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照歌终于得了个平淡时间可以赖在一个地方安安静静养伤,也就懒得出门闲晃。长宁侯这么多年来从未往府?带过女人,眼见着这位苏姑娘似乎是得了青眼,下人们不敢轻慢,都拿出了一万分的上心做事。
不过都是陌生面孔。
苏照歌喝着药,看着面前来来去去的下人们,好奇想,之前长宁侯府的人都去哪了?
长宁侯府十年前虽然落魄,却也是几朝勋爵,府内的下人们只有三成是外面采买,绝大多数都是家生子,几代人都为叶家做事的比比皆是,下人之间甚至也发展出了盘根错节的势力网。
而十年后,这些积年的老人竟然一个都没有了。整个侯府大换水,除了冬至,竟没有一个积年旧仆。
想必是叶轻舟有意为之,只是为什么呢?他受了什么刺激,家里竟然连个老人都不留了?还是去关外打仗,就把老仆全都遣散了?
不至于吧,就算是武将世家,主子去上战场,也都是留老仆从看宅子的。
“苏姑娘。”她正窝在床上喝药,门外掀帘子进来个俏丽丫鬟,很为难似的道:“圣安司易大人上门说有事求见,但是奴婢们到处都找不到侯爷……”
苏照歌一愣,心想这是长宁侯府家事,为什么反倒问我一个外人——她反应过来了,叶轻舟做戏全面,对自家仆从也要?瞒的严严实实,他们两个现在在旁人眼里看来该是一对爱侣,而长宁侯府多年没有女眷,下人们大约自忖她可以算是半个主子了。
丫鬟道:“奴婢们想着姑娘与侯爷感情甚笃,或许侯爷曾对姑娘说过要?去哪里……”
苏照歌心想真是天大的误会,实际上她和叶轻舟来来去去,彼此谁跟谁都不交代。
“你别急,去请易大人稍坐,”苏照歌道:“我去找找。”
圣安司易大人,她知道这个人。流风回雪楼对圣安司有一些粗浅了解,具体人员不明,但几个司长是知道的。圣安一司长易听风,负责掌管情报,远了不敢说,至少就京城这一亩三分地,全在这个人心?盘算着。
她猜之前回流风回雪楼时,拦下马车叫叶轻舟进宫的就是此人。他管着情报网,叶轻舟连临时起意去群玉坊他都能当街拦下,想找任何人都不该找不到,上门侯府来问,那就是叶轻舟没出门了。
既然没出门,侯府丫鬟竟然也找不到人,奇怪。
虽然阔别十年,但苏照歌仍旧熟悉这座府邸,找起来应当比这些生面孔要?顺的多。
然而这一天直到入夜,没人能找到叶轻舟,易听风枯坐两个时辰,最后无可奈何地告辞了。
怎么都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只能坐在这?等。
“这感觉似曾相识。”苏照歌提灯坐在卧房门前,随口问小丫鬟:“什么时辰了?”
“回姑娘的话,巳时了。”
“侯爷以前也经常这样吗?突然一下消失,谁都找不到。”
小丫鬟侧头想了想:“好像不曾有过,侯爷虽然不常回侯府住,但是如果不回来都是提前递话,让大家都早点歇了,不必等他。”
“行吧。”苏照歌把灯放下,转身进屋去了:“那你也去睡吧,侯爷武艺卓绝,左右在京城内也遇不到危险,咱们不必担心了。”
提灯苦等,直到叶轻舟回家,这是她前世才会做的事。但如今她精力不济,何况身份又不同,苏照歌本没打算等什么人的。
没想到一件事做久了就会形成习惯,她本伤重,却心?一直记挂着,在床上翻来覆去半夜,愣是没有睡着。
直到三更天,才听到门扉轻轻一声响。叶轻舟轻功好,哪怕是在如此寂静的深夜行走也听不到脚步声,但几步路的时间后传来了一声瓷器与地面相碰的声音。
与此同时一股浓郁的酒香味掺进了满屋的水沉香之中。
苏照歌在一片黑暗中睁眼,没发出声音。她面对着屏风,今晚月色清寂,隔窗透进来,她看到叶轻舟好像是靠着屏风坐了下来,背对着她,支起了一条腿,不知道在想什么,坐下静了一会儿后又拿起酒壶喝了一口。
