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岛一小村和本岛纳雄村
义正武治四年三月
塔诺·纳门年事已高。
他当了一辈子兵。最初,他响应保卫祖国和荣耀奇迹公的号召,在戈乍·同耶提将军之父克鲁·同耶提将军麾下做了一名低等矛兵。他表现勇猛,忠心耿耿,稳步高升。最终作为乍帝国的将军告老还乡时,塔诺·纳门已在战场上度过了五十多个年头。
于是他前往如意岛北岸,在故乡的村子购置了一栋海滨大宅,种下橄榄和枸杞,养了一条名叫托齐的狗。托齐脚有些跛。晚间,纳门在门廊上眺望星光点点的大海,望着望着便打起盹来,托齐也会在他身旁安然入睡。
纳门乘着小渔船,终日在湍急的盖应湾中漂游。有时大海平静,他便一连出门数日,随波逐流,正午时分便躲在船帆的阴影中纳凉小憩,夜晚啜饮米酒取暖。若是一时兴起,他便停船抛锚,取出钓竿。
钓到旗鱼和翻车鱼是乐事一桩。新鲜鱼生的美味无可比拟。
有时,在孤独漫长的航程中,他会看到优雅的虹飞鱼在日出时分跃出海面,鳞片在阳光下闪耀着虹彩,修长光滑的鱼尾在他的船前划过一道道平行弧线。他每次都会站起身,将手放在胸口表示敬意,深鞠一躬。尽管他终生与剑共枕,从未娶妻,但他对虹飞鱼代表的阴柔力量充满敬意。
纳门的一生挚爱便是乍国。他为她而战,为她流血,直到她跃居其他各诸侯国之上。他相信,自己的戎马生涯已就此结束。
“看看我。”纳门说道,“我四肢僵硬迟缓。举剑时持剑之手抖个不停。我已经是黄土埋到脖子的人了。你为何还来找我?”
“摄政王,”金多·马拉纳踌躇着谨慎遣词,“怀疑诸位将军叛国,便除掉了他们。我无法对这些罪名做出评判。但这令我没无人可用。没剩下几个有经验或才能的高级将领。我需要,当真是迫切需要有人帮我阻止不断前进的起义大潮。”
“只能让年轻人挺身而出了。”纳门俯身抚摸托齐的背,“我已经完成了我的使命。”
马拉纳看看老人和他的狗。他品了口茶,心中盘算着。
“起义军说乍国变得懒惰了。”马拉纳说道,语气鄙夷,声音低沉,仿佛在自言自语,“他们说我们已经习惯了锦衣玉食,忘记了如何作战。”
纳门静静听着,没有流露出任何反应。
“但也有人说乍国分毫未变。他们说之所以会有大一统,只因六国各自为政,国力削弱,而非乍国强大无畏。他们嘲笑同耶提和尤马将军的英勇事迹,说那都是夸大其词,不过是宣传工具。”
纳门将茶杯狠狠砸在墙上。“愚昧无知!”托齐竖起耳朵,扭头察看究竟是何事惹得主人如此大怒。“他们亲吻戈乍·同耶提的脚都不配,还敢提他的名讳!一百个湖诺·其马也比不上同耶提将军一根小脚趾头的勇气和荣誉。”
马拉纳继续品茶,脸上不露声色。要想说服一个人,就要找到他的软肋,捅下去,直到他迫不及待按你所想行事,正如抓捕逃税者,也要找到他最在意的那样东西,用力揉捏,直到他打开腰包,痛哭流涕心甘情愿地奉上拖欠的所有税金。
“起义军的进展真有那么顺利?”纳门情绪平静少许,又问道,“很难搞到可靠消息。”
“噢,是的。他们虽然看着不像样子,但我们的卫队一看到大片起义军在地平线上掀起的滚滚尘土,就立刻四散逃往山里去了。六国百姓渴望让乍国流血,满足他们的复仇之心。玛碧德雷皇帝和二世皇帝的统治……可不是以慈悲著称。”
纳门叹了口气,将按照平式盘起的双腿打开。他拉住桌子,颇有些费力地站起身。托齐走过来,靠在他的腿上,他俯身挠挠小狗的后背,但脊柱一阵疼痛,只得又直起身。
