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军区一线部队整编后,山东省政府即与山东分局、山东军区一道组织调集了有城市工作经验的人员随部队行动,准备接收城市。与此同时,解放区人民掀起气势磅礴的支前热潮。仅几天工夫,便动员了10万余人的支前大军组成数十支“子弟兵团”,配合主力作战。
为敦促区内日军迅速投降,17日,山东军区向日军第43军司令官细川中康下达最后通牒,命令其“立即命令所属部队及机关停止一切抵抗,并在原地点不得调动,听候处理。”并限其5日内无条件投降。同时,还向驻山东各地的伪军下达了通牒,勒令其迅速投降。
然而,就在八路军风风火火准备大反攻的时候,国民党军也没闲着,躲在峨眉山的蒋介石,见日本行将投降,急忙下山“摘桃子”,抢夺8年抗战的胜利果实。
8月10日夜,日本政府向中、美、英、苏四大盟国乞降的电讯传至昆明,各报纷纷发表号外,群情振奋。驻在昆明之美军组成游行车队与市民共祝胜利。人们自发庆祝胜利的鞭炮声响彻通宵。
11日晨,中国陆军总部(简称“陆总”)即收到蒋介石的“未灰亥令一亨”电,大意是:
1.日本政府广播,已向我呼吁,接受《波茨坦公告》,向中、美、英、苏四盟国无条件投降;
2.授予该总司令的新任务:办理全面受降事宜;
3.警告各战区、辖区以内敌军不得向我指定之军事长官以外之任何人投降、缴械;应策动各战区伪军反正,令其先期包围集中之敌,并控制敌军撤离后之要点、要线,以待国军到达……
4.该总司令对敌后各要点、要线之占领及令敌军分区集结、监视缴械办法,仰即日拟具详细计划呈核。
“陆总”收电后,十分兴奋,立即转电正在前线指挥作战之何应钦总司令。何应钦当时正在南宁之“陆总”前进指挥所,指挥第二方面军张发奎部队反攻雷州半岛。当日本投降电讯传到南宁时,南宁也组织军民热烈庆祝。何应钦于8月11日参加了第二方面军司令部组织的“庆祝抗战胜利大会”。
12日,何应钦飞返昆明,当天邀请驻昆明之美军作战司令麦克鲁中将,初步交换处理接受日本投降之意见。晚间,何应钦召集“陆总”各军事幕僚座谈,听取了幕僚们关于全面受降和如何贯彻蒋委员长“未灰亥令一亨”电的指令。
席间“陆总”参谋长肖毅肃在座谈会上提出:“本总部乃是由4个方面军组成的最高野战军指挥部,现在转变为全国性、包括各战区在内的受降总司令部,职权增大,任务繁重,这是一项史无前例的光荣使命。委座令我们总部拟具一个详细计划呈核,由于这不是单纯的战场上的军事受降、缴械的问题,尚涉及党、政、经各方面的许多问题。沦陷区如此辽阔,特别是在共军占据的地方如何受降、缴械及对敌占各城镇、交通线路、敌伪政权等之接管一系列问题,非‘陆总’这一野战指挥机关所能解决。关于拟制详细计划问题,必须与中央各部门共同制定,其中事关最高统帅的权力处甚多,必须请示或由委座亲自决定。”
何应钦根据肖毅肃的建议于8月13日由昆明飞往重庆。当日上午9时,正赶上重庆例行的“中美最高幕僚会议”。会议上听取了“中美联席参谋会议”对中国战区的受降计划意见。午后,何应钦向蒋介石电话报告,已从南宁前线返渝,要求当面汇报及请示种种机宜。当日,蒋在重庆南岸黄山官邸召见了何。
8月15日,日本政府的正式投降照会,由瑞士驻华大使馆转致中国政府,原文如下:
《日本政府照会》
一、关于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之各项规定事,天皇陛下已颁布敕令。
二、天皇陛下准备授权并将保证日本政府及日本大本营签订实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必须条件。天皇陛下并准备对日本所有陆海空军当局及在各地受其管辖之所有部队,停止积极行动,交出军械,并颁发盟军统帅部所需执行之上述条件的各项命令。
国民党外交部接获日本上项“投降照会”后,蒋介石即于当日立电驻南京的日军最高指挥官冈村宁次大将,指示其投降应遵守的原则。原电大意如下:
南京日军驻华最高指挥官冈村宁次将军:
一、日本政府已宣布无条件投降。
二、该指挥官应即通令所属日军停止一切军事行动,并派代表至玉山(指江西玉山机场)接受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将军之命令。
三、军事行动停止后,日军可暂保有其武装及装备,保持其现有态势,并维持其所在地之秩序及交通,听候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将军之命令。
四、所有之飞机及船舰应停留现在地点,但长江内之舰船,应集中宜昌、沙市。
五、不得破坏任何设备及物资。
六、以上各项命令之执行,该指挥官所属官员均应负个人之责任,并迅速答复为要!
中国战区最高统帅特级上将蒋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