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赶紧过去把大门的门闩推开。髭须竖立的霍斯金走了进来,他摆出一副期盼在门槛发现一具尸体的架势。跟他一起进来的有分局法医马斯登医师、指纹专家柯思比、摄影师罗杰斯,以及两名警员。先提醒他们对煤灰污迹加以留意,并吩咐罗杰斯拍下那些脚印的照片,然后我就下达了一些例行指令。警员马丁留守在门口,而另一位警员柯林斯则到外头搜索(结果很可能是无济于事)。罗杰斯和柯思比立即围着尸体干活,因为这些例行事务尚未完成之前,我是不能检查受害者的口袋。
霍斯金把我拉到一旁。
“我把那位大爷带来了——我是指曼勒宁先生——他在外面的车子里头,”他的声音低沉响亮,口气是神秘兮兮的。“我现在就叫詹森把他带进来吗?”
“且慢。他苏醒时说了些什么?”
巡佐似乎是困惑不解。
“他说他的心脏不好,还拿了一瓶药片给我看。至于我先前所受到的惊吓,长官,哎呀,他的态度举止可是有180度的大转变。当我告诉他白髯须客的事情,以及这白髯须客对我干了啥事——”
“你把这些事告诉他?”
“当然啰,长官!当人家问你为何拘留他的时候,不这么做根本就没辙嘛……这个,喔,长官,这样就让他手足无措了吗?才不呢!他笑了,而且是笑个不停,”霍斯金绷脸皱眉。“仿佛昏厥之事已经全部抛至脑后。后来,您来电通报凶杀案和黑髯须男子的事情时,他可是既关心又兴奋,而且和我一样一点也不惊慌。他一直多管闲事地告诉我们,说什么发生在伊拉克还是哪里的一桩涉及宗教暗杀的命案中,他曾协助警方侦办缉凶,不过啊,”霍斯金闭着单眼像是有秘密相告似的说道,“我只跟您私下说,我认为他是个假惺惺的骗子。您瞧,长官,光凭那张便条,我们已经可以正当合法地逮捕他……现在,我可以叫詹森带他进来了吗?”
“我们先来解决一些事情。跟我来,告诉我这个人和在博物馆外面试图勒死你的家伙是不是同一个人。”
霍斯金啪踏啪踏地疾走。蜜丽安·韦德仍倚身靠在织锦挂毡上,而我朝她做了个放心的手势。一看见韦德小姐,霍斯金就吹起了口哨。我跟他说明她的身份,从他脸上表情可清楚得知,他认为这真是倒霉啊。然后他凝视着尸体。
“不是,长官,”斜眼一瞪后,他大声说道,“不是同一个人。”
“你确定?”
“非常确定,长官!听我说!眼前这个家伙有一张圆脸,鼻型是那种犹太人的鼻子。而那个从墙上跳下来的老头——”
“喂,你肯定他是个老头?”
霍斯金鼓起腮帮子说道:
“不——不能肯定,长官,不是那种百分之百准没错的肯定,您知道的。这事我一直反复思索,现在您既然问起来了,不过这会儿我也想明白了。那个人的脸瘦长像马一样,鼻子是扁平的,和眼前这家伙一点都不像。我可以对天发誓,他们不是同一个人。”他又变得生气勃勃。“长官,还有其他指示吗?现在不是我的值班时间,不过,既然我已不小心卷入这个案子了。”
好吧,这件事似乎算是解决了。有两个戴着假络腮胡的人在此处游荡。我无法判断这个结论对本案来说是更好还是更糟;可能是更糟吧。此案所呈现的阴森情景是这样的:深夜时刻,一群戴着假络腮胡的俱乐部会员在一间东方博物馆聚会。这该不会是……
“让我瞧瞧那张便条!”我说道。
霍斯金小心翼翼地把它拿出来。那是一张普通的便条纸,对折两次成为一个叠得很平的正方形,其中有一边很脏。我展开便条。打字机打出来的字体没什么特别,标题很随便地写着“星期三”,其后就是内容相当不寻常的文字叙述:
亲爱的G:
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致死的手段不重要,但非得有一具尸体不可。我来设法弄出一场谋杀,那把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将可派上用场,要不然,勒杀似乎是比较好的方法(接下来的字句都被X画掉遮盖住,便条的内文就此结束)。
看着这张便条,我试图理出个头绪来。霍斯金警官明白我的心思。
“他这个家伙啊,多少有点轻率随便,对吧,长官?”他问道。“谋杀,呸!‘和你在里昂碰面喝茶’——他还以为是那样随兴啊?”