纳门拉伸了一下僵硬的脊背,一只手捋过银白的头发。他无法想象自己再度上马或是挥剑,哪怕他只有原先力气的十分之一也好。
但他是彻头彻尾的乍国拥护者。他现在意识到了,他的戎马生涯尚未结束。
马拉纳留在如意岛征募志愿军,有不少年轻小伙子渴望冒险,愿意为了保卫乍国征战成果抛头颅洒热血。与此同时,纳门扬帆起航,前往本岛。他将负责指挥蟠城周边防御,看看起义军有何弱点可供利用。
本岛西北角原为哈安国领土,弯曲的海岸线包裹着水浅风寒的乍辛湾。此地仍在帝国的牢固掌控之下。海底布满蛤蜊、螃蟹和龙虾,时节一到,成群海豹便会前来大快朵颐。
朝内陆而行,陆地缓缓升高,生长出一片幽暗的森林。这片森林名为环木森林,古老原始,大致呈钻石形,是复辟的里马诸侯国的腹地。里马国是个内陆国,人烟稀少,大一统之前是七国当中最弱小的。战争、武器、冶炼和屠杀之神飞索威竟会选择森林密布的里马国为领地,似乎有些说不通。
虽然里马国的参天橡树为他国海军的许多舰船提供了桅杆和船身材料,但里马国自己却从未萌生进军海上的野心。的确,里马军队声名在外的是在敌方营地下方深挖隧道,再用火药将敌营炸掉。这火药之术得以臻于完美,便源自里马国工匠从大目山脉和希纳内山脉中开采的丰富矿脉。
大征服前,乍国有首古老民谣,唱词大略如下:
权力憎恶真空,需求渴望补充。
柯楚与法沙之力,来自坚实大地;
里马地下幽深,矿人双手戏火。
阿慕、哈安、甘国,凭舰船叱咤水上,
然而那驾驭空气、驰骋虚空之国,
便得立于上风,掌有天下之舵。
据说,这歌解释了为何乍国掌握飞船技术后得以战胜其他各诸侯国。但事实上,歌中对里马国的描述略过夸张。里马国矿工的勇猛的确曾经令人畏惧,但那是许久之前的事了,他们也只是昔日荣光的苟延残喘。
在乍国大征服很久之前,里马国的英雄挥舞着达拉诸岛最好的铁匠锻造的兵器,称霸本岛。哈安、里马、法沙三国亲如手足,结为联盟,兼备哈安国灵活先进的船只、里马国的精良兵器以及法沙国无畏各类地形的精壮步兵,构成了一支势不可挡的军队。这三国中,里马国的战士最为声名在外。
但那时军队人数尚少,钢铁罕见昂贵,战势也往往由个人英雄徒手决斗而定。在这一情形下,里马国人口虽少,却并未造成劣势。里马国君仰赖矿藏带来的财富,便可训练数名绝精剑士,称霸诸侯。飞索威对此地的偏爱也是可以理解的。
一旦各诸侯国开始使用大批军队,个人勇武便不再同等重要。排好队形的百名士兵配以脆铁矛,依旧可以打败一位英雄,哪怕他全身厚甲、手挥千锻钢铸成的宝剑。达祖·金笃这样的精湛武功主要发挥象征性的作用,就连达祖本人也清楚,战场上的胜负主要取决于战略、粮草和人数。
形势既变,里马国便不可避免地衰落了。它为东北边的法沙国所控制,因法沙国人口数量远胜于里马。里马国一度光辉的历史沦为模糊记忆。里马国君从礼节仪式中寻求慰藉,竭力重温早已逝去的强国美梦。
这便是被乍国所征服的里马国,亦是业已重生的里马国。
“里马国境空虚。”纳门将军派出的间谍报告,“数月前,法沙国军队驱走了我们的卫队,重建里马国。但为了帮忙解决与甘国的纠纷,法沙国已将部队召回。里马国自己的士兵未经训练,指挥官胆小如鼠。凭借财色引诱和皇帝的赦免许诺轻易便可收买他们。”
纳门点点头。在夜色掩盖下,皇家军队三千人从蟠城出发,乘船静静渡过犁汝河,悄然行军翻过大目山脉,消失在里马国的幽暗森林中。
