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激情与迷茫 第四章 我泼你女儿就想让你心疼

“我泼你女儿就想让你心疼!”

当法庭上带着刑具的娇小柔弱的被告人韩浪声嘶力竭地喊出这句话时,几乎所有在场的人都为这位失去儿子之后,又因为报复而坐上被告席的母亲流下心酸的泪水。因为从来没有任何一起硫酸毁容案能让人如此心酸。

2005年4月24日,韩浪6岁的儿子被同村张二群13岁的儿子杀害,张二群儿子被收容教养3年的同时,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张二群夫妇赔偿韩浪15万元。但法院判决一年多来,张二群不但没有赔偿,而且拒绝向韩浪道歉。爱子心切的韩浪为了让张二群夫妇尝尝子女受害的痛苦滋味,把一大茶杯约一斤的浓硫酸泼向张二群女儿的脸。

两起惨案毁了两个原本幸福的家庭。韩家先是承受丧子之痛,接着又添牢狱之灾;张家儿子先是被劳动教养,承担巨额赔偿金,接着女儿又被伤害,留下终身痛苦。那么,究竟是什么让两个不幸的家庭在互相伤害中遍体鳞伤?对这两起惨案究竟该由谁来负责?难道“血债”必须“血偿”才可以吗?

丧子之痛,悲情母亲哀断肠

2005年4月24日,北京房山区韩村河镇的一个小村如往日一般平静如水,可是来自重庆的女子韩浪的心里却如潮汛来袭忐忑不安,她找不到自己年仅6岁的儿子成成了!

从下午1点找到夜里12点,从村里找到了山上,韩浪一遍遍地喊着儿子的名字,可是寂静的村庄只回荡着她凄凉惶恐的呼喊,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儿子虽然爱玩,可从来没有找不到人影的时候,难道出了什么意外?韩浪不敢再想下去。

第二天天还没亮,一夜未合眼的韩浪又出去找孩子,直到中午,有一个孩子跑来对韩浪说,村西头有个井,井里有个孩子。一种不祥的预感顿时笼罩着韩浪,她疯了一样地跑过去,拨开围观的村民,用力掀开井上盖着的大石板。

韩浪永远忘不了这悲惨的一幕,往日活泼可爱的孩子倒立在井里,井里填满了石块儿,看不清脸,只有儿子脚上的那双鞋,醒目地支棱在她的眼前。这双鞋正是韩浪给儿子成成买的。韩浪两眼一黑,晕倒在众人面前。

警方在发现孩子尸体的当天就很快侦破此案,凶手是同村张二群家的小儿子,年仅13岁的炎炎。他在和6岁的成成打架的过程中掐死了成成,为了毁尸灭迹,他将成成扔到了井里,并向井里填满了石头,还搬来一块大石板压在井口上,他以为这样大家就找不到成成了。

案发后,由于炎炎只有13岁,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将炎炎收容教养3年。

孩子的惨死像噩梦一样缠绕着韩浪的心,她的精神几近崩溃。她觉得对不起儿子,如果自己没从老家出来,或许儿子就可以安稳地度过他的童年了。

韩浪是个命苦的女人,22岁的时候,韩浪在家乡重庆嫁给了大自己15岁的丈夫,不久她生下了他们的孩子成成,但是夫妻二人的情感生活却一直不顺。2001年,韩浪带着幼小的成成和男朋友离开家乡来到了北京房山区的一个小村。

成成上了幼儿园后,他的聪慧逐渐表现了出来,小小年纪的他喜欢拿着小棍子在地上写字,字写得很好看,老师一再夸奖成成将来一定是个有出息的孩子。韩浪非常疼爱成成,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

成成是个懂事乖巧的孩子,家里条件有限生活贫困,他从来不会像其他孩子那样要这要那,连喜欢吃的冰棍也很少要。韩浪离乡背井在外地生活,不免会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每当受到委屈时,漂泊异乡的她总是偷偷地落泪。

幼小的成成不明白妈妈为什么会哭,但他每次都会帮妈妈擦拭眼泪,用稚嫩的童音安慰妈妈:“妈妈别哭,我将来好好学习,挣钱给你买冰箱,天天给你冻冰棍吃!”成成以为妈妈哭是和自己一样,没有冰棍吃。孩子的话让韩浪感动得泪如雨下,她认定,儿子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希望。

可是成成突然就离开这个世界了,韩浪很难接受这个事实,她整日沉浸在思念的悲痛中。平常有个虫子或者别的什么活的东西飞进这间凄凉的小屋时,韩浪都不忍心把它赶出去,总觉得这是儿子回来看她了。

韩浪每天都盼着天黑,天黑了睡不着她就吃安眠药,因为在梦里,她就能见到儿子了,她说,孩子回来吧,回来陪妈说两句话!最痛苦的事情是一觉醒来的时候,韩浪摸到旁边没人,就满屋子找儿子。“孩子,你上哪去了啊?怎么不等妈呀?怎么能丢下妈啊!”

