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初降,笼罩了卡姆登小镇。在清凉、暗蓝的暮色中,位于两条陡斜街道交汇处的一家糖果店,此时则如烟蒂一样闪烁着红光。或许将它比作正在燃放的烟花头更恰当,因为那团光灿烂多彩、五色杂陈,又受到周边许多镜面折射,舞动在鲜艳的蛋糕和糖果上。只见大批街头流浪儿,脸紧贴在这炫目的玻璃上压扁了鼻子往里瞧。橱窗里的巧克力全都包在泛着金属色泽的彩纸里,有红的、绿的、金黄的,看着比巧克力还有诱惑力。橱窗里巨大的婚礼蛋糕,通体雪白,虽然看着遥不可及,却也令人心满意足,仿佛广袤的北极冰原都变成了果腹的美食。这种缤纷绚丽的场景自然会招来街区里上至10岁甚至12岁的孩子们。但这街角同样吸引着稍大一些的年轻人。此刻,有个不下24岁的年轻人就正盯视着橱窗。对他来说,这家小店魅力四溢,尽管不能说他讨厌巧克力,但这种魅力的根由却并不全是因为巧克力。
这个年轻人,身高体壮,一头红发,面孔冷峻坚毅,举止却显得无精打采。他的腋下夹着个扁平的灰色公文包,里面装着些黑白素描。信奉社会主义的伯父(一位海军上将)剥夺了他的继承权,只因他在一次演讲中反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从此以后,他就四处推销这些素描,而且已经差不多成功地卖给了几家出版社。他名叫约翰·特恩布尔·安格斯。
他最终走进了糖果店,穿过店堂,径直进了类似点心店餐厅的里屋,中途只向在此工作的年轻女士脱帽致意了一下。她是个皮肤浅黑的姑娘,一身黑衣,举止优雅、机敏,面色红润,有一双黑亮、灵活的眼睛。她稍作停留便跟了过来,等候他开始点餐。
很显然,对他来说点餐已是驾轻就熟,跟往常没什么两样。“请给我,”他精确地说出,“一个半便士的面包,一小杯黑咖啡。”就在姑娘要转身走开的那一刻,他又加了一句:“还有,我要你嫁给我。”
年轻女士一下子愣住了,回敬道:“不许你开这种玩笑。”
红发小伙子抬起灰色的双眼,从中流露出令人意想不到的肃穆。
“我真心实意地向你请求,”他说。“就像半便士的面包一样真实、认真。它小面包一样珍贵,人们会为它付出;它又和小面包一样让人无法消受,令人心痛。”
黑皮肤年轻女子则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以几乎含有悲情的专注仔细审视着他。打量完毕,她脸上隐现出一丝微笑,接着坐到一把椅子上。
“难道你没想过,”安格斯心不在焉、自顾自地评说,“吃半便士的小面包是件很残忍的事吗?也许让半便士的小面包长大,两个人一起吃一便士的面包更合适。等我们结婚了,我就放弃这种残忍的掠食运动。”
黑皮肤年轻女子站起身,走到窗前,她明显已深陷不无感同身受的沉思当中。思忖良久之后,当她果断地猛然转过身来的时候,眼前的景象令她困惑不已:那人取来橱窗里的展品,精心铺摆在桌面上。其中有五颜六色堆成金字塔形的糖果,几盘三明治,两个圆酒瓶各装着用于油酥糕点制作、奇妙的波特酒和雪莉酒。他小心翼翼地搬动那个用来装扮橱窗的巨型白糖蛋糕,轻轻放在整齐布局的正中央。
“你这是在干什么啊?”她问道。
“办正事,我亲爱的劳拉。”他开口道。
“噢,看在老天的份上,先停下,”她大叫着,“还有,别用那种方式和我说话。我是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种仪式正餐,霍普小姐。”
“那又是什么?”她指着白糖包裹的蛋糕,不耐烦地问道。
“婚礼蛋糕,安格斯太太。”他答道。
姑娘径直走过去,一阵稀里哗啦之后把它请出桌面,放回橱窗;然后,她返身回来,优雅的胳膊肘支在桌上,并非不欣赏,只是满含愠怒地看着他。
“你都不给我时间考虑。”她说。
“我才没那么傻呢,”他回答道,“这就是基督的谦卑在我身上的体现。”
她仍然看着他,不过微笑之下的表情越来越严肃。
“安格斯先生,”她平稳地说道,“在你接着说你的废话之前,我会尽量简短地跟你谈谈我本人的情况。”