在法沙国君熙录哀王的帮助下,季祖王在旧都纳雄城登基。他是大一统之前里马最后一任国君的孙子。
年轻的季祖对周围环境的变化眼花缭乱。他不过十六岁,本打算在乍辛湾海岸做捕捞牡蛎的渔民,最大的烦恼便是如何赢得村中最漂亮的姑娘帕露的芳心。
可就在此时,法沙国士兵走进他的茅屋,在他面前跪下,对他说,他现在是里马国君了。他们在他肩头披上金银丝线织成的缎袍,又递给他一根古老的独角鲸骨权杖,其中由空气潮咸的伯阿玛城的珠宝工匠嵌入珊瑚和珍珠。随后他们将他带离海边,也离开了帕露那双幽深灵动的双眸的注视。那双眼睛悄无声息地传达了许多信息。
于是他来到纳雄城。这里的街道以浮石粉打底,铺设以檀木条。王宫则是以里马国山中所产的坚硬铁木造成,有如月宫一般陌生。街头的每个角落似乎都设有神龛祭拜里马国的某一位古代英雄,彼时里马国在战场上尚令人感到敬意与恐惧。
“这便是您祖先世代的家。”一群自称是他的大臣的人对他说,“我们是在这里看着您父亲长大的。您全家不肯投降、被乍国士兵斩首之时,我们看着他在双木门大哭。他们当时满怀仇恨地看着刽子手,后背挺得笔直!”
大臣们没有批评他的父亲,也就是太子。皇家成员中,唯有他向乍国将军下跪,奉上里马国国玺。随后,他便被流放至原哈安国的乍辛湾海岸,在那里成了渔民,将儿子作为平民养大。儿子仅有的烦恼便是一天的收成和娶个好媳妇。
但季祖看得出,卑躬屈膝的大臣们虽然或许并未清晰意识到,但他们希望自己父亲能追随其余家人,宁死也不向乍国征服者投降。他们眼中的父亲并非季祖眼中那个沉默而若有所思的人,喜欢在热石头上烤牡蛎的人,只喝加了一点岩糖渣的狮齿花茶的人,一个温和到从不会抬高嗓音讲话的人。
父亲曾对季祖说:“比起别人为你安排好一切言行的人生,完全属于你自己的人生要幸福得多。不要抱有雄心大志。”父亲一直对从前在纳雄皇宫的生活绝口不提,直至被海胆毒刺伤后毒发引起的病夺去他的性命。
但在群臣眼中,他父亲不过是一个象征,象征着里马国的屈辱。
季祖很想告诉他们,父亲是个好人。他父亲认为已经流了够多的血,做一国之君并不重过活命,并不重过每天清晨醒来看到海浪上的斑驳阳光和虹飞鱼从渔船船首跃过。面对大臣眼中的轻蔑,他很想维护父亲的荣誉。
但他聆听着群臣向他历数他祖父,即最后一任里马国君面对乍国征服者宁死不屈的高傲话语,一言未发。
就算里马国人死光,我们做鬼也会继续抗争。
此番并非最后一次见面。我会在黄泉那边等你们。
在季祖听来,这讲的简直就是只活在神话故事和皮影戏里的家族。
他按大臣指示行事。季祖对王族礼仪一无所知,只得任凭摆布。他遵从他们的命令,鹦鹉学舌地讲出他们要他讲的话,仿佛他才是发号施令的人。
但他并不傻。他看得出,熙录哀王助他登基并非纯粹出于善意。里马国国力弱小,依附于法沙国,在位于热翡卡平原的帝国腹地和法沙国之间发挥了缓冲带的作用。若是各个新诸侯国成功推翻帝国,就将开始新一轮权力纷争,熙录哀王若能在纳雄城拉动隐形线绳遥遥操纵季祖,在这起纷争中便将占据优势。他的大臣当真效忠于他吗?抑或他们也听候法沙国的吩咐?他无从判断。
他想象着有一把巨剪割断线绳。但谁能操纵这样的巨剪?终归不是他。
他向飞索威祈求指引,但庙宇中的神像只是向他回望,却无动于衷。他是孤家寡人。
