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开哈森达尔办公室的时候大约是三点,本想打个电话给古齐克迈克尔,看看他们后来是怎么处理贝弗利·伊斯瑞奇的,但想想还是省下这一毛钱吧。我不想和他打交道,也不怎么在意他们到底怎么做。逛了一会儿,在沃伦街的快餐店停下来,其实我没什么胃口,但距离上一餐已经很久,而我的胃也开始抗议我虐待它了。我吃了两个三明治,喝了点咖啡。
之后又是闲逛,我本想去银行取出亨利·普拉格的资料,但现在已经太迟,银行打烊了。我决定明天早上去,并把那些东西全部销毁。普拉格是不会再受伤害了,但还有他女儿。只有当“陀螺”托付给我的那些东西不再存在,我才会觉得舒坦一点。
过了一会儿,我搭上地铁,在哥伦布圆环下车。回到旅馆,前台有我的留言。安妮塔打电话来并希望我回电给她。
我上楼拿了一个白色普通信封,写上少年之家的地址,把哈森达尔的支票装进去,贴上邮票,然后带着非常虔诚的表情,把它投进旅馆的邮件箱里。回到房间,我数了一下从万宝路人那里拿来的钱,有两百八十块。某个教堂将会有二十八块进账,但此刻我不想去教堂。我现在什么都不想做。
现在所有的事情都结束了。没有什么事可做,我只觉得空虛。如果贝弗利·伊斯瑞奇会受审判,我可能必须去做证,但要不了几个月,做证的事就不会再来烦我。而且我已经为整个事件的始末做了充分的声明。没什么事可做的。哈森达尔自由了,会不会成为州长,要看政客老板的兴致和广大的群众了;贝弗利·伊斯瑞奇将置身囹圄;亨利·普拉格的葬礼这几天就会举行。移动的手指奋笔疾书,而他写下了自己的死亡,我在他生命中的角色也随着他的生命结束而结束。只能再为他点几根无意义的蜡烛,如此而已。
我打电话给安妮塔。
“谢谢你寄来的汇票,”她说,“我很感谢。”
“如果要的话,还有更多呢。”我说,“除非我没有钱。”
“你还好吗?”
“当然。怎么啦?”
“你听起来不太一样。我不知道怎么形容,但听起来就是不一样。”
“我过了漫长的一个礼拜。”
谈话停顿了一下。我们的对话通常由停顿来标点。然后她说:“孩子们想知道你愿不愿意带他们去看篮球赛。”
“去波士顿吗?”
“你说什么?”
“尼克斯队已经出局了。前几天晚上凯尔特人队打败了他们。那是这礼拜的重要新闻呢。”
“网队。”她说。
“噢。”
“我想他们已经进入决赛了,出战犹他爵士队或什么的。”
“噢。”不知道为什么,我从不记得纽约还有第二支篮球队。我曾带两个儿子到拿骚体育馆看网队,而现在几乎忘了它的存在。
“他们什么时候出赛?”
“星期六晚上有一场。”
“今天星期几?”
“你没开玩笑吧?”
“好啦,下次想起来的时候我会去弄个日历手表。今天星期几?”
“星期四。”
“票可能不太好买。”
“噢,票已经卖完了。他们认为你可能认识什么人。”
我想到哈森达尔。他或许能不太费力就弄到票。他也可能乐意会会我的儿子们。当然啦,另外还有很多人也能弄到最后几张票,而且他们都不介意帮我这个忙。
我说:“我不知道,也许都没有了。”但其实我考虑的是,我不想看到儿子们,不要这种只有两天的见面方式,而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同时我也怀疑他们是否真的想要我带他们去看球赛,或者仅仅是他们想去,不知道我有没有办法弄到门票。
我问她是否还有其他场比赛。
“星期四。但那天要上课。”
“星期四的可能性高于星期六。”
“可是,我不希望他们在要上学的日子在外逗留太晚。”
“我可能弄得到星期四的票。”
“嗯——”
“我弄不到星期六的票,但我可以弄到星期四的。那是比较后面的比赛,会比较精彩。”
“噢,你就是要这么做事。如果我只因为那天不放假说不,那么我就太苛刻了。”
“我想我要挂电话了。”
“不,不要挂。好吧,星期四也可以。如果你拿得到票,你会打电话来吧?”