“妈的,霍斯金,这里头有些不对劲。这东西读起来,有那么一点像是凶手向老天乞求牺牲者的味道,你以前有看过类似的情况吗?”
霍斯金想了一下。
“这个嘛,长官,要说凶手向上帝乞求牺牲者的情况我有多清楚,这我倒是不敢这么说啦。就这便条读起来,他好像应该还要再虔诚一点。不过嘛,我得承认这东西对我而言,读起来是挺恶劣的。”
“你是在哪儿找到它?”
“我抬起曼勒宁先生的双臂,上下摇动试图叫醒他的时候,便条就从他的大衣口袋掉出来了。我还没跟他提起这件事;我想这事就由您来做主。不过,什么是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啊?”
“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不管从什么角度来看,这段话真的有够恶劣。我和跟在身后的霍斯金走向位于大厅中央那一列有玻璃盖的容器,寻找匕首是归属于哪个展示柜。答案很容易就揭晓了。是从前面数来第三个展示柜,上面的标签写着“近代波斯”,暗蓝色的天鹅丝绒上面有一块约莫10呎长、呈弯匕首形状的中空凹处。展示柜是合上的,而且没看到铰链的踪迹;我纳闷着——每次到了博物馆里头,我就时常感到如此纳闷——这些玻璃柜要怎么打开呢?我戴上手套,仔仔细细地察看。在木制框架的一边,有个极小的锁,里头没插着钥匙。显然这一边可以像门一样整个打开,只不过现在它是上锁的。于是我们可以这样假设:拿走那把匕首的人,就是拥有钥匙的人;如此一来,马上就联想到韦德家的人或他们的合伙人。“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这么说来,谋杀只是这个荒诞计划中的小小一个环节?
当然了,由这个迹象显示,最有可能拿走匕首的人就是老普恩。但这里头会有一些争议。我不相信——即使我是陪审团的一员,我也不会相信——普恩会知道这桩谋杀案的任何讯息。
“我们得去干活了,”我对霍斯金说道。“你去缠住你的管理员朋友普恩,他这会儿人在馆长办公室里头。把他带到别的地方去——我需要那间办公室来询问其他证人——然后反复盘问他今晚发生的任何事情。问他这把匕首的事,他何时得知匕首不见了,还有其他一切相关事项。你看见那边那个货箱没有?弄清楚普恩今晚干嘛绕着它打转跳舞,以及他说的‘哈伦·拉希德的妻子’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哈伦·拉希德是谁,这事跟他老婆扯得上什么关系,霍斯金毫无来由地压根儿不想知道。这时候我隐约想到,这个哈伦大概是8世纪的巴格达回教国王,也是《天方夜谭》里头的知名人物,喜欢乔装出巡找冒险刺激的乐子。有人曾经跟我说过,“哈伦·拉希德”转译过来的意思是“正统的亚伦”——听起来似乎颇叫人有点失望。你可能会猜想他有一个妻子;至少,这算是个明显的提示吧。曼勒宁曾提到博物馆方面发现了一些东西,所以有个秘密的活动聚会,还说他们打算去盗墓。难道说,杰佛瑞·韦德(普恩描述此人“在回教国王宫殿挖了两年”)发现了、或是自以为发现了哈伦·拉希德妻子的灵柩?但是,普恩兴高采烈地声明那货箱里面没有东西啊。不过呢,再试着想像一下,那具手中拿着食谱、脸上戴着假络腮胡的尸体,和那口箱子相比起来,大小尺寸是多么相称啊!