他不喜欢这样的新生活,但却又感到自己必须接受它。他希望重返旧时光,做个捕捞牡蛎的渔民,和另一个渔民家的姑娘谈情说爱,但他的王室血统使这个愿望再无可能。
三千皇家士兵有如幽灵一般在里马森林中穿行。里马国将领或是充满畏惧,或是被乍国间谍买通,对侦察兵的报告视而不见,也不肯离开橡木筑就的堡垒,去迎战侵略者。有些士兵本是吃苦耐劳的里马樵夫,以为已经永远摆脱皇帝苛政,便不顾叛军风险和上级懦弱,自行发起抗争。但他们很快便被皇家军队打败。
一周后,一个雾气蒙蒙的寒冷清晨,皇家军队从树林涌入纳雄城周围的空地,包围了里马国都城。
守城士兵箭数稀少,很快便将箭耗尽。季祖的大臣下令拆除百姓的房屋,以便将木瓦、房梁和残垣断壁当做武器,掷向试图登墙的乍国士兵。纳雄城百姓没了家,只得睡在街头。春季夜晚空气寒冷,大家都瑟瑟发抖。
里马国发出信鸽向法沙国求救,却未收到回应。或许是变节的里马国将领向纳门将军提供了猎鹰,将信鸽一一截获。又或许熙录哀王认为不值得提供援军,因为法沙国军队过于稚嫩,无法抵挡纳门将军和他手下久经沙场的老兵。无论如何,里马国都不会得到援助。
败局已定,群臣祈求国君考虑投降。
“我以为你们都不赞成我父亲的决定。”
群臣无言以答。有几位悄悄溜出城,朝乍国营地而去。他们的首级装在檀木盒中送回了纳雄城。
纳门将军手下将书信绑在箭尾,射入城中。乍国对纳雄城的投降不感兴趣。必须向起义的其他诸侯国杀一儆百,表明乍国对叛乱严惩不殆。帝国的叛徒必须付出代价。乍国将屠尽纳雄城,将城中女子全部卖掉。
群臣原本寄希望于乍国仁慈或法沙营救,眼下全部破灭,众人陷于绝望。如今他们希望国君下令动员百姓负隅顽抗。若是战势有利,纳门或许会改变主意。
但纳门停止了攻城。他命手下截断流入纳雄城的河流,坐等饥渴疾病替他完成使命。
“我们即将断水断粮。”季祖王说着,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他已下令宫中诸人和所有官吏与全城百姓遵守同样的配给规定。“得想个法子救救百姓。”
“陛下,”一位大臣说道,“您便象征着里马国百姓的意愿。为您而死是百姓的荣幸。他们肉身死得荣耀,魂灵的清正得以保全。”
“咱们可以下令叫一些百姓自尽,以表对里马国的忠心。”另一位大臣建议道,“这样也能为余下人省些口粮。”
“还可以找些妇人小童组成突围队。”又一位大臣提议道,“我们可以打开城门,派他们冲向帝国军队。皇帝的卫兵一下看到这么多女人小孩,可能会踌躇片刻,不忍心动手。若是他们让妇人和小孩逃跑了,我们也可以穿上伪装,混入其中逃生。如果他们开始动手屠杀,我们就撤退,另作打算。”
季祖王简直无法相信自己所听到的话。“奇耻大辱!你们这数月以来一直在教导我有关里马国王族的荣耀以及国君贵族对百姓的责任。可现在,你们竟然建议让里马百姓做出无谓牺牲,就为了救你们这些废物。百姓奉上积蓄,提供劳力,让我们这些人全都养尊处优,对我们的唯一期待就是在危险中保护他们。就这一件责任,你们也想推卸,竟要派女人和小孩去送死。你们令我厌恶。”
季祖王站在纳雄城墙上,要求与纳门将军谈判。
“你是在意为你而战的这些年轻人的性命的,将军。”
纳门仰头眯眼看着年轻的季祖,一言不发。
“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你尚未进攻纳雄城。若是可以通过别的方式取胜,你便不愿牺牲哪怕一名士兵。”