“非常荣幸,”安格斯一本正经地回答,“在你介绍自己的情况时,不妨也顺便谈谈关于我的事。”
“得啦,闭上你的嘴,给我老实听着,”她说。“我不觉得这事伤天害理,也没什么对不住人的地方。但如果这事与我无关,可它又像梦魇一般缠着我,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那样的话,”男子严肃地说,“我该建议你把蛋糕带回家。”
“得了,你先听我讲完这个故事。”劳拉·霍普固执地说,“是这么回事,我得告诉你,我父亲在拉德伯里经营一家叫‘红鱼’的小客栈。我常常在酒吧里招待客人。”
“难怪我总觉着这糖果店里有基督氛围呢。”他说。
“拉德伯里是东部郡里一个挺小的地方,绿草如茵,死气沉沉。来‘红鱼’客栈的主要是一些过路的商人,至于其他的客人,都是很可怕的人,是你压根儿就没见过的那类人。我说的是一群矮小、懒散、勉强能吃饱饭的人,他们整天除了泡酒吧、赌马,不干正经事。他们穿得也是破破烂烂,但也很对得起他们那副臭皮囊。即便是这些小混混也不常来我们这个客栈。不过,有那么两个人不一样,他们是常客,都是普通人,应该说他们方方面面都很普通。他们两个都靠自己的钱过活,特别讲究穿着,整日里闲得无聊。可我还是有些可怜他们,因为他们两个都有点儿畸形,常会受到那些乡巴佬的嘲笑,我觉得可能就为这,他们才没事儿就偷偷溜进我们这个客人很少的小酒吧。其实,他们也不算真的畸形,不过就是显得怪异而已。其中一个个子矮小,看着像侏儒,或者说至少像赛马的骑手,虽然没有一点骑手的样子。他的脑袋又圆又黑,黑胡须修理得很整齐,眼睛透着股灵气,滴溜溜地乱转;袋里的钱叮当作响;粗大的金表链不时发出哗啦的声音。他每次来的时候,都穿得比绅士还绅士,看着太假。虽说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但他一点也不笨。让人很好奇的是,他精通很多实际上没什么用的小技巧,有种能即兴发挥,当场变戏法的本事。比如让15根火柴自己逐个点燃,看着像放烟花;或者把香蕉之类的东西削成跳舞的洋娃娃。他叫伊西多尔·斯迈思。我现在还能想象出他的样子,一张小黑脸,朝柜台走来,用五支雪茄做成一只跳跃的袋鼠。”
“另一个家伙更是寡言少语、平淡无奇。但不知怎么的,我总觉着比起那小不点斯迈思,他更让我心里发毛。他瘦高个儿,浅色头发,高耸的鼻梁,可以说他身上透着一股鬼魅般的帅气。他患有斜视症,说真的,我以前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那种瘆人的斜视。当他直视你的时候,你真不知道你自己究竟在哪里,更别说弄清楚他看的到底是什么。我敢说那种畸形让这个可怜的家伙很痛苦,因为就在斯迈思到处显摆自己会变戏法时,斜眼人詹姆斯·韦尔金独自躲在我们的酒吧间里狂饮,或者在周围灰蒙蒙的田野里四处乱走。当然了,我想斯迈思不见得不在意自己如此矮小的身材,但不管怎么说,他更想得开,能巧妙地应付。正因为这样,让我既疑惑又惊讶,而且于心不安的是,他俩居然在同一周向我求婚。”
“唉,我做了一件至今想起来都觉着很蠢的事。可不管怎样,这两个畸形人也算是我的朋友,而且我害怕他们会想到我拒绝他们的真正原因是他们长得太丑,可以说是无与伦比。于是我就胡乱编个正儿八经的理由蒙他们,说我只会嫁给在社会上自己闯出一片天地的人,还说我做人的原则是绝对不会像他们那样靠遗产生活。我这样说也是好心,不想伤害他们。但我说的那些话惹了祸。两天之后,我听说他俩都离开家乡闯世界去了,这听上去真像童话故事,愚不可及。”
“从那天开始一直到现在,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们。但我收到过小个子斯迈思写的两封信,写得还挺激动人呢。”
“另外那个有音信吗?”安格斯问。
