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美国看华文报纸说香港大浪西湾海面经常漂浮腐肉,泳客游泳,腐肉乘浪而来,使人作呕。我坐在麦迪逊,隔着一个大西洋遥想大浪西湾境况,竟亦感到恶心,吃不下手中三明治!
别笑我神经过敏,因为我曾被吓过!
并非在香港,是在台湾,在一个名叫“福隆”的泳滩上。那年头,浪漫得很,偶尔闲极无事,独自坐了十五分钟火车,从台北到福隆看海听潮。
搭火车是一件无比舒畅的事,轰轰轰,火车过山窿,不仅引起无限童年联想,也想过遥远的未来,有朝一日老了,在海边买间小屋,伴海而居,甚至像老作家杨逵一样,种田,“每天用锄头在土地上写作”。
轰轰轰,福隆到,上站头,望南潮。福隆有一个沙滩浴场,供旅行游泳,周末人山人海,平常客稀人静。我喜欢在沙滩上散步,走累了,掏出一本书,通常是诗集,面海而诵。那浪漫的日子,没有刻意记住,却总挥之不去。拥有过,意难忘。
直到有一天——
那一天,又到福隆,又在海边看书,看得眼睛累,仰天而卧,竟呼呼入睡,睡至黄昏始起。看一下表,糟糕,六点,回台北的火车快到站,必须赶到站上,以免再候一个钟头。
匆匆跃起,正待离去,一看,不知何时,左前方大约四英尺处躺着一只肉已腐烂的死猪!可能它在我睡着时被涨潮冲到滩上,伴尸而睡的我竟懵然不察!恶心恶心恶心,那种恶心感觉,正如那种浪漫感觉,至今不退!
二
华文报纸也说中上环的“电动步梯”已完工,骤觉“历史”已经终结。
终结的是我个人的“想象历史”。
每回途经中上环,途经那石板层层叠叠、巷道曲曲折折的中上环,难免堕入一阵历史玄想。因为我的母亲成长于那里。她说过,许多次,有关她年少时趿着木屐在石板街上啪啪啪走上走下的故事。走一个钟头上班,走一个钟头下班,石板街,一群工厂姐妹联群结队风雨无改地走上走下。因为不管风雨有多大,她们都要赚钱吃饭。
而父亲亦是在中上环结识母亲的。不消说,曾陪着在石板街上啪啪啪走上走下。
故事听久了、听多了,对根本不常去的中上环产生感情。途经该地,似电影镜头,眼中浮现一群少男少女的身影。轻快步伐,盈盈笑声。那是父母亲的历史,也是我的历史。
想象久了、多了,竟暗中认定那是我的故乡。广东不是,我对广东没有感情,我从没听过那儿的故事。中上环有我父母亲的故事,中上环才是我的故乡。
中上环当然一直在变,然而电动步梯的出现,才是彻底的变。一道长长的步梯穿肠剖肚般延伸上山,层层叠叠的石板、曲曲折折的巷道显得加倍寒酸。前看后看,皆成另一景色。中上环的最大生活特色正在于“行路难”,步梯一至,不费吹灰之力即可上九重天,中上环从此不再中上环。
在不再中上环的中上环,我难再有历史想象。眼前光景万般不一样。
哎呀我是多么怀念启德机场那个位于香港九龙市区的国际机场啊。它建成于一九二五年,退役于一九九八年;建成时是英国的香港,退役时是中国的香港。而在停用当天,七月五日晚上十一时卅八分,最后一班降落于此的航机是由重庆江北飞来的KA841,廿四分钟后,最后一班由此起飞的航机是前往伦敦的CX251。一来一往,中现英去,既是外交面子上的巧妙安排,亦暗含可供联想的文化隐喻,具体地,向世人展示了香港的新命运。
之后,再过一个多小时,华人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和英裔民航处处长Richard Siegel主持告别仪式,在一句“Goodbye Kai-Tak,and thank you!”的道别下,按键关灯,启德机场顿然陷入漆黑,观礼者无不沉默,倒吸一口炎夏寒气。大家心知肚明,从这一刻起,全球最具震撼力的机场市景已如烟花幻化般消散无形。
