拂月楼前的街上,还未到日中,已熙熙攘攘挤满了人,连挨着的几条街,都是人头攒动,人山人海,堵得水泄不通。
有新进京的人不了解情况,好奇问身边的路人:“今天怎这么热闹?
路人一边兴奋地探头眺看,一边顺口答道:“今天可是韶华公子诗会的日子!”
听说还有这样的盛事,询问的人起了兴致:“这韶华公子是什么人,能有这样的排面?”
这话一出,旁边好几个人用看傻子的目光看过来。
“这位大兄弟你不是周边的人吧?竟然连韶华公子都不认识。”
被问的人有些羞窘地挠了挠头:“我是这几日才从芜洲过来的。”
哦哦,芜洲啊,沿海荒凉之地,据说民智都未开化,难怪什么都不知道了。
有人好心解释道:“当今兵部尚书沈还的第三子,沈毓公子,自幼饱读诗书,文采过人,为人品行高洁、谦恭有度、礼贤下士,所以人送称号韶华公子。”
韶华二字,可见其美好,何况这位沈公子样貌还十分俊美,自是京师泰半闺中少女的梦中情郎了。
想到京都的少女,一人好奇地说:“今天拂月楼风平浪静的,倒是奇怪。”
旁边的人立即感兴趣地加入了讨论:“可不是,上次诗会的时候,那兰舟郡主在楼前大吵大闹,死活非要进去,最后还是沈公子出面,呵斥了她一顿,才消停了。”
“今天瞧着她好像连人都没来?”
“这郡主娘娘能这么收敛?怕不是日头要打西边出来了。”
“我敢赌一两银子,有韶华公子的地方,她一定是非来不可!”
有人唱对台戏:“那也说不定,没准那日被韶华公子当众呵斥过,她便不敢造次了。”
周边一时分为两派,热烈地讨论起来。
众所周知,宣敬王府的兰舟郡主时月,打小就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儿,仗着宣敬王爷疼爱她,宫里宫外有人撑腰,性子最是刁蛮任性,从小到大,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她要天上的星星,估计都得强迫人给她摘下来。
而韶华公子沈毓,对时月来说,就是那璀璨耀目、高高在上的星星。
自打这个时月在半年前邂逅沈公子后,整个人就跟着了魔似的,将死缠烂打贯彻到底,想法设法地缠着、跟着、粘着。
她还特别不要脸,是隔三岔五、敲锣打鼓地示好示爱,然后严防死守,基本上沈毓一丈以内,是绝不允许其他女子近身的。
现在京师上下,包括深宫里头的,没人不知道她的恶行。
可怜沈公子,迫于她的淫威,嘴上不敢说什么严词拒绝的话,心里估计早恨透她了。
“阿——阿嚏——”隔壁的街道,一妙龄少女快步行走,鼻子一痒打了个喷嚏。
远远地看见了自家主子,等到少女近身,贴身小厮茗生关切道:“郡主,着风寒啦?”
时月皱了下小巧的鼻头,满脸写着不高兴:“肯定是有人在背后说我坏话!”京师最不缺嚼舌根的人了,她问:“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这里离隔壁街的拂月楼还有一段距离,从东边来的马车和行人有相当一部分会经过这里,茗生带着府里几个仆人从一大早就在这里堵截了,看到书生打扮的人就拦下来查问。
茗生愁眉苦脸道:“打这儿经过的,基本都问过了,全是来看热闹的,没谁手上有请柬。”
按照诗会的规矩,除非手持盖有韶华公子印章的请柬,确定是他邀请的人,否则任何人都是进不去楼里的。
或者一些有真才实学的人,没有请柬,可现场送上自己的诗作,若是诗会上的人看过了,认可了你的才华,那你也能进楼。
时月一脸郁卒,这整个京师,想找个有水准的代笔都找不到,上次诗会,她找了四个代笔,没一个人的诗篇入得了沈毓的眼。
她在原地等了一会儿,很快又来了一名少女,这少女是她的闺中密友,名唤林昕。
林昕手里提着个包袱,跑得满头大汗,时月喜出望外:“你可算来了!”她素来没什么耐性,一边高兴还要抱怨:“怎么这么慢!毓哥哥都进去好一会儿了!”
“我的姑奶奶,你以为韶华公子的请柬那么好仿制的啊?多亏那个曹进士以前曾来我们书斋卖过书画,我爹和他有点交情,才能借到一份货真价实的请柬,我还要让人去找一模一样的纸张、研墨,最难的还是那印章——”
“好了好了,知道你的功劳最大了!”时月压根没有听下去的耐心,催促林昕将背包里仿制的请柬拿出来。
打开一看,纸张精美,印章清晰,毫无伪造的痕迹,她眉开眼也笑:“哈哈哈,有了这玩意儿,看谁还能阻拦我!”