我向霍斯金提出这个新的可能性,他瞪着那口巨大的货箱,压低嗓子说道:
“长官,您是说,”他问道,“那里头装的是木乃伊?是电影里面那种会爬出来走动的东西吗?”
我指出回教国王都是回教徒,他们和每个人一样也是棺木下葬的,这样的说法似乎让霍斯金放宽心。他看待木乃伊的眼光非常疑神疑鬼;由于受到电影中飒飒风声的影响,他天马行空的想像力把它们想成虽然没有生命,但仍不肯好好躺下。
“既然不是木乃伊,”霍斯金说道,“您要我做什么,长官?把里头的东西挖出来看看?您是这个意思吗?”
“是的,如果普恩没意见的话。馆长办公室里面有一把斧头。如果你没从普恩身上套出任何话来,就把箱子劈开来看,但要小心点。我们现在需要的,是一个对这地方了如指掌的人。”
“这个嘛,长官,就算老韦德先生不在,一定会有人接替他当家做主的。您不用打电话叫那个人过来吗?”
那个人就是罗纳德·何姆斯。然而,与其打电话叫他过来,我倒是有个更好的主意。根据蜜丽安·韦德的说法,罗纳德·何姆斯那时候正在举行一场派对,和这博物馆有关的人八成都在那里。他就住在帕尔摩街,离这儿走路不用5分钟。我只消花个10分钟,趁消息传到他们那边之前赶过去,说不定事情就可以水落石出了。
“这里交给你负责,”我对霍斯金说道。“我应该不会去太久,而且我会把何姆斯带过来。幸好这里的空间够大,假如还找到其他的证人,可以将他们安置在不同的隔间。同时,把那个女孩带到馆长办公室去,由马丁负责看管。不要让她跟任何人交谈,也不许曼勒宁跟她接触,即使他大发雷霆也不行。还有——”
“那位小姐哪儿去了?”霍斯金猝然问道。
我们俩急忙转身。墙上的波斯挂毯旁已空无一人;我突然有种感觉,仿佛是行驶中的轮胎失去了控制。她不可能跑向正门,因为马丁警员正在青铜门前站岗。我穿过大厅冲向馆长室。门是关着的,但我可以隐约听见里头有含糊不清的讲话声。是在对普恩说话吗?隔着铁门什么话都听不见,但就在我头顶上方——也就是铁门旁边上方——有通风口,通风口那边是墙内的电梯。
我伸手一推,门应声而开,而且马上就听见好几个清楚的字眼。
再一次地,整个事件看起来怪异而不可理喻。蜜丽安·韦德坐在桃花心木桌后面,朝着电话俯身弯腰。我听到她说:“白厅区,0066。我要找哈莉特·克尔顿。”但她用手帕覆盖在话筒上——显然是要掩饰她自己的声音,因为和她平常的语调比较起来,这会儿她说起话来像是颤抖深邃的女低音。当时她看着我,猛然挂上听筒,然后脸色不悦地站了起来。
“你!”她大声叫道,而且上气不接下气。。你这个——可恶——该死——偷偷摸摸管人家闲事!鬼鬼祟祟!”
“好啦,好啦!”我说道。碰到这种任性的家伙,我总忍不住要说“好啦,好啦”,而这个任性的女子,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专制傲慢的梅萨丽娜,只不过她嘴里吐出来的话却破坏了这种印象。“你在打电话啊。怎么不继续讲呢?”
“不关你的事。”
“在眼前这种情况下,我一定得问,你打电话给谁?”