这酒是……烧刀子。极烈,北方边关处常见,因为冬天太冷,喝这个可以御寒,苏照歌曾经好奇尝试过一次,简直就是吞了一口火下去,似乎带着关外凛凛的凶意。这酒在京城很少见,一来常喝伤身,二来这酒味道并不十分雅致醇厚,只是暴烈,不是世家们的风骨。
深夜,隔着一扇屏风,叶轻舟静默无声地喝酒,两肩落满清辉。半晌突然轻轻回头,好像是想看她一眼,屏风上映出一个线条流丽的剪影。
仗着黑暗,苏照歌盯着他的背影,感觉心?一块大石落地,疲累翻天覆地涌了上来,没过多久就这么睡着了。
隔日。
她竟然醒的比叶轻舟早。苏照歌睁开眼睛时闻到了满屋子浮动的酒味儿,和昨夜烧尽的水沉香混在一起,溶出了一股很糜烂的味道,不知道叶轻舟昨天喝了多少。
天色已经不早了,艳阳当空。苏照歌下床,只随手拿了昨夜自己挂在一旁的外裳披上,赤脚走到屏风后面去看,只见地上倒着七八个白瓷瓶子,
叶轻舟则窝在床铺深处,不知怎么的,连外裳都没有脱,合衣就上床了。大概是昨夜喝酒热了,微微扯开了领口,衣裳凌乱,露出一小片胸膛,阳光透过窗棂落在他的睫毛上,像一痕毛茸茸的碎金。而他本人睡意沉沉,压根没有醒的意思。
叶轻舟曾经玩笑般自嘲说自己已经是个老头子了,但其实光从外表上看他与这个词扯不上丝毫关系,甚至这么窝在被褥深处熟睡的情态还很显小,长得好就是不公平,苏照歌见过有的男人在这个年岁上已经像是吃过了一辈子的苦,老成个丝瓜干干,但叶轻舟容色疏丽,就算说是二十上下的少年人,大概也有人信吧。
遇到什么事了,要?借酒浇愁到这个程度。苏照歌走上去,伸手抚上了他额头。叶轻舟睡熟不躲,甚至往她手心?蹭了一下。
苏照歌:“……”
娘哟,真是要了她的命了。
温度倒不烫,甚至微微有点凉,这倒奇了。习武之人内力充沛,总是像个小火炉一样,但她几回和叶轻舟有身体接触,叶轻舟的体温甚至没有她高。
十年前是这样的吗?苏照歌侧头回忆了一下,什么都没想起来。这种细节太难记清了。
或许是因为吹了风,有点凉。苏照歌垂眸,想把他乱了的领口整理好——
“轻舟!我可跟你说,我有正事找你——”门外突然传来个大咧咧的男声,完全不顾及屋?是不是可能有人,随即门被从外豪情一开,闯进来个蓝色锦衣的面生公子。
苏照歌:“……”
蓝衣公子:“……”
蓝衣公子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叶轻舟,看了看酒瓶,又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叶轻舟。
苏照歌顺着他的目光也跟着默默地低头打量自己:她才起,还没梳妆,只穿着肚兜和中裤,外面披着一件宽大的缎面外裳,头发蓬乱,很是不成体统,而手——手抓着熟睡的,叶轻舟的领口。
假使性别对调一下,说这是个采花现场毫无问题。
蓝衣公子悚然且不可置信道:“苏姑娘?”
苏照歌完全不知道他是谁,然而他这嗓门就是个死人也要?被吵醒了。叶轻舟艰难睁开眼睛,首先?看见了苏照歌,随即看见了苏照歌抓着自己领口的手,最后看见了自己凌乱领口下露出的大片胸膛。
虽然头痛欲裂,但叶轻舟茫然且不可置信道:“苏……”
然而很快他就看清了这屋?还有旁人,虽然这个情景乍一看去有点复杂,哪怕是他的大脑也一时反应不过来所有事。但叶轻舟首先?想起来自己需要?和苏照歌在人前做戏,生生把临到嘴边的‘苏姑娘你要?做什么!’改口成了:“照歌,大早上的,不要?这样。”
苏照歌:“……”
苏照歌当即放开了他的领口,迅速站起来,澄清道:“不是那么一回事!”
