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兰的世界里,太阳的弧底刚刚触到西部海域,金灿灿的光线沿着水面投射过来,被捆缚得像只火鸡似的埃蒂躺在那儿。就在埃蒂曾被带走的这个世界里,奥默哈警官和德勒凡警官慢慢从昏迷中苏醒过来。
“把我从这副铐子里解开,行吗?”胖子强尼用轻蔑的口气问。
“他在哪儿?”奥默哈傻傻地问道,一边伸手去摸他的枪套。没啦。枪套,枪带,子弹,枪,都没啦。枪。
噢,妈的。
他开始想着内部事务调查处那些狗屎会向他提出的问题,那些家伙从杰克·韦伯的《法网》上就弄懂了所有那些套路,这时候,那把丢失的枪的金钱价值突然对于他变得重要起来,其重要性不亚于人口之于爱尔兰岛、矿藏之于秘鲁。他看了看卡尔,卡尔的武器也没了。
噢,亲爱的耶稣啊,竟成了一对小丑,奥默哈沮丧地想着。这时胖子强尼又在示意奥默哈拿起柜台上的钥匙给他打开手铐,奥默哈说,“我应该……”他顿住了,因为他本来想说我应该打穿你的肚子而不是打开你的手铐,不过他可没法朝胖子强尼开枪了,不是么?这儿的枪都是用链子串着上了锁的,还有就是让那戴金边眼镜的怪人拿走了,那家伙看着十足就是个好公民,居然轻易地从他和卡尔身上把枪给拿走了,就像他奥默哈从一个孩子身上拿走一把玩具枪那么容易。
倒没怎么样,他从柜台上拿起钥匙给胖子强尼打开了手铐。他发现被罗兰踢到角落里的那把梅格点三五七枪,便过去捡起来,他找不到合适的枪套,就把这玩意儿塞进自己裤腰里。
“嗨,这是我的枪!”胖子强尼嗷嗷地叫了起来。
“是吗?你想要回来?”奥默哈只能慢吞吞地说话,因为他脑袋还痛着。这会儿他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找到那个金边眼镜先生,就近把他钉在一面墙上。用一枚钝钉子来钉。“我听说,在阿提卡对像你这样的胖家伙,强尼,有这么一个说法:‘垫子越大越容易抢。’你真想把枪要回去吗?”
胖子强尼一声不吭地转身走开了,但奥默哈还是瞧见了他眼里淌下的泪水和裤子上沾湿的一块。他没有一丝怜悯之情。
“他在哪儿?”卡尔·德勒凡忿忿地扯着嗓子问。
“他走了,”胖子强尼毫无表情地说。“我只知道这些。他走了。我还以为他会杀了我。”
德勒凡慢慢站起身。他感到脸颊一侧有点痛,他用手去摸,然后瞪着手指。血。操。他去摸自己的枪,摸来摸去,一直摸到确信自己的枪和枪套都没了为止。奥默哈还只是头痛,而德勒凡却感到自己的脑袋就像被人当作了核爆试验场。
“丫拿走了我的枪。”他对奥默哈说。他口齿不清,简直听不出在说什么。
“彼此彼此。”
“他还在这儿?”德勒凡朝奥默哈走了一步,向左边倾斜了一下,好像他是在波涛颠簸的船甲板上,随后他竭力矫正自己的步态。
“早溜了。”
“多长时间了?”德勒凡看着胖子强尼,后者没吱声,他背朝着他俩,或许以为是德勒凡在跟他的搭档说话。德勒凡哪怕是在事事顺遂的情况下也没有一副好脾气,他大声朝着胖子咆哮起来,这一来他脑袋好像马上就要裂成千百个碎片了:“我问你话呐,你这胖狗屎!那操他妈的杂种离开有多长时间了?”
