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 14 章

这个时代娱乐少,稍微刺激一点的事儿就能如冬天里的雪花一样飘到千家万户。

尤其是这件事又涉及黄金、裸、红袖章、老地主等因素,虽没有死人,但离奇程度也差不了多。

从不迟到的叶红军王来娣俩口子不出意外今儿个都迟到了。

可他们各自的厂领导却并未罚他们,顶多王来娣的领导惯性装样斥了几句,主要目的却是打听消息,拿到第一手八卦。

“听说你们院出事了?”

“你们院是不是有个姓牛的,被人扒光了躺在黄金上?”

“听说你们院有个姓牛的,在g委会犯了事儿被抓局子里去了?”

叶红军和王来娣一开始还觉得羞愧,毕竟这个时代最讲究集体荣誉。

同胡同同院出了个犯事的,可能对他们院、他们胡同、乃至于机械厂完全都有风评影响,近几年的红旗标兵、五好家庭也肯定没有他们厂家属院的份儿了。

只是再多的羞愧,一天被问个百八十遍,再回答复述个百八十遍,他们也麻木了,还得经常解释叶家与牛家本来就没什么往来,与牛家小子偷鸡摸狗的事情闹过矛盾。

又过一日,真相依旧未知,但流言经过N人传播大变模样。

蓝制服又来了两次,牛家大人被送回来了,大牛却被拘在局里没放回来,听说会和那一伙人被判后下放到最苦最累的农场开荒,一辈子回不来了也不一定。

牛家人同样也受到不小的影响,被打为他们曾经最看不起的黑五类家人。

家里人但凡临时工的工作全没了,正式工的工作被调去挑粪,若非他们当家的有点成算,花掉全部存款和人情,拖了关系飞快在报纸上登报与大牛断绝关系,情况可能比现在更差。

他们家竟也有人同情。

在看到牛老太太在失去孙子后对唯一孙女多了只有更差没有最差,这同情话还能说出口,只能说这些人眼盲心坏。

不管如何,花这么多的人与力,公安局愣是没把凶手查出来。

他们主要往两方面使劲儿,一世黑吃黑,二是被他们打家劫舍的人报复,这两个推测都不能说全错。

有人察觉到凶手高深的武技和过硬的心理,把这件事往特务身上猜。

这还不是真不是完全瞎猜,烨国建国不到二十年,这个时期国内存在不少间谍特务,残留的、外国的、策反的、浑水摸鱼的,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也正因猜到特务身上,这让上面人非常重视,他们可不愿见一个特工间谍队在四九城神出鬼没,若是伤害到不该伤害的人怎么办?岂不得造成全国混乱?

于是上面的反应是尽最大努力抓敌人,在专业严审下,大牛几个这些年干的缺德事情全都被一一查出来了。

毫无疑问,等待他们的将是刑事审判。

和大牛他们一样的红袖兵团队也一样遭受严重打击,不仅有不少出风头的少年也被抓典型,一并拉去改造或下乡,剩下的那些自愿者团队也被迫解散。

不止如此,大毛他们还成功把上线三角眼这些人攀咬出来,扯出一个又一个黑心瓜,不少曾打着旗帜通过举报打家劫舍暴富的人,终于也一并倒了。

特务竟然也顺手抓到一二个团伙,这也算是意外之喜。

城中的风向肃清不少。

又因四九城是首都,上校下仿,这一阵肃清的风吹往全国,虽不能指望每个角落都迎来明光,但的确影响到了少数人命运,也拯救了一些即将或未来会倒霉的人。

以上与叶榆已经没多大关系,全都是她离开燕京市发生的事情,但若是她知道这些蝴蝶效应,必然也会为这些未料到的后续好事而开心,这算不算为这个时代贡献出自己一份微薄的力量?

不枉此次新生1.0。

这些都是后话,现在,眼瞧着下乡的日子越来越近,叶家的氛围不可避免被一股离别愁绪所环绕。

全家最轻松的可能只有叶榆这个当事人,连叶卫国这个最小的也有点不舍,虽然他不怎么会表现出来就是。

王来娣正在帮叶榆缝衣裳。

叶榆在一边试图跟着学,只是大概、也许、可能眼睛会了,手还是有点残,尤其因缺失王来娣在纺织厂里借机器裁剪的重要部分,对于将来自己上手非常不自信。

于是真挚建议:“妈,衣服再做大点呗?我还在长身体呢!”

王来娣“嘶”了一声。

因天天相处,她还真没注意到,现在猛一被提醒,才突然发现自家女儿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长了怕是有小半个头,他家俩口子的身高在这个时代并不矮但也不高,怎么自家三闺女个头猛窜呢?

想不明白就不想,王来娣一脸嫌弃地说:“难怪你平时吃那么多,再长高,超一米七了,看你还嫁不嫁得出去。”

什么?

