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月光选择了怪物邪神

白月光选择了怪物邪神

作者:七日岛 状态:完本 日期:09-03

【本文将于10月10日周二入V,届时三更,请大家继续支持哦】明宵一生做尽好事,死后方知自己是话本中的背景板女配,存在的唯一意义是被男主灭门后在他怀中死去,使他此生难忘。明宵旁观男主踩着她的骸骨平步青云,假惺惺将她奉为白月光。她的恶念与恨意不可遏制,发誓若有来生,必复仇雪恨。然而她埋骨雪野,没等到黑白无常带她转世,却等来一个瘦弱少年。那日风雪甚重,明宵坐在碑上,看着高大清瘦的少年踉跄着踏雪而来……然后徒手刨开她的坟茔。自那起,少年白天在明宵墓碑后头睡觉,晚上温养她的骸骨。直至重塑明宵的肉躯,带她重返人间。死而复生的明宵与少年面面相觑。明宵问少年从哪来到哪去,他一问三不知,只一言不发跟在明宵身后。不要跟着我。明宵说。少年慌张着红了眼,好像无主小兽。明宵:……好吧,你叫什么名字?少年拿着树枝,歪歪扭扭在雪地写下厌无二字。-明宵隐姓埋名斩妖除魔,等待反杀男主的时刻。厌无跟在她身后,吃得少,脾气好,很乖很听话。直至某次遇险,厌无误以为明宵身死,无数黢黑触足在他身后蔓延,无差别将妖魔与敌人吞噬。明宵这才发现,他是书中的最终反派,嗜杀戮、性残暴,本该死于男主之手的怪物邪神。看见明宵,伫立于尸骸之上的怪物回过神来,收起肮脏触足,变回少年模样,慌张无措地擦净嘴角血渍:宵宵……吃饱了吗?明宵小心翼翼问,要不,再来点?……-我是本不该存于世的邪神。在我至黑至暗的将死时刻,有人以微弱的信仰维系我的神格,使我不至湮没于虚无。我于黑暗中窥视,知晓爱她的人有许多,我是最低贱黯淡的那一个。可是后来,他们唾弃她、轻贱她,将她践踏于泥尘。待她身死,却怀念她的好,以至尊贵的称号装饰她、至华美的珠玉祭奠她。他们将她奉为天上月与不可说。而我。我希望她继续活下去。【食用指南】1、女主白切黑且有马甲,男主含人外设定,但不是极致阴暗的典型人外,丧甜流,可教化。2、sc,he3、慢热(应该),私设多,文笔白,一切逻辑为剧情服务。预收《全仙门都想让我黑化》曲引秋八岁入仙门,兢兢业业修行数年,没练出道心,却长出魔骨。她叛出仙门改修魔道,不过百年就被奉为一方尊主,过上了白天摸鱼晚上睡觉的咸鱼生活。直到某日,她耳边响起一道声音。她就是本作最终反派曲引秋,按照剧情应该早早黑化,被主角团诛灭才对。然而她的黑化度始终提不上去,卡在90%已有百年,你的目标就是让她彻底黑化!话音刚落,眼前的侍女莫名摔倒,泼了她一身热茶。曲引秋:……曲引秋:滚出去。从那以后,她身边多出许多莫名其妙的人,带着同一个系统音想要让她黑化。种了百年的花枯了,养了百年的鱼死了,不时有奇奇怪怪的人混入宫殿捣乱,清净的咸鱼生活一去不返。曲引秋:烦死了!-傅照雪曾下山游历,为自己捡回一个徒弟。小徒弟娇蛮任性,刚上山时不理人,只会扯着他的袍摆躲在他身后,像只炸毛的奶猫。傅照雪耐心养她,教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看她从不谙世事到落落大方,为她挡下所有惊艳与觊觎的目光。后来小徒弟长出魔骨,被仙门追杀至绝路,无措站在血泊中,脚下踩着数不尽的骸骨,哭着叫他师尊。傅照雪身中数箭,以神魂破碎为代价护她性命,让她莫怕。傅照雪亡故百年,阴差阳错,套上别人的皮囊死而复生。耳边一个声音告诉他,不想再死一次,就得让他的小徒弟彻底黑化。不料小徒弟已成为魔界尊主。傅照雪……傅照雪睁眼时,被人送给她暖床,又被两鞭子抽了下来。曲引秋红衣似火,踩着他衣不蔽体的胸膛,垂眼端凝,眼中只有懒散的讥诮:这次又在玩什么花样?傅照雪:……我那么大一个纯真无邪,烂漫可爱的小徒弟去哪了?…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一只烂木头