“没有,他从来没写过信,”姑娘迟疑了一下,说道,“斯迈思的第一封信只告诉我他与韦尔金一道出发去伦敦,但韦尔金是个飞毛腿,小个子被拉得很远,就在路边歇脚。凑巧一个巡回表演的杂耍班子看中了他,一是因为他近乎于侏儒的身材,二是他这人的确很机灵。他在表演界里混得不错,很快被送到水族馆游乐场,去表演我忘了叫什么的戏法。那是第一封信。第二封信就更惊人了。我上周才收到。”
名叫安格斯的男子端起咖啡杯,一饮而尽,然后看着姑娘,眼神里流露出温柔和耐心。她嘴角微动,轻笑一声,接着往下说:“我猜你一定瞧见过关于‘斯迈思无声服务’的广告牌吧?不然的话,你就是世界上唯一不知道这件事的人。哦,我了解的也不多,它是一种带发条装置的发明,让机器包揽所有家务活。你该听说过:‘按下按钮——一个从不喝酒的男管家;转动拉杆——十个从不调情的女佣。’你一定见过那些广告。好吧,不管那种机器是怎么回事,反正它们很赚钱,哗啦啦地全流进了我在拉德伯里认识的小淘气鬼的口袋里。这可怜的小家伙终于有了自己的事业,我真为他高兴。但事实是:我真怕他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出现,告诉我他已经创出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他的确做到了。”
“另外那个人呢?”安格斯继续固执地追问,表面显得很平静。
劳拉·霍普突然站起身,“我的朋友,”她说,“我觉得你是个巫师。没错,这正是我要说的。我没见过那人写的一行字。我压根儿不知道他在做什么,人在哪里。但我最怕的就是他。我处处都能感受到他的存在。正是他快把我逼疯了。的确,我认为他要把我逼疯了,因为在他根本不可能出现的地方,我却感觉到了他的存在;在他根本不会说话的场合,我却能听到他的声音。”
“噢,亲爱的,”年轻人高兴地说,“就算他是撒旦,那他的鬼把戏也玩儿完了,因为你已经把这种感觉告诉了别人。小姑娘,从不跟别人交流才会让人发疯。不过,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感觉到我们的斜眼朋友,出现了幻听?”
“不是幻听,詹姆斯·韦尔金的笑声就跟你的说话声一样真实、近在眼前。”女孩镇定地说,“但周边确实看不到任何人,我就站在街角这家店铺门外,能够同时看清这条街的两边。我不记得他是怎么笑的了,只觉得那种笑声和他的斜视一样诡异。有将近一年了,我都没有怎么想起他。但是,就在我听到了他诡异的笑声之后几秒钟,我就收到了他的情敌寄来了第一封信。我说的可都是事实啊。”
“难道你做了什么事,才会让那个幽灵说话,发出尖叫之类的?”安格斯有些好奇地问。
劳拉突然打了个冷战,然后肯定地说:“是的,当时我刚读完斯迈思宣告他成功的第二封信。就在那时,我听见韦尔金说‘他还是不会拥有你。’声音非常清晰,仿佛他本人就在屋里。这太可怕啦,我觉得自己真的疯了。”
“如果你真的疯了,”年轻人说,“你一定会认为自己没疯。但在我看来,这个看不见的先生确实有点儿诡异。多一个人多一份智慧——不管是什么东西发出了声音,我倒是可以帮你解脱,说真的,我是个心智健全、脚踏实地的人,请你先让我把婚礼蛋糕从橱窗里拿过来吧。”
话音未落,外面街上便传来一阵刺耳的尖啸声,一辆风驰电掣般的小汽车,冲至店门口,嘎地一声停住。眨眼之间,头戴锃亮高顶丝质礼帽的小矮个咚咚有声地进了外屋。
到此为止,安格斯一直表现得嘻嘻哈哈,没把她神神叨叨的说法当回事,这时却一下子紧张起来,突然跨出内屋,冲着这位新来的人迎了上去。仅仅看了一眼,便足以证实了这个热恋中的人出于极度醋意的猜想。站在他面前的是个衣冠楚楚、近乎侏儒的形象:尖挺的黑胡须傲慢地向前翘着,一双狡黠的眼睛滴溜溜地打着转,手指整洁却流露着紧张。很明显,他不是别人,正是劳拉描述的那个能用香蕉皮、火柴盒做出洋娃娃;靠着金属质地不喝酒的男管家和不调情的女佣,赚得钵满盆满的小矮人伊西多尔·斯迈思。这两个人本能地领悟了对方显露的痴情所指,心照不宣,冷眼相视,表现出情敌之间特有的那种好奇和大度。
然而,对他们之间充满敌意的缘由,斯迈思先生却没有丝毫暗示,只是短促而暴躁地说:“霍普小姐看见窗上的东西了吗?”
