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是不是都就绪了?他是不是什么都没忘?这确实是合法的吗?克利夫被禁锢在一架波音757客机中,脑子里在琢磨这些个问题,飞机则停在冷雾弥漫的曼彻斯特机场北端。天气据说要放晴,机长希望保住他在等待起飞的飞机队伍的位置,所以乘客们就得百无聊赖地寂然坐在飞机里等着,只能从饮料推车上找点乐子。时值正午时分,克利夫已经点了咖啡、白兰地和一块巧克力。他坐了个靠窗的位置,而他那一整排座位都空着。透过雾气的缝隙,他看到别的班机也唯恐落后,排成几条里出外进、逐渐汇集到一起的队伍,那些飞机的形态中自有某种冥思苦想和蠢笨乡气的意思:小小的脑袋底下是眯缝起来的小眼睛,发育不良的累赘胳膊,屎眼都翘得老高,还黑乎乎的——像这样的生物是永远都不会在乎彼此的。
答案是肯定的,他的研究和计划编制一直都做得小心谨慎、滴水不漏。事情就要发生了,他感到一阵兴奋的战栗。他抬手朝那位面带微笑、戴一顶趾高气扬的蓝色帽子的空姐招了招,那姑娘对他再要一小瓶白兰地的决定似乎真心感到高兴,并像是感到特别荣幸似的给他拿了来。总而言之,考虑到他已经经历的一切,还有等在他面前的种种严酷的考验,再加上眼下所有的事件的进程肯定就要加速到令人晕眩的程度,他总体的感觉还不坏。他将错过排练的头几个钟头,不过一个管弦乐队在刚开始摸索一部新作品的时候总会是一塌糊涂的。第一天整天都不露面没准儿都是明智之选。他的银行一再向他保证,他在公文包里随身带上一万美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在斯希普霍尔机场也绝对无须做出什么解释。至于曼彻斯特警察局,他已经游刃有余地对付过去了,他想,而且得到了他们满怀尊敬的有礼相待,对于那种让人精神为之一振的气氛和那些合作如此愉快、时刻处在强大压力下的警察们,他几乎都感到了一丝恋恋不舍的怀念。
克利夫是满怀最低落的情绪从火车站抵达警察局的,从尤斯顿到曼彻斯特的每一英里路程,他都在不住地咒骂弗农。谁知总督察亲自跑到外面的前台来迎接伟大的作曲家。对于克利夫居然专程从伦敦赶来帮他办案,他看似感激不尽似的。事实上,看似压根儿就没有一个人对他没能早点儿前来报案感到恼火。不同职务的警察们都说,他能来帮助他们处理这桩不同寻常的罪案,他们实在是太高兴了。录口供的时候,当他陈述了前后的经过以后,那两个警探清楚地意识到,并一再向他保证,他们知道在最后的期限逼近之际,要按照要求完成一部交响曲是何等困难的事,当他蜷缩在岩石后头的时候,他的处境又是何等的进退两难。他们看似都很热心地想去理解跟创作那个关键性旋律有关的所有那些困难。他能给他们哼唱一下吗?他当然可以啦。他们当中时不时地就会有人说,现在请跟我们说说您看到的那个人的情况吧。他后来发现,原来总督察正在开放大学读一个英语学位,还尤其对布莱克怀有特殊的兴趣。在食堂里,总督察大人一边吃着培根三明治,一边卖力地证明他能把布莱克的《毒树》全篇背诵,而克利夫也就趁机告诉他,早在一九七八年,他就为这同一首诗谱了曲,第二年由彼得·皮尔斯在奥尔德堡音乐节上演唱,此后再也没有上演过。食堂里还有一个六个月大的婴儿,躺在并在一起的两把椅子上熟睡。年轻的母亲正被关在一楼一个单人牢房里,度过她醉酒的恢复期。在整个的头一天里,克利夫时不时地就会听到她痛苦的尖叫和哀鸣,通过墙皮剥落的楼梯井飘荡上来。
