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沙成滩,蛟龙兴焉。
流沙是一个好地方。因其物产丰饶,人杰地灵,流沙在很早的时候就是闻名潮汕的集镇了。后来,这里先后成为普宁县和普宁市的政府所在地。流沙镇之所以称流沙,据说是因了地理特征的关系。一本地名志中说:“相传该地原为洼地,有一溪发源于大南山,常因山洪暴发,泥沙随水流至此,堆积成一片沙滩,故名流沙。”有人说,流沙的大厦之所以坍塌,就是因为这里的地基出了问题。当然,这不过是人们借题发挥而已。然而,流沙的现实确让人痛心!一个政府班子在骗税狂潮中全部陷落,管理者摇身一变,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地基不牢,地动山摇。正是当地政府和执法部门地基的塌陷,才动摇了流沙乃至普宁经济社会快步发展的基础……
“政治好比流沙。”这是巴蒙塔古对政治的形象比喻。对流沙镇的官员来说,政治比“流沙”要严酷得多。
晚上10点,普宁市国税局城区中心分局局长林有的桑塔纳旅行车呼啸着驶进了流沙镇政府大院。林有狠狠地踩下刹车,但他并没有马上下车。随着“807”工作组的突然到来,他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他毕竟还年轻,只有36岁。他在仕途的赛程上还有许多纪录可以创造。他定了定神,用自以为有力的脚步走进了会议室。
不一会儿,流沙镇镇长黄小士、副镇长黄小且、镇财政所副所长何陪共也先后赶到,大家不约而同地走向会议室。这一天,黄小士的脸上没有了平时的笑容,黄小且在桌子的一头坐定,一言不发。
林有首先打破了沉默,他说:“今天,‘807’工作组到银行查了经济发展总公司的账,听说是韩秋亲自在普宁坐镇。现在麻烦了,总公司与企业之间的款项往来肯定会被发现。”
“我看没什么大不了的,”黄小士说,“以前也不是没查过。关键是把账处理好,补贴的事就别提了,问起来就说是借款给企业了。”黄小士转身对黄小且说,“如果检查组问到你,就说是政府行为,主要为了支持企业发展,另外抓紧安排人把账处理一下。”
黄小士估计得有些过分乐观了。几天后,“流沙镇案”就水落石出。
“流沙镇案”和“大坪第一枪”,是实施“税务闪击方案”过程中最漂亮的两个战役。
8月23日,城区中心分局的征管资料全被普一组拉走。第二天,普一组的同志开始梳理这些资料。在调看那些资料时,工作组成员张聪敏惊讶地发现,17户企业预缴的6.8%税款,不是退到这些企业,而是全部退到了流沙经济发展总公司。这些税款共21笔、1089万元。张聪敏当时就“哎哟”地叫出声来。
“这里面肯定有问题!”张聪敏立即向普一组组长于一光报告。于一光立即调集全组人马,对总公司的有关出口退税的单据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中,问题进一步显现:第一个问题,21笔申请退税的单子全是一个人的笔迹,而税务分局只有两人的笔迹,一个是局长林有,一个是专管员孙某;第二个问题,这17户企业中,有几户是机械厂,而拿到的却是有关服装的退税款;第三个问题,这些企业的规模不大,而退税款数额却特别巨大。
于一光认为,这很可能是一个骗税集团。
于一光立即向韩秋和马森报告。在晚上的分析会上,吕华高兴地说:“普一组干得好!你们为潮普骗税撬开了一个大口子。”吕华当即作出指示说:“你们要沿着这个突破口,把17户企业的来龙去脉查清楚。我们派5个组支援你们,全归你于一光指挥。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向我报告……”
这些预缴税款为什么退到总公司去了呢?
第二天,5个小组一起杀向这17户企业和流沙经济发展总公司。一查,17户企业基本都找不到,全是虚假企业。经济发展总公司倒是存在,但这家公司是流沙镇政府办的。
普一组的副组长邬崇灏一行来到流沙镇政府。接待工作组的是办公室的一位女同志。工作组要求见镇里的领导,但这位女同志说这些领导都出去办事了。经调阅总公司的相关资料,证明这家企业没有办理税务登记,除了为一些企业提供贷款外,也没做过什么生意,是一家很不正常的企业。邬崇灏又提出要求见这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这位女同志依然说公司的领导去了哪里哪里。
正当工作组要离开镇政府时,一个人大踏步地走进了办公室。他嚷嚷说:“你们不是要找总公司的领导嘛,我就是这个公司的负责人。”
原来,这个人是黄小且,是流沙经济发展总公司的总经理,也是流沙镇的副镇长。
邬崇灏等人想,我正找你呢,你自己撞上来更好!邬崇灏没有想到的是,公司出了那么大的事,这位总经理还那么“镇定自若”。
于是,邬崇灏说:“贵公司问题不小啊!”
黄小且故作惊讶:“什么?我们公司会有问题?”
“有没有问题你心里清楚,”邬崇灏说,“这件事也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这样吧,黄总经理跟我们走一趟吧,到工作组驻地把问题说清楚。”
黄小且一下急了,说:“我是政府的人,我是共产党员,你们没有权力对我这样!”
你急我不急,邬崇灏口气平和地说:“我们只是向你讯问一下,没有问题你可以立即回来。”
“问什么问?你们这不是胡来嘛!”
