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花飞过秋千去

乱花飞过秋千去

作者:水阡墨 状态:完本 日期:09-03

本年度最具想象力的作品。在这个世上,我们总是身不由己,捉弄着命运也被命运捉弄。我们看透了结局却猜不透经过,就好比你最想去的地方,却没有通向那里的路。这是一个架空世界里的仙侠故事。传说中用三昧真火和女娲补天石能铸造出举世无双的葬天剑。很多年前,积羽城的一个铁匠和梅花仙暗生情愫,不小心将这个秘密泄露了出去,一时天下大乱。若干年后,本来在临仙镇平静生活的林月见因为胳膊上的梅花印记而踏入了这场纷争。…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水阡墨
    水阡墨的作品文笔,悲伤又无奈、痛苦中坚强、简单的幸福。原来生活中有那么多我们看不到的别人的沧桑,然后我们也能看到快乐和满足。或许,从这里,我们可以对有些事情释怀。
  • 作者:水阡墨
    莫惊水和莫可豪是因为父母再婚而走到一起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弟。几年前父母车祸身亡,莫惊水为了忘记痛苦而进行了选择性失忆的治疗,姐弟俩依然快乐的生活在一起。进入高中后,莫惊水有了爱慕的对象尉迟修一,并展开了自己的追求。暗恋姐姐的莫可豪为了保守一个秘密选择了和自己不喜欢的女生交往。他们回避着爱,却发现离开对方的时候自己会像失去了生命一样。然而,双方亲生父母的突然出现,莫可豪的被迫表白将他们推到了一个伤心之境……
  • 作者:水阡墨
    容青可从小被母亲抛弃,父亲意外丧生。遇见白纸少年苏镜希,两人互生情愫,苏镜希的弟弟苏念喜欢上了青可。而这时容青可发现堂弟容青夏的死因另有隐情,坚持与苏镜希断绝来往。与她反目的好友陶林织也彻底的背叛……其实我不太会说故事,也不太会用文字很好地表达自己。我不知道这么说,会不会被人认为是在装模作样,而墨小兔会不会后悔把这么重要的序言交给一个文字水平不太高的人写——哇咔咔,后悔也来不及了!墨小兔喜欢的文章类型和我喜欢的很像,比如我们都记得很久很久之前《花火》上登过的一篇文章,用文字营造出一种压抑的、绝望的,但同时又美好的,想要挣扎着走下去的属于少年的夏天。不过以美好的少年和压抑的少女为起点,墨小兔已经开始走向更远的地方了。
  • 作者:水阡墨
    他是名草有主的军队美男,她是穷追猛打的无敌元气恐怖分子。一个不情愿,一个太主动。本就两不相干的人,却因为已经结成的果,而必须走到了一起。她是撞了南墙也要撞个窟窿的小铁锹,誓死要挖开他那千年铜铸臭硬大墙角。他问,是我运气太好了?她笑,是你太倒霉。他束手就擒,她满载而归。
  • 作者:水阡墨
    从小生活在重男轻女的家庭中长大的少女春绯,一直在贵族私立学校中读书,高二时搬到学校附近和妈妈好朋友的儿子夏森澈同住。在两个人的相处中,夏森澈慢慢的发现春绯的优点,并不知不觉的喜欢上孤独的女孩。甚至在高考的关头,留级一年,陪春绯一起读书。这时夏森澈偶然之间知道春绯的母亲与夏森澈的父亲偷情的事实,于是他瞒住春绯,与春绯断了来往,这才明白当时纯渊坚持让春绯搬走的原因。好友苏镜希从国外回来和一直追她的裴羽一起度过难关。
  • 作者:水阡墨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滩正是风雨飘摇的时期,留洋回来的叶家二小姐叶冰清在一次偶然的事件里卷入了国民党和革命派的特务风波之中。一张告密信将原本欣赏和喜欢的老师秦时月推到了对手的阵营。从此,善恶混淆不明,是非常常颠倒。到底谁才是伙伴,谁又是敌人?叶冰清拿着唯一的救命稻草该如何找到真相?
