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可怜的女人

门内传来拖沓的脚步声,男人粗声粗气地说道:“你是警察,我就是警察他爹……”

门一打开,男人看清楚方新宇身上的警服,嘴巴拐了个弯儿,“……的朋友。”

五十多岁的男人发福得非常有特征性,四肢和躯干都还胖得不突兀,唯独那啤酒肚,圆得像个胀满气的气球,与方新宇面对面地站着,大肚子差点顶到方新宇。

方新宇不动声色地往后退了两步,对满脸不耐烦的男人说道:“你好,你们隔壁熊立平是个什么样的人。”

“604的熊立平?”

“对。”

男人毫不避讳地说道,“烂人一个,好几次我都想出手收拾他。怎么?他出事了?死了还是被打伤了?不管哪种,都是他活该!”

“你很讨厌熊立平啊?”

“讨厌?看你就是个斯文人,说话也斯文。我恨不得弄死他!”

“这么恨他?”

“那是他招人恨!烂赌不说,回家还砸东西打女人,我住他隔壁,经常突然就开始乒乒乓乓的响,高血压都给吓出来了!要不是担心他挨打后回家又找他老婆撒气,我就不会只揍了他几次,肯定见他一次打一次。”

方新宇悄咪咪地瞄了一眼男人肥胖的身体,直觉他的高血压与隔壁的噪音关系不大,但被他剽悍的威胁所震惊,决定忽略他的豪言壮语,“那他老婆呢?为人怎么样?”

“邬桂英?”男人的胖脸上满是怜悯和同情,正要说话,屋内一个中气十足的女声插话进来,“谁呀,一大清早的,还有完没完!”

女人从卧室走了出来,方新宇隔着薄睡衣也能数清楚女人肚子上堆叠的三道救生圈,一走动,几个救生圈就上下晃动,让还没吃早饭的方新宇有了闷油的腻感。

男人忙向老婆解释,“警察来问点隔壁子的情况。”

女人嘴巴一撇,不屑地说道:“那家子有什么好问的,两口子都是奇葩。”

男人扯了扯女人的胖胳膊,“别这么说,邬桂英还是蛮可怜的。”

女人圆眼一瞪,甩开男人扯自己的手,直着嗓门说道:“可怜什么?熊立平要是我的男人,我早就把他手脚给剁下来了,还等着他天天回家来打我?我都说过桂英好多次了,就她那唯唯诺诺的样子,我看着就想给她几下,女人自己不凶一点,那就是勾引男人对她动手!”

方新宇再一次被邻居夫妻剽悍的风格给震惊了,忙岔开了话问道:“熊立平经常打老婆?”

女人嘴上凶巴巴的,实际上心里非常同情邬桂英。

“别人打老婆是隔三差五,熊立平那贱人是天天打。桂英不知道是上辈子造了什么孽,这辈子会遇上这么个禽兽不如的男人,一劝她离婚,她就吓得浑身发抖,直摇头说不敢,她说她要敢提离婚,熊立平就会打死她。”

“当年桂英怀孕,熊立平都没有少打她一顿,把个成形的男娃给打没了,后来就再没有怀起了,那贱男人还怪桂英是个不下蛋的母鸡。”

女人越说越气,一巴掌拍在门上,义愤填膺道:“这还是个人吗?环卫工人一个月工资不到两千元,到手都被那老贱货全部搜走赌去了,连生活费都不给桂英留点。”

胖男人拍了拍气愤又伤感的老婆,补充道:“要不是我们经常接济她一点,怕是早就饿死了。对了,警察同志,隔壁到底出了啥事?”

熊立平的死还没有对外宣布,方新宇顺着他们的话说道:“我们查黄赌毒。”

女人一听就激动起来,“你们使劲查熊立平,他好赌成性,还打女人!最好是把他抓了关起来,桂英的日子也好过一些。”

方新宇想起邬桂英那麻木不仁的模样,大概真的是心如死灰了,才根本不关心日子过得好赖。

季瑄带着人离开时,已经是早上十点多钟,路上匆忙解决了早饭,就回到分局。

刚上二楼,就见陆安若从法医室出来,她已经洗干净身上的血污,简单处理包扎好了伤口,看起来没有昨晚那么狼狈了,但失血还是让她整个人看起来有些萎靡不振。

她身后跟着一个人,和她一起走进了副队长办公室。

是半个月前被他调到档案室的吴耕。

季瑄本想和陆安若说说搜查熊立平家的情况,但见两人似乎有话说,便转身回了自己的办公室。

办公室内,陆安若坐了下来,问吴耕,“老吴,找我有事?”

吴耕才去档案室半个月,明显颓废了许多,头发乱糟糟的像鸡窝,胡子拉碴满脸憔悴。

按理说档案室的工作悠闲轻松,他不该是这幅模样。

但陆安若心知肚明吴耕为什么会是现在这样,他脾气虽然不好,但却是真心喜欢刑侦这个工作,清闲的档案室并不适合他。

陆安若不由得轻轻叹了口气,“有事就说吧。”

“那个,”吴耕像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从前大大咧咧的性格,此时却双手紧张地交握在一起搓揉,欲言又止好几次,见陆安若耐心地看着自己,心一横说道:

“听说你们最近遇上了好几个大案,你昨晚还遇袭……我想着……咱们刑侦队人手是不是……不够,你看你能不能把我借调回来帮你们……我保证破完案就立即回档案室去……你看……”

陆安若再次无声地叹了口气,深刻地意识到或许真正错的是自己,如果自己当初像季队那样能干,有能力管好这些手下,或许吴耕就不会成为季队杀鸡儆猴的那只鸡了。

这个认知让她此时面对吴耕恳求的目光,说不出拒绝的话,但她清楚自己目前的身份和职位,沉思片刻后,说道:“老吴,你知道现在刑侦大队不是我说了算,上面还有邱局和季队……”

吴耕其实知道这点,可他才四十多岁,就天天坐在档案室里喝茶看报纸消磨时光。

失去了才知道珍贵,他现在才知道,自己是真喜欢侦查破案。

到档案室上班的第二天,他就开始后悔了,自己无事生非地挑衅新来的大队长有什么意义?有些事情按资排辈也轮不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