“五分钟吧,也许,”胖子强尼木讷地说。“他拿了子弹和你们的枪。”他停了一下,“还付了子弹钱。我简直不敢相信。”
五分钟,德勒凡想。这家伙准是坐进了出租车。他们在巡逻车里喝咖啡那当儿就见他从出租车里出来。那已经快到高峰时间了。出租车在这个时间段里并不好找。也许——
“快点,”他对乔治·奥默哈说,“我们还有机会揪住这家伙的领子。我们得把枪拿回来——”
奥默哈把拿到手的梅格枪给他看。起初德勒凡只是瞅着他们两人,随后真切的印象才慢慢凑拢来。
“好啊。”德勒凡晃悠着身子走动着,一开始兜出去的圈子不大,但慢慢就走开去了,就像被人朝下巴上狠击一记的职业拳击手。“你拿着吧。紧急关头我用那支霰弹枪。”他猛然冲向门口,这回倒没有东倒西歪,只是得扶着墙壁才能蹒跚地挪动脚步。
“你行吗?”奥默哈问。
“只要能抓住他就行。”德勒凡回答。
他们离开了。比起那穿蓝西装的人离去时,胖子强尼对他们的离去并没有显得更高兴些,但也差不多,几乎差不多。
从枪店里出来后,德勒凡和奥默哈甚至都没合计一下这家伙会从哪个方向坐出租跑掉。他们要做的是赶紧听一下电台调度的消息。
“十九号,”她的声音重复播送着。抢劫正在发生,出现枪击。“十九号,十九号。位置在西四十九街三百九十五号,凯茨药店,劫匪是高个子,沙色头发,蓝色西装——”
枪击,德勒凡心里嘀咕一下,脑袋更痛了。不知道他是用乔治的枪还是用我的枪?还是两把一起用?如果这狗东西杀了什么人,我们就倒霉了。除非让我们抓到他。
“走,”他简捷地对奥默哈说,后者不需要他再说一遍。他和德勒凡一样明白眼下的局面。他打开顶灯和警报器,随着一声尖嚣驶进车流。这会儿车子很难开快了,已进入了高峰时段,奥默哈驾驶着巡逻车压着路肩走,两只轮子在人行道上,两只轮子在马路上,行人像一堆鹌鹑似的四下避闪。他的车一路往前挤,也不顾把前面一辆满载什么东西的大卡车后轮刮了一下,径自奔向第四十九街。他瞧见前方人行道上散落的碎玻璃在闪闪发光。他们都听见了警报器刺耳的尖叫声。路上行人有的躲进门道里,有的躲在垃圾箱后面,但住宅楼里的居民却都探出脑袋急切地朝外张望,好像这是一场不看白不看的精彩火爆的电视剧或是电影。
这个街区没有来往的车辆,出租车和通勤车也都四处逃散了。
“但愿他还在那儿,”德勒凡说着拧动钥匙,从仪表板下方取出一支霰弹枪,又拿出几个弹夹。“但愿那狗娘养的还在那儿。”
他们两人都没明白这一点,当你去对付一个枪侠时,通常还是留有余地为好。
罗兰走出凯茨的药店时,把那大号药瓶塞进搁了子弹盒的莫特的外衣口袋。他右手捏着卡尔·德勒凡的点三八手枪。触摸手上这把枪的感觉真是爽呆了。
他听到警报器的嚣声,看见呼啸的车子朝这儿驶来。是他们,他想。他举起枪,随即想起:他们也是枪侠。枪侠是在执行他们的职责。他又转身走进巫师的店里。
“看到他了,操他妈的!”德勒凡尖叫道。罗兰的眼睛瞄向曲面镜当即就看见其中一个枪侠——就是那个耳朵流血的——正拿着霰弹枪斜靠在窗外,他的搭档把尖声鸣叫的车子停在路边,橡皮轮胎撞在路肩上,这时他把一颗子弹塞进枪膛。
罗兰扑在地板上。
凯茨不必瞧镜子也能看出是怎么回事,先是那亡命徒,再是这一对儿疯狂的警察。噢,天呐!
“蹲下!”他对店员和拉尔夫——那保安喊了一声,然后就跪在柜台后面,这当儿根本顾不得去看他俩是不是也蹲下了。
就在德勒凡扣动霰弹枪扳机前的一刹那,他的店员从他头顶上猛地卧倒下来,就像橄榄球比赛中紧急阻截时擒抱对方四分卫的架势,凯茨的脑袋被撞到地板上,下巴上磕破两处。
在一阵痛楚钻进他脑袋的同时,他听到了霰弹枪的射击声,听到窗上残存的玻璃炸飞的声音——伴随着砰砰啪啪一阵枪声,那些须后水瓶子、古龙水瓶子和香水瓶子、漱口水瓶子、咳嗽糖浆瓶子,还有天晓得什么东西,都在发出碎裂的声音。数千种气味升腾起来,搅和成一股极其难闻的刺鼻的气味,在他昏过去之前,他又一次呼吁上帝让他老爸的灵魂腐烂,因为他用这个该死的破药店拴住了他的脚踝。
在一阵疾风般的霰弹枪扫射之下,罗兰瞧见那些瓶瓶罐罐、箱子盒子都朝后飞去。一只摆满钟表的玻璃柜被打成碎片,里边大部分手表都被打烂了。碎片向后飞散形成一片闪亮的云雾。
他们不知道里面是不是还有无辜者,他想。他们没弄清楚就用霰弹枪来扫射!