冬天很快到了,韩浪的家里却一直是阴冷阴冷的。韩浪没有买煤取暖,一是因为没有钱,再就是自己已经心灰意冷了。韩浪后来在法庭上说:“那是一种撕心裂肺的痛苦,总是想起孩子一个人在另一个世界多可怜啊!我暖和了,他怎么办啊?”

屈辱之恨,催生复仇之心

2006年1月3日,韩浪状告张二群夫妇民事索赔案有了一审结果,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张家夫妻俩赔偿韩浪15万余元。然而,这笔钱一直没有得到执行,张家认为自己没有能力赔偿。最后经过法院多次调解,张二群愿意分期支付,可是韩浪没有同意,因为她担心张二群无限期拖下去。就这样,赔偿款的执行一直都被拖着。

2006年4月,韩浪再也等不下去了,她要求法院再次就执行问题进行调解。韩浪提出张家至少应该先把孩子的丧葬费1万元给了,可是在某公司上班月薪2400元的张二群张嘴就说没有。韩浪很气愤,其实她也知道张二群家一次拿出15万元有点困难,但她认为1万元是没有问题的,而且这是成成的丧葬费,她认为张家至少应该先给付这一笔钱。但是她没有料到,张二群连这1万元都不愿意给付。

更令韩浪生气的是,张家不仅从来没有向她道过歉,反而到处宣扬:“我儿子3年后就能出来了。”想到自己的孩子已经惨死,而杀人凶手却还好好的活着,韩浪的心扭成一团。

成成在井中的惨象始终萦绕在韩浪的脑海中,她仿佛听见儿子在不停哭喊着向自己求救,每当这时,韩浪的心便如刀割一般,丧子之痛一点一滴的渗入她的骨髓,可是儿子停尸7个多月了,对方一分钱也没有给。而张家的态度更让她对儿子刻骨的爱变成了对张二群一家刻骨的恨。

韩浪受伤的心在这一连串的打击下已经变得扭曲了,她要为儿子报仇。她要让张家也承受痛苦。一个复仇计划逐渐成形了。

当法院的调解以失败告终后,韩浪从法院出来就到五金店买了5斤浓硫酸,她把浓硫酸放到了家里,想看看张二群夫妇态度会不会有转变,如果一直没有变化,她会采取极端手段为儿子报仇。但是韩浪并不是一个穷凶极恶的人,她虽然有了报复之心,却一直也没有真正将复仇计划付诸实行。

2006年9月,韩浪看到村里和自己儿子一样大的孩子都活蹦乱跳的背着书包上学了,她就想如果儿子还活着也该上学了。本来她想孩子都没了,赔多少钱也不管用了,张家能给点丧葬费让她把儿子好好埋了,给她道个歉,她就不说什么了。但出事这么长时间了,张家连声对不起都没说过。

那段时间,韩浪每次找到张二群时,张二群就对韩浪说:“杀死你儿子的另有其人,不是我儿子,我已经报案了。”可是,当韩浪到公安局去询问时,却没有得到任何结果,她觉得张二群是在骗她,找借口来推托自己、拖延时间。韩浪心里对张家的恨又加深了一分。

到了11月份,张二群夫妇依旧没有向韩浪道歉,也没赔一分钱。绝望的韩浪终于决定报复张家。韩浪也做好了赴死的准备,她给自己的妈妈和男朋友各写了一封遗书,书中写道“没了这孩子我一直也不好过,我豁出去了!”

血债血偿,硫酸岂能蚀去仇恨

张二群家有三个孩子,老大是女儿晴晴,二女儿乐乐小时候因为脑出血落下了残疾,而唯一的儿子炎炎又被管教。为了让张家也尝尝自己的彻骨痛苦,韩浪将复仇的目标锁定在了晴晴身上。

晴晴是张家三个孩子里最懂事最有出息的。从上初中开始,她去了十多里外的学校就读,为了节省路费,她住在同学的家里,一两个星期回家一趟。一番努力之后,晴晴考上了丰台的一所技校。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晴晴每个月都省吃俭用。有一段时间,小公共涨价,晴晴就住在学校里不回家了。而只要回家,勤快的晴晴都让父母感到欣慰。她总是抢着帮妈妈去地里干活,家里也被她收拾得井井有条。对于不省心的张家来说,女儿晴晴就是他们全部的骄傲和希望。在技校3年,成绩优异的晴晴拿到了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国家职业技能证书等。