    唐玲,21岁,一个即将大三的普通学生,自己平静的生活在某天突然变得动荡不安,迎来了生化电影里面的末世。战斗力爆表的怪物?没事!她突然拥有的超强身手,和怪物单挑不是吹!各种置于死地的攻击伤害?没事!她有绝赞的自愈能力,肉搏绝对不再怕!唐玲手握超能力,在末世里勇往......直前,携小伙伴们闯出一番天地。那个途中遇到的神秘大佬,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的队伍啊?【展开】【收起】
  • 作者:安琪
    蔡闵闵,好样的! 嫌他是黑道流氓,在重要的相亲场合放他鸽子?!喂!人家他有正当职业,不是什麽欺压善良百姓的匪类好不好?!哼哼哼!她出门最好小心一点,不要让他杨靖鸢给逮到,要不然——他虽然长得斯文有礼,还是有办法让她吃不完、兜着走的……呜呜呜……老爸竟然逼她跟那种人相亲?!开什麽玩笑啊!她蔡闵闵虽然不是什麽天香国色,好歹也是清清白白的良家妇女,怎麽可能委屈自己去跟黑道大哥的儿子相亲?不干!她才不干!再说,光看到爸爸那位禁用词老友满脸横肉的样子,她都快吓晕了。想必他那位英俊的儿子,一定也好不到哪裡去!哼!想利用人情压力逼她就范,她偏偏要落跑给那个男人看。从高雄逃到台北够远了吧?!她就不信他的恶势力遍及全台湾……
  • 作者:李家的侏罗纪
    一个身不由己的活了20几年的杀手,一朝穿越,成了不受宠的嫡小姐。且看她如何在异世活的风生水起。只是半路招惹了一个妖孽,实在是甩不掉,那就只能勉为其难的抓在手心里了。
  • 作者:李阿吾
    贺淼淼死在末世,醒来发现自己穿越进了一本玛丽苏古早小说,被嫁给了因车祸昏迷不醒的商业大佬许臣河。按照原书剧情,她会虐待他六岁的儿子许轲,还要给他戴绿帽,最终在他醒来后凄惨狗带,妥妥的作精炮灰。按照系统要求,贺淼淼不得不带着继子复出参加带娃综艺《我要和你走》。当天有三亿观众涌入直播间,只为了骂她这个当年的资源咖,看她能把孩子折腾成什么样子。然而,画风怎么有点不对。抢房子环节,别的孩子都在哭,别的家长都在喊累。贺淼淼背着许轲健步如飞,把摄像甩在身后,秒抢山顶的大别墅。捕鱼环节,其他家庭捉一条都手忙脚乱。贺淼淼叫许轲拿村里最大的盆在旁边等,半天掏空了鱼塘。买东西环节,别的父母都绞尽脑汁赚钱要给孩子买个草帽遮阳。贺淼淼从老乡家抢了两捆稻草编了帽子斗笠,牵着许轲上山,走,儿子,妈给你掏鸟蛋吃。许臣河昏迷的时候梦见他娶了个老婆,这个女人虐待许轲,还把他培养成了反社会人格,使他变得阴冷毒辣,处处和别人作对,最终自尽而亡。他醒了第一件事,就是要找到这个女人,跟她离婚,让她滚得远远的,保护好自己的儿子。然而当他下楼后,那女人正在客厅跳小羊快跑舞,他那应该被虐待的儿子此刻脸红扑扑的,满是骄傲地举着手机帮她录像。妈妈你可真厉害,整个家长群就你跳的最标准,比我爸厉害一万倍!许臣河:?你孝顺吗?-文案写于2022.3.29
  • 作者:东野奎吾
