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动物活动的复杂性,更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在漫长的岁月中,人们观察并记载了大量关于动物之间存在的种种复杂关系。
动物间的共栖现象,早在《尚书·禹贡》中就有关于“鸟兽同穴”的记载。
《尔雅·释鸟》进一步说:“鸟鼠同穴,其鸟为鵌〔tu图〕,其鼠为鼷〔xi西〕。”第一次具体地指出了同穴共居的鸟鼠名称(图12)。以后许多人都观察记录了这种现象,清代宋琬还把亲眼所见的鼠鸟绘制成图。在唐代,人们对海洋动物的共栖现象有很细微的观察。刘恂〔xun询〕的《岭表录异》、段公路的《北户录》和陈藏器的《本草拾遗》等著作中,都有关于水母与虾共生现象的记述。段成式在《酉阳杂俎》中还记有蟹和螺类的共生:“寄居,壳似蜗,一头小蟹,一头螺蛤〔ge格〕也,寄在壳间常候蜗开出食,螺欲合,遂入壳中。”这种共生体,现在还可以在沿海地区采集到。
图12 晋·郭璞《尔稚音图》中的“鸟鼠同穴”图
不同种类的动物之间,为了生存,还存在着复杂的斗争关系。早在2000年前,《庄子》就记载了“螳螂捕蝉,黄鹊在后”的著名故事。庄子认为不同种类生物之间,由于食物的关系,而存在一系列相互利害的复杂关系。《庄子·山木篇》中讲:有一天庄子来到雕陵栗园,看见一只翅膀宽阔、眼睛圆大的异鹊,从南方飞来,停于栗林之中。庄子手执弹弓疾速赶上去,准备射弹,忽见一蝉,刚来到一处阴凉的树荫下而正自鸣得意,不知其身已被隐藏在树荫下的螳螂发现,螳螂搏得蝉而得意忘形,不知自身已被异鹊发现,并成为异鹊所觊觎的美味。异鹊见利而忘其身,不知自己的性命也已在危险之中。见此情景,庄子感慨地说:“物固相累,两类相召也!”他扔掉了弹弓往回走。然而看管栗林的人,却把他看成是偷栗子的人,因此而啐他。这个生动的故事说明,庄子已经发现了人捕鸟、鸟吃螳螂、螳螂吃蝉等动物间的复杂关系。庄子所看到的这种关系,实际上是一条包括人在内的食物链,在食物链中,生物是互为利害的。不同种类生物之间的斗争是不可避免的。
这种动物相食的观念,在云南江川李家山滇文化墓群中出土的一战国青铜臂甲的刻画上,也得到了反映。青铜臂甲上刻有17只动物,可以分为两组。第一组13只动物,有两只大老虎,其中一只咬着野猪,另一只正向双鹿扑去;一只猿正在攀树逃避;此外还刻有甲虫、鱼、虾等小动物。第二组的画面上有两只雄鸡,一只正啄着一条蜥蜴,而蜥蜴旁边的蛾和甲虫,则显然是蜥蜴的食物;另一只鸡则被一只野狸咬住。在第一组刻画中,反映了老虎、野猪和鹿构成的食物链。在第二组刻画中,表现了野狸吃鸡,鸡吃蜥蜴,蜥蜴吃小虫(蛾和甲虫)的关系。
先秦时期对食物网的记载和认识,对后来有很大的影响。人们在生物界中观察到了更多的食物网和“两类相召”的现象。《淮南子·说林训》中有“螣〔teng腾〕蛇游雾,而殆于蝍〔ji极〕蛆”的记载。这是说,螣蛇虽有腾云驾雾的本领,但也要败于蜈蚣(蝍蛆)。《庄子》中还有“蝍蛆甘带”之语,可见古人对于蜈蚣制蛇的认识,还可以追溯到更久远的年代。在我国古代可能有一种能够制蛇的大蜈蚣,宋代陆佃《埤雅》中就说:“蜈蚣能制蛇,卒见大蛇,便缘而啖其脑。”人们不仅知道蜈蚣吃蛇,而且也知道蛇吃蛙,而蛙呢,又会吃蜈蚣。《关尹子·三极》说:“蝍蛆食蛇,蛇食蛙,蛙食蝍蛆,互相食也。”《埤雅》中也有类似的记述:“蝍蛆搏蛇。旧说蟾蜍食蝍蛆,蝍蛆食蛇,蛇食蟾蜍,三物相制也。”在这里蛙已被蟾蜍替代,但仍符合自然界的实际情况。可见,我国远在宋代之前,对蜈蚣、蛇、蛙三种动物在自然界里表现出来的互相竞争、互相制约的关系,已有深刻的了解。
在食物网中,生物间的相互关系是复杂的:一种动物往往既是捕食者,同时又是被食者。某一种生物既可以多种生物为食,它本身又可以为多种生物所食,这样就形成了复杂交错的关系。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分析了蛇的生态特点,不仅列举了蛇所食的一系列动物和植物,而且也指出了有一系列动物是以蛇为食物的。他说:“鹤步则蛇出,鸡鸣则蛇结。鹳、鹤、鹰、鹃、鹙〔qiu秋〕,皆鸟之食蛇者也,虎、猴、麂、麝、牛,皆兽之食蛇者也。蛇所食之虫(虫,古为动物的总称),则蛙、鼠、燕、雀、蝙蝠、鸟鹊;所食之草,则芹、茄、石南、茱萸、蛇栗等。”这充分说明古代人对蛇及其与周围环境的错综复杂关系,有相当清楚的观察和了解,这是非常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