这是不可饶恕的。他感到非常愤怒,强压着满腔怒火。他们是枪侠。他宁愿相信他们是脑子被打昏了才这样蛮干,也不愿相信他们是有意识这么胡来,居然不顾是否会伤及无辜。
他们可能是想逼他出去,或者逼他开枪还击。
但他低着身子匍匐爬行。地上的碎玻璃划破了他的双手和膝盖。痛楚把杰克·莫特的意识给唤醒了。这会儿他很高兴莫特的意识能回来。他需要他。至于杰克·莫特的双手和膝盖,他才不管呢。他忍受这点痛楚小菜一碟,对于这个恶魔来说,这伤口对他身体的折磨也算是罪有应得。
他匍匐着爬到玻璃残缺不全的窗子那儿。在门右边一侧。他缩着身子,把右手上的枪塞进枪套。
他不再需要它了。
“你干什么,卡尔?”奥默哈尖叫道。他的脑子里突然显现出《每日新闻》的头条消息:西街药店混战中警察大开杀戒,四人毙命。
德勒凡没理会他,往霰弹枪里又压进一个弹夹。“我们去逮住那混蛋。”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正中枪侠下怀。
两个警察真是被气疯了——居然被这么个不起眼的家伙给耍了,那人看上去就跟这个城市满大街数不胜数的呆瓜没什么两样;这当儿他们被撞过的脑袋还痛着,他俩像发痴似的一边举枪乱射一边冲了进来。他们冲进来时朝前俯着身子,就像打仗的士兵在进攻敌方阵地,正是这种姿势表明他们总算明白对手还在里面。当然在他们想来,他已经完全乱了方寸,正顺着过道逃窜哩。
他们踩着人行道上嘎吱作响的玻璃碴,用霰弹轰开门扇,一头冲了进去,这当儿枪侠嗖地起身,双手握成一个拳头对准卡尔·德勒凡后脖梗那儿狠砸了下去。
在调查委员会面前作证时,德勒凡宣称:自己只记得趴在克莱茨枪店柜台下找那怪物的钱包,此后的事情他一概想不起了。调查委员会成员认为,这种情况下所谓记忆缺失症是相当方便的解释,不过德勒凡也相当运气,只是被停职停薪六十天。如果换了一种情况(比如这两个白痴不是拿枪朝可能还滞留若干无辜者的场所扫射),甚至连罗兰都会同情他们。当你的脑壳在半小时内被暴扁过两次,就别指望那脑筋还能派什么用处了。
德勒凡倒下了,就像软塌塌的燕麦口袋似的,罗兰从他松开的手里拿过那把霰弹枪。
“站住!”奥默哈喊道,嗓声里混合着愤怒和惊愕。他正要举起胖子强尼的梅格枪,但这一手罗兰早就料到了:这个世界的枪侠动作真是慢得可怜。他完全有时间朝奥默哈打上三枪,但没必要。他只是扬起霰弹枪,凭借膂力朝上挥动了个散射面。这下来得突然,飞出去的弹丸稍带击中了奥默哈的左脸颊,那声音宛如棒球击球手的挥棒一击,随后便是一声堪比轮船汽笛的凄鸣。奥默哈整张脸向右歪斜了两英寸。后来经过三次手术用了四枚钢钉才把面部重新整合过来。那一瞬间,他还带着难以置信的表情木然而立。终于他两眼朝上翻白。膝盖一软,砰然倒下。
罗兰站在门道里,一时忘记了正呼啸而来的警笛声。他拉开枪栓,拆了里边的推拉部件,把那些粗短的红色子弹筒一股脑儿扔到德勒凡身上。折腾完了,把枪也扔给了德勒凡。
“你这危险的傻瓜,本该让你一命归天,”他对那不省人事的家伙说,“你忘记了你父亲那张脸了。”
他跨过那家伙的身子,走向枪侠们的车子,那车子发动机还在空转。他一个大步跨进车门,滑进驾驶座。
你会驾驶这车吗?他问杰克·莫特,这家伙语无伦次地尖声叫嚷着。
他没有得到有效的答案;莫特还在尖叫。枪侠意识到这是一种歇斯底里,这并非真的歇斯底里。杰克·莫特做出这副迷狂样儿有其目的,是想避免跟这个古怪的绑架者对话。
听着,枪侠对他说。我的时间只允许我这样说——每桩事只说一遍。我的时间非常紧迫。如果你不回答我的问题,我就用你右手大拇指插进你的右眼。我尽量使劲把手指插进去,然后把你的眼珠子抠出来,像甩鼻屎似的扔在这车的座位上。我只消一只眼睛就够用了,说到底这又不是我的身体。
比起莫特要跟他说的,他的话不至于有更多的谎言;他们双方的关系是冷冰冰的、不情愿的,但他们的关系又是紧密的,也许比最亲密的性交还要紧密。这样的关系,说到底,不是两具躯体的结合,而是两个意识的最终会合。
他说到就会做到。
莫特深知这一点。
歇斯底里立马打住了。我会驾驶,莫特说。这是罗兰进入这人的脑子后他们第一次理性的交谈。
那么开吧。
你要我往哪儿开?
