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留良案件要更复杂。雍正八年十二月,刑部拟出结案意见,雍正命人交付各省学政,询问他们的意见。之后,要求大家主动焚烧吕留良的著作,先把宣传工作做到家。雍正还让大学士朱轼批驳吕留良的四书讲义和语录,朱轼就是以前推荐过吕留良的官员。批驳完了之后,再刊印发行。
到雍正十年,吕留良案子才定下来。判决如下:
吕留良和他的儿子吕葆中以及门人严鸿逵戮尸枭首。
吕留良另外一个儿子吕毅中以及严鸿逵的学生沈在宽斩立决。
吕留良和严鸿逵的孙辈,全部发往宁古塔给披甲人做奴隶。
吕家家产入官。
黄补庵已死,妻妾子女发配给功臣为奴,父母祖孙兄弟流放两千里。
刻书人车鼎臣和车鼎贲以及与吕留良过从甚密的孙克用、收藏者周敬舆秋后处决。
吕留良的门人房明畴、金子尚革去生员,携妻子流放三千里。
被处分者中甚至有吕留良的同乡朱振基,他是吕留良的粉丝,担任广东连州知州的时候,他供奉吕留良的牌位,因此被革职查办,死于狱中。
这个案子的结果委实出乎人们的意料之外,用雍正自己的话来说叫做“出奇料理”。谁也没有想到谋反的曾静反而无罪释放,而已死去多年的吕留良反而被开棺戮尸。
曾静之所以能活下去根本原因是雍正想利用他作为活生生的宣传机器,为自己打赢舆论战和思想战。吕留良所以获罪可以说是文字狱,因为吕留良没有做任何反清的事情,仅仅是因为言论和思想获罪。
曾案和吕案之后,雍正更加重视钳制臣民的思想。文字狱接连发生。
七年十二月,湖南巡抚赵弘恩在浏阳县发现了《朱姓家规》一书,书中有“侏俪左祍,可变华夏”的话。赵弘恩借题发挥:“现在这个圣明世道,大家享受和谐和恩德,居然有人敢如此狂吠,实在是大逆不道。”其实这句话是汉人的普遍观点,并没有反清的特殊含义。雍正指示赵弘恩不必深究,不过要对朱姓严厉教育。由此可见,狗比主人更可恶。
广东巡抚傅泰发现著名学者屈翁山诗文中有悖逆之词,隐藏不平之气,书中碰到明朝称呼之处都空抬一字。屈翁山死了接近三十多年,他的儿子屈明洪担任惠来县教谕,听到这个消息,自动到广州投监,交出父亲的诗文。傅泰严审之后,上报雍正,请求按照大逆罪枭兽戮尸。雍正认为他的儿子自首,应该减刑,便将他的后人流放到福建,诗文焚毁。
江苏昆山人徐骏,是刑部尚书徐乾学的儿子,中过进士,被选为庶吉士。本来前途无量,但因为写了一首诗: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被人告发,说他思念旧明,对本朝大不敬。雍正便将徐骏斩立决,文稿全部烧毁。徐骏出身于官宦之家,年轻时轻狂暴虐,据说曾经用毒药害死了自己的老师,因此受人鄙视。但他的“明月清风”则纯粹是文人附庸风雅的用词,根本不涉及反清。
雍正八年,福建汀州府上杭县有一个童生范世杰,读了《大义觉迷录》之后,向福建的观风整俗使刘师恕痛骂曾静,歌颂雍正,受到刘师恕的表扬。后来,福建的学政戴瀚来到汀州,他又送上呈文,痛斥曾静,对曾静指责雍正的言论一一加以驳斥,而且添油加醋,说雍正在继位之前,以子道事父母,以臣道事君父,接受皇位时,三兄有抚驭之才,谨遵父命,让弟弟当皇帝,而圣君不敢自以为是,三揖三让,最后才升堂践祚。范世杰还说雍正继位之前兄弟和睦,根本没有发生什么弑兄屠弟的事情,他还说雍正世道比三代(夏商周)都强,生活在这个时代,纵做鬼也幸福。
范世杰本想通过拍马屁的方式获取做官的机会,没想到居然被戴瀚关押起来。戴瀚问他三兄让位的话从什么地方听来的,范世杰说,在汀州城里大家都这样说。戴瀚把那话理解成允祉有做皇帝的才能,应该当皇帝,所以对范世杰进行了严厉拷问,并一一上奏给雍正。雍正大大地赞扬了戴瀚一番,还说范世杰不过是一个企图通过侥幸进身的小人,不会有什么背景,不必扩大化。
戴瀚和福建总督刘世明、巡抚赵国麟一起审问范世杰,问他三兄让位到底是怎么回事。范世杰诡辩说,所谓三兄不是指允祉,而是说三个哥哥。戴瀚问他凭什么说三兄有抚驭之才,范世杰回答说他也不知道,只是觉得天子家里的龙子龙孙应该都是贤才,他们让位说明皇上才能更加出众。这显然是诡辩,因为范世杰曾经听说朝廷有个三爷,虽然有才,但秉性残暴,做不得皇帝。
三位高官审不出什么所以然来,只好给范世杰安了个造谣生事的罪名,将他押回地方,要地方官严加管束,每天早晚高声朗读《大义觉迷录》。以后如果还多事的话,即治以重罪。
浙江淳安人吴茂育是宛平县的县丞,著有《求志编》,被自己的族弟吴雰告发,浙江总督程元章立即审问,评论该书:“语言感慨,词气不平,肆口妄谈,毫无忌惮。”该书有李沛霖作的序,纪年处只用干支,不写雍正纪年,分明是对当朝不满。雍正夸奖程元章办事用心得体,雍正还说这种人比盗贼更有害,一般的盗贼行迹在外,容易抓住,也容易惩罚,但思想盗贼却很难抓住,如果没有一定的细心和耐心,这种人是很容易逃在法网之外的。雍正还说判断一个地方官称不称职,就看他有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不要怕麻烦,就敢于找麻烦,这才是好官。吴茂育的另一个版本的《求志编》里,有他自己的自序,里面就写了雍正纪年。这个案子后来不了了之,估计里面的悖逆之言纯属欲加之罪。由此可见,在雍正朝,文字狱之严酷。
文字狱是清朝最残酷的政策之一,也是一种反人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