“走吧,”邬崇灏做了一个手势,“黄总,请上车。”
就这样,黄小且被“请”上了面包车。
与此同时,普一组组长于一光带领的几个组先后查问了与发展总公司密切相关的流沙财政所和流沙镇政府的相关资料,为案件调查的进一步深入,提供了证据。
流沙镇案被定为“五号专案”。
这时,流沙镇政府涉嫌操纵骗税的轮廓基本出来了。工作组立即向国务院发了简报。朱镕基总理在工作组的简报中批示:“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骗取出口退税多为内外勾结,监守自盗,因此肆无忌惮,案值巨大……如果不加整治,这个政府将成为窝藏犯罪分子的政府。”
黄小且正在汕头接受工作组讯问。
调查表明,黄小且虽是流沙经济发展总公司的总经理,但只是一个参与者,实际操纵这家公司的是镇长黄小士和财政所副所长何陪共。按专案组组长刘崇善的说法,财政所副所长何陪共是黄小士的参谋长,好多事情是何陪共出主意,黄小士采纳。黄小士既是决策者,又是操作人。
两天后,黄小士、何陪共、税务分局局长林有先后被工作组讯问。
黄小士在被调查的前一天,安排了三项工作:第一,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如何应对工作组对公司的进一步审查;第二,立即涂改账簿,把以前借给企业用于骗税的“借款”改为“支工周转金”;第三,立即转移相关涉案资料。
除此,镇里的几个领导先后与市领导“沟通”。
等一切安排完毕,第二天,黄小士就被工作组“请”到了迎宾花园。走时,黄小士还若无其事地说:“小且被( 工作组 )叫走了,看来,我也要到汕头去吃几天闲饭了。现在忙得要死,去那里休息几天也好。”
什么叫遇事不慌?黄小士的这般“从容”和“镇定”才叫遇事不慌。
黄小士的“轻松”是以周密的部署做底的。他认为,公司的事,只有他和何陪共在具体操作,只要他们俩扛住了,工作组有天大的本事,也拿他们没办法。何陪共是他的心腹。黄小士心里清楚,即使何陪共没有在他面前表什么决心,何陪共也不会把事兜出来。倒是分局长林有,不一定能为他顶雷。但是,林有那边拿不出使他“致命”的证据。所以,他认为自己到汕头呆几天就能平安回来。
临行前,黄小士还拿了证明自己没有问题的证据,一是总公司与借款企业签的规规矩矩的合同,二是证明自己从来没有借款支持骗税企业的工作笔记。
到了工作组后,黄小士振振有词,说总公司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是因为企业没有开展经营活动,以公司的名义贷款再借给企业完全是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工作组这样搞是居心叵测,他要抗议!
在以后的讯问中,黄小士也是咬紧牙关,不肯交代问题。
在流沙镇,一把手应该是书记,然而,办案人员却找镇长黄小士下手,为什么?
经外围调查得知,书记与镇长黄小士不是一条线上的人。黄小士很霸道,很多人怕他,书记有点被他架空。尽管许多有关借款给骗税企业等联席会议书记都参加了,但真正做主的是黄小士。就是具体借款给哪家企业,也是黄小士一人说了算。
正面不行,专案组决定转变进攻方向,从两个侧翼入手。
这两个侧翼就是中心分局局长林有和镇财政所副所长何陪共。
据专案组的一位负责人说,林有的态度还是比较好的。专案组的同志从林有家庭情况入手做工作,终于使林有受到触动并交待自己的问题。
负责五号专案的刘崇善组长发现,在讯问林有时,他每次都是眼泪汪汪的。林有说,要是自己坐了牢,那么,他的宝贝女儿就可能会出事……
调查得知,林有的家庭很不幸。他的父母已经70多岁了,他的前妻与婆婆的关系处得不好,林有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在一次婆媳争吵过程中,林有可能有点偏向母亲,这下捅了大娄子。他母亲不愿再与儿媳一块住,就搬出去了。林有看到妻子脸色不好,就带着四五岁的女儿出了门。不成想,他的妻子脑子转不过弯来,竟在家里泼了汽油自焚。家破人亡的悲剧竟这样在林有家上演了。
林有娶了第二个妻子后,发现她对自己前妻的女儿不太好。林有不在的时候,女儿常常受气,而林有又十分疼爱女儿。因为家庭的影响,林有女儿的学习成绩不太理想,而且不爱回家,这成了林有的一大烦恼。于是,林有把女儿放到深圳的一个寄宿学校读中专。由于学习压力和家庭问题,他女儿的内心很苦,一打电话就哭。
林有出事后,他最担心的是女儿能否再次承受家庭给她带去的精神重创。
林有说,他过去工作一帆风顺,曾任普宁市人大代表,是市局的一位科长。到流沙任分局长时间不长,就出事了;要是他不去分局,就不会有今天的结果。自己毁就毁了,怕的是女儿出事。
针对林有的这种心理状况,刘崇善组长有的放矢。他劝导林有说,事情到这份儿上了,想躲是躲不过去的;你能救女儿的,就是赶快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
在刘崇善的劝导下,林有交代了黄小士等人一手控制下的流沙经济发展总公司支持并参与骗税的过程1999年,经流沙镇政府领导同意并协调,由流沙经济发展总公司用向银行贷款和挪用专项资金等办法,将3笔款项共计1200万元,先后转入流沙经济发展总公司,转借给出口企业,用于预缴6.8%的增值税,出口企业借款金额为预缴税款的70%。总公司向银行贷款由镇财政所担保,借款业务由财政所负责。
在犯罪分子大发横财的同时,流沙镇政府也得到了81万元的超收奖励。
黄小士一口咬定总公司为骗税企业贷款的事他一无所知,而且连什么叫骗税都不懂。
林有戳穿了黄小士的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