在启德机场搭机起落过的人想必难忘那片景观。不管是向上攀升抑或朝下垂降,坐于机内,望向窗外,低头俯瞰,皆可看见高楼矮厦如山岩般往你眼睛尖锐地刺来。在白天,楼房大厦的主色调是灰蒙黑白,像火山爆发后的凝固溶浆,硬崩崩地躺在那里,穷凶极恶,记录着刚刚发生的一场暴劫。而在楼房马路上走动开动的人头和汽车,则像在突兀岩脉之间爬行的各类蛇鼠虫蚁,如斯微弱,如斯无助,如斯自以为有方向却又其实不知何去何从。你看着他们,想到,原来自己就是他们,何等悲凉。
如果换是黑夜,眼下的高楼大厦全部变成爆发中的火山口,红橙黄绿青蓝紫的霓虹灯积极奋进地往上怒冲,热烘烘的,仿佛隔着机舱你仍能够感受到它们的强度温度;而人和车呢,则比白天又更谦卑十倍,都成了小小的影子,在危机四伏的翻滚烫热的火堆里挣扎求生。但当然,你可以乐观些,譬如说,把高高低低的明亮灯光想象成传说中的海盗宝藏,钻石、珍珠、水晶,奇珍异宝都在这里了,路人和汽车是海盗船队里的成员,进进出出,在堆积如山的财帛里纵酒狂欢。
启德机场能有这样的魅力只因位于市区。这是一片原名叫作“启德滨”的长窄填海地,位于九龙半岛之东,由启德企业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所建,本来打算发展高档房地产,名字来自两位老板何启和区德,但讽刺的是,建成之时,企业倒闭,政府接手了,将之改用作机场。机场旁边就是九龙城,一个曾经有着清朝城寨的老区,周围亦有不少新楼房,是热闹滚滚的欲望红尘,人口密度甚高,每天有无数班飞机在这个区域的头顶起起落落,距离之近,足让路人抬头对飞机底部的圆滚肚皮一览无遗;噪音之巨,足让人于数十秒内没法说话或聆听,轰轰轰,隆隆隆,轰轰轰轰轰,隆隆隆隆隆,在区内行走的人和车从早到晚感受到飞机震动,居住生活于此的人更每天必须经历无数次“地震”。必须说,这是痛苦的,但也必须说,正是人们的痛苦经验造就了震撼的高空市景。上与下,飞与行,天堂与地狱。
生平首回搭飞机,在一九八〇年七月,启航地正是启德机场,回程亦于启德机场下降,去时白天,回来夜晚,来去皆被如斯贴近的市容景观震慑住。当时没拍照,但坐在座位上的少年的我,肯定眼睛和嘴巴都张得大大,不敢置信,却不能不置信,庞大的飞机在闹市内离开与回来,仿佛本来就跟城市合而为一,城市是土地,飞机是树,忽然像火箭般从地里连根拔起往上冲,忽然又把树根塞回地底,若无其事,什么都没发生。由于机场在市内,抵达后,搭车回家只须半小时,不像于一九九八年七月后使用的赤鱲角机场,因在大屿山,一趟车程需时九十分钟,归心似箭,难受得很。
那年首回搭机是去菲律宾。我家有个小传统,谁读完中学五年级,谁便可以去旅行,但因财政考虑,父母姐妹皆不同行,只我一人出发,参加旅行团。那年头的香港人最流行去菲律宾,七天六夜,大约一千两百元港币,回家时每个人带着一大堆椰子糖、木匙木叉等纪念品。十七岁的我于此行开了眼界,体验了好多第一次:第一次见识了香港的高空市容,第一次见识了传说中的美丽的空中小姐,第一次见识了在云端遨游的好滋味,而到了菲律宾,也见识了其他本没打算见识的人和事。在回到香港的时候,启德机场仍在,我却已经由男孩变成了男人。
佛教是一门大学问,但也极可能是一门世上最容易谈的学问。有此感想,因这次回港在书店看到不少谈论佛学的书籍,作者来自三山五岳,有本来炒股票的,有本来写歌词的,有本来写咸湿书的,有本来写肉麻爱情小说的,有写几十年信箱式杂文后转行卖珠宝首饰的……似乎真的“我佛慈悲”,人人皆可将之大写特写、大谈特谈、乱写乱谈。
不知何故,站于书店书架前面,我联想起唐朝光宅禅师骂人的几句话:“佛法衰相今现,奴也解问佛法!”(佛法快要衰败了,像你这样的人也懂得问佛法!)