“你听见了,不是吗?我打给哈莉特,我最好的朋友。她和我坐船回国的。她——”
“真的吗?你打电话给最好的朋友时,通常都会掩饰自己的声音吗?听着,韦德小姐,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
我以为她要拿起青铜烟灰缸丢我的头。结果她却是克制住冲动,将双手按在丰满的胸脯上,然后刻意以冷淡轻蔑的语气,明确地道出我可以采取什么行动。
“白厅区,0066,”我说道。“谁的电话号码?我可以从总机那里查出来的,这你是知道的。”
“那是罗纳德·何姆斯公寓的电话号码。你不相信我,对吧?”(我拿起了电话簿)“你不会相信的。但我没有骗你。”她的眼眸变得朦胧缥渺。“你非得把我留在这里不可吗?你以为我和外面那——东西,以及其他事物共处一室时,会感到舒服吗?你不能放我走吗?或是让我再打个电话?我可不可以跟我哥联络?”
“你哥现在人在哪里?”
“在罗纳德·何姆斯的公寓。”
既然她想要跟她哥联络,为何刚才不打电话给他,反而是打给哈莉特·克尔顿?这问题是如此显而易见,我甚至不用开口问她。不过关于那个电话号码,她说的倒是实话:罗纳德·何姆斯,摄政亲王巷,帕尔摩街,电话簿上面登记的是白厅区,0066。放下电话簿,我首度察觉到普恩不在房间里面;但已料到我意念的她,态度是镇定而苛刻高傲。
“他在盥洗室里头,”韦德小姐解释道。“我拨电话的时候,就叫他到那里面去。好啦,脓包老家伙!你现在可以出来了。”
愠怒且困窘的普恩打开门,旁若无人地慢慢走出来。从他注视她的眼色来看,他对那女子的态度是近乎爱慕之情;他似乎在找话题,好让附近有谁可以和他交谈。我朝门口的霍斯金和警员马丁招手。
“你来接手,马丁,待在这里看着韦德小姐,直到我回来为止。电话发生故障了,明白吗?”那女孩绷着脸,往一张红色皮革椅子坐下。我接着对她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请在这里放轻松待个几分钟。我会跟你哥联络,而且我们会把他带过来,然后事情便可以解决了。我很快就回来。”
我离开办公室之际,正好听到她口出秽言,话里面的内容会让我那住在贝尔法斯特的叔父叔母强烈抨击指责。走到大厅中央的旅行马车附近时,我停住脚步。罗杰斯已完成尸体的拍照工作,但柯思比仍在搜寻指纹,而马斯登医师也正在彻底检视。匕首已经从伤口中抽拔出来。柯思比用手帕拿着它。那是一把险恶的弯刀,刀身有10吋长,刀刃两侧皆锐利,刀头呈尖角状。他们已将匕首擦拭过了。
“长官,这上面有许多指纹,”柯思比指着象牙握柄报告。“但都是模糊又重叠在一起,仿佛有好几个人碰过它。我会把它放大,看看是否能找出清晰的纹路。马车里面有一些清楚的指纹……还有,这个人的名字好像叫做‘雷蒙·潘德洛’。他的背心口袋里放了两张名片,帽子里头也印了同样的名字。”
他取出两张沾有血迹、印着“雷蒙·潘德洛”的名片,其字体是那种街角名片行让你等候时所压印的样式。我看着马斯登医师,平常他是沉默寡言,现在却是发出咕哝声。
“能告诉你的不多,”马斯登说道。“那把刀子是致命原因,直接刺中心脏,而且是当场死亡。”他僵硬地站了起来。“死亡时间嘛——你什么时候发现他的?12点25分。哦,现在还不到12点45分。虽然还有些容许的误差,但我想他是死于10点半到11点半之间。”他迟疑了一下。“喂,卡鲁瑟,给你一个提示,虽然这确实并非我的专长。看见那把刀的形状没?不具备医学知识的人,没几个能将刀子精准地插中心脏。像那样戳刺出来的伤口,要么是意外歪打正着,不然就是凶手知道该从哪里刺进去。”
