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安城热爱蹴鞠。或者说,整个大宋有蹴鞠的风尚。甚至,还有专门的蹴鞠节日。上至王亲贵族,下至平民百姓。
不过,组建一只蹴鞠队伍则是上层人才能干成的事。赞助者最高者有亲王,最低者便如林盛这般的落魄侯爷。林盛是再也赞助不起了。他的家底不够支撑一个队伍的开销。但若是有机会,他还是愿意投入。
因为曾经,他跟冠军一步之遥。
对于林盛来说,再多的女人都比不上一个冠军。他的心性还停留在少年的自己,从未长大过。
要赢一次,至少赢一次。这是他的执念。
赢了,就会捡回他那失落的自尊,赢了,他才可以重新开始。
要赢。
明安城里的蹴鞠队伍非常之多,不过最强的就是四五支,常年霸占前三名。每年都有蹴鞠赛事,重量级的是年中那场。
这些队伍里的队员也是千姿百态,什么人都有。一个队伍里,既有尊贵的王爷,也有农家出生的鞠客,就是专门踢球的。很多队伍的赞助者都亲自下场踢球。球技也不会比那些专业鞠客差很多。
林盛滔滔不绝地介绍着明安城的有关蹴鞠的事儿,听着林文轩和林玉喜连连称奇。
林云喜道:“伯父,您看我行吗?我也很喜欢蹴鞠。”
看着林盛似乎要组建一只队伍,林云喜立马自荐。
林盛道;“不急。你们都太小。”
林夙问道:“爹。今日是谢家主场吗?谢家也有队伍吗?”
林盛道:“有。他们是强队,这几年刚起来的。去年的冠军就是他们。今日谢家对战的是陈小公爷。你们去看了便知。”
蹴鞠有专门的场子,位于明安城的中心,最繁华热闹的地段。林夙粗粗地看了一下,看到两边似乎都允许百姓观望,但今个儿全部都封闭了。
到了场子里面,林夙看到爹的脚步都轻快了。
里面还有人认识林盛。看到他便打招呼,有叫盛哥的,也有叫侯爷,盛爷。反正很是热络,可以看出林盛没少来这儿。
林夙感慨,难道到现在都还是个八品,敢情是不务正业。
后宅的女人为了他咬死要活,林盛自己天天跑这里看球来了。
今天的这场练习赛是内部的,来的都是些达官贵族,也要携带家属来看球的,当中也有不少贵妇。
他们坐在观望台上,两边林盛都认识,随意地打了个招呼。林夙发现,古人和现代人,父母介绍孩子都是一样一样的。
“这是……”
“犬子。”林盛道。“夙儿,叫人。这是你王伯父。”
林夙无奈地乖巧说:“王伯父好。”
王伯父原名王仲衢,是个实际只有三十多,其实有五十多的中年男人,八字胡,说不出什么感觉,就是一普通男人吧。他带了不知是妾室还是妻子的美人在旁。
不管是哪个,这美人的嘴肯定是甜的,极为熟稔道:“呀。侯爷,您的儿子可真可爱,白白净净的。以后多带出来给我们瞧瞧。”
林夙心道:遛狗呢。
林盛道:“嫂夫人说的是,我记下了。”
寒暄完毕,三人便不管他们这几个小屁孩,转而聊球去了。
王氏道:“今日谁会胜?”
林盛和王仲衢异口同声,“肯定是谢家啊。”
王氏:“老爷。你们倒是说说为什么啊?我刚才看到陈小公爷,多意气风发啊。他好像很有自信。”
王仲衢哧了声,“女人家就是不懂。意气风发有什么用。谢家有钱。你看谢家的那些鞠客,那一个个的,都是个中翘楚。谢家四郎也下场了。他若是在,哪还有对手。”
林夙总算是听到有关谢时敬的一点事儿了。
谢四郎就是谢时敬的叔叔了。
嗯?那谢时敬也会来咯?林夙的心砰砰直跳,这个决定他命运的男人啊。虽然这样说比较怪,可这是事实。
林盛道:“谢四郎带球速度非常快,我看球那么久,还真没有见过这么快的。当真是文武双全。”
王氏酸酸地接道:“偏生娶了个文文弱弱的娘子。那陆氏不是你们男子心目中的贤妻代表吗?”这话说得是来试探王仲衢的。
可这王大爷没听出来,应口道:“自然。男子当娶贤嘛。”
林盛也赞同地点点头。他不知王仲衢深表同情地看着他。谁都知道林盛后院女人闹翻天。
王仲衢大手搭在林盛肩上,搂住他的脖子,悄悄地说:“老弟。你有啥委屈,只管跟你老哥说。老哥我啥不行,找女人功夫了得。我身边的这外室,就是我新娶来的,怎么样?”