2006年11月24日,两周没回家的晴晴回来了。这次回来是给妈妈送自己第一个月工资的,晴晴毕业后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晴晴拿出1450元钱,都塞到了妈妈手里,说这是她实习的第一个月工资。

第二天是个周末,妈妈让晴晴留下来和大家一起过周末,因为一家人好不容易才聚一次,可是晴晴却想着早点回单位去,这样还可以上班,多挣点钱给家里。就这样,她坐上了回城的小公共。单纯的晴晴不知道,一场灭顶的灾难正在等着她。

11月24日晚上,一直伺机报仇的韩浪看到晴晴从城里回来,她猜晴晴第二天可能要独自返回城里上班。韩浪认为这是报仇的好时机,机不可失,于是她把放在墙角的硫酸倒出了五分之一,大约有一斤,装进了一个大茶杯里。

11月25日早晨6点多,韩浪就到车站去等着晴晴,但是她去得太早了,车站里空空荡荡的没有几个人。7点多时,韩浪又到车站看了一次,还是没看到晴晴。不甘心的韩浪9点多第三次去车站,这一次她终于看到晴晴妈妈送女儿到车站等小公共。韩浪的心一阵狂跳,她悄悄地躲在一边,以免被晴晴妈妈发现。

晴晴上车之后,韩浪也随着人群挤上了车。韩浪专门找了一个和晴晴同一排的座位,中间只隔着一个过道。大约半个小时后,汽车在一个道口停下,有很多人上下车,就在这时,韩浪突然站起身,手里端着大茶杯,她一扭身,打开杯盖,将茶杯中的硫酸全部泼向晴晴。

那一刻硫酸四溅,硫酸不但泼在晴晴身上,还飞溅在晴晴身边的一位消防队员身上,车厢内弥漫出皮肤被烧焦的味道。一阵凄惨的尖叫声震惊了车上所有的人,惊魂未定的乘客有的在叫:\"小女孩被泼硫酸了。\"有的则叫开车的司机:\"快送医院!\"

韩浪趁乱跑下了车,被连带泼伤的那位消防队员忍痛跳下车追上了她,同时,售票员和司机也赶来拦住她。他们拽着韩浪不让她走,韩浪说:\"我不跑,我要自首。\"消防队员问韩浪:\"杯子里是什么?\"

韩浪面无表情,异常平静地说道:\"硫酸。\"

晴晴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经法医鉴定,晴晴的头面部、双上肢、双大腿等部位被烧伤,其全身被烧伤面积达15%,属于重伤。公交车上的另3名乘客也被不同程度灼伤。

法庭舌战,冷眼相看两冤家

2007年6月18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令人心痛的硫酸毁容案。35岁的韩浪被法警带进法庭。她身穿黄色号服,刚走进法庭,她就不停地抹眼泪。本案受害人晴晴没有到庭,其父张二群进入法庭时,狠狠地瞪了韩浪一眼。

\"我认罪。\"对于被指控涉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韩浪平静地说。而当公诉人提到晴晴13岁的弟弟掐死韩浪的6岁儿子时,韩浪顿时在法庭上失声痛哭。

公诉人向韩浪发问:\"你为什么要向张二群的大女儿泼浓硫酸呢?\"

\"他儿子把我儿子杀了,一分钱也不赔。\"韩浪身子颤抖着激动地说。

公诉人问:\"你认为以他家的经济状况能赔吗?\"

\"能。\"韩浪语气坚定地说:\"至少1万元的丧葬费,张二群家是拿得出的。\"

韩浪在法庭上哭着说:\"我知道泼硫酸要坐牢,但是我要是因为这事死了,正好可以去陪我死去的儿子,我孩子那么小就走了。\"

轮到张二群发表意见时,庭审上出现戏剧性一幕。张二群向韩浪发问时,结果两个人在法庭上大吵起来。

\"你为什么选择在你儿子被杀死后这么长时间才进行报复?\"张二群手指着韩浪说。

\"我等了很长时间,等着你给我钱,我向法院申请执行,法官叫双方来进行调解,我来了,可是你却没来。走到今天这一步完全是你们自个造成的。开始我想孩子死了我认了,没想到你们这么绝情。你们一点不内疚,还到处炫耀\'我儿子三年就出来了\'。你们别高兴得太早了,你们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张二群又问:\"你为什么选择对我大女儿进行报复,而不选择每天从你家经过的二女儿?\"