居然有这种好事!

那不得长到一米八啊?

“哎嘿。”

叶榆挠了挠头。

王来娣把衣裳裤子都加了几寸,好在她先缝的是旧衣拆新,布料够也不麻烦,等叶榆再往上长,到时候把暗线拆了,折叠的拉伸开,也可以穿。

“缝好了,穿一穿试试。”

“哇,妈你手真巧。”因在自个儿房间,叶榆接过衣裳裤子就那么往身上一套。

说实话,这个时代的衣服以后世目光来看,都有点儿土,即便仿古风也是有微调细节的,再加上衣服往大了做剪裁一点都不贴身,但耐不住人好看啊,批一块麻布不说好看但绝对不丑的那种长相。

叶榆不止长得好看,身材比例也不错,还是个美而自知的,拿着小镜子上下照了一圈,很不要脸地自夸:“衣服漂亮人更漂亮,我这么一穿,简直貌比天仙啊。”

“噗!”王来娣还没见过这样自恋的,被逗到喷笑,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哪怕觉得自家女儿的确不错也要打击她一下,“就你,还天仙呢?穿什么都是糟蹋衣裳。”

“哼哼。”

叶榆才不信。

王来娣又去做剩下衣服,有了第一个样板,后面制衣更简单,何况这些已经在厂里借缝纫机处理过,再加上叶榆也能在一旁帮忙做一些缝纽扣的活计。

除了衣服外,两双布鞋也得做宽一些,留多点余地先用鞋垫垫上。

叶榆的脚也随着身高在长,她现在已经把36尺码的旧布鞋塞得满满的,用不了多久,大拇哥说不定就得戳出来。

想了下,她又说:“妈,那双旧胶鞋留在家里你穿呗,给我穿指不定撑坏了。”

“行,”王来娣点了点头,她的脚比叶榆还小半寸,自己穿不浪费,又说,“等会儿我是一大妈那里去看能不能借一张票,等明个儿去供销社买一双新的。”

叶榆拒绝:“不用这么麻烦。”

“什么麻烦!你在乡下没久呆不知道,布鞋在乡下基本上只能在家里穿,虽然下地可以用草鞋,但你也不能偶尔出门去镇上也穿草鞋吧?那和乡下糙汉子有什么区别。”王来娣一想到女儿未来可能吃的苦就很是不舍,忍不住开始脑补女儿变成脏兮兮的黝黑庄稼汉。

叶榆:

……不至于不至于。

人类在末世变异后黑白全靠先天基因,天天在超50℃高温太阳下暴晒捂个两天又会变成原来模样,她这个先天基因根本就没黑的命,美黑也维持不了三天。

王来娣纠结的鞋并不是很重要,其实光脚丫也不是不行。

而且叶榆又不是买不起鞋,不说胶鞋,皮鞋凉鞋都可。

因先前的黑吃黑,她现在绝对是一个土豪,比他们胡同加起来的所有人都还要。

哪怕空间里那些金银玉器十年内只能存着,能够在这个时代用的钱票却也不少,只是因牛家的事情闹得满城风雨,空间里的东西不好现再拿出来用罢了,等过一段时间到了乡下,再见机行事。

看王来娣眉头还在一直皱,叶榆忙转移话题,笑着撒娇:“妈,你可真疼我。”

“你啊!”

王来娣一听这个,心下更是止不住的内疚,她明白二女儿下乡并非必须如此,只要自己把工作让给她,可……还是不行。

这些天她和叶红军晚上都是翻来覆去地讨论,他们总要留一个孩子在身边养老,女儿都得嫁出去,像大女儿二女儿一样,只能可怜“还不懂事”、“性格天真”的小女儿,哎,都是她这个当娘的对不起她。

“???”

叶榆不明白王来娣叹什么气,不就是胶鞋吗?买!

又过一日。

在下乡的前一天晚上,叶红军在饭后拿出零零散散的一百块给叶榆,道:“你大姐二姐的嫁妆也是这个数,现在提前给你,你也不要大手大脚,好生一点花。”

老实说,若非叶榆先前的大手大脚,这钱不至于今天才拿出来,可能在叶杏出嫁前就一并给了。

“谢谢爸妈。”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叶榆也爽快伸手接过,只等着下次春节回来,多带一些‘猎物’回来。

次日一早,天蒙蒙亮,大姐叶杏回来了,与叶红军他们一起送叶榆下乡。

若不是叶兰新婚后随着赵青刚去南边儿,今天还得多一人或两人。

这年头出门都是大包小包。

叶榆共有三个包裹,两个大的和一个稍小一点的,她一个人拿仨绝对可以,但这三个包裹,此时有两个系在一起被叶红军扛着,一个在叶忠国那儿拎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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