  • 作者:水阡墨
    你走过五百年,经历了沧海桑田历史变迁,最后走到了我的面前。你偏偏,走到了我的面前。田净植倒了二十八年的霉,突然时来运转,从一场车祸中死里逃生。果然,好运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她招惹到了一个奇怪的玩意儿——薛灵乔,一个以美貌惊天下的极品小鲜肉。而实际上,他不老不死,是一个活了五百多岁的老妖怪。他说她的血救活了他,她跟他有了最亲密的血缘关系,所以他即使不情愿也会护她一世周全。有这样一个奇妙的男人陪在身边,有他用生命来守护她,霉运带来的大小祸事,开始变得不值一提。如果倒霉是一种永远都不会错过的运气,那么薛灵乔会让你相信,不会错过的运气也会变成好运,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奇遇。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听谣
    旅游途中出事之后,姜璃全家穿越了。 哥是美男子。 舅是大将军。 表姐拿着宫斗剧本准备大干一场,发现当朝太后是她姑姑。 而我们女主——南安侯府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五小姐——正在进行她穿越后的首场相亲,对方是大学士那才高八斗的亲孙子。 姜璃满心期待,盛装打扮,过去一看唉呀妈—— 那是她弟。 阅读指南: 1.群穿日更文,女主文。 2.这是一篇沙雕文欢脱文,考据党慎入。 3.本文防盗比例70%,防盗时间72h。 4.作者专栏欢迎收藏。(づ3)づ?
  • 作者:半糖
    他说:给我生个孩子,我帮你夺回你应有的一切。
  • 作者:月绰绰
    【预收《越轨而已》专栏求收藏--】—————————————————四年前,盛家千金盛吟和检察官沈敛止热恋。清冷自持的沈敛止将她拢在大衣的怀里。他们在气息不匀中接吻,他低头嗅她满是苦橙香的肩,潮红从盛吟的脸蔓延至心。直到盛吟爸爸病危上热搜,盛家的叔伯翻脸,表亲推责冷眼。盛吟拿着病危通知书,躲在静僻昏黑的安全通道。心绞痛得几欲哽塞之时,她听到了沈敛止和别人来寻她的脚步声,还有说话声——盛家可就要落败了,你是真喜欢她?喜欢她?这是沈敛止一声不经心的轻嘲。自此,沈敛止再也找不到那个窝在他大衣里的女孩子。-四年后,盛吟从盛家的千金变成了盛家的首席。她在媒体前谈笑风生,在圈里天资脱颖。喜欢和追求她的人,排出了市。只是盛吟得了严重的心理障碍,鲜少人知道。深夜难眠,挣不脱;白日如常,伪装式的自愈。再后来,她换了个新的心理医师,脱掉一身检察制服的沈敛止站在她面前。盛吟看着他。一个清脆的巴掌声。沈敛止红着脸,纹丝不动,声音低哑,盛小姐,想求您重新认识一下。我是心理执业医师沈敛止,只为您执业。# 她的病好了,他的病没好 #【观阅指南】1. 双c /2022.01.13----------------------------------预收《越轨而已》求收么么叽--1.表哥哥不在后的第三年,姜允遇到了江闻初。江闻初是转学过来的,少年个高腿长,恣意瞩目,所有女生都为他心动。被好友拉着去看江闻初打球的姜允,自诩不会心动。却在看到江闻初眼尾的桃花痣时,姜允愣住了。沸烫的夏日里,姜允频频出现在江闻初身边。黏腻闷热的暧昧,再不驯的江闻初也心动得厉害。完全没能拒绝,江闻初俯身看她,两人鼻息交错,真得喜欢我?2.后来,姜允的妈妈带着姜允,笑着让姜允叫江闻初弟弟。她们搬进江闻初家里,江闻初看着姜允手里紧攥着的,她那表哥哥的照片。江闻初终于知道,为什么姜允每次都目带眷恋地看着他眼尾的痣。3.两个家庭的重新组合和破裂,不过就几年。别墅顶楼的阳台,门被关得紧实。江闻初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好骗的男生,他把锢在怀里的姜允抱起,压着她无所适从地倚在栏上。听到姜允的拒绝,江闻初抓着她的手腕,指指分开。她从来不知道,分手后,她无情地唤出一声声弟弟的那些年月里,他都是怎么难受溃败地过来的。#她说她喜欢,他信了##不过越轨而已#
  • 作者:丹尼尔·笛福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一部长篇小说。该书首次出版于1719年4月25日。该作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克鲁索(RobinsonCrusoe)出生于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一生志在遨游四海。一次在去非洲航海的途中遇到风暴,只身漂流到一个无人的荒岛上,开始了段与世隔绝的生活。他凭着强韧的意志与不懈的努力,在荒岛上顽强地生存下来,经过28年2个月零19天后得以返回故乡。