林盛瞥了一眼王氏,瓜子脸,细软腰,还不错,可他目前有个新目标,罢了,“谢谢老哥。我不需要。”
林夙恰好坐在身旁,能隐约听见他们的谈话,心想难怪林盛会堕落,旁边的狐朋狗友太多,他的爹想上进,该找些用情专一的。比如谢四郎,听说连个通房都无呢。
他把眼光放在场上,已经入场了。大宋的蹴鞠跟现代差不多,除了设备落后一点,基本规矩这些都还是一样的,全部要以鞠球射入球门为准。但古代的毕竟没有现代足球严格,什么红牌黄牌,还有专业的视频记录评分。
一场练习赛,看得现场热火朝天的,叫喊声此起彼伏,他的那个渣爹完全没了形象,手舞足蹈地叫喊:
“走走走走。过了。”
“差一点,这陈家的干什么吃的,让我上得了。”
“这陈家的球头不行啊,会不会带队啊。会不会!”
“天啊。这是什么烂球技啊。”
王仲衢和林盛两人是个老球迷,进球时则击掌,丢球就抱头无语望天,仿佛死了爹,看他们的表演当真极有意思。
也不能怪林夙走神,前世他去过现场看欧洲冠军赛,那气氛和热度是古代完全无法比的。所以他为林盛这些老球迷默哀,活错了朝代。
当然,主要还是现场双方的差距有点大。谢家的球员非常厉害,基本在控场,陈家忙着防守,哪还有进攻的机会。
当中表现最出色的是谢家的球头,即队长,他的速度不是最快,但指挥有度,接连得胜仍没有居高自傲,沉着冷静,一路带着队伍走向胜利。
比分差距非常大。五比零。
得知这个结果的林盛和王仲衢都崩溃了,吼着嗓子骂:“都是些废物,输成这样!”
现场叫骂声不绝于耳。觉得这场球完全没看头。像林盛这些人主要是来看一场精彩的球赛的,而不是要谁的胜利。
散场后,陈家球员垂头丧气地下场。
林盛和王仲衢两人还不过瘾。林盛则直接让王氏帮忙看一下孩子,自己跟王仲衢去找陈家人去了。
“乖儿子。你留在这里。你爹去指导一下他们。”
王仲衢也接道:“对对对。你爹很厉害的。这陈家以前没那么差劲,怎么越活越过去了。”
林夙想了想,“好啊。”赶紧去。他也好随意溜达溜达。
两人走后,王氏嘟囔着嘴,低头看着三个小鬼头。王氏是个外室,只负责貌美如花,哪有带孩子的经验。
林云喜和林文轩哪坐得住,问林夙道:“我们也下去看看吧。”
林夙看了眼底下,球场上的球员全部已经散去,上来了一些小孩,小孩子们都在上面玩。
林夙想了下,“好啊。”
王氏想他们三个小孩,也不会走丢,派了两个小厮跟着,自己去找其他淑丽交流心得去了。
王氏低估了一群小孩子的奔跑能力。两个小厮起初还跟得住,后面三人全部跑得没影儿了。
林夙也被人群冲散了。现场人很多,大家都顾不上他。他一个甚至还没人膝盖高的小家伙,是真的不起眼。林夙竭尽全力不要让他们踩到自己。
但目的地他还是知道的。球场。
林夙装得老大人一般还问了几个人球场怎么走,惊得那些人嘴巴都张开了。还有人要带他回去找爹娘。林夙一一谢绝了。
到了球场。孩子们都已经在疯跑了。大多不会踢球,都在边缘疯跑着,在旁边呐喊。
为何在边缘?因为中间被一小批小孩占领了。
谁有这么大的威敢占领偌大的球场,林夙觉得这些人实在有点儿霸道。这时,林夙听着耳边有人喊,
“是谢小郎耶。”林夙的心一惊,忙向球场上看去。哪个是谢时敬?都跑得那么快。
看得专注,没注意到,只见一个球呈现抛物线的轨迹飞到了他的眼前,差点砸到他,林夙后退了一步,
“喂——”有人在喊。“把球踢回来!”
林夙看向叫喊的方向,是个头发高束的小毛孩子,穿着纯白窄袖球服,脚穿黑色短靴,双手叉腰,后面跟了好几个小孩。一看就是个养尊处优的小霸王。
“喂——听到没有?小孩。”那人又喊。
林夙歪着头,回过神来,指了指自己,“我?”
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