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和而不同

通关?通过险要关隘的检查吗?她的意思是让他放行?

嬴政抬眼盯着她:“不说清楚,朕不可能让你通关。”

叶可语先是瞪着他看了一会儿,身体蓄势待发,似乎想要冲过去掐死嬴政。

但她看见嬴政即便跪坐着,也只是比站着的她矮半个头。

再加上那黑色披风具有迷惑性,叶可语也不知道嬴政是不是后世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叶可语眼珠子转了转,问:“你能抓住一只鸡吗?”

嬴政想也没想回答:“这有何难?”

秦人尚武,嬴政不仅会剑术、射术,还是优秀的贵族御者,能用双手通过缰绳控制四匹马。

只是一直到天下大一统,他都没有机会上阵杀敌而已。

是什么让她以为他连一只鸡都抓不住?

叶可语一听嬴政能抓住一只鸡,立刻心想算了算了,不跟他一般见识。

她又只好坐到地上,双手搭在案牍上,把下巴搁在手臂上,没脾气地慢慢重复了一遍。

其实,土地兼并问题不可能被封建王朝彻底解决,只能尽力去缓和。

最稳妥的办法就是走汉朝的路子,先稳定局面,再通过几代人的努力解决功臣集团。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除了权力大到让君主忌惮之外,还有激烈的土地问题。

《汉书·食货志》里面就有记载,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

活不下去的贫民暴动,对于封建统治者来说是非常恐怖的。

当皇帝登基的那一刻,他的位置就被迫和百姓们绑在了一起。

没有刻薄寡恩一说,如果不动功臣集团的利益,皇帝和他的家族都要为此陪葬。

不杀功臣,就灭皇族,没有第三个选项。

本质还是统治阶级内部的你死我活。

但叶可语会想到现在的办法,还要从她看见一条秦国政策说起。

秦朝统一的第一年,秦王政二十六年,嬴政下令把国内富豪之家迁到咸阳,一迁还是十二万户!

显然,嬴政和李斯已经意识到世家豪族是心腹大患,所以才把人都迁到咸阳,就近看管。

在古代,背井离乡是很严重的事情,叶可语都能想到那些“豪富”有多恨嬴政。

关键是,嬴政和李斯迁完了就完了,没有任何后续的政策。

这就好比你忌惮一群拿着枪的人,你就故意去招惹他们,让他们恨你入骨。让他们恨死你,你又不拿走他们手里的枪,就这么摆着,看他们又恨又拿枪指着你。

这个一拍脑门儿就决定的政策之奇特。就连叶可语这种“反贼”看了,也要忍不住对君臣二人马景涛咆哮:“你们到底在干什么!”

最后,叶可语只能评价这俩君臣是调皮捣蛋惹火二人组。

只能说,吞并六国这种前所未有的功绩,把君臣二人给骄傲晕了。

说到分田的细节,叶可语兴致高昂起来。

她把双肘立起来,上半身几乎趴在案牍上,仰着头整个人前倾,一副要跟嬴政说悄悄话,说的话还是“肘,跟我去干坏事”的模样。

嬴政果然听见她小声叽咕。

“打听好当地的豪强,把百姓先悄悄运过去,当场分地。你人多势众,都是渴望田地,舍得拼命的老百姓,他再豪强又能奈你何?”

通过她黑亮的瞳孔,嬴政甚至能清晰看见自己的脸。

她艳丽清绝的五官被眼中的狼子野心点燃,如同燎原野火一路将六国吞没。

里面的虎狼之光格外动人,连嬴政也有一种错觉,对面那个人就是他自己。他不是在做梦,他是在照镜子。

嬴政没有说话,再听叶可语的声音都变得悦耳起来。

叶可语窃笑两声:“可以派绝对可靠的军队将领,带兵去做监督。同时口头告知百姓们,只要大秦在,这份文书就有效。当地官员不能以任何名义进行抢夺,只要有人抢夺你们的田,只要告到咸阳,就可以拿回田,还能让夺田的官员抄家灭族。”

从这笑声里,嬴政听出了她使坏后的得意。

最后,叶可语眯着眼睛说:“此乃功民属田之法。谁都有功,就等于谁都没有功。谁都有田,就等于谁都有田。把秦国百姓和六国百姓混在一起,大家一起分了田地,做了邻居一起开荒,感情就深厚了,隔阂也就不存在了。这天下不会有六国的存在,只有陛下的大秦三十六郡。六国不存在,六国的人才,陛下也可以放心取用,不必被秦国勋贵掣肘。天下的一切都在陛下的绝对掌控之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说到最后,她还做了个翻手覆手的动作,黑色瞳孔里都是精光闪闪的亮色。

嬴政本来就极爱权力,被她这样一鼓动,顿时豪情万丈,觉得遇到了知己。

只是……嬴政的目光在她脸上扫过,问:“你不觉得这个法子对勋贵豪强来说太过狠辣?”

叶可语眯着的眼睛突然睁大,惊奇地望着嬴政。

太好笑了,嬴政居然有资格说她狠辣?

叶可语目光忽闪忽闪,意味深长地打量着嬴政:“你会因为害怕手段毒辣,而放任六国贵豪带头反秦,让秦国贵豪坐大,在后世欺压你的子嗣,抢走你的秦国吗?”

嬴政长目默默。

叶可语看他装模作样,一副朕的心思你别猜的反应。

她嘿嘿笑了两声,说:“秦国从弱小变得强大时,豪强世族们认为陛下奇货可居,便背叛他们的祖国。如果陛下和陛下的子嗣卖不成好价钱,他们就会投资下一个奇货来打倒秦国。到那时,陛下会被弃若敝履,陛下真的甘愿受此□□吗?”