韩浪对张二群大声嚷着说:\"我儿子被你儿子杀死了,你一分钱不赔还一次一次骗我,我泼你大女儿,就是想让你心疼,让你把舍不得赔我的钱给你的孩子看病!\"

张二群质问:\"你泼硫酸时已经怀孕,你为什么还要那么做?\"韩浪流泪说:\"我当时不知道自己怀孕,事发后,我觉得很内疚,我把孩子打掉了。\"韩浪甚至认为,她打掉孩子也是对晴晴的一种弥补。

自称没有能力赔偿丧子母亲韩浪的张二群,却向韩浪提出总计43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要求。张二群在列举赔偿事项中提出自己在一家公司上班,月薪2400元,受伤大女儿月薪1200元,韩浪应该按照这个标准赔偿其家庭的误工损失费。

张二群此言一出,主审法官立即问他:\"法院判决你赔偿韩浪15万元后,你赔偿了韩浪一分钱没有?\"

张二群支吾着说:\"这个,你问执行庭吧……\"

主审法官严厉地说:\"我在问你,你赔没赔韩浪钱你自己不清楚吗?\"

张二群这才说道:\"没赔。\"

休庭之后,主审法官和两位参与庭审的人民陪审员把张二群叫到面前说:\"张二群,你应该好好反思一下,究竟是谁把你的女儿害了?你自己的女儿受到伤害后,你花费六七万元给女儿治病,韩浪的儿子被你儿子杀死后法院判你赔偿,你连孩子的丧葬费都没给,最后给自己的女儿造成这么大的伤害。你应该好好想想……\"

6月18日的庭审之后,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宣判。开庭结束时,晴晴的母亲泪流满面,她挥舞着拳头冲向韩浪,被两名法警拦下。韩浪在庭审结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她的男友是残疾人,男友年轻时与张二群有过节,男友曾经打过张二群,但事情与她们母子无关。

韩浪还说,平时张二群的小儿子就欺负她儿子。韩浪说:\"我不应该向晴晴泼硫酸,应该对她的父母。\"韩浪对自己向晴晴泼硫酸感到很后悔。韩浪说:\"我想对她说声对不起。\"。

而无辜的晴晴遭此打击后,一度绝望寻死。\"我这辈子都完了!\"晴晴说:\"在医院的时候,我就不想活了,可是护士对我说,如果我死了,爸爸妈妈的希望就都没有了,但是我才18岁,太难接受这样的现实了。\"

对于韩浪,晴晴淡淡地说:\"我谈不上恨她了,再怎么样,我也不能像以前一样了!\"

弱者报复,别把兔子惹急了

\"兔子急了也咬人!\"这句话常常挂在人们的嘴边,而从内心里说出这句话的人,却往往是弱势人群。

如果韩浪能够及时拿到法院判决的赔偿金,即便先拿到很小的一部分,对韩浪的心理也是个补偿和抚慰,韩浪恐怕不至于走到害人最终也害己的一步。但韩浪没有看到获得赔偿的前景,她于是铤而走险了。

毫无疑问,张家的儿子杀害韩家的儿子,为此案埋下了祸根,何况,张家还长时间不依法支付15万元的赔偿金,也没道歉的意思,这令韩家越想越气,两家关系越来越紧张,矛盾终于激化。从这个角度看,于情于理,张家负有一定的责任。但无论如何,韩浪也不该朝张家无辜的女儿下手,这是犯罪,是愚昧,为法律所不容。

倘若容许这样无法无天,都去用《水浒》中鲁达拳打镇关西、武松血溅鸳鸯楼的办法去报仇雪恨,社会就乱套了。要知道,韩浪的硫酸一经泼出,事情的性质就起了变化,韩家也从有理变无理,从被同情到受谴责,从受法律保护到必须受法律惩处。一念之差,一时冲动,许多悲剧正是这样酿成的。

法院执行难问题已经成为和谐社会中的一个越来越大的负面因素。在这种民事赔偿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也许会有这样那样的难处最终没能执行下去。但是,这15万元是用\"人命\"换来的\"血债\",我们的法院如果在执行的过程中加大点\"力度\",也许我们就不会看到今天这种让人寒心的场景了。

综观许多矛盾的激化、\"火山\"的喷发,都有一个酝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社会理应有所作为,把损失减少。很可惜,冷漠和敷衍,推诿和扯皮,以及\"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观念,使我们眼看着一个又一个韩浪式的人物走向犯罪,祸害社会,然后才是惩治和警示。这很被动,代价也大大。通常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倘若一个个细胞频发病变甚至癌变,我们的社会又怎能健康、和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