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它过滤时的那层细纱布,爱它封坛发酵埋于光阴里。
晴思酒,雨思茶。
北京难得连续几日天色好得很。这样的好天气,才会让人有心思出门,好像出门就披了一层金。金的晨光,金的叶子,金的南瓜粥小米粥,金灿灿暖融融的早餐味道。
出胡同左转,过了社区活动中心,就是卷饼小铺子,早上上班族很多人排,再往前走,便是那家改了卖栗子糕的。紧挨着,重庆小吃,早点热气腾腾,包子、炸油饼、炸油条、烧麦、粥、汤、馄饨、豆腐脑、茶叶蛋……我一年也吃不上五次早点,但吃的话,必然是他们家的油条配豆腐脑,自己浇一勺辣椒油,浇得均匀,一个香喷喷的早晨。
重庆小吃挨着个小档口,卖拌凉菜和卤的鸡爪、鸭头之类的。老板娘偏瘦,脸色微黄,每次都放好多好多辣,哪怕我们每次都说放一点点辣,但在她那儿,一点点仍是好多,最后逼得我们再买时只好说不放辣。做这种小生意,我倒觉得男人比女人敞快,也好说话,不会斤斤计较。这些小商小铺小档口多半是老板比老板娘温和,说来也有趣。
再往前,便是超市。天气暖的时候,桃子、梨子、葡萄刚卸货,就直接摆在门口开始卖。卖菜的小伙子很有意思,因为已住了数年,我经常去买菜,便也脸熟。我说我要买枣,他说别买了。我说橙子呢?他说别买了。我说梨?他说你明天再来。我说黄瓜总新鲜吧?他说黄瓜行,黄瓜今天刚到的!
等我到家时,只见家里其他姑娘买了满满两斤枣,我问她哪买的,她说超市啊。
不知道为什么,每天早上路过超市,我都想到酒。
晨起一杯,好梦半醉。可惜,我是个滴酒不沾的人,这个可能跟遗传也有关系,我家里人几乎都不能喝酒。当初表妹出国时,全家一起吃饭,我爸爸以示高兴,要跟我表妹共饮,喊服务员,来一瓶啤的——由此可见我家人酒量,还不够人漱口的。
轮到我这儿,更是一塌糊涂。
我人生中第一次喝酒,是在初中班主任家,当时除了我还有一个女生。老头儿是退休后学校返聘的,每顿都来一两杯白的,问我们喝不喝,小孩子觉得新鲜,说好啊。
两三口下肚,那女生一点事没有,我就立马平躺了,睡了两小时,仍是走不动。最后好不容易到了学校,又跑去医务室扎针灸,晚上睡了一宿,第二天早上才好。至此,我便知自己不能喝,一口都不行。
第二次喝酒是大学时跟一位市委宣传部的阿姨吃饭,阿姨说,姑娘,来一点吧。因为家人在,以示尊敬,我干了一杯。回去又吐半宿。
第三次完全是赌酒了。当时跟个小男生谈恋爱,对方知道我不能喝,酒精过敏,竟然跟我说:“我全干,你随意。”简直就是犯贱啊!这不是叫板吗?于是我咕噜噜三杯酒下肚,一头便倒了。吐了一宿,身体动弹不得,头脑却万般清醒,不该说的一句都没说。至此,我可以确认自己虽然不能喝,但酒品甚好,异常冷静,大可放心。
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便是几年前的七夕了。对方倒了红酒,我说我不能喝,对方说没事,你喝一点点。又是一点点,然后头疼一下午,打车回家吃药睡觉。然后,就再没然后了。
嗯哼,我的世界不能容忍一个跟我赌酒劝酒的男人。如果我说我不能喝,我希望他很识趣贴心地给我叫杯果汁或咖啡。
以上种种,能说明的就是我跟酒打不得交道,我享受不了它,它也享受不了我。
但不影响我爱它。
爱它源于的泥土、稻谷,爱它上蒸时的扑面热气,浸泡时的谷黄米白,爱它过滤时的那层细纱布,爱它封坛发酵埋于光阴里。
爱它的名字、它的故事,花雕、女儿红、红高粱、烧刀子,有人落轿掀盖头,有人捉刀走江湖。
爱江南的那种潮湿,以及江南人的那种绵软深情,从女娃第一声啼哭落地,埋于时光里,埋于自家桂花树下,埋于父母心头的那种殷殷期盼和牵挂。
更有北方的那种粗犷浓烈,像电影《红高粱》里十几个赤膊上阵的汉子满头大汗地打酒,更有余占鳌那一泡弄拙成巧的童子尿。
人、事、地域的味道和筋骨,都在酒里。
各有各的光阴,各有各的故事。
南方人喝酒和北方人喝酒又大有不同。我听过不少从北方到南方的朋友抱怨,说自从打北京去了上海,找人喝酒连个酒局都组不起来。
嗯哼,酒局在北京倒是盛行。甭管熟不熟,喝一圈就称兄道弟了,这是北方人的酒桌文化。南方人理解不了,也不认同,但又无奈。
有不少南方朋友跟我抱怨,说北方人看似热情,但并不实在。我说也许这是界定的问题,就好比第一次酒桌上见面的人跟你说:“以后用得着的地方,尽管找我。”我说这是北方人的热情,只是一种表达方式,但在南方人看来,则是承诺。
对于北方人来讲,只是客套。所以,我没必要也压根儿没打算兑现。
但它像一句海誓山盟一样砸在南方人的心上,因为在南方人的文化里没有这种寒暄方式,他以为你这就是一句承诺。换来的,也大多必然是失望。
所以,北方盛行喝大酒,组大局,认识不认识的全来,不认识的现认识,熟的不熟的全来,喝起来唱起来闹起来,也常常打起来!最后往往都是闹剧收场,第二天醒来完全不记得跟谁喝了酒,脸上瘀青也不知道跟谁动了手。
这是北方人的莽撞可爱之处。
而南方人喝酒要挑酒、挑人、挑时间、挑地点、挑主题,相比之下,谨慎得多,倒也显得贴心轻盈。
想想我一个滴酒不沾的人,来写这么一篇关于酒的文章,也是醉了。
我记得狼桃姐姐写过一首诗,诗的名字叫作《到圣托里尼做个酒徒》。
好美的名字,也是好美的愿望。
只是,我此生注定不能成此大梦,不能做个阳光下的酒徒,没有“将进酒,杯莫停”的豪爽畅快,也没有“酒入愁肠,点点化作相思泪”的愁苦,但并不妨碍我想象它,认知它,喜欢它,迷恋它。
酒之于我,如同陆地之于1900,1900一生没下过船,没踏过陆地,哪怕,他已站到了船梯上,他望着眼前的城市,望着陆地,良久,折身回到船上去。这是我最爱的电影,1900站在船梯上的挣扎、选择、思虑、想象、担忧……我能感同身受,一种无法把握的未知带来的怅然绝望。然后折回身去,一身轻松,回到自己的世界里。
我深信,每个人都是有边界的。
而酒,便是我的边界之一。我知道它在那里,知道很多人享受它,知道它的奇妙,知道它是个好东西。
可是,我享受不了。我们并未真实交集。
我只是在想象它,想象它微醺,想象它春风化雨,想象它暗夜生香,想象那么多人迷恋它、喜欢它,恐怕那种微醺便是“极乐”。然而,于我来讲,此路不行,我只能另辟蹊径来实现我的微醺和极乐。
我喜欢我是有限的,是有边的,就像不会生要练出酒量一样。这样,我才清晰自己的位置。
才准确地知道生活中,什么用来享受,而什么用来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