我屈膝跪下,摸索死者的口袋,里头只有七便士铜币、一包十支的香烟,以及磨损的剪报。剪报内容是某种八卦专栏,所占篇幅是版面的上缘,该报的日期还看得到是“5月11日”,这约莫是一个月前的报纸。上面写着:
年轻貌美、不受传统束缚的蜜丽安·韦德小姐,离开了伊拉克恐怖的酷烈气候,并于今天回到英格兰的府邸。18个月前起程出发的时候,谣传她和亚伯斯里勋爵之子“山姆”·贝克特定下婚约,此人一度是情色画家(请参见1931年5月9日的本专栏),但如今是开罗的英国公使馆新崛起之星。韦德小姐之父杰佛瑞·韦德乃学者暨收藏家,留着长髭须,常在学术会议中高谈阔论,下周他将是注目焦点。相信位于巴格达的回教国王宫殿之探查计划,将可以——
我折好剪报,连同在曼勒宁身上找到的邪恶字条,一块夹入我的笔记本中。这份剪报并未明白厘清所谓的情色画家,究竟指的是亚伯斯里勋爵或是他的儿子;但我们认为指的是后者。这是另外一个环节的问题。至于这位雷蒙·潘德洛,他是何方神圣、住在什么地方,从其衣物查不到任何蛛丝马迹。他的套装闻得出樟脑丸的味道,仿佛和防蠹丸一起摆了很久,而且内侧的口袋上绣有标签“葛帝恩,英国服装店,梅尔歇比大道27号,巴黎”。除此之外,别无其他线索了。
我指示罗杰斯和柯思比检查馆长室里面一团乱的电梯,然后便外出去找罗纳德·何姆斯。在博物馆外头,一辆警车停在路边,葛莱格里·曼勒宁和詹森正在车内激烈争执;我不想蹚这浑水,于是快步离开,并沿着帕尔摩街往东走。此刻,整座城市犹如无人居住的空城,人行道上泛起空洞的微光,远方传来的汽车喇叭声仿佛近在耳旁。帕尔摩街是个短窄的巷子,通往大街的一端有一座宛若深邃隧道的拱门。我走到拱门,看到远处有一堆黝黑的建筑物,其中有一栋高耸狭隘的公寓,上面发出“摄政亲王巷”字体的霓虹灯光,里头有一道狭长的走廊,尽头处是一台自动电梯座厢。放眼望去,看不到走廊门房的身影,只见到一位睡眼惺忪的年轻服务员对着电话打呵欠,准备要下班了。看来,还没有必要暴露我的身份。
“何姆斯先生家里的派对仍在进行吧?”我说道。
“是的,先生,”无精打采的服务员,试图表现出军人的敏捷帅气。他伸手去拿电线欲插入接线总机座。“您的大名?”
我说了个假名蒙骗过去。
“且慢!别说出我的名字。我打算用力敲门,然后宣称我是警察。我要上楼去了,是D号,没错吧?”
他顺从地露齿而笑,回答我是E号,还说听到声音我就会知道是哪一间的。于是我跨迸电梯,接着以“顺便问一下”的态度停住脚步。
“他们在上头待了多久?”
“整个晚上,”服务员答道。“大概从9点钟就开始了吧。注意踏板,先生。”
电梯咯吱咯吱地摇摆上升,最后停了下来,这时我果然听到声音。我身处于阴暗的窄回廊,两侧墙壁漆成绿色,空间只够我容身跨入。在带着宗教意味的昏暗光线下,远端的房门传来微弱但诚挚的口琴旋律,低沉的歌声以悠缓虔诚的热情应和着。模糊的和声庄严地唱着:
我们是混沌无秩序的一群,
树丛中传来繁音节拍的旋律,
我们无法抗争,也不能齐步前进,
天生我才所为何用?
当我们——
我以门环大声叩门;声音之大,让里面的人显然认为有人为噪音而来抗议了,因为歌声仿佛是硬生生被打断似的停了下来。接着响起关门的沙沙声和脚步声。随后,一个手上拿着玻璃杯的瘦子打开了门。
“我要找罗纳德·何姆斯先生……”我开口说道。
“我就是,”他说道。“有什么事?”
他站在一旁,室内光线因而洒入回廊里。我看见他戴的是大框架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