——我猜,如果光宅禅师生于今天,眼看乱七八糟的佛学书大行其道,眼看借佛之名招摇撞骗的上师法师灵通师大行其道,必忍不住再骂这两句话一次。
真的,正如有人说过“当街市婆都玩股票的时候,股市即成骗局”,当系人都扮专家大写特写“我谈佛法”或乜乜菩提物物菩提之类的所谓佛学书时,佛学即成骗局。佛法是人人可亲近的,但人人可亲近并不代表人人在未搞清楚佛法真义之前便可写可谈。此乃两回事,切记切记。阿弥陀佛。
暑假迫近,遇台风。吹台风的下午坐窗台前,静看窗外人间风狂雨暴。
风是看不到的,但绝不沉默,阵阵呼啸警告世界不要轻视它。远山的树摇呀摇,在顽抗,在坚守每一寸土地。地下的根可能吱吱作响。
窗外可见一条长长的斜路楼梯,偶有人走过,都是三步连两步,跑着走。只有一对情侣,硬撑着一把被吹得东歪西倒的雨伞,毫不着急,走得施施然。八方风雨造就了一趟“生死患难”。如果他们明天就分手,肯定一辈子回味。
想起有一本小说的书名叫作《有情风雨》。没有过,不知内容谈些什么,但刹那间,在风雨中互相扶持的男女令我隐约明白,啊,这就是了。还有什么比情爱更能抵挡风风雨雨?风雨人间到处惨烈,伞下自是一片有情天地。伞一张,双手共握一柄,肩臂缠绵,摩擦出温暖如一盘炉火。
看着看着,独坐窗台前的汉子竟也感一阵暖流。隔着狂傲的风雨,隔着厚厚的玻璃,我竟似听到他们的情话,听见他们的呼吸。当然他们不知道自己被“偷窥”,爱中男女的眼睛从来看不到第三者。不惧风雨,以及一切。
一
或因时差关系,暑假返港后,睡不着,起个大早,坐看天明。兼看各式人等陆续出门上路。上学的、上班的、耍太极的、饮早茶的……准时出发,节奏规律如闹钟。极好奇为什么他们可以一睁开眼便出门开展新一天。
我极“慢热”,睡醒后总要坐在窗前发呆好一阵子脑袋才能活动。若有咖啡一杯、香烟一根、报纸一份,世界更是完美。享受完一轮,开始思索:今天该做些什么呢?或,该如何/何时动手呢?
别人是“今天的事今天做”,我可是“今天的事今天计划”,喜欢睡醒才铺排工作。
在地铁看见一位十六七岁的少年西装笔挺,走两步拨一下头发,仿似全城至英俊潇洒的男人。想必是“出征”吧?约了女朋友在地铁恒生等?