你知道一个叫“村庄”的地方吗?
知道。
去那儿。
村庄的什么地方?
现在只管开车好了。
如果我使用警报器的话会开得更快些。
很好。开吧。还有这一闪一闪的灯也打开来。
这是第一次完全控制了他,罗兰把自己往后撤一下,让莫特就位。当莫特的脑袋转过来看着德勒凡和奥默哈这蓝白相间警车的仪表板时,罗兰的视线也转了过来,但不再是动作的主控者了。但如果他是个真实的存在而不仅仅是一个脱离肉体的灵魂,他就可以踮着脚站在一边伺机而动,只要出现一点异常的蛛丝马迹就扑上去重新控制局面。
没有,还没有这样的迹象。这家伙不知(上帝知道)杀死或祸害了多少无辜的人,却非常害怕丢掉自己的宝贝眼珠子。他点火起步,拉动操纵杆,突然他们就蹿了出去。警报器鸣叫起来,枪侠瞥见车架上的灯一闪一闪地亮着。
开快点,枪侠严厉地喝令。
尽管一路拉响警报,杰克·莫特不停地按着喇叭,但在这样的高峰时段,他们还是花了二十分钟才抵达格林威治村。在枪侠的世界里,埃蒂·迪恩的希望就像倾盆大雨之下的堤堰,很快就要崩塌了。
大海已经吞没了半个太阳。
好了,杰克·莫特说,我们到了。他说的是实话(他要说谎也没门),但是在罗兰看来,这里的一切跟其他地方也没什么两样:令人窒息的建筑、人流、车流。不仅地面拥堵,空中也不通畅——充斥着没完没了的喧闹声息和有毒废气。这样的废气,他估计是能源燃耗所致。这些人能住在这样的地方简直是个奇迹,女人们生出来的孩子居然不是怪物——就像山脚下的缓慢变异种。
现在我们上哪儿?莫特在问。
这是最难的一步了。枪侠已有所准备——尽最大可能做好准备。
关掉警报器和警灯,把车停在路边。
莫特挨着路边消防栓把巡逻车停下。
这儿有这座城市的一个地铁车站,枪侠说。我要你带我去那个车站,就是可以让乘客上下列车的地方。
哪个车站?莫特问。这时他的意识中闪过一丝惊慌,莫特对罗兰不可能有任何隐瞒,罗兰对莫特也一样——但这不至于持续太久。
若干年前——我说不上多少年头——你在一个地铁车站把一个年轻女子推倒在驶来的列车前方。我要你带我去那个车站。
这个命令招致一阵短暂的却是异常顽强的反抗。枪侠赢了,但相当费力。在杰克·莫特的行为方式中,其人格矛盾也像奥黛塔似的。但他不是她那种精神分裂症患者;从时间上来说,他对自己所做的一切都非常清楚。他隐匿着自己的秘密——将作为推者的这一部分生活内容隐匿起来——他把这秘密小心地掩藏着,就像暗中盗用公款者隐匿自己的黑钱。
带我去那儿,你这杂种,枪侠又说了一遍。他再一次举起右手大拇指慢慢伸向莫特的右眼,离眼球只有半英寸了还在向前挪动,这时他屈服了。
莫特的右手扳动操纵杆,汽车又开动了。他们向克里斯多弗车站开去,就是在那儿,大约三年前,A线列车轧断了奥黛塔·霍姆斯的双腿。
“好好留神那儿,”步行巡警安德鲁·斯坦顿对他的搭档诺里斯·威佛说。这时德勒凡和奥默哈的蓝白警车在不到前面那个街区的途中停下了。停车场没有空位,开车的找不到地方泊车,结果就这样将车挨着别的车停在路上,弄得后面的车辆差点撞上来,他手忙脚乱地从它旁边绕过去,这就像供应心脏的血脉无助地被胆固醇阻塞了。
威佛检查了这辆车右侧顶灯旁边的号码。七四四。没错,这正是他们从调度中心得知的号码,就是它了。
闪光装置还亮着,看来一切都没有什么不妥之处——直到车门打开,驾车者推门而出。他一身蓝色套装,瞧着也没错,却没有金灿灿的钮扣和银饰件。他的鞋子竟不是警察通常穿的那路款式,除非斯坦顿和威佛漏过了这样的通告,说是当值警官从今往后将改穿古奇鞋。这可太不像了,他倒像是刚刚在曼哈顿上城袭击警察的那个家伙。他走出车子,没去留意从他旁边经过的那些喇叭抗议声。
“该死的。”安迪·斯坦顿喘着粗气。
请保持高度警惕,调度说。此人有武器,而且极为危险。调度的声音一向都是世界上最乏味的——就安迪所知,他们几乎总是喜欢把“极为”这个词的发音强调得过分,弄得像牙医的钻头一样往他脑子里捅。