我说我会的。
那种感觉真奇怪——我想醉,却一点也不想喝酒。在房间里坐了一会儿之后,我漫步到公园去,坐在长椅上。有两个少年慢慢走近我旁边的一张长椅,坐下点了烟,然后其中一个注意到我,用手肘碰碰他的同伴,后者小心地朝我望了一眼。随后他们就站起来走开了,不时回头一瞥好确定我有没有跟踪他们。我还待在原处。我猜其中之一打算卖药给另一个,等他们看到我以后就决定别在一个看起来像警察的人眼前做交易。
不知道坐了多久,几个小时吧,我想。其间有个人频频过来跟我讨钱,有时我给钱让他买酒喝,有时我叫这个懒鬼走开。
我离开公园走到第九大道,那个时候圣保罗教堂已经关门了,楼下还开着。此刻要祈祷是太晚了,但要玩博彩却是刚刚好。
阿姆斯特朗酒吧开了。已经一天一夜没喝了,我告诉他们只要酒不要咖啡。
接下来的四十小时左右过得非常朦胧。我不知道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待了多久,或者后来去了哪里。星期五早晨,我单独在一家旅馆房间醒来,房里满是污垢,像是时代广场妓女带客人回去的那种旅馆。我不记得有女人,而钱也还在,所以看来我很可能是一个人住进来的。梳妆台上有一瓶波本酒,只剩三分之一。我喝光它,离开旅馆,之后继续喝,现实人生画面渐明又渐暗。那天晚上某一刻,我觉得我不行了,因为我得找路才回得了旅馆。
星期六早晨,电话铃叫醒我。感觉上它好像响很久了,见到我足够清醒伸出手去拿。我设法把它从床头柜弄到地上,拿起话筒放到耳边时我还处于无意识状态。是古齐克迈克尔打来的。“你可真难找,”他说,“我从昨天就开始找你。你没看到我的留言吗?”
“我没去前台。”
“我要跟你谈一谈。”
“谈什么?”
“见面再说。我十分钟内就到。”
我告诉他给我半个小时时间。他说会在大厅等我。我说好。
我到浴室淋浴,先热水、再冷水,吃了几粒阿斯匹林,喝了不少水。除了宿醉的不适外,我觉得好过多了。喝酒能净化我。亨利·普拉格之死一直跟着我——那是你无法一耸肩就摆脱的负担——我得想办法将罪恶感淹死。此刻它不再那么令人窒息了。
好不容易脱掉身上穿的衣服,把它们塞进衣橱里,又突然想到不知洗衣房是否能将它们恢复原状,但那一刻我并不想去思考。我刮了胡子,穿上干净的衣服,又喝了两大杯水。阿斯匹林已经镇住了头痛,但我还是渴极了,因为过去四十小时光喝酒,体内每一个细胞都快渴死了。
我下楼来到大厅,他还没到。我去前台问了一下,原来他打过四次电话来。此外没有别的留言,也没有什么重要邮件。
我正在看一封不重要的信——一家保险公司说如果我提供生日资料,他们就免费送我一本皮面备忘录——古齐克迈克尔来了。他穿了一套剪裁得很好的西装,得仔细看才会看出他带着枪。
他走过来拉了一张椅子坐在我旁边,把我很难找的话又讲了一遍。“我见过伊斯瑞奇以后才想到要跟你谈谈。”他说:“呵,她真是个人物,不是吗?她可以随意展现不同的风情。前一分钟你不相信她是个荡妇,后一分钟你会不相信她是除此以外的任何东西。”
“她是个奇怪的人,对吧。”
“啊哈,而且她今天要出来了。”
“她被保释出来了?我以为他们会以一级谋杀罪把她关起来。”
“不是保释,也没理由关她,马修。我们没有査到关于她的罪证。”
我看着他,并感觉到自己上臂肌肉紧绷起来。我说:“她花了多少钱?”
“我已经告诉你了,没有保释。我们——”
“到底她花了多少钱摆脱了谋杀控诉?我以前就听说过,你只要拿足了钱,就能帮人解决杀人案的麻烦,我是没亲眼看见,但是听说过,而且——”
他几乎想要一拳挥过来,我还真希望他这么做,那我就有借口把他打得贴到墙壁上。他脖子上青筋突起,眼睛眯成一条缝。突然间,他松懈下来,脸上恢复成先前的神色。
他说:“好了,你一定要这样看事情吗?”
“怎样?”
他摇摇头。“没有查到她的罪证,”他又说了一遍,“这就是我要告诉你的。”
“那‘陀螺’雅布隆又如何?”