凑巧坐同一车厢,刚开始,少年坚持不坐,后来可能皮鞋站得他太累,忍不住坐下(还跟女人抢位子!),腿一伸,露出原形。脚上穿的竟是一双篮球运动袜。唐突刺眼。
狐狸尾巴总在小地方显露,男人的“小地方”,通常是袜子。无论西装多名贵名牌,是不是花了足够的心思在打扮上,一看袜子即知。袜子配搭得宜,才是真用心,绝非随便走进西装店,就挑最贵的那套买。精于拣袜的男人,才是细心考究的男人。夏天西装配什么袜,冬天西装配什么袜,穿牛仔裤配什么袜,穿短裤配什么袜,统统有“理”,半点不含糊。袜子不必贵,重要的是要称。所谓穿着品味,领带称只合格一半,袜子也称才算满分。
男人其实另有一“小地方”:内裤。
不过女人在看见男人的内裤时,即使发现不称,也太“迟”了。
二
电话故障,不自量力拆机修理,不知何故有一颗小螺丝拆不下来,使尽家中法宝,螺丝起子、钳子、锤子,统统无效。时值凌晨两点,求救无门,本来平常一定跳上床睡大头觉,睡醒送修,花个钱干手净脚。我最讨厌“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孔子是我的死敌。此夜却突然涌上一股“血性”,誓要将之修妥,于是两点过去了,三点过去了,四点快来了,螺丝仍硬硬卡在原地,似在对我冷笑。
一咬牙,老子不睡了,发誓将汝煎皮拆骨!
就这样弄了一个通宵。结果?仍是花钱送修。白白无眠。
但我得出一伟大结论:我真的真的不适合试图修理任何机器。
另一伟大结论:孔子仍是我的死敌。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买了一张三英尺高椅,放在厨房,坐上去,有凌空而坐的感觉。左顾右盼,发现厨房看起来竟甚不一样。从高往下看,本来熟口熟面的水槽、炉灶、冰箱,统统以“新面目”呈现我眼。横看成岭侧成峰,我在厨房内领教个中滋味。
透过厨房门望出客厅,亦如是。沙发与壁灯从高角度看去,不仅形状有变,连颜色亦觉不同。本来是粉绿的,如今更淡,接近白,刹那之间我竟以为自己坐在别人家中,看着不属于我的沙发。
一时兴起,将高椅搬进睡房角落,坐上去仔细瞧瞧眼前的“新”睡房。再搬到另一角落,又是另一个“新”睡房。
照办煮碗,将高椅搬入书房,四个角落分别坐一下、看一下,欣赏四个风貌不同的书房。明明都是我的东西,却又好像都不是。尽变新鲜。
顿悟:无法经常搬家,总可偶尔搬动家具吧?再不,“搬动自己”,从不同的位置角度看家里一切,总能在旧生活中寻到新趣。稍一“超脱”,眼前光景万般不同。多像生命呀。
看李翰祥导演在专栏中提及一些台湾人名,其中有些,我在工作上接触过、领教过,当然,我看到的是他们老年的一面,李导演看到的是他们年轻的一面,于是,我不禁疑惑:原来岁月能够替人带来如此大的转变。
原来我所接触到的那些人,那些上了年纪却仍整天挖尽心思争权夺利的人,年轻时曾经如此文艺过、理想主义过!
如果李导演看到的是他们真的一面,我看到的也是他们真的一面,那么,个中转变(堕落?)不可谓不大!
有时候想起这些人,我会暗问:他们到底怎样看待自己的过去?又如何看待自己的现状?年少无知?老来沉沦?大彻大悟?
抑或,他们早已忘记昔日的自己是何模样?
问题是,他们记不得,旁人记得。
江湖老去,不管是升华抑或沉沦,其实都是不堪回首的。
一
朋友采用“食疗法”治病,本来无肉不欢,如今只能吃菜。但他吃的是“锅边菜”,一碟青菜炒牛肉,家人夹牛肉,他夹青菜,合作愉快。
故请他吃饭不必麻烦另做斋菜。
某回我取笑他:“既已吃素,何不干脆做和尚?”
他淡然回答:“我只是‘吃菜’,并非‘吃素’。我还没那福气。”
答得极妙。“吃素”二字其实隐含一种慈悲本义,“斋口唔斋心”的人,严格来说没资格盗窃“吃素”之名。甚至,一年吃一个月斋的人、半年吃十日斋的人、一个月吃一天斋的人……统统只属“半吊子的慈悲”,故,应该正名为“吃菜”,别乱用一个“素”字。
如果“斋口唔斋心”算是“吃素”,真正发慈悲心、发大愿心而吃素的善者智者又该叫作什么呢?