“窗上?”安格斯瞪大双眼,喃喃地重复。
“没时间解释那么多,”小矮个富豪急促地说。“这里发生了愚蠢透顶的事,必须要调查清楚。”
他抬起手中擦得锃亮的手杖,指着因安格斯为置办婚礼而搜罗一空的橱窗。后者惊奇地发现在玻璃外面贴着一张长条纸,他之前隔着玻璃朝里张望的时候肯定还没有。他跟着精力充沛的斯迈思来到街上,他看到玻璃上横向粘着一条约莫1码半(1.31米)长的邮票纸,纸上潦草地写着:“如果你嫁给斯迈思,他就得死。”
“劳拉,”安格斯的红脑袋探进店里喊道,“你没疯!”
“这是韦尔金那家伙的笔迹,”斯迈思气哼哼地说。“我很多年都没见过他了,但他总是骚扰我。就在过去的两周时间里,在我公寓里接连出现了他写给我的五封恐吓信。我甚至都查不出是谁把信送过去的,更别提究竟是不是韦尔金本人干的了。可公寓的门房发誓说他从未见过任何可疑的人,然后就在这儿,他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给商店的橱窗糊上了一道墙裙似的东西,而商店里的人——”
“一点没错,”安格斯平和地说,“店里还有人在喝茶。哦,先生,我可以说我欣赏你能直截了当地用常理来应付这类事情。稍后我们可以谈些别的事情。那家伙应该还没走远,我发誓十几分钟前我最后一次走近橱窗时,上面确实还没糊上纸。不过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他已经跑得无影无踪,没法儿追,因为我们闹不清他往哪边跑了。斯迈思先生,如果可以的话,我向你提个建议,马上找个行家里手暗中调查这件事,但不要张扬。我认识一个绝顶聪明的人,他最近刚开业承接这类的业务,办公地点离这里不远,开你的车过去只要五分钟。他叫弗朗博,尽管年轻气盛,但他现在绝对是个诚实的人。他聪明能干,不会让你白花钱。他住在汉普斯蒂德的勒科瑙公寓大厦。”
“真是无巧不成书啊,”小矮人扬起两道浓眉说,“我就住在喜玛拉雅公寓大厦,拐过街角就是他住的地方。或许你能跟我一起走,我回家去收拾好韦尔金写给我的诡异信件,与此同时你去帮我找来你的侦探朋友。”
“你安排得挺好,”安格斯彬彬有礼地说,“好吧,行动越快越好。”
两个人接下来的动作就像商量好的一样,竟是惊人的一致,他们先是正式向姑娘道别,然后双双跳进了那辆迅捷的小汽车。当斯迈思开着车转过一个大弯后,安格斯惊喜地看见了一块宣传“斯迈思无声服务”的大幅招贴画:一个像洋娃娃的无头铁皮人,手里托着平底锅,上写“从不闹脾气的厨子”。
“我在自己公寓里就用它们,”长黑胡子的小矮人笑着说,“一方面是为了做广告,另一方面是为了图方便。我跟你实话实说,只要你知道按那个按钮,我的那些上发条的玩偶可以给你搬煤,拿红葡萄酒或取来时间表什么的,比我知道的活人佣工勤快得多。但我不否认,我只是私下对你说,这种仆人也有不好的地方。”
“真的?”安格斯说,“还有他们办不到的事吗?”