在四年来的行动中,他今天第一次掏出了武器,他瞟了威佛一眼,威佛也拔出枪了。他们两个站在一家熟食店外面,离地铁入口台阶三十英尺的样子。他俩是老搭档了,彼此之间保持着一种只有警察和职业军人才有的心照不宣的默契。不必多说一个字,他们就返身跑进熟食店,枪口示意着对方的位置。
“地铁?”威佛问。
“没错。”安迪迅速向入口处瞟一眼。现在正是高峰时间,地铁台阶上都是人,都在赶向自己要搭乘的列车。“我们必须马上逮住他,不能让他靠近人群。”
“动手吧。”
他们齐步出门,像并辔而行的双驾马车,这两个枪侠显然要比先前那两个更危险,罗兰本该及时辨认他们。毕竟他们更年轻,这是一;还有就是他不知道调度员已经给他打上极为危险的标签,所以斯坦顿和威佛把他当作旗鼓相当的猛兽来对付。如果我命令他停下而他还不立刻停下的话,他就死定了,安迪想。
“站住!”他高喊道。一边两手握枪蹲下身子,威佛在他旁边也做出同样的动作。“警察!把你的手举起——”
这是那人跑进地铁车站之前发生的。他跑起来快如鬼魅,简直不可思议。安迪·斯坦顿接通了对讲机,把音量调到最高。他转动着脚后跟四处观察,感到一阵不动声色的冷静突然笼罩了全身——罗兰本来也了解这种感觉。同样的情势他遭遇过多次。
安迪的枪瞄着那个跑动的人形,扣动了点三八手枪扳机。他看见那个穿蓝西装的人身子旋了一下,想要站稳脚步,然后倒在人行通道上。地铁里的人群一下子尖叫起来,几秒钟前还只顾埋头赶路,想着搭乘下一班火车回家的人们,这会儿像鹌鹑似的四散开去。他们发现这天下午活命可比赶火车要紧。
“真他妈正点,”安迪说,他的声音非常沉稳。连枪侠都要敬服他了。“让我们过去瞧瞧那是什么人。”
我死了!杰克·莫特尖叫着。我死了,你让我给人杀了,我死了,我死——
没死,枪侠回答。透过眯缝的眼睛,他看见警察正向这边过来,枪口还是朝外端着。比他先前在枪店里碰到的那两个要年轻,速度要快。其中至少有一个是神枪侠。莫特——罗兰都在这一个身子里——本来应该挂了,奄奄一息,或至少是受伤不轻。安迪·斯坦顿是想一枪了事,他的子弹穿过莫特的弓箭牌衬衫左边口袋——但也就到此为止了。两人的性命,外在的和内在的,都被莫特的打火机给救了。
莫特不抽烟,但他的老板——莫特相当自信地打算在明年这时候坐上他这个位置——是抽烟的。莫特买了一个两百美元的登喜路银质打火机。他和弗莱明汉先生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给他点过一支烟——因为这会让他看起来像个马屁精。只是有一次,就那一会儿工夫……通常当某个上司在场时,他拿出打火机表现一下,会得到的良好效果是:a)杰克·莫特不张扬的礼节;b)杰克·莫特的绅士品味。
考虑周详方能把握一切。
这回把握的可是他自己和罗兰的性命。斯坦顿的子弹击碎了银质打火机而不是莫特的心脏(这只是一种普通型号,莫特对名牌商标——著名的商标牌子——有着强烈爱好,但只停留于表面)。
不消说他也稍带受了伤。当你被一支大口径手枪子弹击中时,就没有什么毛发无损的道理。打火机在莫特胸前狠狠撞出一个窟窿。打火机本身碎了,莫特的皮肤上划出了几道伤口;一块银质碎片几乎把莫特的左乳头一切两半。灼热的子弹点燃了打火机内液体燃料层。只是当警察过来时,枪侠还躺在那儿,纹丝不动。那个没有开枪的警察在向人群高声呼喊,嚷嚷着要他们靠后,靠后,真他妈的。
我着火了!莫特尖叫道。我着火了,让我出去!出去!出去——
枪侠依然躺着不动,倾听着那两个枪侠沿着通道过来的脚步声,根本不去理会莫特的嘶叫,也全然不顾胸前突然蹿起的那股煤焦油和皮肤焦灼的味儿。
一只脚滑到他胸部下边,当这只脚抬起时,枪侠听任自己被软塌塌地翻了个身。杰克·莫特的眼睛还睁着。他那张脸松弛地垂落下来。打火机的残屑还在燃烧,但刚才在火里尖叫的这人已经没有声息了。
“老天,”有人咕哝道,“伙计,你打的是曳光弹吗?”