紫色之大可悲,在于令人误以之为红色,扰乱了红色的本质。古人早有名训。“吃菜”而冒充“吃素”的人之大可恶亦在于此。
二
喜欢立体火柴盒,是旧式那种,长形的、厚身的,很有质感。一握在手中,即觉温暖。
立体火柴盒愈来愈成稀有品,现在流行的是扁扁平平的,盒上印着各式图案,绚丽悦目。可我偏欣赏旧式火柴盒的厚重分量,放一盒在桌上,总觉“压得住阵脚”,令桌子变得稳重。故我即使不抽烟,桌上也常摆着一盒火柴,偶尔点燃一根,闻那余烬焦味,心头涌起一阵莫名其妙的荒凉。
有一阵子收藏火柴盒,但看完一部欧洲电影,顿感小盒子有点吓人,乃停止收藏。该电影名《消失》,描述一位女子突然人间蒸发,男朋友千方百计追寻其下落,某日,有一男子找上他,问他愿不愿意“体验”女朋友的遭遇。男朋友答应,男子乃将他弄昏。男朋友转醒时,发现自己被困在棺材内生葬。原来女朋友已被该变态男子用同样的方式弄至消失人间!
看后,有一阵子一见立体火柴盒即不寒而栗。厚厚长长的小盒子令我联想到棺材,以及无声无息的死亡。是的,死亡。
在美逛“量贩店”,见各式商品一大包一大包地在货架上等待客人捧走。算一算,实在便宜,很想买它一买。但一想起自己订立的“马氏家训”第一条,立即忍手。不买不买不买!
什么是“马氏家训”第一条?
那就是:能够明天掏出来的钱,今天绝不要掏!
有此一训,只因受过太多痛苦教训。往昔常因一时贪小便宜,买回一堆久久无用甚至根本不用的东西。浪费,阻地方,因贪得减。买回的东西最后总是转送他人或眼白白看着变坏。于是警诫自己,别再做“冲动消费者”了。宁可多花一丁点钱,少量少量地买,用完再买,买了必用,长期算下来恐怕有赚。
所以,嘿,这家训的本质并非“孤寒”,刚相反,是“节俭”。
什么是“马氏家训”第二条?
就是第一条的引申:能够明天才完成的事,今天绝不要做完!
曾经留过一把络腮胡,后来左看右看不顺眼,剃掉,但在“剃度”时玩了一个小游戏:分批剃,先剃去腮边和下巴的胡子,只余唇上两道八字胡,且看是何模样。哈哈,天地良心,只比林子祥逊色1CC。
然后,剃去八字胡,只剩鼻子与嘴唇之间的一小撮胡须,哈哈哈,彻头彻尾似大战时代日本军阀。真个“八哥野鹿”!
索性戴起一副平光袖珍型圆眼镜,抹上发油,到校园中央逛几分钟。果然,凡我至处,皆有怪异目光。好久没受到如此多的目光洗礼,正如三级女星阿边个话事解,唔理阁下赞抑或骂,最紧要系有人睇、有收视率!
胡闹了半天,将各式胡形拍录下来,以作纪念。然后才将胡子彻底刮干净,还我一个本来真面目。太久没看见自己“清靓白净”的模样,对镜自照,竟感陌生,甚至,发现嘴角多了几丝皱纹!
——外貌与心灵一样,“伪装”太久,往往连自己都认不得。还我一个本来面目时,可能人已老。自我,久违了。
有一阵子没吃蟹了,只因敬重此物的“江湖义气”。
每次吃蟹,都是从菜市场买活生生的回家亲手或蒸或炒。数月前,白天买回七八只,置于水桶内,留待晚上宵夜。蟹哥们在桶内又爬又敲,砰砰啪啪,求生意志甚强,令我开始动了恻隐之心。
然而,照常,始终是食欲战胜。黑夜来临,动手蒸蟹,将夹子伸进水桶内捉拿活生生的蟹哥们,它们当然负隅顽抗,不断挥舞钳子还击。拉扯一番,夹子打赢了钳子,夹到擒来,活蟹一只接一只被夹到热滚滚的蒸笼内。到最后,只剩两只,夹子再伸进桶内时,竟发现它们互相用钳子夹住对方,两只蟹形成一个圆形,让我无从下手。团结互相,保人自保,蟹哥们真聪明。
残忍的我“馋火攻心”,用夹子猛力敲脱它们的“拥抱”,待其一松钳,马上夹起一只。岂料,才夹到半空,剩下的一只竟奋力扑起,伸出钳子拉住同伴的脚,想将其救回桶内!大哉螃蟹,竟懂得冒险救友!