“不错,”斯迈思冷冷地说,“它们不能告诉我,谁把恐吓信放在了我的公寓。”
车子像车主本人一样小巧、敏捷。事实上,与他的家政服务产品一样,这也是他的发明。就算他手艺一般全靠广告吹嘘,他也非常真诚地相信自己做的东西。亮如白昼的车灯撕破了死寂的夜色,在他们眼前照射出一条长长的弯路,他们行驶在蜿蜒的白色路面上,感觉越来越渺小,越来越快。不久后,弯道越来越急,路面也变得模糊起来。就如现代宗教里的一个说法,他们处在螺旋式上升之中。的确,他们在伦敦一角驶向顶峰,虽说这里不如爱丁堡风景如画,却也同样陡峭。他们驶过层层平台,终于看到了那个独特的公寓大厦,犹如一座埃及金字塔,高高在上,落日的余晖给它镀上了一层金色。当他们转过街角,进入名为喜玛拉雅公寓的新月形建筑时,仿佛突然开启了一扇窗,异样的风景豁然映入眼帘。他们看到的是,那一层层公寓房好似端坐在无数重叠的绿色石板之上,俯瞰着伦敦。在大厦的对面,也就是这个砾石砌成的新月形建筑的另一面,有一片圈起的场地,里面灌木丛生,与其说它是个花园,不如说更像一道陡峭的篱笆或堤岸。再往下看,有一条人工开凿的沟渠,像是一条壕沟围绕着那个掩映在绿荫中的要塞。当车子绕行半月形建筑的一个角时,他们看到一个卖栗子的流动摊位,而在他们刚转过弯时,安格斯就看到一名身着深蓝色警服的警察正慢悠悠地走着。在高远、孤寂的都市郊区,他们能见到的人影不过就这几个。但安格斯心里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这些人咏诵着伦敦无言的诗篇,恍若一个故事中的人物形象。
小车急速驶到一栋房前,刚一停稳,车主就从车内蹿出,跑向身披亮闪闪绶带的高个门警和只穿着衬衣的勤杂工,他要确认是否有人打探过他的公寓。他们向他保证,自他上次问过之后,没有任何人或物逃过他们的眼睛,他这才放心,和困惑不解的安格斯走上电梯,迅速升到顶层。
“进来一下,”气喘吁吁的斯迈思说,“我要给你看看韦尔金写的那些信。然后,你再去拐角那边找你那个朋友。”他按了一下藏在墙上的按钮,就见房门自动开了。
呈现在他们眼前的是长而宽敞的前厅。在常人看来,此处唯一引人注目的是两侧整齐摆放的几排高大的人形机械,如同裁缝店里的模特儿。这些模特儿与裁缝店里的一样,都没有头,而且肩部浑圆,虽然稍嫌夸张,倒也赏心悦目,胸部则像鸡胸那样凸起。但除此之外,与其说它们像人,不如说它们更像车站里跟人高度差不多的自动售货机器。它们有两个如同手臂的大钩子,端盘子;它们被漆成了豆绿色,朱红色或黑色,以便于区分;从其它各个方面看,它们不过是自动机器,没人会想着多看一眼。至少在此刻此时,没人顾得上仔细打量它们。因为在其中两排家务机器人之间,有样东西看来比世上大多数机械装置更有吸引力。那是一张白色破纸片,上面用红墨水潦草地写着一些字。敏捷的发明家几乎是在房门打开的同时,迅速拣起了它。他默默地把纸片递给安格斯。上面的红色墨迹还没干透,写着:“如果你今天去见她,我会杀了你。”
短暂的沉默之后,伊西多尔·斯迈思轻轻地说:“想来点儿威士忌吗?我觉得我该喝一杯。”
“谢谢,我觉得我更该去找弗朗博,”安格斯阴沉着脸说,“这事越来越严重了,我马上去叫他过来。”
“你说的对,”伊西多尔随即高兴地说,“那就尽快把他带到这儿来。”
但当安格斯回身关上前门时,瞥见斯迈思按了一个按钮,其中一个上发条的人形托着一个盘子离开原地,开始沿着地板上的凹槽滑行,盘子上有根弯管和细颈酒瓶。这场面的确有些异样,小矮人独自留在一群了无生机的仆人当中,一关上门它们就全复活了。
从斯迈思家出来走下六级台阶的地方,那个只穿衬衫的勤杂工正在一只洗衣桶边上忙乎。安格斯停下来,让他保证待在原地,直到自己带着侦探回来,同时要留意任何一个上楼的陌生人。为了提高他做事的积极性,安格斯还承诺会给他一笔报酬。然后,安格斯跑下楼梯,来到前厅,又交待给门警同样的任务,并且得知这座建筑没有后门,这样一来事情就简单多了。他仍然不放心,就揪住那个四处巡视的警察,说服他站在大门的正对面看着。最后,他在流动摊贩那儿停下,买了1便士的栗子,问那个摊贩还要在这里呆多久。