莫特外衣翻领上冒出缕缕烟雾,从边缘齐整的枪眼里冒了出来。逸散的烟雾在枪眼周围的衣领上熏出一大块凌乱的污渍。警察一闻就知道,那烟雾中满是荣生打火机可燃气体烧灼皮肉的味道,这当儿火又着起来了。
安迪·斯坦顿,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做得完美无瑕,可是他偏偏犯了一个错误,这个错误在柯特看来是不可原谅的,甭管他前面的表现如何出色,这一来就只能叫他下课了,柯特会告诉他,一点疏忽就足以搭上性命。斯坦顿明明可以杀死这家伙——没有一个警察真正明白这种情况,除非他自己就在现场——谁料这一枪却让这人身上着起火来,这倒让他有种莫名其妙的恐惧感。于是他弯腰走到跟前,也没细想地就去拨弄那具躯体,他还没来得及留意那双灼灼闪动的眼睛(他还以为这人已经死了),枪侠的双脚就猛然踹到他肚子上了。
斯坦顿舞着双手朝后一仰,倒在自己搭档身上。枪从他手里飞了出去。他的搭档好不容易站稳身子,正要把斯坦顿身子挪开,这时听到一声枪响,他手上那支枪竟像是中了邪似的不翼而飞。那只手只觉得异常麻木,像是被锤子砸了一下。
穿蓝西装那人站起身,朝他们端视片刻,说:“你们干得不赖,比其他那些强多了。所以我得奉劝二位。别跟着我。这事儿到此结束。我不想杀死你们。”
说完他旋风般地跑向地铁台阶。
台阶上挤满了人,当枪声和叫嚷声连成一片时,往下走的人群都调转身子往上跑,这纽约人独一份儿的臭毛病就是爱赶热闹,好奇心驱使他们不能不瞧瞧这事情有多糟糕,却不知有多少人在这肮脏地儿洒血丧命。但不知怎么搞的,他们还是为那个匆匆蹿下台阶的蓝西装让出一条通道。其实也不奇怪。他手里拿着一把枪,还有一把别在腰上。
还有,他全身冒火。
罗兰不去理会莫特一声比一声厉害的叫喊,衬衫,内衣裤和外套都呼呼地着了起来,银质打火机开始熔化,熔化的金属滴沥下来灼烙着他的腹部。
他闻到污秽的气流在涌动,听到正有列车朝这儿呼啸驶近。
差不多就是这个时间;这一刻几乎马上就到了,在这瞬息之间他要么抽取三张牌,要么就丢掉全部的牌。这是他第二次感到整个世界都在震颤,脑袋已开始发晕。
他在站台上丢开那把点三八手枪。解开杰克·莫特的裤子搭扣,露出里边活像妓女紧身内裤的白色底裤。他没时间去理会这种古怪的装束。如果行动赶不上趟(他倒无须担心这具躯体被活活烧死),他买来的那些子弹就报销了,随之这躯体就会爆炸。
枪侠把装子弹的盒子塞进内裤。又掏出装凯福莱克斯的瓶子,也同样塞进内裤。现在内裤已被塞得鼓鼓囊囊。他用力剥下燃火的西装外套,随即毫不费事地脱下冒烟的衬衫。
他听着火车轰隆而来的声音,这会儿能看见它的灯光了。他无从得知这是不是碾过奥黛塔身体的那一趟线路上的列车,但他知道就是这趟车。就塔而言,命这样的东西既有仁慈的一面,就像那只打火机救了他一命,又有痛苦的一面,像火一样出奇地燃烧起来。就像那正在驶近的列车,随之而来的过程既合乎逻辑,也极为残酷,这是一个惟须刚柔相济方能驾驭的进程。
他迅速拉上莫特的裤子,又撒腿奔跑,只见人群都为他闪开一条路。他身上冒出的烟更多了,先是衬衣领子,然后头发也烧起来了。莫特内裤里沉甸甸的盒子老是挤撞着他那一对球,痛楚一阵阵钻进小腹。他跨过一个旋转栅栏——像流星似的一闪而过。放我出来!莫特尖叫着。放我出来,我要被烧死了!