叶轻舟默默坐起来,合上了自己的衣襟,情态很委屈。苏照歌简直没眼看他,立刻奔回了屏风后。蓝衣公子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消失,半晌才叹出一句:“苏姑娘,女中豪杰也。”
苏照歌窝在屏风后面换衣服,心想你到底是谁?你等着,我今晚就去把你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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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竟然信了你的瞎扯!”王朗痛心疾首道:“之前你信誓旦旦说,京城里每天都有沦落风尘的小姐,你救不过来,你放不下嫂子,你不想续弦,你……”
叶轻舟摇晃着酒瓶看他发癫,笑道:“及时行乐。”
他喝了一夜烈酒,宿醉才起,脸色白的近乎透明。这么一笑,与他过往的神态都有些不同,似乎有些不可说的言下之意。王朗一顿,察觉到了点不对。
不说今天令他大吃一惊的女色,在其他的方面,叶轻舟一直是个自制的人。约酒也好听曲也好看舞也好,乍一看泼泼洒洒,实际上都很节制。然而今天他一进屋就满屋子浓郁的酒气,想必是猛喝了一夜。
王朗抢过他的酒瓶一闻:“好烈的酒!你怎么回事?”
“你,白长眼睛。”叶轻舟却散德行道:“我和苏姑娘虽在一屋却分睡两床,你见过哪对露水夫妻这么生分的?”
“……”王朗的思路被他带歪了,匪夷所思道:“在同一屋就够令人惊诧了!你图什么?不对,你俩如果什么都没有,今早怎么回事?”
现下他们两个在侯府后山的亭子?煮茶,左右没留伺候的人。叶轻舟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但只要在她身边,我能睡个好觉,不犯梦魇。至于今早——你知道圣上一直有心给我指个婚,既然如此,倒不如我和苏姑娘做个戏,挡挡外面人的目光。”
王朗道:“……被有心人知道,去圣上面前参你一本,这就是欺君之罪。苏姑娘靠不靠谱?到底是风尘女子,见利就走,你仇家那么多,小心回头就给你卖了。”
“苏姑娘不是这样的人,我信她。”叶轻舟道:“而且她同样有求于我,我打算帮她。苏姑娘不是寻常人,她是武艺高强的风尘侠女,我劝你回头见面的时候尊重些,你这个身板的,她可以一次打五个。”
王朗:“……”
王朗真心诚意道:“我觉得你俩有缘份。苏姑娘求你什么事,求你替她赎身?”
“说得花里胡哨,”叶轻舟侧头想了想,笑道:“但其实她的问题,只要杀一个人就能解决了。”
王朗:“啊?”
正巧这时远处回廊上苏照歌着一身红裙的身影一掠而过,叶轻舟本来看着王朗的眼睛说话,目光却突然一飘,远远落在苏照歌身上,他眉眼一松,透出来点笑模样。
王朗跟着他的目光回头去看,只看到了苏照歌一片殷红色的裙角。
王朗敏感道:“不是,你这是喜欢上人家了吧?”
叶轻舟摆弄着手上的扳指:“……”
他想起流风回雪楼舞台上技惊四座的舞姬,又想到河边初逢,满河漂流的莲花灯,一把扇子骨的力气。瓢泼大雨下拎着裙角躲在屋檐下的小姑娘,她的声音,婉转动人的“十年风月旧相知”,她说想让自己叫她的名?字,她站在墙头上垂眸看着自己,和国公府宴席,带着强烈欲念压下来的唇,她紧紧抓着自己的手指,那么美,那么凶。
也想到她怎么杀了那些关外杀手,怎么假装不经意倒掉那杯酒,怎么满身血的倒在肮脏的暗巷房顶上,她叫自己轻舟,复而又唤阿久。那么伤心,那么吃力,那么艰难也要?抓住他的衣袖。
他淡淡道:“是啊。”
他不是木石心人,没法面对着这样的深情不动心。这么想来,或许在最开始的时候和苏照歌提出那个“帮我挡一挡赐婚”的提议也不完全是因为他真的迫切需要?这样一个人,只是他心动了,但身体远比他自己更早意识到这件事。
也因此心怀有愧。
这人说自己放不下亡妻就可以独守十年,承认自己喜欢上了新人也干脆利落,王朗被他震了一下,但很快就回过神来:“那你还演什么戏,就直接——”
他做了个指尖相贴的动作:“不好吗?”
