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双人椅的扶手上重重摔落,然后醒了,发现自己的背疼得要命。我应该睡了不到两个小时,后腰的肌肉却紧绷得像钢琴的弦,脑袋里弥漫着厚重、令人麻木的雾气——在雾中穿梭的模糊人影,如幽灵一般:平躺在担架上的西蒙;交换着诡秘眼色的警察;正在海布里千篇一律房子中的一栋里等着我的米兰达·弗罗斯特。
见鬼。
我猛地坐起来,飞快扫了一眼时钟:7点48分。贝克为什么没叫我起床?我立刻打消了想要怪罪于他的念头,因为意识到一个令人不舒服却显而易见的事实:贝克总是睡得像具死尸,而且由于他早上出门前的准备时间短得离谱,他的闹钟不到8点是不会响的。可我的闹钟应该在6点45分响的。我手忙脚乱地找出手机。闹钟的确按时响了,可我的手机被调成了静音。
横穿伦敦市中心要多长时间?十分钟快步走到牧羊人布什市场地铁站,二十五分钟坐到国王十字车站,然后五分钟坐到海布里和伊斯灵顿站。还要加上至少十五分钟用来穿过隧道里拥挤的人群以及等车。再加上十五分钟去找到米兰达·弗罗斯特的房子。数字在我脑中翻来覆去,就像喝醉酒的杂技演员,直到我意识到大清早里我的脑子还没清醒到可以做数学题。就按照一个小时来算吧,如果我全力赶路的话,那我只剩下不到十二分钟可以用来洗漱、更衣和冲出前门。
洗澡显然是没时间了,早餐也要放弃,咖啡也是——尽管我从没比现在更需要来杯咖啡提提神。冰柜底还有一点安非他命,但因为去年得过胃溃疡,我不想空腹服用兴奋剂。然而,在我说服自己放弃嗑药的念头前,我已经快走到厨房了。拿安非他命当早餐?芭芭拉医生肯定会非常生气。算了,二十毫克的抗抑郁药百忧解和前往地铁站路上的一支烟应该足够让我打起精神来。
穿衣、梳头、刷牙、化妆、上厕所,出门前要做的事情在我眼前自动按先后顺序排列,就像一排多米诺骨牌在倒下。幸运的是,几天前我就已经为采访选好了衣服。唯一要换的是鞋子,得把芭蕾平底鞋换成高跟鞋。我当然能驾驭多出来的几英寸鞋跟——我总是可以做到——但在缺少睡眠的大清早,穿着高跟鞋赶路相当于预约去急诊室。
考虑到自己醒来的方式如此粗鲁,我决定不让贝克优雅地醒来。我猛地推开卧室的房门——吓得他倏地笔直坐了起来——我从衣柜里抓起一把衣服,片刻之间便冲出卧室,奔向淋浴间。当我扭着身子成功把自己塞进紧身裤袜后,剩下的衣服便轻轻松松地穿上了。我先用半瓶碧缇丝头发干洗喷雾和一根束发带制造头发整齐干净的错觉,接着一边小便一边用漱口水漱口,就为了节省出宝贵的三十秒时间。我迅速地画上眼线、涂上睫毛膏,就像漫画家创作角色时那般灵巧。然后我开始想象和人见面时的场景,如果再戴上大黑框眼镜会好得多。贝克总说那副眼镜让我看起来性感、好学——而我希望米兰达·弗罗斯特至少能欣赏这两个特性中的其中一个。
我给自己喷了一圈身体喷雾,从淋浴间里跳着出来。贝克正在絮絮叨叨,声音穿过打开的卧室房门传到我的耳朵,感觉只是毫无意义的长篇大论。我等不及他结束发言了——我不得不迅速地概括当下的情况来打断他。