你活该被烧死,枪侠狠狠地诅咒道。你要遭遇的事情还抵不过你的罪愆呢。
你说什么?你什么意思?
枪侠没搭理;事实上他走到站台边上时就甩开莫特了。他觉出其中一盒子弹就要从莫特荒唐的内裤里滑落出去,便用一只手托住它。
他把自己一丝一毫的精神力量都投向那位女士。他不知道这种通灵传心的口令是否能被对方听见,也不知道对方听见了是否能遵从,但他还是照样将那意念传递出去,迅如离弦之箭——
这是门!透过门看!马上!马上!
列车轰隆声撼动整个世界。一个女人尖叫着:“噢,我的天他要跳了!”一只手攀着他的肩膀想把他拽回来。这时罗兰把杰克·莫特的皮囊推过黄色警戒线,推下站台。他跌入与列车直面相迎的路轨上,两手捧住胯下,那是他要带回去的行李……当然,他得及时抽身,须在那一瞬间脱离莫特。他倒地时呼喊着她——她们——连声呼喊:
奥黛塔·霍姆斯!黛塔·沃克!瞧!马上看啊!
在他呼喊时,列车朝他碾了过来,滚动的车轮风驰电掣般地无情地碾了过来,枪侠最后转过脑袋,目光直穿门扉。
一下就看到她的脸。
两张脸!
她们两个,我同时看见她们两个——
不——莫特尖声惨叫,在最后分裂的那一刻,列车碾倒了他,把他碾成两截,不是在膝上,而是在腰上,罗兰纵身朝门而去……穿过去了。
死了杰克·莫特一个。
弹药盒和药瓶都重新出现在罗兰自己的肉身旁边。他紧紧抓着这些东西,过了一会儿才松手。枪侠硬撑着起来,他知道自己又回到了那个生病的、发烧发得胸口乱颤的身体,听见埃蒂·迪恩在尖叫,而黛塔在用两副嗓声尖叫,他看着——只是一会儿——为了辨清他所听见的:不是一个,是两个。两个都是没有腿的,两个都是黑皮肤,两个都是大美人。但其中一个是巫婆。内心的丑陋非但没有被外表的美丽所遮掩,反倒更显狰狞。
这时埃蒂又发出凄厉的叫声,枪侠看见一只大螯虾已蹿出水面,朝着埃蒂爬去,黛塔把他丢在那儿,他被绑作一团,无助地躺卧着。
太阳沉没,黑暗到来。
黛塔在门道里看见了她自己,透过她自己的眼睛看见她自己,透过枪侠的眼睛看见了她自己,那一瞬间她的分裂感也和埃蒂当初一样,只是更狂暴。
她在这儿。
她在那儿,在枪侠的眼睛里。
她听见列车驶近的声响。
奥黛塔!她尖叫着,蓦然明白了每一件事:她是什么人,事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黛塔!她尖叫着,蓦然明白了每一件事:她是什么人,谁干了这事儿。
短暂的一瞬间,那是从里面被翻到外面的感觉……随之而来是更剧烈的死去活来的折磨。
她被一掰两半。
罗兰脚步踉跄地跑向埃蒂躺身的地方。他跑起来的样子就像被抽去了脊骨。一只大螯虾已扑到埃蒂脸上来了。埃蒂尖叫着。枪侠一脚踢开它。他急忙俯身拽住埃蒂的胳膊。他把埃蒂朝后拖,但太迟了,他力气不够,它们朝埃蒂扑来,该死的,那玩意儿还不止一只——
一只怪物爬上来问嘀嗒—啊—小鸡,这当儿埃蒂又尖声大叫。那怪物撕下埃蒂的裤子,顺势扯去他一块肉。埃蒂又要叫唤,却让黛塔的绳套活结卡住脖子一点声音也发不出了。
这些东西都爬了上来,慢慢接近他们,嘁嘁嚓嚓饥渴地向他们爬来。枪侠用尽最后一点力气,一个后仰跌倒下去。他听见它们爬过来的声音,它们一边问着可怕的问题,一边嘁嘁嚓嚓地爬过来。也许这也不太坏,他想。他赌过每一件事情,押出去的也就是失去一切而已。
在愚蠢的困惑中,他自己的枪发出的雷鸣般的轰响令他惊呆了。
两个女人直面相觑,两具身体像蛇那样缠绕在一起,手指以同样的姿势掐住对方喉咙,掐出同样的印痕。
这个女人想要杀了她,但这个女人不是真实的;她是一个梦,是让砖头砸出来的一个梦……但眼下梦变成了现实,这个梦掐住她的脖子,在枪侠救他的朋友时,她想要杀死她。这个梦魇衍变的现实正对着她的脸尖声大叫,热腾腾的口水雨点般地落到她脸上。“我拿了那个蓝盘子,因为那女人把我留在了医院里,还有我从来没有得到过有点意思的盘子,所以我得砸了它,当我看见一个白男孩时我就要打爆他为什么我要伤害一个白男孩因为他们非要逼我去商店偷东西,而商店里那些有点意思的玩意儿都西卖给白家伙的,而哈莱姆的兄弟姐妹却在饿肚子,老鼠吃掉他们的孩子,我就西那个孩子,你这母狗,我就西那个,我……我……我……!”