乍国士兵都看着他们的将军。纳门本人站得笔直,面无表情。
“纳雄城已奄奄一息。我可以下令绝地反攻。我们当然会输,但你手下也会有人死,六国百姓子孙后代都会唾弃你对女人和小孩动手。”
纳门的脸抽搐了一下,但他继续聆听。
“里马国兵器简陋,军力弱小,但我们有的是象征。我恐怕就是最佳象征,将军。你若要教训起义的其他诸侯国,只要有我便够了。只有我下令,纳雄城的百姓才会反抗你。若放过他们,将来的战役可能会遭遇更少抵抗,牺牲更少的士兵。但如果将他们屠尽,只会让你未来攻打的每座城池更坚定地拒绝投降。”
纳门将军终于开口了。
“你虽然并非长于皇宫,却配得上这里马国的宝座。”
投降条件一清二楚。季祖和所有大臣宣誓完全服从于二世皇帝,停止一切抵抗。作为交换,纳门将军不伤纳雄城百姓。
季祖很清楚,纳门打算将他作为战俘带回蟠城。到了蟠城,他便会被剥个精光,在蟠城大道上游街,道旁满是欢庆打败起义诸侯的百姓。更多的线绳,更多地受人摆布。经过漫长酷刑,他或许会被当众处决,又或许能饶得一命。全看二世皇帝的心情而定。
夜色降临。纳雄城门打开,季祖王跪在路中央。他一手举起里马国国玺,另一手握着一柄火炬。黑暗中那一小圈火光中,映得他无比孤独。
“记住你的诺言。”他对走近的纳门将军说道,“我已经停止一切抵抗,现在听凭你的摆布。你同意吗?”
纳门将军点点头。
季祖看向群臣,他们跪在纳雄城主道两旁,穿着最好的朝服,与他登基那日别无二致。他们的衣衫色彩鲜艳,面料华贵,与排在身后的平民身上的破衣烂衫形成鲜明对比,正如大臣脸上的冷静高傲与憔悴百姓的畏惧愤怒的对比。大臣不过是在见证一场仪式,不过都是礼节与政治。
国君冷冷一笑。“现如今,我的忠臣们,你们要如愿以偿得到你们的象征了。我在黄泉那边等你们。”
他将火炬丢下,点着了自己。他已事先将衣服在香油中浸过,火焰很快便吞噬了他的身体和里马国玺。他高声尖叫,乍国和里马国两边众人都在原地呆若木鸡。
等他们扑灭火焰时,季祖王已经咽气,里马国玺也已毁得不成样子。
“他没有守信。”纳门手下的一名军官说道,“我们总不能把这具烧焦的尸体当作战利品带回蟠城在庆功巡游上展示。现在要不要屠城?”
纳门将军摇摇头。焦肉的气味令他感到恶心,他此刻感到非常衰老和疲倦。他对面色苍白、卷发细鼻的季祖很有好感。他也很欣赏这孩子能够挺直腰杆,一双冷静的灰色眸子注视着他这个征服者时,眼神中毫无畏惧。他很想和他促膝长谈。他觉得这孩子非常勇敢。
他又一次希望金多·马拉纳没有来找他。他希望自己正坐在家中烤火,轻轻抚摸着心满意足的托齐。但他爱乍国,而爱是需要牺牲的。
现在牺牲已经足够多了。
“他信守的诺言大过他向我许下的诺言。乍国今天不伤纳雄城百姓。”
聚得密密麻麻的纳雄城百姓对他的话报以一片寂静。他们的目光都聚集在跪在地上的大臣们身上,他们正如秋风中的树叶般瑟瑟发抖。
纳门叹了口气。战争有如一个沉重的车轮,自有其滚动的势头。
他又以不带语气的声音说道:“但将季祖手下的所有大臣装入囚车。带他们回蟠城,把他们喂给皇帝的奇珍异兽。”
人群中爆发出狂野的尽情欢呼声。他们用力跺脚,撼动了乍国军队足下的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