“她没杀‘陀螺’。”
“她的牛仔老情人干的。她的老鸨,管他妈的是什么东西,隆格伦!”
“不可能。”
“他妈的。”
“不可能,”古齐克迈克尔说,“他当时在加州,一个叫圣宝拉的地方,在洛杉矶和圣巴巴拉之间。”
“他可以飞到这里再飞回去。”
“不可能。我们把‘陀螺’从河里捞起来之前几个礼拜和之后几天,他都在那里,没有人能推翻这项不在场证明,因为他在圣宝拉坐了三十天的牢。他们告发他袭击他人、醉酒、妨害秩序。他整整坐了三十天牢,所以‘陀螺’遇害的时候,他绝不可能在纽约。”
我瞪着他。
“那么也许她有其他的男朋友,”他接着说,“我们认为有这个可能性,也追査过了。但这种方式合理吗?她不应叫一个家伙去干掉‘陀螺’,再叫另一个来跟踪你。那不合常理。”
“攻击我的事又怎么说?”
“怎么说?”他耸耸肩,“也许是她指使的,也许不是。她发誓说她没有。她的说法是:你找上她以后,她问他怎么办,而他就飞过来看看能帮什么忙。她说她告诉过他别来硬的,因为她认为能够用钱摆平你。她说的就是这样,那么你期望她说什么呢?也许她希望他杀了你,也许她没有。但你如何能把这些弄成一个案子?隆格伦死了,再没有人跟她有什么牵连。没有证据说她曾经雇人袭击你。你可以证明她认识隆格伦,也可以证明她有杀你的动机,但你没法证明共谋或主谋的控诉。你弄不出任何证据来再指控她,甚至也弄不出任何东西来引起地方检察官的重视。”
“不可能是圣宝拉的记录搞错了吗?”
“不可能。那样‘陀螺’必须在河里泡上一个月,但事实不是那样。”
“不是,尸体被发现前十天他还活着,我跟他通过电话。我想不通,她一定还有其他共犯。”
“也许吧。但测谎器说没有。”
“她同意做测谎试验?”
“我们没要她做,她自己要求的。结果显示,就‘陀螺’来说,她完全无关;就你被攻击而言,结果不十分明确。执行这项测验的专家说,她有一点紧张,他推测可能是她介于知道或不知道隆格伦想置你于死地之间。好像是她感觉到了,但他们没谈到这一点,她也就避免去想它。”
“那种测试通常不是百分之百靠得住。”
“通常也就够了,马修。有时候它会让一个无罪的人看起来有罪,尤其是操作者不够内行时。但如果它说你是无罪的,那就可以肯定你是清白的了。我认为法庭应该认可测谎结果。”
我自己也一直都是那么认为。好一会儿,所有的事情在我心里像走马灯似的转着……同时古齐克迈克尔继续谈到讯问贝弗利·伊斯瑞奇,不讳言他的看法和想对她做什么。我没怎么注意听。
我说:“那辆车里的人不是他。我应该注意到这一点。”
“注意什么?”
“那辆车,”我说,“我告诉过你,有一天晚上一辆车向我冲过来。同一晚我第一次注意到隆格伦,而那个地方也就是隆格伦拿刀对着我的地方,所以我以为是同一个人干了两次。”
“你没看到驾驶吗?”
“没有。我以为是隆格伦,因为那晚稍早他跟踪我,而我以为是他撞我。但事情不可能那样,那不是他的风格。他喜欢用刀。”
“那会是谁呢?”
“‘陀螺’说过有人开车冲上人行道撞他。跟那次是同一个杂碎。”
“谁呢?”
“还有电话里的那个声音。现在已经不打来了。”
“我搞不懂你的意思,马修。”
我看着他,“把这些片段拼起来,就是全部。有人杀了‘陀螺’。”
“问题是这人是谁呀。”
我点点头。“问题就在这里。”我说。
“‘陀螺’给你的资料上的其他人?”
“他们都排除嫌疑了。”我说,“也许有比他告诉我的还多的人在打他的主意。也许他在给我信封之后,钓线又勾住了某人。他妈的,也许某人打倒他只是为了抢钱,不料出手太重,惊慌之下把尸体丢到河里。”
“那是可能的。”
“当然有可能。”
“你想我们会找出是谁干的吗?”
我摇摇头,“你呢?”
“不会,”古齐克迈克尔说,“不会,我不认为我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