“亲爱的,我会迟到很严重。我睡过头了,在沙发上——别问我为什么!我很快就要出门了。拜托别起床或者尝试和我说话。你这样做只会减慢我的速度。”
“噢。好的。行吧。我希望……”
剩下的话我没听清,我正忙着抄起挎包、手机还有香烟。我飞快地往窗外瞥了一眼,外面下着毛毛细雨。可我已经没时间去找雨伞了。我一步三级台阶地跑下楼,走进了早高峰的雨中。
当到达牧羊人的布什市场那块拥挤地段时,我已经浑身湿透,连内衣也未能幸免。那该死的看不见的雨——我本以为只不过是早晨的雾气——竟慢慢浸润了我的衣服。这时候吸烟从逻辑上来说就是一场噩梦,而地铁站,不用说,已经成了意大利诗人但丁在《神曲》里描写的第五层地狱——留给犯下愤怒罪孽的人的那层地狱。我上了一节满员的车厢,在途经的十一个站里车厢变得越来越挤。那半个小时中,被紧身裤袜裹着的我冒着热气。
我在国王十字车站换乘。玛丽·马丁的广告无处不在——站台上,隧道里,扶手梯上。柔焦的黑白照片,乌黑的秀发,噘着的小嘴能融化男人的心——她看起来当然很迷人。更具体地说,某种神秘的摄影魔术让她看起来似乎散发出迷人的香味。也许是挂在她上唇的闪闪发光的小水珠挥动了魔法棒,也许只是因为我联想到了自己当下的窘况。我很确定那一刻我不好闻,那是廉价的身体喷雾混合湿透了的尼龙裤袜的气味。
玛丽·马丁:魅惑
阿比盖尔·威廉姆斯:湿热
我最大的心愿是我闻起来不会潮湿到令人不快的程度,就像亚马孙雨林那样。
我想发短信给姐姐出气,想发短信告诉父亲他是一个肤浅的蠢货。但我没空。
9点07分,我从海布里和伊斯灵顿站出来,奔往米兰达·弗罗斯特的房子,一手拿着烟,一手拿着调出谷歌地图的手机。9点14分,我跑到了目的地,饥饿引起的胃部抽痛已经被奔跑后肋部的剧痛盖过。
“啊,威廉姆斯小姐。”米兰达·弗罗斯特夸张地看了看她手上不存在的手表,“我很高兴你赶到了。你是威廉姆斯小姐,对吧?”
“呃,是的。叫我艾比就好。您好。抱歉——我来的路上遇到了些麻烦。”我朝天空挥了挥手,想以天气来为自己开脱。我的脑子此时就像一艘正在下沉的船,无法思考。“我应该打电话和您打声招呼的,但是……嗯,我没有您的电话号码。”
“我没有给你我的号码。”
“没有。”
“所以是我的错喽?”
永远别打退堂鼓,一旦你决心把借口坚持到底。“是的,毫无疑问。”
米兰达·弗罗斯特没有笑。“嗯,你最好还是进来。我们可没有一上午的时间用来交谈。我打算10点以前结束采访。请脱鞋。”
严格说来,这是一间公寓,但和我那如同鞋盒一般大小、被我称作家的公寓完全不同。它占据了一栋可以俯瞰海布里广场、具有乔治王朝时期风格的排房的底部两层。它有独立的后花园和比我家厨房地板面积还大的窗户。相应地,米兰达·弗罗斯特的厨房比我家整套公寓还要大。实际上,将我俩的住所归于同一个领域显然是荒谬的。说米兰达·弗罗斯特和我都住在公寓里,就像把约翰·列侬和林戈·斯塔尔都称为作曲家一样。
“很棒的房子。”我斗胆搭话。
“这不是我家,威廉姆斯小姐。这房子是我一个朋友的。我来伦敦的时候在这儿住,虽然我在伦敦的时间不多。我买不起这样的房子。我是一个诗人,不是大律师。”
“噢。”一阵沉默。“那您的朋友呢?她是做什么的?”
