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两个人虽然不住在一个房间,各自都有书房,但汪太半夜时候饿了,会叫我起来给她做宵夜,我会尽量注意不发出声响,免得打搅到康先生,但汪太就没有这个自觉,喊我做什么都非常大声,根本不担心打搅到康老师休息。”
“可这是她的家,容不得我一个保姆提醒,所以康老师经常第二天起床就很没精神,但人家还得撑着去上班。我一个外人看着都觉得心疼,可作为老婆的汪太从来都没有愧疚过,有一次我多嘴提醒了汪太一句,结果被她好一顿教训,说我拿着她的钱还来教育她,问我算个什么东西?”
说到这儿,吴彩霞眼睛有点潮,声音也微微发颤,“我是个人,不是东西,我是通过家政公司派遣到她家来工作的,她倒还真把我当成她家佣人了,要不是看在工资高钱多的份上,谁受得了她那脾气!”
季瑄从吴彩霞的这些唠叨中拼凑出汪明萱的性格:张扬、自私、好玩乐、喜享受。
“康元光呢?他就不反感吗?”
吴彩霞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康元光是男雇主的名字,满脸惋惜又不可思议地摇头。
“康先生怎么可能反感?他对汪太好得没话说,反倒是汪太,经常无理取闹,有时候还动手打康先生,我就不明白了,康先生是个男人,再疼爱老婆也不能任由她这么胡来吧,汪太那人有时候不讲理起来就是……就是……”
吴彩霞文化不高,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形容汪明萱这个人,吭哧了半天,说了句,“就是不讲道理!”
季瑄点头,表示理解她想要说的意思,又问道:“她还动手打康元光?”
“可能也不是真打,就是夫妻之间闹矛盾打两巴掌挠挠脸抓破手这种。”
季瑄剑眉微蹙,“那康元光呢?会还手吗?”
“康先生从来不还手,只是默不作声地避让,一个男人唯唯诺诺的样子,我有时候看着都觉得来气。嗨,不过人家夫妻之间的事情,咱也就心里嘀咕一下。”
季瑄又突兀地问了一句:“打得严重吗?”
吴彩霞可能没料到他会揪着问这个,悄悄看了他一眼,忙摆手,“不重,毕竟女人力气小,康先生虽然不还手,但也会躲开,有时候看着就像小两口闹着玩儿。”
“你从来没见过汪明萱工作吗?有些工作在家里的电脑上也可以完成。”
吴彩霞还是摇头,“我在康家已经上了七八年了,反正我没看见过汪太工作,她倒是几乎天天上网,不是玩游戏就是看时装购物,这也算工作吗?”
季瑄沉吟片刻,尽量把问题通俗化,“她有没有经常对着电脑打字一两个小时?”
“打字一两个小时?怎么可能?躺在床上或者歪在沙发上打字一两个小时吗?”
董文杰不甘心地问道:“万一你没看见呢?”
“没看见?怎么可能,你们不知道汪太上网有多难伺候,一会儿要喝咖啡一会儿要吃水果茶点,我在那家里基本就是伺候她一个人的,反倒是康先生,辛苦上班完之后回家还要整理资料什么的,几乎天天都关在书房里对着电脑工作。”
“是玩还是工作,我还是看得出来的,偶尔我送一杯茶进去,他都会礼貌地说谢谢,要不是康先生温和有礼,从不苛待我,还常常为了汪太向我道歉,我早就辞职不干了。”
季瑄问道:“以你在康家当保姆这么多年所了解,他们夫妻二人感情怎么样?”
相同的问题,他问过陆安若,这时候又来问吴彩霞,但吴彩霞却犹豫了好一会儿才说道:“还好吧。”
“什么叫还好吧?”
吴彩霞又踌躇起来。
董文杰安抚性地说道:“我们只是找你了解情况,你说的话我们自会核查判断,并不会作为证据。”
这话似乎让吴彩霞放了心,说道:“我觉得康先生好像有点怕汪太。”
说完,她又忙强调,“这只是我的感觉,要我具体说从哪些地方看出来我也说不清楚。”
季瑄微微皱眉:如果康元光有恋母情结,那对汪明萱依恋中夹杂着畏怕也很正常,就像孩子对母亲的感情一样。
他正思索间,询问室的门被轻轻推开,曾万强伸了半个脑袋进来向季瑄指了指手中的报告单。
季瑄立即明白是尸检结果出来了,示意董文杰继续询问,自己站起来走了出去。
门外曾万强把报告结果递给他,说道:“死者死亡时间应该是昨天凌晨三点到五点,眼结膜有出血点,支气管和肺泡内均检测出含氯溶液,肺呈现水性气肿、膨大,符合溺水死亡的特征。”
季瑄没有翻看尸检报告,直接问道:“死者体内有没有检测出其他成分?”
“没有。”
“能从尸体上看出死者溺毙时是清醒还是昏迷?”
曾万强再一次干脆地回答:“不能。不过一个游泳健将溺死在自家游泳池里本来就很可疑。”
“是可疑,但我们需要证据来给这个案子定性。死者体内没有发现任何可疑化学成分,又无法证明她是在昏迷状态溺毙,就只能推测她意外坠入泳池后,腿抽筋导致溺水身亡。”
曾万强愣了片刻,叹道:“好像这是最合理的结论。不过有件事需要提醒你一下。”
季瑄看向他,“什么事?”
“死者脖颈部有陈旧性的淤青,结合她颅内枕骨有轻微的撕裂伤,推测曾经受到大力撞击留下的。”
季瑄一愣,“背部被人袭击暴打?”
曾万强点头,“这是其中之一的可能性。”
“人向后跌倒时后脑勺着地会不会造成这种伤?”
“不会,如果是这种体位,枕骨留下的不会是撕裂伤,一般也伤不到脖颈处。”
“还有其他情况吗?”
“还有一种就是背部撞击在其他物体上,也会留下这种伤。不过这不具备特异性,可能与本案无关。”
“另外痕检科在摔碎的牛奶杯碎片上提取到半枚指纹,不属于康元光和汪明萱,也不属于保姆,包括到过现场的管家和物管那些外人都排查了,没有符合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