他被允许直接来到警察局的核心地带,被带到警察局的人就是在那里受到指控的。天刚一擦黑,他正等着再过一遍他的陈述时,亲眼目睹了发生在值班警官面前的一场混战:一个剃着光头、浑身是汗的大块头少年躲在人家一个后院儿的时候被捕了,外套底下藏着螺栓刀具、万能钥匙、板锯,还有一把大锤。可是,他坚称他并不是想入室抢劫,因此休想把他给关进牢里去。当警官对他说他就是时,那孩子一拳就打在一个警察脸上,另两个警察立马把他扭倒在地,给他戴上手铐带走了。看来谁都没觉得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就连那个嘴唇被打得开裂的警察也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可是克利夫却把一只手拼命按在怦怦乱跳的心脏上面,不得不坐了下来。后来有个巡警带了个面色苍白、一言不发的四岁男孩子进来,他是在一个废弃的酒馆停车场里游荡时被发现的。再后来,一个满面泪水的爱尔兰家庭跑来认领他。两个嘴里嚼着头发的女孩子跑来寻求保护,她们俩是双胞胎,摊上了个有暴力倾向的老爹,结果受到了警局亲昵又打趣的对待。一个满脸是血的女人大声控诉她的老公。一个年纪很老的黑种女人,骨质疏松症害得她身子弓得像个虾米,被女婿从家里赶了出来,无处可去了。一帮社会福利工作者不断地进进出出,绝大多数看上去都跟他们的救助对象一样具有犯罪倾向,或者说一样不幸。所有的人全都抽烟,在荧光灯底下全都看着病恹恹的。塑料杯子里有大量滚烫的茶水,还有大量的大喊大叫,老一套、毫无特色的咒骂,以及谁都不会当真的捏紧拳头的威胁。这是个巨大的不幸的家庭,充满了根本就没法解决的内部问题,而这儿就是这个大家庭的起居室。克利夫不禁退缩到他那砖红色的茶水后头。在他的世界里,极少有人抬高了嗓门说话,他发现整个晚上他都处于一种令他精疲力竭的亢奋状态中。实际上每个跑到警察局里来的公众,不管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全都衣衫不整、邋里邋遢,而且在克利夫看来,警方要处理的主要问题也就是贫穷所带来的不计其数又不可预测的后果,而他们处理起来比他所能做到的要更加耐心,也更少顾虑。
简直无法想象,他在一九六七年那为期三个月的无政府主义狂热状态中居然骂他们是猪,而且坚持认为他们就是犯罪的根源,总有一天会再也不需要他们的存在。他待在警察局里的整个儿期间,他们都待他彬彬有礼,甚至恭恭敬敬。他们看似很喜欢他,就是这些警察;克利夫不禁自作多情起来,琢磨着他自己是否拥有某种他自己都还不甚了然的素质——一种稳重的举止、安安静静的魅力,也许就是一种不怒自威的权威吧。等到第二天一大早要他从一大帮人群里辨认出嫌犯的时候,他也就急切地想好好表现,不让任何人失望。他被领到一个院子里,巡逻车就停在院子前头,发现靠墙站着有十二个人。他一眼就认出了那个人,右数第三个,一张瘦长脸、戴一顶很能说明问题的布帽子。他长出了一口气。等他们回到屋子里以后,有位警探抓住克利夫的胳膊,紧紧地捏了一下,不过什么话都没说。在他周围洋溢着一种故意有所压制的欢乐气氛,看似大家都更喜欢他了。现如今他们是作为一个团队一起工作了,克利夫也就接受了他身为关键性检举证人的角色。事后,又进行了第二轮嫌犯的指认,这次有半数的人都戴着布帽子,都是瘦长脸。可是克利夫丝毫没有受到愚弄,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最边上没戴帽子的就是嫌犯。回到屋里以后,警探们都告诉他,这第二轮排队辨认其实并没有第一次那么重要。事实上,出于便于管理方面的原因,这次指认甚至可以完全不作数。不管怎么说,他们很高兴他对这一案件的积极参与。他的所作所为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位荣誉警察了。他们有辆巡逻车要开往机场方向。他是否愿意搭个便车呢?
巡逻车一直把他送到候机大厅。当他从后座上出来跟警察道别的时候,他这才注意到驾驶座上的那位警察正是他第二轮指认时一口咬定的嫌犯。不过,不论是克利夫还是那位警察,在握手道别都没觉得有必要挑明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