叶轻舟沉默,王朗自觉了解他的纠结,又劝道:“轻舟,这不算你对不起嫂子,毕竟……已经过去十年了。你……你记不记得有一次我们通信,你写到在边关一个小村?看到了贞洁牌坊?”
叶轻舟抬起眼皮看他,猜到了他要?说什么:“……”
“你当时在信中说这东西非常可笑,如果夫君对妻子有情,当然希望妻子往前踏步,不要?困守,这就没什么贞节牌坊可言。而如果夫君对妻子无情,看重死后虚无缥缈的名?誉更甚妻室后半生的快乐,那妻子也完全没必要?为这种男人守贞。”王朗道:“嫂子对你,也是一样的心。你说的出来这样的话,又何必把自己困死?”
“我知道她是会这么想的,我怎么做和郡主无关,她不曾对我要?求什么。我只是……发过誓,我不能带另一个人去见她。”叶轻舟目光望向?天边:“此其一。”
王朗哑然半晌,最终喝了一口茶:“好我劝不了你。那二呢?”
“我快死了。”叶轻舟淡淡道:“将死之人,和谁能谈得上缘分不缘分的呢?”
王朗的茶杯“叮当”一声掉到地上,摔了个粉碎。
苏照歌本意想去后花园散散步,没想到落了点东西在房里,只好回去取,再回头路过同一条回廊的时候看见远处煮茶的叶轻舟和早上那个穿蓝衣服的好像聊得很激烈,蓝衣服的突然站起来揪住了叶轻舟的领子。
苏照歌默默想,叶轻舟的领子今天真是多灾多难。
“那是安国公府二公子。”她身后跟着的丫鬟看她停步看住了远处亭子上的两个人,解释道:“是侯爷的友人,时常来府上坐一坐,总和侯爷出门玩的。”
苏照歌侧头想了想,安国公家二公子──那应该是姓王。等等她对这个人有印象,几年前玩戏子,在归去来上闹了好大一出,后来据说跟自己家里闹翻了,世家子弟下海从商,京城里当笑话传了好几年。
叶轻舟交人倒不在乎身份名?声。不过说来也是,如果他在乎,自己如今也不会在这?了。
王朗手指颤抖,攥着他的领口:“……你说,三年?”
“太医说三年。”叶轻舟中肯道:“这种事没法说具体多久,都是随缘。”
王朗不可置信道:“你怎么能这么冷静?”
叶轻舟道:“你想看我也可以酝酿一下哭一哭,但没必要?吧。”
王朗简直不知道要?说什么,生死大事,叶轻舟随口说来就像在聊天气,态度之轻忽令人发指。
叶轻舟用眼神示意他放开自己,看到王朗表情万分复杂的脸,顿了顿,又叹息道:“疏之,别这么激动。仔细想一想,于我而言,寿数长短又有什么意义呢?”
疏之是王朗的表字,但叶轻舟很少这么叫他。王朗一愣,松开了他。
他无父无母无妻无子,血脉断绝,与人世无恋栈,此生最在意的人已经孤身一人在地下等了他十年。纵然权势财力尽在指掌,却也都不在乎,活到最无聊,拼尽力气快活,也还是寂寞。人世一望到头,就算再活五十年,与今天就死会有区别吗?
王朗道:“苏姑娘!你想想苏姑娘,和苏姑娘在一起不算意义吗?”
“我立过誓。”叶轻舟道:“我这一生已经对不起过一个人,不想再对不起第二个。”
“你这是现在这么讲。”王朗道:“太可笑了,我之前竟然以为你明白人心。你对她有情,在一起相处的时间越久便越舍不得。她和嫂子可不一样,嫂子生前,就是你的,但苏姑娘不同,她日日夜夜在你眼前,你日日夜夜得不到,越得不到就越煎熬,你这是自找苦吃。”
“啊,所幸这样的日子最多只有三年。”叶轻舟耸耸肩:“疏之,这不是我能决定的事,如果能治我也想治,但是确实是,毫无办法。”
“我不信这世上有没办法的事,太医虽然是国手,但归根结底只是太医,知道的事只能从典籍上来,但谁知道典籍记不记得详细?比如说我今天在这?揪了长宁侯的领子,我不信有哪本书会记下来。必然有书本上没有记载的办法,你手?握着圣安司,但凡你想查,绝对能查到蛛丝马迹,你态度消极,完全是因为你现在就是个不想活了的混蛋。”王朗道:“但我是你的朋友,没法看着你找死。我手下商号遍及天下,我会查的。”
叶轻舟:“……”
叶轻舟真心诚意道:“那多谢了。如果我死了,归去来就送给你了。”
傍晚。
苏照歌愕然地看着叶轻舟:“……”
叶轻舟鼻音浓重地‘嗯?’了一声。他一向?以好容色自豪,此刻却鼻头青肿,一说话就流下两行血来。
苏照歌道:“侯爷这是?”