那一顿消夜吃得不太安心,自此不再买活蟹。是阿Q,只为不忍。
一
有点害怕秋天,落叶,枯栎,荒田,景色太凄凉,开车行经郊外总令我情绪起伏不定。车行于市,好不了多少,行人无不缩颈遮脸急步疾走,市况如郊外,遍地凄凉,有损身心。
晚上更是可怖。窗外对着一片大草地,落叶层层叠叠彼此覆盖,深深的夜里,风吹叶起,哗啦啦,哗啦啦,似有一大群人在走路。更别提风声如嘶吼。想起看过的一部鬼电影,夜里,一群童鬼从墓院跃起,手牵手在枯草地上跳跳跳,玩游戏……
另一糟糕事乃吾家木门外附装蚊帐纱门,大门牢牢上锁,纱门却关不紧,晚上风吹门动,摇摇摇,纱门撞到木门上,咯咯咯,十足十有人敲门。好几回我心虚地提高嗓子问:“谁呀?”
无人应,又只是咯咯咯。虽明知是风声效应,已够心惊胆战。平生多做亏心事,报应来了。会否终有一夜,咯咯咯,我又问:“谁呀?”
“嘿嘿嘿,是我呀,时候到了,跟我走吧!”
怕冻,一到冬天镇日窝缩在家,在暖气中度过二十四小时。然而爱雪,是个“雪痴”,一到冬天眼睛便不能自拔地凝望天上飘雪与地上积雪。
怕冻与爱雪的矛盾结果是,一到冬天,最沉溺的娱乐是坐在窗前,手里握一杯热咖啡,静心欣赏窗外雪景。
以前住的地方有壁炉,一百美元买一捆木柴,一到冬天,将柴往炉中一丢,干柴烈火,烧得吱吱响。柴火声陪我赏雪,如背景音乐。某年她从台湾飞来芝加哥伴我度圣诞,火炉前,火光映得满脸红,前所未有的浪漫。
目前住的地方欠缺浪漫壁炉,一到冬天,想借火取暖,只好点洋烛。窗台前放一具烛台,买回一堆奇形怪状的洋烛,圆的方的长的短的,红黑青黄蓝,皆有。烛光点起,闪烁摇晃,别有一番温馨。洋烛且会散发香气,窗外有雪,室内有乐,桌上有红酒小吃,身边有她,生命由是圆满。
一到冬天,生活美好,称心如意。
如果我明天死去,请将我葬在会降雪的地方。让白雪洗涤我的灵魂。
二
美国中西部几乎没有春天,四月仍偶降雪,一入五月即艳阳烈照,若有所谓“春天”,也是四五月之交的十天八日而已。
由于寒冬太长太久,虽是“雪痴”如我,到了四月乃免不了心绪蠢动,急切期待春天来临。“短命”的春天,怎么还不来啊还不来?