卖栗子的人翻起衣领,说他恐怕很快就得走,因为他觉得天要下雪。的确,夜空变得越来越灰暗,阴冷袭人。但安格斯费尽唇舌,想要卖栗子的人坚守原地。
“用你的栗子取暖吧,”他认真地说,“把剩下的全吃掉,我不会让你白干。只要你在这儿等到我回来,告诉我是否有任何人,无论男女老少,进了门警看着的那栋楼,我就给你1金镑。”
然后,在他潇洒地离开时,又最后看了一眼这座被包围的大厦。
“不管怎样,我把那间屋团团围住了,”他叨念着,“他们四个人不可能全是韦尔金先生的同谋。”
在鳞次栉比的房屋环抱的那座小山上,喜玛拉雅公寓独占了山峦之巅,而勒科瑙公寓则屈居低一级的平台之上。弗朗博先生那套办公室兼居所的公寓在一楼。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它的风格都与充斥着美式机器、如宾馆般豪华但无生活气息的“无声服务”寓所迥然不同。安格斯的朋友弗朗博带他进了自己在办公室后面洛可可风格的安乐窝,处处可见五花八门的饰物,有各式军刀、火绳枪、东方趣味的奇珍异玩、盛意大利红酒的烧瓶、古朴的炒菜锅、一只波斯猫,还有一个风尘仆仆的罗马天主教的小个子神父,他在这里显得很特别,与周边环境格格不入。
“这位是我的朋友,布朗神父,”弗朗博介绍道,“我常想让你会会他。今天天气真好,只是对我这样的南方人来说,稍微冷了一点。”
“是啊,我想天会保持晴朗的。”安格斯说着,便在带紫色条纹的东方搁脚凳上坐下。
“不,”神父平静地说,“天开始下雪了。”
还真是,他话音还没落,就如卖栗人预见的一样,几片雪花已经从暗下来的窗外飘过。
“哦,”安格斯心情沉重地说,“我来这儿是为一件正事,这事说起来很诡异。弗朗博,情况是这样的。在离你家不远的地方,住着一位老兄,他急需你的帮助。有个隐身的情敌一直纠缠并恐吓他,但没人见过这个恶棍。”安格斯接着往下说,从劳拉的讲的故事开始,又加上他自己的所见所闻,将斯迈思和韦尔金的来龙去脉原原本本描述一番,在两条空荡荡的街道交汇处,能听到一种不可思议的怪笑声;在别无他人的屋子里,能听到奇怪、清晰的话语。弗朗博表情越来越凝重,表现出明显的关切,而小个子神父似乎置身事外,只是屋中的一件摆设。当讲到潦草地写着字的邮票纸被糊到窗上时,弗朗博站起身来,他高大的身形顿时令房间显得促狭。
“如果你不介意,”他说,“你最好在路上把剩下的情况告诉我,咱们现在就抄近路去那人的住处。不管怎样,我觉着这事非常紧急。”
“乐意效劳,”安格斯说道,也站起身,“不过,他目前还很安全,我安置了四个人,紧盯着他那个小窝的唯一出入口。”
他们来到街上,小个子神父像只温顺的小狗一样迈着小碎步紧紧跟着。他心情还不错,没话找话地说了句:“真快啊,地上都有积雪啦。”
他们穿街走巷,崎岖的小路上已披上银装,安格斯边走边讲他余下的故事。在他们到达新月形公寓大厦时,他已经讲完,便将注意力转向他布下的四个岗哨。卖栗人在拿到那个金镑前后,一再发誓说他一直盯着大门,没见到任何访客进入。那名警察更是振振有词,说他跟各种坏蛋打过交道,不管是戴高顶礼帽的还是衣衫褴褛的,所以说他已经很老道了,不会只关注表面上看着可疑的人物,谁都别想从他眼皮底下溜过,老天有眼,他确实没见到任何人。当他们三人聚到衣着鲜亮的门警身边时,他仍然双腿叉开,笑眯眯地站在门廊处。他进一步确证了前两位的说法。
“我不管他是公爵还是垃圾工,我有权问任何人来为什么要进公寓。”态度和蔼、身穿金色饰带边制服的大个子说,“我发誓打这位先生离开后就再也没人来过。”
无足轻重的布朗神父站在后面,不动声色地注视着人行道,此时语气温和地说:“就是说,从开始下雪以来,就没有人上下过楼吗?我们还在弗朗博家时,雪就开始下了。”
“没人来过,先生,你大可相信我的话。”那个门官儿说话时,一副不容置疑的神态。
“那么我想知道那是什么?”神父问道,然后茫然地看着地面。
其他人也低头看过去,弗朗博惊叫一声,同时打了个法国人惯有的手势。毋庸置疑的是:从身披金色饰带的看门人守住的入口正中往下,实际上是从这个巨人叉开的两腿之间开始,有一串灰色脚印,清晰地呈现在铺满白雪的路面上。
“天哪,”安格斯不由自主地叫道,“隐身人!”