  • 作者:大河东流
    渡劫失败,苏荞初兵解求一线生机,在仙器的帮助下,失去记忆在各小世界辗转轮回。各位本该命运悲惨的原配,命运纷纷改写。一切风雨,尽是云烟。#女主强无敌、学习能力开挂#第一个世界:【六零神医原配】重生女继室:上一世过的坎坷,这重来的一世我要当上将夫人,我要站在高处俯视众生,我要这一世幸福美满,我要原配一家彻底消失。苏荞初:你要当上将夫人结果买通凶手谋杀?你要站在高处结果是当菟丝花?把你的所作所为公之于众,高山监狱满足你,让你看着我,一世繁华。第二个世界:【弃妇翻身原配】穿书女:我知道同父异母的大哥二哥未来是知名企业家,四哥未来是市长,原配是白手起家创始人,一家子风光无限,现在既然我已经穿越,就把他们的机遇提前抢到手,我手握剧本,我是主角,我要做华国首富!苏荞初:给你剧本你也做不到,穿书不代表拥有谋略和心性,脑子是个好东西,你值得拥有。第三个世界:【原配在朝堂】重生男:我改名换姓,卧薪尝胆考中探花迎娶仇人之女,满心筹划,先杀岳父,后杀大舅兄,接下来就是把妻子也送上黄泉,以祭父母在天之灵。苏荞初:贪官贪赃枉法死得其所,前夫报应不到我来报,顶替大哥身份进入朝堂,报仇之余一心为民,青史留名!……————————这里是预收·求收藏————————《穿成狗血年代文的小姨子》李苒苒后悔了,她明明在看到那个配角跟自己同名同姓的时候就心生警觉,为什么她要好奇的翻开书?被那本狗血文雷的外焦里嫩不说,还真的穿书了!书里的女主是一朵纯洁又美丽的白莲花。男主是根正苗红、前程远大的大学生。他们爱的死去活来,活来死去,结果因为误会与乌龙,最后女主嫁给了男主舅舅,男主娶了妹妹李苒苒:)你以为这就结束了吗,天真!生活处处是狗血,女主嫁给男主舅舅后一年不孕,一年后,她怀孕了,孩子是男主的:)此时此刻,她穿书醒来,面对的就是这张酷似男主面容的小男孩,还有白莲花姐姐无辜又泪眼斑斑的眸子。她离婚了,来投奔了。李苒苒:……她淡定掀桌,不就是狗血吗,来呀,谁怕谁!一回头,她挽着男主已经变成首富的小舅舅胳膊出现在男女主面前:乖,叫舅妈。
  • 作者:菜瓜
    全球灵气复苏,人族面临大危机,一个普通人陆正觉醒分身进化系统,分身吞噬万物,成为异兽中最为恐怖的存在,而当人类最强者陆正与异兽最强者龙王相遇时,陆正:分身,喝茶?龙王:我就是你,你想喝茶就直说!
  • 作者:我有一只龙笔
    这个星球几乎被海水覆盖。人类栖水而居,向水而生,觉醒御兽天赋以抵挡无穷无尽的海兽。江尘的宠兽是一头血脉普通的一尾渔猫,就在他以为一生如此时,他却觉醒了一个逆天的御兽天赋:【海错图图鉴】。【海错图图鉴】:得到海兽鲜血之后,可以提取该海兽的技能和血脉,并转移到宠兽身上。自此江尘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尾渔猫—二尾渔猫—三尾渔猫……九尾渔猫!枪虾—铁臂枪虾—钢炮臂虾—玄晶钢炮臂虾—龙门炮虾!蓝晶龟—铠甲龟—双头铠甲龟—双头铠甲蛇嘴龟—双头玄武!半月斗鱼--铁鳍半月斗鱼--狂狮斗鱼--将军斗鱼!飞鱼、刀鱼、渔猫、大白鲨……江尘的宠兽全部无限进化!更有【须弥鲸王】血脉+【铁甲巨齿鲨】吞噬技能,演变成了吞噬天地的——【巨鲲】!!!
  • 作者:三六九龄
    卫景平穿越了,穿成了一个卸甲的从七品武官之家的老来子。他上面有三个亲哥哥,大哥擅射,一把弯弓百步穿杨,吓得山里的大雕连夜叼着崽儿搬家;二哥使戟,动一动能把村头不干好事的混混叉出去二里地远;三哥力拔山兮,一口大刀能砍掉半座山,皆英武非常。然而当朝清平盛世,重文轻武,卫家一家子男丁毫无半点用武之地,只能拿着微薄的俸禄度日。一家子人穿粗布衣裳,一日两餐勉强管饱,到了说亲年纪的大哥连个穷秀才家里识大字的媳妇儿都娶不上。刚穿过来连个马步都扎不稳的卫景平:他还是做有经验的事,念个书考个功名吧。他一开始只想考功名混个清闲,没想到考着考着就霸榜了。三元及第,金榜题名,入翰林,进内阁,平步青云,年纪轻轻的一不小心就成了权倾天下的相爷。###1、 市井生活架空宋朝,科举参考明清,不考据。2、 主事业,有女主,出来的晚,感情线平平。3、 有少量美食和基建。4、金手指不大,慢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