“和安国公家公子没聊明白。”叶轻舟拿一块帕子按在鼻子上,囔囔塞塞地说:“可混蛋了。”
聊什么事他一个白身能怒到照脸给你一拳啊?苏照歌坐在他跟前,丫鬟端上来一盆清水和换洗帕子,没再做更多,很是知情识趣地退了下去。苏照歌给他换了帕子,知道叶轻舟这样回话,是不打算说他们两个矛盾的具体内容了。
不过叶轻舟武艺卓绝,苏照歌自忖如果正面对战,自己未必能打得过他。而今天闯进来的那个王公子一看就脚步虚浮,不是个练武的人,叶轻舟能容他把自己打成这样——一来必然是关系亲近,二来大约是侯爷理亏。
苏照歌转了个话题:“王公子说的正事是什么?”
“说这件事之前我得求苏姑娘一件事。”叶轻舟声音囔囔塞塞,虽然乍一看去很惨但苏照歌听着就想笑:“冬至的功夫没有你好,而且时常被我派出去做事,我需要?有个人贴身保护我的安危,但对外还得做戏,苏姑娘可方便吗?”
冬至的功夫如今比她确实是不够好,但叶轻舟自己功夫已臻化境,冬至一直以来跟在他身边与其说是护卫不如说是跑腿,时而看门时而赶车时而端茶倒水送消息,唯一一次遇上‘危险’——夜市上那次,是叶轻舟自己出手打的。
苏照歌道:“侯爷怎么突然想起来这个?”
“说来话长,一是因为我最近有些事,最好不要?轻动内力。”叶轻舟语调平稳,想到老太医交代他的话:就算现下看来还健壮,但随着时间渐长,拳怕少壮,他的功夫再好,终究会随身体的败落而慢慢衰弱下去的。
“二来是因为我有一件大事需要?做。”叶轻舟竖起一个二:“入冬后我得去趟江南。就我所做的事而言,江南是虎狼地,如果苏姑娘方便,最好到时候跟着我去。”
苏照歌道:“您去江南做什么?”
“事涉朝堂,我不能告诉你。”叶轻舟道:“你是生意人,可以把这件事当成生意来看待。事成后我送苏姑娘大礼,足够苏姑娘天下间随意来去,以贺你多年努力而来的自由。”
苏照歌道:“好。”
叶轻舟一笑,接着说:“王朗说的正事其实是个案子。因为涉及家丑,又来的蹊跷,所以王朗求我帮忙看一看。”
“听起来像衙门活儿,侯爷倒不嫌屈尊。”
“寻常事递不到我手上来。”叶轻舟道:“但王朗是以私交的情分来求的,我左右闲着也是闲着。好奇,去看一看。”
苏照歌叹道:“侯爷真是平易近人。这么说,我也得跟着去了?”
叶轻舟道:“可不是吗,我还想着问问苏姑娘,这事和你们有没有关系呢?”
苏照歌疑惑道:“安国公家死人了?”
“是啊。”叶轻舟道:“王朗是安国公府二公子,上面还有个大公子,是他亲兄长,娶了平康伯的独女。平康伯在朝中颇有声望,和定都……”
苏照歌道:“等等等等,慢一点,谁和谁?”