时月一出现在拂月楼门口,周边的人群就像蒸腾的滚开水,开始热烈波动起来,所有的人精神大振,无数道渴求看热闹的目光齐刷刷汇聚。
今儿这飞扬跋扈的兰舟郡主竟然一反常态,没吵没闹,虽然趾高气昂,还是一副眼睛朝天的样子,但好歹是按足了规矩,递上了请柬。
守门的是沈毓的贴身侍从沈七,平日里为了保护自家公子,没少吃时月的排头,现下又是万众瞩目,他强顶着一道道灼热的目光,硬着头皮翻看着请柬,纸张、墨字、印章,确是没什么瑕疵。
但问题是,傻子也知道,他家公子根本不可能给这个不学无术、死缠烂打的小郡主发诗会请柬。
这请柬,肯定又是这女霸王,动用权势,从哪个柔弱的才子手中强抢的吧!
见时月抬脚准备进门,沈七下意识挡住人,时月眼一斜,他内心一颤,默默给自己打气。
“郡,郡主,这楼中诗会,在场的都是男子,你,你一个未出阁的姑娘,怕是不妥……”
“怎么,毓哥哥说了这诗会只准男子参加吗?”
“那,那倒没有……”
时月双手叉腰,横眉怒目,手指点点点,快指上人的鼻子:“你别以为我不知道,毓哥哥说过,女子也应该和男子一样读书识字,也可以和男子一样有才华!”
这才是韶华公子最得人心的地方,他与人结交,极其纯粹,唯惜才而已,没有门户之见,男女之分,对任何人都没有成见。
人群这时让出一条道来,一顶覆着绸布的轿子在楼前停下。
随行的丫鬟掀开帘子,从轿子里搀扶出来一位面纱覆面的女子。
女子身形轻盈,步履婀娜,莲步微移,行至时月和沈七面前,一只莹白如玉的手递上请柬,露在面纱外的双眼盈盈如秋水,温声软语道:“小女子钟莹,应韶华公子之约参加诗会,烦请代为通传一声。”
什么?这女人是来参加诗会的?还说是沈毓邀请的?
时月一瞬面色不郁,刚要发飙,被跟过来的林昕轻扯了一下,靠近她耳畔道:“能让韶华公子邀请,还姓钟,怕是淮扬钟家的人。”
时月气道:“我管她是什么鬼,敢接近我看上的人,太岁头上动土,她是不想活了!”
林昕忙使眼色,让茗生也和她一道,一左一右拉着人,她压低声道:“你稍安勿躁!淮扬钟家声名在外,连霍国舅都要卖人几份面子。”
时月听了她的劝更怒:“你少拿霍权压我,旁人都怕他,我可不怕!”
林昕闻言倒抽一口凉气,连忙伸手死命掩住她的嘴,制止她再说出任何不要命的话。
这大庭广众,众目睽睽的。
当今的国舅爷、太后娘娘的亲弟弟,中书省丞相、一品兵马大元帅,霍权,大权在握,手可遮天。他的耳目,据说是遍布这京中的每一寸角落。
拂月楼旁边的小巷子里,正有一名头戴斗笠的黑衣人走出,他从时月身边经过,听到她话语,回头看了她一眼。
黑衣人也是有请柬的,出示过后,守门的侍从直接放行了。
沈七放了那戴斗笠的黑衣人过去,只留着时月和钟莹,因为同为女子,若是只放一个,只怕这小郡主能当场将这座楼给掀了。
“呀——”林昕忽然惨叫一声,倏地松开手,白皙的手心一排齿印,“祖奶奶,你属狗的啊!”竟然咬她。
时月的嘴是闲不住,刚得了自由,就要惹人。见那后到的黑衣男子,竟能先进去了,她冷哼一声:“又是个装神弄鬼,没脸见人的。”
她这话显然是既骂了黑衣人,又骂了钟莹,讽刺他二人一个戴面纱,一个戴斗笠,都不用真面目示人。
钟莹的身子微微一抖,一双美目蒙上一层水雾。
等进了楼,黑衣人取下斗笠,年岁不大,是个面容俊美的少年郎。
“刚刚外面是谁?”肖衍问随身侍从。
“回爷的话,那是宣敬王府的小郡主。”
“是她啊。”宣敬王爷这个女儿,近一年来可说是名满京师了。
“这兰舟郡主,是个无法无天的,不过现下这京师,怕是也只有她敢说,不怕顶上那位了。”随从压低了声音,就算这楼里现下安全,也还是谨慎地没提人的名字。
肖衍淡道:“无知无畏罢了。”如今的宣敬王爷,惯会见风使舵的,早就投奔霍权麾下了。他女儿说什么不要紧,紧要的是,不过是霍权手下一只鹰犬,已然能这样在京师横着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开文啦求收藏~~
前面都是假相,女主非恋爱脑,戏路深,内切黑(ˉ▽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