好了,好不容易等到积雪稍退,阳光露脸,春芽涌发,马上脱掉厚厚的雪衣,换上轻薄外套,开车到“梦到她”湖畔观赏冰湖融解的奇景。在寒冬结冰厚达尺余的湖水此时渐融,但融得不平均,东边早已融成水,西边却仍是浮冰,湖面被割裂成一块块,似陷阱,极诡异。有些不怕死的人蹲在冰上钓鱼,更有人在冰与冰之间跳来跃去,每年总有几个这样的人失足冷死湖里。若在沉沉夜里来湖边,风声一响,乍听似枉死鬼悲号,令人倒抽一口寒气。
冰湖就在短短十天八日内融成蓝蓝湖水,五月里,游人涌至湖边喝酒听歌观落日,热闹再临。而我此时通常鼻水猛流,因鼻子过敏,天气一转即乞嚏个不停。对我来说,春天是纸巾和伤风药全盘胜利的季节。
眼睛怕光,所以不喜欢夏天。夏天一来我便拥抱太阳眼镜。
皮肤怕晒,所以不喜欢夏天。夏天出门我仍爱穿长袖衬衫。
讨厌游水,所以不喜欢夏天。夏天海边扎扎跳的弄潮儿使我心烦。
喜欢黑夜,所以不喜欢夏天。夏天的白昼特别长,没完没了,等极都等唔到天黑,直接损害我的工作效率。
有太多太多的理由抗拒夏天,秋冬春,如果一年只有三季,多好。
有而且只有一个理由令我容忍夏天,那便是,世界上所有学校皆在夏天放暑假,老师和学生都可轻松三个月。一年之中有三个月假期,让生命有机会喘口气,这是极“人道”之事。经常抱怨学院生活单调刻板,一想起“放暑假”这回事便舍不得离开学院。暑假里,天南地北自由去,闲书杂书随意读,那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三个月。想想,我错了,一年怎可没有夏天。若夏天长达半年,暑假长达半年,更妙。
有朝一日我离开学院,必恨死夏天。我厌夏日长。
台湾《中国时报》来电约稿,谈香港的七十年代,我在电脑前回顾了一下,想到了这些。
香港其实有“两个”七十年代。
嗯,我看,不如由“第一个”与“第二个”七十年代的交界讲起。
那是一九七五年,夏天。大概是八月底吧,对,一定是八月底,因为九月开学后我便升读初中一年级,我抓紧最后机会,带着暑期打工赚来的钱到夜市定制校服。
“屁股要窄啊!对,窄,再贴身一点!裤管要阔啊!对,再阔一点!”我兴奋地对在夜市路边设摊的流动裁缝说。他半蹲着替我量裤子尺寸。这是我生平第一条量身定制的裤子,而且是校裤,中学是男女合班,你知道,失礼不得。
“我知道,我知道!”裁缝被我啰嗦得有点不耐烦,“衬衫领子要飞机,是不是?”
“是,是!要‘飞机领’,要窄腰,背要完全贴身……”我一面提出连串要求,一面幻想自己穿上衬衫的摩登模样,眼睛发亮。
“裤子二十五元,衬衫十五,五天后来拿。”
“五天?两天行不行?”
“我两天能够做出来,你也不敢穿!”
只好心急地数日子。一二三四五!太阳尚未下山便赶往夜市,等裁缝施施然而来,付钱,取衣,回家穿上在镜子面前一瞧。
我看见的不是自己——是许冠杰。
我真的自以为是许冠杰。我还摇动屁股,模仿许冠杰扯着嗓门唱:“求望发达一味靠揾丁,鬼马双星,鬼马双星……”
那是许冠杰的七十年代。也是温拿的。也是罗文的。那是香港中文流行曲风起云涌的七十年代。许冠杰的《鬼马双星》、温拿的《大家乐》和罗文的《前程锦绣》携手击退国语歌和广东小调。他们让几乎算是第一代土生土长的香港年轻人惊觉,原来我们可以用我们熟悉的香港口语来抒唱我们熟悉的香港经验。原来我们不是“国语人”,也不是广州人。我们是地地道道的香港人。
许冠杰、温拿和罗文当然也教懂香港年轻人穿喇叭裤以及窄身衬衫。我们穿着喇叭裤上学、逛街、开舞会,甚至连跑步穿的运动长裤都是阔裤管的。至于衬衫式样,是腰窄,领子长而阔,长得愈来愈像飞机愈好。而当时从早到晚穿着“飞机领”衬衫的我犹不察觉,香港其实正像飞机起飞般往前直冲,从“第一个”七十年代飞进“第二个”七十年代。才一转眼,光景万般不一样。