“她是一名大律师。”
“啊,对。”
我翻找挎包让自己忙起来,掩盖尴尬。
“您介意我录下我们的对话吗?这能节省时间。”
“你觉得怎么高效怎么来。”
我往挎包的侧口袋深处探去,将里面接近一半的东西——香烟、唇膏、卫生棉——撒在厨房的桌上。“见鬼!对不起,我睡眠不足,今早我的协调性不太好。”
“显而易见。或许这也是来这路上遇到的麻烦之一?”
“是的。”事情都已经这样了,否认似乎毫无意义。“但这不完全是我的错。”我补了一句。
米兰达·弗罗斯特耸了耸肩。“我不是要质疑你的专业素养。你很年轻,无疑你过着很棒的生活。也许我给你冲杯浓咖啡会有帮助?”
我决定把这当作一个真诚的提议,尽管她脸上的表情充分说明我想错了。“好的。谢谢您。您人真好。”
她看着我,几秒钟没说话,然后我好像看到了一丝微笑一闪而过,但更可能只是我的幻觉。“很好。我不想上午的时间被完全浪费掉。”
当她拿着咖啡壶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在脑子里打起了草稿。
我们坐在位于海布里一栋排房的厨房里,天花板很高,通风良好。米兰达·弗罗斯特,52岁(有待核实),穿着羊绒开衫和百褶裙。她说话时的嗓音带有她的诗作闻名于世的特质:干脆、精确。她冲了杯糟糕透顶的咖啡,表现得比你能想象出的婊子还要坏。
“嗯,咖啡因。谢谢你,米兰达。我可以叫你米兰达吗?”
“现在你只有三十三分钟可以做采访了,威廉姆斯小姐。要怎么分配时间是你的自由,但我建议我们免去客套话,赶紧开始。”
我咬牙切齿地挤出一个微笑。“好的。我们开始吧。再给我一秒钟时间。”
雨水渗透了我挎包的外层,浸湿了笔记本的封底。那上面本来写着采访问题,但现在已经成了一片看不清方向的蓝色墨水海洋。我决定先拖延时间,然后再即兴提几个问题。“请见谅。您介意我从几个稍微偏离正题的问题开始吗?”
她抿了口咖啡。“我以为你会偏离得更多。”
“好吧……嗯,众所周知,您是一个孤僻的人。”
“这是疑问句还是陈述句?”
“陈述句。”
“还用了矛盾修辞法。”
“是的。也许吧。但这种修辞手法也有一席之地。”
“在莎士比亚的文学作品里有一席之地,但在专业的新闻里不会有,威廉姆斯小姐。”
“好吧。嗯,我想我并没有离题十万八千里。您很少接受采访。最近一次,我想,是在2010年接受《文化秀》的采访。”
“是的。”
“那么,呃,我猜我要问的是——其实只是个人好奇——为什么现在愿意接受采访?事实上,我想问的不是为什么现在接受采访,而是为什么接受我的采访?我的意思是,我又不是《文化秀》。”
尽管我的提问磕磕巴巴,前言不搭后语,但我的发言似乎第一次让米兰达·弗罗斯特满意。我在她脸上又看到了那抹微笑。
“因为你的名字,阿比盖尔。这就是唯一的原因。你的名字让我发笑,所以我没有删掉你的电邮。我猜,你肯定也意识到了你的名字的文学根源?萨勒姆?《炼狱》里那个人尽可夫的女主角。”
“噢,对。是的。我大概十四岁的时候就已经意识到了。我们在学校读过那部戏。您对名字有很好的记忆力。”
“一般来说,只对小说里的名字这样。”
“很多人读过就忘了。”
“我猜,你的父母肯定读过就忘了。”
“对。我的意思是,我妈妈读过点儿书,但没有广泛涉猎。而我爸爸鄙视一切文化形式:他是做广告的。我难以想象他带我妈去过剧院。”
“啊,‘去过’。过去时。他们分居了?”