他二话没说,转身冲上楼梯,弗朗博紧随其后。但布朗神父仍然站在原地,在白雪覆盖的街上朝周边张望,似乎已无意再对自己提出的疑问探个究竟。
弗朗博显然是要用他壮实的肩膀撞开房门。但苏格兰人动了一下脑子,或者说他少了一点直觉。他在门框上到处乱摸,终于找到了暗藏的按钮。房门缓缓开启。
室内基本上还是像他曾见到的那样,局促拥挤,未见什么异常。门厅里更昏暗了,只是有几处被落日余晖照亮。在朦朦暮色中,依稀可见,一两个无头机器不知何故离开了原地,站在别处。这些机器身上的红、绿漆色变深,身形有些模糊,这倒让它们更接近了人形。但就在它们中间,也就是此前发现那张写着红字纸片的地方,伏着一种东西,很像瓶中溅出来的红墨水。但却不是红墨水。
弗朗博的法国式头脑一动,简单地说了句:“凶杀!”便展现出他身上的法国式暴力倾向,迅速冲进公寓,在里面四处乱翻,足足折腾了五分钟。他几乎搜遍了每个角落,连碗橱也没放过,但是,如果他是在找尸体的话,他一无所获。无论伊西多尔·斯迈思是死是活,反正他不在这里。经过一番挖地三尺的翻查之后,两人在主客厅汇合,满头大汗,面面相觑。“朋友,”弗朗博一激动便说起了法语,“不但你那个凶手能隐身,他居然还把被害人变没了。”
安格斯环顾着这间暗淡的,充满人形傀儡的屋子。在他这个苏格兰人的灵魂深处,古老的盖尔人传说又开始蠢蠢欲动,令他心惊肉跳。其中一具真人大小的玩偶就站在那片血迹近旁。或许被杀者在倒下的一瞬间向它发出了召唤。它肩部用作手臂的钩子稍微向上抬起,安格斯突然感到惊恐不安,想象着可怜的斯迈思被自己的铁制孩子击毙了。这些机器造反了,杀死了它们的主人。但即便是这样,它们将他的尸体弄哪儿去了?
他好像正在做噩梦,有个声音在梦里说:“他被吃了?”一想到人体被那些上发条的无头机器生吞活剥,他就恶心得直想吐。
他奋力挣扎,终于恢复了神志,对弗朗博说:“喔,也只能这样了。这可怜的家伙就这么蒸发了,只在地板上留下一摊红色印迹。哪像是这个世界发生的故事。”
“不管他是否属于这个世界,”弗朗博说,“现在只能做一件事:我必须下楼,与我的朋友谈谈。”
他们走下楼梯,见到那个忙着摆弄洗衣桶的人,他重申没放过任何人,到了楼下见了门警和那个卖栗子的人,他们同样信誓旦旦,说自己没有丝毫放松警惕。但是,当安格斯要向第四个人求证时,却找不到了,他有些紧张地大喊:“那个警察在哪儿?”
“请原谅,”布朗神父说,“这怪我,我刚派他沿路去调查一件事,我认为那事值得一查。”
“不过,我们需要他尽快回来,”安格斯没容他往下说说完,“因为楼上那个可怜的人不仅被人谋杀,连尸体都不见了。”
“怎么回事?”神父问道。
“神父,”弗朗博顿了一会才说道,“我向你发誓,无论是敌是友,没人进过屋,但斯迈思不见了,像被神怪偷走了。如果这也不算超自然现象,那我——”
他正说着话,一个不寻常的情景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穿蓝制服的高大警察转过半月形建筑的一角跑了过来,径直来到布朗跟前。
“你说得对,先生,”他气喘吁吁地说,“他们刚刚在下面的河沟里发现了可怜的斯迈思先生的尸体。”
安格斯猛地一拍头。“是他自己跑出门跳下去淹死的吗?”
