旗之下,心中满是骄傲。
他确实应该骄傲,在草原这样的环境当中,他还是能带领大军,给敌军以突袭,而非是面对面的跟敌人杀做一团,这是他领兵才能最直接的体现。
突厥人的营地依旧安静如初,连续一天多的行军,让他们消耗了一些体力,当然,作为东方汗账下,最精锐的骑兵所部,这不算什么。
可精神上的放松,两晚的狂欢,以及酒精的作用,却让他们在这个时候还沉睡若死。
他们的大意,会让他们付出怎样惨重的代价,随后便也知道了。
大军各部纷纷回报,准备就绪。
和以往很多次一样,没有什么激动人心的演说,也没有再做多余的考量,李破深吸一口气,缓缓抽出腰间钢刀,高高举起在头顶,猛然前指。
瞬间,低沉的号角声,传遍全军。
魁梧如熊的罗士信,猛的抽出钢刀,呼啸一声,催动了战马,同时也奏响了这一战第一个有力的音符。
作为李破麾下悍将中的最勇猛无畏的一个,在这个时候,他只想痛饮突厥人的鲜血,补上自己来到代州之后,一直缺少的很重要的一个短板。
他要冲上去,砍下那个什么克鲁护设的脑袋,就像前些时砍下窦家小儿的脑袋一样,立下此战第一功。
成长于动乱之中的他,天生好像就为战争而生,也是战争培养出来的最为凶残的野兽。
随之一排排的骑兵,催动了战马。
大军开始向前涌动,先是徐徐向前慢跑,接着逐渐加速,并进入疾驰的节奏当中。
隆隆响起的马蹄声,终于成为天地间唯一的主音。
彪悍狂野,满身杀气的代州骑兵,斜斜举起钢刀,反射着清晨的阳光,让这里成为一片移动的刀林。
大军发动攻击的同时,突厥人终于被惊动了。
经验丰富的突厥战士,猛的从地上跳起来,有的直接跳上马背,向声音响起的方向张望,有的则慌慌张张的窜出帐篷,嘶吼着问同伴儿,是谁吹响了号角,又是谁率人出去了?
克鲁护从梦乡中惊醒,昨晚喝的太多,如今头痛欲裂的他,本能的感觉到了不对劲儿,只是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
他的护卫闯了进来,“将军,是敌人,很多敌人在向我们冲过来。”
克鲁护一下跳了起来,危险的感觉随之而来。
他一下便将铺在帐篷地上的毡毯撕破,姿势难看的趴了下去,于是,他的眼睛猛的睁大到了极限,好像要裂开一样,没错,很多的骑兵,好像从地里冒出来一样,已经快要杀到他们身边了。
不可能,这是克鲁护的第一个念头儿,在草原上厮杀了这么多年的他,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诡异的事情,如此多的骑兵,靠近他所率领的大军这么近了,竟然才被发觉。
这是很难想象的一个事实。
可下一刻,他将所有的不可思议都抛到了一边儿,作为这支突厥精骑的统领将军,将无数敌人的头颅砍落的突厥勇士,他是不会像羊羔一样带着敌人的钢刀斩落的。
此时,阿史那可丰也醒了过来,头一个映入眼帘的就是克鲁护那张狰狞中带着无尽疯狂的大脸。
他的衣襟儿被克鲁护一把揪住,惊慌中还待挣扎,可身子一歪,就被克鲁护扔给了手下的护卫。
“快,带王子先走,敌人来的很快,无论如何,都要将王子送到大利城,回去告诉可汗,克鲁护可能不能追随在他的身边了。”
声音还在飘荡,克鲁护已经抓起他的弯刀,冲出了帐篷。
苍凉的号角声从突厥营地中响起,在这样的号角声中,东方汗账下最无畏的勇士们,曾经战胜过无数凶悍的敌人。
可这一次,号角声中,不再有蜂拥突前,矢志为东方汗杀死敌人的勇士,他们只想用号角声催促混乱的战士们聚集起来,抵抗敌人的进攻。
晚了,一切都晚了。
敌人纵马疾驰,很快就跨越了这段不近的距离,蜂拥而至。
一个壮硕如天神近卫的大汉,挥舞着手中如同棍棒一样的大刀,第一个冲进了突厥人的营地。
疾驰当中,一刀便将一个躲避不及的突厥战士,挥成两段。
漫天喷洒的鲜血中,一个个穿着铠甲的骑兵突入进来,将刚刚骑上战马,还没等走上几步的突厥战士,像割草一样砍下战马。
鲜血在连绵不绝的惨叫声中四处喷溅,头颅乱滚,残值抛飞。
一排排的可怕敌人疾驰而至,像潮水一样漫过营地。
克鲁护在震天动地的马蹄声中,声嘶力竭的吼叫着,聚集起一群战士,催马反身朝远离敌人的方向奔跑。
这不是逃走,骑兵厮杀,只有拉开距离,才能在这样的冲锋当中幸存下来,并伺机反击。
这是最为明智的举动。
可克鲁护虽然披头散发,可他身边不停摇动的旗帜,和他显眼的装束,都好像明灯一样吸引着注意力,自己人的和敌人的。
他的速度已经不算慢了,可在早早就已经进入了急速冲锋当中的骑兵面前,却慢的可怕。
一条大汉从后方带着浓浓的血腥味儿突袭而至,大刀在他手中情若无物般左右挥舞,将一个个突厥战士砍下战马,向称骁勇的将军近卫竟没有一个能让他迟缓哪怕一下。
克鲁护感觉到了危险,猛的回头,带着血色的刀光如闪电般耀花了他的双眼。
长刀过处,他的头颅高高飞起,无头的尸体,喷溅着鲜血摇晃着栽倒在马下。
“卑鄙的隋人。”这是克鲁护最后一个念头。
在这样一个战场之中,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的事情竟然真的发生了。
随着克鲁护的战旗歪斜着倒地,骑兵大军漫野而过,杀的突厥人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这简直就是一场屠杀,而自突厥立国以来,从没有一支突厥精骑在离王庭如此之近的地方,被敌人击溃过。
李破无疑再次创造了历史。
殿后的尉迟恭和步群两人,不约而同的选择向大军左右两翼分散开来,围剿那些四处奔逃的突厥残部。
当太阳终于整个越出地平线,将阳光洒向大地的时候,这场战事也接近于结束了。
漫无防备的突厥精骑,在草原上被处心积虑的敌人歼灭了,实际上,从战事开始的那一刻,他们就已经失败了。
急着去王庭争权夺利的他们,在加速赶往王庭的时候,就彻底失去了战场上的先机。
还是那句老话,战争总是青睐那些能够更慎重的看待它的人。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也。
领兵之人,一旦率领大军,却不能以此时刻警醒自己,那么,败亡也就是早晚的事情了。
突厥人狼藉一地的尸体,铺满了草原,让枯黄的野草,染上了鲜艳的红色。
曾经喧闹的营地之中,一匹匹失去主人的战马在不时悲嘶,浓重的血腥味儿取代了酒香飘荡在空气中,发出令人作呕的味道。
一群群的代州军士卒,在寻找战死的同袍的尸体,同时,也在一个个杀死那些侥幸存活下来的突厥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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