“离婚了。”我当然意识到米兰达·弗罗斯特设法在采访中反客为主了,现在是她在问问题。但至少她开始兴奋起来了。我觉得这样我也没有任何损失,所以就继续这个话题。“我爸爸为了他的秘书抛弃了我们。这真是最令人吃惊的老套剧情。现在他和一个法国香水模特勾搭上了,那个模特只比我大四岁。”
“香水模特?模特要怎么表现香水?”
“一个拍摄香水广告的模特。玛丽·马丁。魅惑香水。她的广告在地铁站里随处可见,如果您有留意的话。”
“除非你用枪指着我的头,否则我是不会坐地铁的。你父亲离开的时候你多大?”
“十四岁。”
“你母亲呢?”
“四十五岁。”
“啊。致命的年龄。我丈夫离开我的时候我四十四岁。我三十四岁的时候,他还给我背诵叶芝的诗呢。你读过叶芝吧?”
“当然读过。”
“多少人爱过你昙花一现的身影/爱过你的美貌,以虚伪或真情/唯独一人曾爱你那朝圣者的心/爱你哀戚的脸上岁月的留痕……”
“全是在撒谎。”
“叶芝?”
“我的前夫。不过的确——叶芝也是在撒谎,我确信。你知道男人的德性,或者你还需要更多时间去发现。他们都是用小弟弟思考的,只是程度轻重不同而已。”
“嗯,小弟弟?”
米兰达·弗罗斯特耸了耸肩。“最近我比较喜欢用这个词。男人可以称呼它为雄鸡、棒棒、堡垒、爱肌,或者任何他们选的可笑比喻,但我们不需要去附和。男人太看重他们的小弟弟了。”
我点头。这段分析太艰涩了,我无法辩驳。
“天啊,就像那些信奉正统派基督教的人要我们相信的那样,女同性恋不只是简单的生活方式的选择,而是将会导致人类灭种。”
“您介意我现在问您几个问题吗?您懂的,关于您的诗的问题?”
“好的,我想你也应该开始问这方面的问题了。”
“太好了。”我呷了口咖啡,然后清了清嗓子,“您最近出版的诗作备受好评。您写诗这么多年了,对外界的评论还在意吗?”
“在意。”
我等着接下来的具体阐述。
米兰达·弗罗斯特给了我一个能让一整瓶向日葵都枯萎掉的表情。“什么?你还要更多的回答?”
“那当然更好。”
米兰达·弗罗斯特盯着我看了得有一分钟。“人们称赞你的作品,那感觉很棒;他们批评你的作品,那感觉糟糕。还有什么要补充?你可以拿类似的问题去问小学生,得到的回答也是一样的。”
“好吧……那么,呃,写作还像三十年前一样让您兴奋吗?”
“告诉我,威廉姆斯小姐,你所有的问题都是这么老套吗?这些问题我已经回答过十几遍了,网上都能找到我的答案,我肯定。你不觉得你的读者想读点不一样的内容吗?”
“抱歉。我准备了一些好问题的,但是,”我给她看了我的笔记本,“它们都化掉了。”
“我知道了。不过,你在几分钟前做得够好的了。我们的对话相当令人兴奋。我肯定你可以把它写成几千字。”
“我在给《观察家报》供稿,是篇独家专访,”我指出,“不是在写一篇探讨男人和他们小弟弟的散文。”
“非常好。那就问我一些有趣的问题。问一些我想不到的问题。”
“好。”我又看了一眼我那湿透了的笔记本,把它放在了桌上。我想了一会儿。“您对邻居有多了解?”我问道。米兰达·弗罗斯特叹了口气,充满无限的鄙夷。“您会在意,比方说,他们其中一个死了吗?”
“我没有邻居,威廉姆斯小姐。我住在一个方圆几里什么都没有的农舍里。我觉得‘与世隔绝’这个词很适合我。”
“我的邻居昨晚死了,”我脱口而出,“我发现了尸体。”
“你说什么?”
“我的邻居死了。是我发现了他的尸体。”
现在我看到的毫无疑问是微笑。这是我到达后米兰达·弗罗斯特第一次明确地表现出兴趣。
“继续讲。”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