奇货可居简直是触动了嬴政最恨的逆鳞。他的脸色瞬间阴沉下来,反倒把叶可语吓了一跳。

怎么回事?为什么我梦里的BOSS像真的杀过人一样可怕?

在阴冷的氛围中,嬴政动了动眼眸,探究地问:“你当真不怕别人说你狠毒?”

当问题说完的下一秒,嬴政听见了叶可语的回答。那分明不是他说的话,却像在说他的心声一样。

叶可语无所谓地说:“我人坐在哪里,我的道德就在哪里。不是我在意的人,旁人随他怎么说,我在意就算我输。”

嬴政见她没个正形,说话也像个厚脸皮的无赖,却觉得格外亲切。

但两个“豺狼”之间隔着长长一条案牍,很不方便说话,也显得生分。

他贯爱礼贤下士,舒缓了眉目,打算走到叶可语旁边跪坐。

谁知叶可语观察几秒他的动作,忽然摆手大喊:“大家分开坐,不必靠得太近。”

嬴政脸色一冷。

叶可语怕他误会,比如认为她看不起他什么的,立刻解释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坐得太近了有结党之嫌。你我并非同类,应该和而不同,没有冒犯的意思,互相谅解一下。”

对于嬴政礼贤下士这件事,最有名的就是尉缭事件了。

别人都说尉缭是拿乔,对着嬴政使小性儿,但叶可语理解尉缭的想法。

尉缭是军事家,军事家必须目光长远。他见到嬴政的那一刻,就看见了秦国短暂的未来,所以哪怕嬴政纡尊降贵,同吃同睡,尉缭还是想要逃跑。

就算一直在秦国做官,尉缭也和嬴政不同。只是被嬴政恨上很可怕,尉缭不敢表现出不同,于是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过日子。除了一本军事著作,什么也没有留下。

这世上的人有千万种,利益不一致,三观不同,站队不同,都会造成不是同类的现象,并没有高低之分。

她和嬴政明显属于站队不同,所以不能坐得太近。

同的时候有多亲亲我我,不同的时候就有多恨之入骨。不仅尉缭怕这种相处模式,叶可语也害怕。

她更喜欢井水不犯河水,泾渭分明。

知我与你同在哪里,体谅我与你的不同,这就是对彼此最大的尊重。

嬴政跪坐回去,审视叶可语许久,问:“为何说朕与你不是同类?”

叶可语随口给出答案:“霸道和王道怎么能坐在一起,混为一谈呢?”

嬴政偏爱术,所以他天生就会走向霸道。

叶可语偏爱势,所以她天生就会倾向于王道。

嬴政行霸道,可不是叶可语乱说的。

不仅尉缭发现了这件事,连荀子在游历秦国之后,都特别写了一篇《强国》文来论述这个事情,还说要亡国巴拉巴拉。

嬴政垂目细思,发现她的言外之意竟然是她自己是王道,他才是霸道。

什么是王道?天子之道就是王道。

他是天子,他的道就是王道。

或许是被叶可语弄得没了脾气,他懒得发火,问:“何为霸道?何为王道?”

霸道王道都被争辩烂了,嬴政耳朵听出老茧。会有此一问,不过是看看她有么有什么新观点。

叶可语托腮看了他几秒,忽然直起身子,说:“霸道就是‘你什么档次,跟我用一样金丝楠木的桌子’。”

听见这话,嬴政皱眉。她这是在点名谁?

叶可语又说:“王道就是‘金丝楠木的桌子好啊好,我要想办法提高金丝楠木的数量,让天下人都能用上便宜的金丝楠木桌子’。”

嬴政还来不及说话,叶可语兴头上来。

她忽然起身,啪叽一脚就踩在他大朝的案牍上,滋溜一下就双脚站在桌子上了。

朕的案牍!嬴政瞪着叶可语。

叶可语毫不在意,反正就是她梦里的一个NPC而已,不能算人,更没有人权。

她站直了身体,还狠狠跺了一下脚。

在这空旷的宫殿里,她这一跺脚,如同一声惊堂木。

嬴政死死盯着被踩来踩去的桌子,就听见叶可语发出豪言壮语。

“我有舒适漂亮的房子,我就要天下人都有舒适漂亮的房子;我有香糯可口的大米吃,我就要天下人有大米吃;我有美酒喝,我就要天下人都有美酒喝;我通透了什么生存本领,我就要天下人都学会这样的本领。我是尝百草的神农氏后裔!生前我是民族的领袖,死后我是民族的精魂!我不仅要走在人民的前头,还要带上人民一起向前走!”

她自我感觉良好,仿佛原地登基。

但登基之后竟然没有人捧场,叶可语晃了晃膝盖,低头看向嬴政说:“唉唉唉,你看见了吗?”

嬴政没好气地看着她:“要朕感谢你踩脏了朕的案牍吗?”

“这是重点吗?”叶可语撇撇嘴,“你好没意思啊。”

刚刚那种同类的亲切感瞬间烟消云散,嬴政只当自己看走眼了。

他又整理整理自己的寝衣,一切都整整齐齐之后,他正容道:“好了,你可以问朕了。”

叶可语疑惑地望着他:“我为什么要问你?”

嬴政耐着性子回答:“你要问清楚朕的功绩,然后去你们那里替朕宣扬。”

叶可语一副震惊的表情,喊道:“大哥,你的功绩还需要我去给你宣传吗?那不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吗?”

“当真?”嬴政大喜过望。

原来众神已经知道了他的威仪!

紧接着,叶可语说出了令他更高兴的话。

“你的粉丝没有几千万,也有几百万人了吧?集结起来都能陪你去打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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