    《幻夜》,东野圭吾所著长篇小说。《幻夜》故事以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和阪神大地震之后的日本为背景,讲述地震之后,宛如人间炼狱的断壁残垣中,水原雅借机杀了舅舅,却被一神秘女子当场目击,她答应为水原终生保守秘密。他们相偕前往东京,然而等待他们的,却是从此再无一丝阳光的无边幻夜:凡是接近过她的人,都遭逢厄运;凡是触碰过她过去的人,都不知所踪。《幻夜》2004年入围第131届直木奖,被视为长篇小说《白夜行》的姊妹篇。小说主要表现了人性最深处的无边之恶,直刺人为了活下去而不择手段的绝望。
  • 作者:久桑
    入v公告:明天入v,会掉落9000余字章节,还请多多支持呀。那一年,黎千暮还是个光芒四射的小太阳,让江煜晃了眼,至此不能忘。破镜重圆双豪门双向奔赴外热内有点冷女主vs外冷内也不太热男主1.看病结果医生是前男友怎么办?黎千暮看着诊室内那张熟悉的脸,回忆,她当初是怎么回答的来着?直接看啊,现在挂个号多不容易,别浪费。他是医生,你是病人,彼此都专业点。当初回答得有多潇洒,她现在就有多尴尬。黎千暮忍住关上门就跑的冲动,故作镇定地坐下,她想波澜不惊地打个招呼,可没想到对方冷淡得仿佛不认识她。具体什么症状?持续多久了?江煜看向她,眼神中不带任何情绪。也对,分手是她提的,还能指望江煜有什么好脸色。黎千暮拿着缴费单准备出门,却被叫住。江煜嘴角带着若有似无的笑,又回到了她熟悉的那副漫不经心的样子,黎千暮,好久不见。2.分手后,江煜愈发沉默。他用六年的时间从感情中走出来,可命运弄人,黎千暮再次出现在他面前。江煜不想和她有任何瓜葛,刻意与她保持距离,可他发现,这只是徒劳罢了。因为,他舍不得。…江煜的颈后有一道纹身,是黎千暮闹着玩给他画的,一洗就能掉。后来,他拿着照片让纹身师复刻,费劲心思地想要留住他们在一起的痕迹。在漫长的岁月里,他靠着回忆而活。小剧场我发烧了。江煜盯着眼前的后脑勺,声音闷闷的,听着有些委屈。他上床揽住黎千暮的腰,想要借此软化她的态度。感受到身后的滚烫,黎千暮虽担心,但还是继续嘴硬,你不是医生吗?发烧不会自己…唔治还未说出口,唇就被堵上。黎千暮摸了摸通红的脸,迷迷糊糊地想:发烧的应该是她才对。注:1.热恋时期的江煜和黎千暮都觉得对方的手是宝贝。2.破镜重圆3.校园都市五五开,前一半写男女主在一起的过程,中间分手,后半部分重圆,不虐。4.1v1,sc,he
  • 作者:晴华露蔓
    新文《重生后她多姿多彩》求收藏围观王万钰在海边见义勇为被淹死了。再睁眼,摆在眼前的是四个大字,安全公约!竟然重回小学生时代,面对一摞手抄报的暑假作业,她决定先看集还珠格格冷静一下……本文文案:综影视 综影视 综影视!本文木有文案,唯一的宗旨就是:嫖男神嫖男神嫖男神~ ~一切为嫖男神服务,就别考据了,请忽略一切不合理的地方……
  • 作者:明星
    他,一个玉树临风,闪亮耀眼的王牌大律师,竟然会被合伙人设计,变成无家可归的破产街友?NO~~说什么也要找到那个害好友变节的死女人,就算找不到,退而求其次找到她妹妹报复也一样!幸亏他情圣的封号不是浪得虚名,就连擅自决定在那个小白痴家住下她也不敢吭一声,当然,那种边抖边说的狠话他自动当放屁就是,但说也奇怪,这女人显然和她的心机姊姊不同,单纯到堪称皓呆界的典范,大傻界的代表,害他熊熊的复仇烈焰很没用的改冒爱情之光,然后又不争气的烧成一不碰她就很痛的色情大火……天啊,谁来告诉他,到底是复仇好,还是恋爱好?不管了,应该是先扑倒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