从前世到今生,勋爵人家姻亲关系盘根错节,她真是谁跟谁都记不住。所以前世只在家?窝着,一步不肯往出走。
叶轻舟垂眸看了看她:“……”
“王朗他哥,娶了个厉害大官儿家的独生女儿,就是他嫂子。”叶轻舟道:“但是日前这个嫂子突然在家?不明原因暴毙了,死得……不太体面。安国公府得查出个所以然来才能给亲家交代,否则就结仇了。这事没法报给五城兵马司,报出去是天大的家丑,但他们自己又查不明白。”
苏照歌道:“原来如此。”
苏照歌迷惑道:“可是王二公子不是和家里……”
“打断骨头连着筋。”叶轻舟一哂;“孝道大于天,老爷子胡子都一把了,这把岁数为了家人亲自去求了叛出家门的幼子,王朗如果没有表示,要?被人戳脊梁骨的,他生意做得大,但越大越得谨慎,如果安国公府怒起来给他下绊子,犯不上的事儿。这和年少轻狂在归去来捧戏子不一样。”
他这么细细说来,有点像是在教苏照歌这些世家,这些人之间是怎么回事,又说自己的猜测和看法。苏照歌恍惚了一下,想起了前世,自己无论如何都不知道他每天都在做什么,在想什么,对比起现在两个人坐在灯下详谈,真是天壤之别。
内宅妇人,即使再身份尊贵也是笼中之鸟,如今她羽毛漆黑,却在天际间了。
苏照歌疑惑道:“所以安国公是想求您出手吗,可他既然肯拉下脸去找二公子,怎么不直接递个帖子来直接求您?”
叶轻舟挑眉,奇道:“那我为什么要?答应他?我跟安国公又没什么交情,他来求我那就是安国公求圣安司,可后宅死了个人而已,都够不上一司记档,倒值得劳动提督本人了。”
啊。苏照歌看着说起话来还鼻音浓重的长宁侯,心想果然平易近人都是假象。叶轻舟近亲友,善待手下,没有架子,几乎让人看不出来还是个侯爵。
然而他毕竟还是个侯爵。对没兴趣或不喜欢的人,态度就是这样的漠然。
苏照歌道:“那既然是大夫人去世,或许能怀疑一下后宅的姨娘们。”
“这就是我觉得有意思的地方了。”叶轻舟道:“王大公子和夫人感情甚笃,后院没有侧室。但夫人过世后大公子情态虽然悲伤却并不急切,反倒是老国公着急上火,哪怕舍出一张老脸去求王朗,都要查出真相。”
他想说的应该不是纯粹的字面意思。苏照歌‘啊’了一声,和叶轻舟对视两秒,没明白他的言下之意。
“……”叶轻舟叹了口气,循循善诱道:“大公子与夫人年岁不大,感情甚笃,正是蜜?调油的时候。这时候夫人离世,且不是善终,怎么会这么平静的?就算大公子性情平稳,也该有想彻查——乃至复仇之心。”
叶轻舟眯了眯眼:“然而大公子并不十分在乎,却是当公爹的急得不行……你不觉得很有意思吗?苏姑娘?”
据京城千?之外的某处楼阁。
天际渺远,一只孤雁振翅,扑簌簌向?远方飞去了。
“这只雁活不久了。”倚在栏杆边上的男人看着那只孤雁道:“大雁是忠贞的鸟,雁群中很少出现孤雁,如果伴侣死去了,他们很快就会跟着去死。所以人们成亲的时候喜欢用雁来当聘礼。”
“如果楼主慈悲,可以赐它一死。”跪在他脚边的人恭谨回话。
“我想看他活着。”男人转着指间的一根簪子:“他如果死了,我昨天打死那只雌雁的意义就不大了。我就是想看看这种人——这只雁失去伴侣后,要?挣扎多久,怎么挣扎,怎么自己去死。”
“你不认为摧毁一个人,比单纯的杀死一个人更有意思吗?人是如此,雁亦然。只是人确实比雁更坚韧一点,雁终究是动物,只会困死自己,而人挣扎着挣扎着,竟然还能站起来往前走。不过这样也好,可以用同样的方式再来一次,我的照歌那么漂亮,不该有人不动心。那么痛苦扭曲的表情,我真是一辈子都看不腻。”
男人把指间那根簪子丢给地上的人,那簪子华彩盈盈,可惜沾满了褐色的陈年血渍,尾部刻着一个小小的‘岳’字。
“把这东西带回京城。”男人语意含笑:“还给……长宁侯。”
作者有话要说:老叶,警惕,变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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