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竹岐村位于广州城西,村外有一座密林,给舰船上的洋人发现了,于是相率登岸,并强行闯入了栅栏。村里的妇女突然看到这些高鼻子蓝眼睛的不速之客,吓得大叫起来。遇到这种场面,照理得回避,可船上的洋人们没有一个是绅士,全是常年漂泊在外的冒险家,见此情景,一个个都咧开大嘴乐了。
觉得还不过瘾,他们又端起枪,这里指指,那里晃晃,做着种种要开枪的动作。本意是想搞个恶作剧,没想到却因此给自己惹来了杀身之祸,随着一声锣响,顷刻间,不仅黄竹岐村的人全部聚集过来,连邻村村民也都呐喊着跑过来进行援助。
几个哥们儿从没有领教过这种阵势,赶紧把枪端好,以为这样可以将围上来的人群吓退,孰料反而更加激怒了村民。众人扑上来,你一拳,我一脚,一会儿工夫便将被围住的六个洋人给揍了个稀巴烂。
打死了人,而且打死的还是洋人,这就出大事了。村民们赶紧把洋人的尸首绑上石头,沉到村外的河里,给它来个毁尸灭迹,但洋人被杀的事还是没逃得过德庇时的耳目。此君一跃而起,要求耆英查明事由。
耆英不敢怠慢,即刻下令巡捕限时破案。巡捕招募有经验的渔民,从村外的河里面把几个死鬼的尸首给捞了出来。耆英本以为自己的高效破案可以让德庇时满意,不料反而给德庇时继续纠缠提供了证据,后者得理不饶人,愈加步步相逼,声言要再次从香港调兵杀入,并将黄竹岐村付之一炬。
这时包括黄竹岐村在内的各个村庄也正闹得沸沸扬扬,有哗然而起之势,可以说两边都不服气,都在顶着牛。耆英焦头烂额,这时正好新任广东巡抚徐广缙到达广州,耆英便把这个烫手活儿移交给了徐广缙。
徐广缙坐堂,以大清律法来审案。他对德庇时说,按照我国法律,杀人者偿命,这是毫无疑问的,不过必须以一命抵一命,不可滥杀无辜,再说,你们洋人对此也负有责任。之后,徐广缙把黄竹岐村的士绅找来,强调杀人就得接受王命国法。经过讯问,逮捕十九名村民,其中四人为直接杀人者,按律判以死刑。
各村觉得这么做尚在尺寸之中,然而德庇时不肯罢休,还在那里嚷嚷着要把黄竹岐村一把火烧掉,说是不这样做的话,以后水手们上岸就没安全感了。
耆英照徐广缙的方子抓药,他让广东全省知名士绅联名出了一份公约,与各村约定自律,以后不许妄杀洋人。德庇时看了公约,觉得实在也没什么可要挟的了,这才罢休。
“黄竹岐事件”处理结束后,耆英的关系也打通了。道光一纸调令,让他脱离了苦海。1848年2月,耆英接到免职令,道光任命徐广缙为两广总督兼通商大臣,叶名琛为广东巡抚。
按照约定,耆英答应英人可以进入广州的具体时间应为1849年4月6日,还有一年呢,但德庇时等不及了。在耆英尚未离开广州之前,他就匆匆忙忙地发来照会,提醒中方践行这一承诺。
接到照会时,新官上任的徐广缙正在调查广东民情。他此前有过在福建和江苏任职的经验,对南方民情并不陌生,但来了之后,才发现广东一带与闽、浙、苏都很不相同,主要特征就是这里民风特别剽悍,老百姓普遍性情刚毅,不畏强御。
让徐广缙留下深刻印象的当然还是“黄竹岐事件”。一座小小村落,转眼之间干掉六个洋人,事后如果官府不进行安抚还不肯屈服,他从仕以来,在任何其他地方都没有见到过,也不可想象。
假如把广州城门打开,直接面对洋人的就不只是一座座小村庄,而是一座大城市,以及城市背后数以万计的民众。徐广缙派人访问广州城乡,所到之处,无论男女老少,几乎没有人对英国人入城表示赞同。徐广缙也想过,是不是可以像处理“黄竹岐事件”那样,召集士绅进行说服,但后来很快打消了这一主意。原因很简单,士绅也来自民众,不能违背民意,当着他这个总督的面,对方或许会诺诺连声,回去后照样还得反悔。
就算他徐广缙顶着巨大的内部压力,践行耆英的“两年之约”,洋人们会就此消停吗?这些人进城不是说逛上一圈就回去,他们可能会继续提出要求,比如给地,供其修建办公楼,要不然就是租房子,这是意料之中的,到时候你给不给?不给的话,大概又得把枪掏出来,拿开战之类来吓唬人了。
还可以继续往下推演。随着英国人一再相逼,官府被迫一退再退,广州民众对官府的信任度将会降到零,伴之而起的极可能是揭竿而起,那样一来,官府所面临的后果是什么?是两面不讨好,两面受夹击,最终一崩如斯,垮台完事!
徐广缙一头冷汗,趁着这一切都没发生,他决定重新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