“我发誓他没有走出来,”警察说,“而且他也不是淹死的,他胸口被人刺了一刀死的。”
“你现在还会不会说没见过任何人进来?”弗朗博的语气很严厉。
“我们顺这条路走走吧。”神父提议说。
当他们到达半月形建筑的另一头时,神父突然悟到什么,“我真笨!忘了问那个警察,他们是否找到了一只浅棕色的麻袋。”
“为什么是浅棕色麻袋?”安格斯诧异地问。
“因为如果是其他颜色,我们就得重新开始,”布朗神父说,“但如果是一只浅棕色麻袋,呃,这案件就结了。”
“听你这样说真叫人高兴,”安格斯怪腔怪调地说,“就我所知,侦查还远未开始。”
“你一定要好好跟我们说说。”弗朗博说话时则像个小孩,单纯中不乏凝重,有些怪异。
在高大的新月形建筑另一侧,他们沿着既宽又长的一条大路向前走,不知不觉加快了脚步,布朗神父走在前面,步伐轻快,但一路沉默不语。最后他终于开口了,话说得很隐晦,令人有所触动。“哦,恐怕你们会认为办这事该顺势而为。实际上,我们总归要从存于具体事务之下抽象的一面入手,才能理出头绪,除此以外别无他法。”
“你们是否留意过,人们从来不会直接回答你的问题?他们只会针对你想要的答案,或者他们以为你想要的答案,予以相应的回答。假使一位女士在问乡间别墅中的另一女士:‘有人和你呆在一起吗?’那么另一位女士决不会回答:‘是的,一个男管家,三个男仆,一个客厅女佣,等等。’而女佣可能就在房间里,男管家就在她座椅后站着。她会说:‘没有什么人和我们在一起,’意思是说没有你心里想的那类人在场。但假设一个医生在查问某种传染病时,问道:‘谁呆在这个房子里?’那么这名女士便会想到男管家、女佣和其他的人。每种语言都是这样。你从不会按照字面意义去回答一个问题,即便你得到的答案完全属实。当那四个相当诚实的人说没人进入大厦时,他们并不是说真的没人进过大厦,他们的意思是,没发现可能是你要找的那种人。有个人的确进去又出来了,但他们根本就没注意到他。”
“隐身人?”安格斯的红眉毛一扬,追问道。
“一个人们视而不见的隐身人。”布朗神父答道。
一两分钟后,他接着刚才的话头,语气还像先前一样平易近人,边想边说。“当然,你不可能想到这样一个人,直到有什么东西引起了你的注意才会意识到他的存在。这就是他的聪明过人之处。而我也是受到安格斯先生讲的故事涉及的两三件事的启发,这才想到了他。首先,这个韦尔金有长距离散步的习惯。其次是糊在窗户上的大片邮票纸;接下来,最重要的是,那位年轻女士提到了根本说不通的两件事。稍安勿躁,”他注意到苏格兰人的头陡然动了一下,急忙插了一句,“她以为那些是真的。在即将拿到信的那一刻,她不可能孤身一人站在街上。而她站在那里开始读刚收到的信时,也不可能是孤身一人。一定有什么人就在她的近旁,而他一定是人们熟视无睹的隐身人。”
“为什么一定会有人在她边上呢?”安格斯问道。
“因为,”神父说,“除非用的是信鸽,总该有人将信交到她手里吧?”
“难道你要说的是,”弗朗博强压着火问,“韦尔金将他情敌的信交给了那位女士?”
“对,”神父说,“韦尔金把他情敌的信交给了那位女士。你要知道,他不得不这样。”
“喔,我实在听不下去了,”弗朗博忍无可忍,“那家伙是谁?长什么样?一个人们视而不见的隐身人通常是怎样一副打扮?”
“他衣着相当光鲜,身上有红,蓝和金黄三种颜色,”神父紧接着话头,回答很具体,“身着这身很显眼、甚至有些招摇的制服,他在四个人的眼皮底下大摇大摆走进了喜玛拉雅公寓,残忍地杀害了斯迈思,又手提着尸体下楼,走回到大街上——”
“尊敬的先生,”安格斯驻足站定,大声说,“到底是你疯了,还是我疯了?”
“你没疯,”布朗说,“只是不太善于观察,比如说,你没有留意这个人。”
他疾步向前跨了几大步,把手搭在一个碰巧路过的普通邮差肩上。他们没有注意到隐身在树荫中的这个邮差匆匆从他们身边走过。
“不管怎样,通常没人会留意邮差,”他不无体谅地说,“然而,他们和其他人一样,也有感情,更重要的是能携带可以轻松装下小矮个尸体的大邮包。”
那个邮差没有像常人那样自然地转身看个究竟,而是闪身躲开,被花园的栅栏绊倒。他外表很普通,瘦弱的身形,留着金黄色的络腮胡。但当他惊恐地回头张望时,三人惊呆了,怔怔地站在那里: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是近乎恶魔般的斜视。
弗朗博回到他的安乐窝兼办公室,面对他的军刀,紫色的地毯和波斯猫,他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处理。约翰·特恩布尔·安格斯回到店里的女孩那里,这个鲁莽的小伙子设法跟她好好相处。但布朗神父则披星戴月,在白雪皑皑的山间和那个凶手一起步行了数小时,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他们之间到底都谈了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