杀了她!奥黛塔这样想,却知道这不可能。
她杀了巫婆自己不可能还会活下去,同样巫婆杀了她也不可能一走了之。她们两个可能就这样互相死掐,让埃蒂和那个呼唤过她们的
(罗兰)/(大坏蛋)
在水边被活活吃掉。这一来他们全都玩完。她也许会
(爱)/(恨)
让它去。
奥黛塔松开黛塔的脖子,不去理会还在死劲掐住她的那只手,对方还在使劲掐住她的气管。她不再去掐对方的脖子,而是伸手抱住了对方。
“不,你这母狗!”黛塔尖叫着,但这声音里含义复杂,既有恨意也有感激。“不,你放开我,你最好是放开——”
奥黛塔失音的嗓子无以再做回答。这时罗兰踢开了第一只螯虾,第二只又爬上来想把埃蒂的胳膊一口吞噬,就在这当儿,她在女巫的耳边悄声细语地说:“我爱你。”
有那么一忽儿,那双手掐得紧紧的,几乎像一个死结……然后慢慢松开了。
消失了。
她内里的东西又一次被翻出了外面……这时候,突然之间,谢天谢地,她是完整的一个人了。自从那个叫杰克·莫特的人在她孩提时代把砖头砸到她头上,自从那个白人出租司机朝他们一家人瞟了一眼就掉头拒载(以她父亲的骄傲,他不会再叫第二次,因为害怕再次被拒)以来,这是第一次,她成了一个完整的人。她是奥黛塔·霍姆斯,但那另一个——?
快点,母狗!黛塔喊道……但这还是她自己的嗓音;她和黛塔融合了。她曾是一个;她曾是两个;现在枪侠从她当中抽出了第三个。快点,否则他们要被当晚餐了!
她看了一下子弹。没时间用它们了;这当儿把他的枪重新填弹可能没戏了。她只能抱着一线希望。
“还有别的吗?”她问自己,随即出手。
突然,她棕色的手上发出雷鸣般的巨响。
埃蒂看见其中一只大螯虾晃悠着身子盯着他的脸,它那满是皱褶的丑眼窝里精光四射。它那双爪子伸向他的脸。
嗒嗒—啊—它刚一上来,就四脚朝天栽倒在地,汁液四下溅开。
罗兰看见一只大螯虾朝他挥动的左手扑来,心想另一只手也完了……接着那大螯虾外壳炸开,壳内绿色的汁液溅射在黑色的夜幕里。
他一转身,看见一个女人,她的美艳令人窒息,她的狂怒也让人心跳冻结。“还不快点儿,操你妈的!”她尖吼道。“你们还不快点儿!你们快要给它当餐点了!我要一枪从你他妈的屁眼里打穿你的眼睛!”
她又崩了朝埃蒂曲起的双腿之间疾速爬去的第三只怪物,那东西想把埃蒂给阉了吃掉,却被一枪掀翻。
罗兰曾隐约觉出这东西似乎有点智商,现在得到了验证。
剩下那些便退却了。
左轮枪出现一颗哑弹,接着又开火了,逃窜的螯虾中有一只被她打成了一块块碎肉。
那些亡命之物逃得更快了。一时间看似全无胃口。
这当儿,埃蒂却被勒得死死的。
罗兰摸索着他脖子上那些缠来绕去的绳头。他看见埃蒂脸色渐而由紫变黑。埃蒂的挣扎也渐渐失去气力。
这时一双更有力的手上来推开他。
“我来对付这个。”她的手上拿着刀子……他的刀子。
对付什么?他想到这一点时意识有点飘散了。既然我们两个都得仰仗你的慈悲之心才能活命,你还要对付什么?
“你是谁?”他用嘶哑的声音问,这时他宛似坠入比黑夜更加阴沉的死寂之中。
“我是第三个女人,”他听到她在说,感觉中她像是对着一口深井说话(而他正落在这井里)。“我是曾有的我;我是没有权利存在而存在过的我;我是你救下来的女人。”
“我感谢你,枪侠。”
她吻了他,他知道这个,但是在这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罗兰所知道的就只有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