这是香港的“第一个”七十年代:踏入一九七〇年,第一代土生土长具香港意识的新香港人渐告成型,社会却仍是旧的。政府仍然保持所谓“自由放任”,其实是不负责任的旧殖民地统治手法,贪官污吏横行无忌(警察是“有牌照的流氓”)、内地难民不断涌至、左派暴动危机犹存、经济衰退未见好转……整个社会陷于一种既似蠢蠢欲动却又无路可进的暧昧状态。新的力量在酝酿,旧的框框却仍紧套,新旧在激烈搏斗之中。于一九七一年新上任的港督麦理浩,似乎有许多远大的建设蓝图,却又迟迟未见颁布。
就这样,一九七〇、一九七一、一九七二,香港熬到一九七三,麦理浩终于配合时势也创造时势,领导社会新力量向前直冲。一九七三年颁布“十年建屋计划”,积极移山填海建造“新市镇”为中下层居民提供住所;一九七四年成立“廉政公署”,独立处理反贪污事务;再然后,是小学强迫教育计划、初中免费教育计划、拓张民意咨询渠道、扩大政府社会福利开支,彻底结束“无为而治”的传统殖民政策。这时期的“麦理浩新政”,为香港打好建设基础,令香港有机会从一个接近印度孟买的混乱殖民城市蜕变成一个较具“资本主义”合理性的现代化都会。
但对当时十一二岁的我来说,新政不新政绝比不上家中的新电视机来得重要。电视机于七十年代开始普及,香港居住环境狭窄,许多家庭的饭厅客厅甚至睡房其实都只是同一“厅”,一台电视放在家中,一家老少从早到晚眼睛无所逃于电视屏幕,许冠文、许冠杰、汪明荃、徐小凤、郑少秋、罗文、温拿……一个接一个闯进我们家中眼中心中。看着电视节目推陈出新,青少懵懂的我隐约感觉香港在变,在大变,在快速地变成另一种面貌。
变成“第二个”七十年代。
那是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七十年代。尽管喇叭裤持续流行、英女皇仍是香港人的“老板娘”(香港人习惯称英女皇为“事头婆”,即老板娘),一九七五年以后的香港已脱胎换骨变出另一番新模样。经济复生起飞了,贪污明显抑制了。更重要的是,“四人帮”倒台了,香港大学生痛苦地将他们的心从狂热的中国内地政治风暴中拉回香港,开始全面地睁开眼睛认清香港、关心香港。连本来“左”字当头的《七十年代》杂志(《九十年代》的前身)都跟“左仔们”决裂了,中国“左”派政治还有什么出路?不如回归香港,从事本土努力。学运“国粹派”于焉式微,“社会派”转为主导,积极介入“金禧复校事件”及“艇户事件”等社会运动,后来更蜕变成各式“压力团体”,在香港形成所谓“压力政治”。
“本土化”浪潮在各层面澎湃开展。无线电视台于一九七六年制作香港第一出长篇连续剧《狂潮》,掀起“大家在下班后赶回家看电视剧”的高潮;许冠杰继续雄霸乐坛,一九七七年获颁第一届香港音乐大奖,上台大唱他的“港式摇滚”,在数以百万计的电视观众眼前正式肯定了本土歌曲的“正统地位”;“新浪潮电影”涌现,新一代导演如徐克、许鞍华、严浩等崭露头角;大型新市镇陆续完工,新消费中心随着人口迁移而成型;新消费模式冒升,速食店来了、Disco来了、超大型百货公司来了,统统来了,令香港以极快促步伐迈向国际生产/消费社会。
当时香港人都认为,香港可以在经济高速路上永远直冲、直冲、直冲!香港人永远有时间吃喝玩乐!
可是七十年代始终过去。两个七十年代都过去。
一九七九年,窄脚裤攻占香港年轻人的心;然后,香港滑进八十年代,“九七问题”攻占每一个香港人的心。面对未知的未来,数百万香港人深感迷惘和困惑。
然而八十年代亦过去,九十年代在脚下。
一九九三年,喇叭裤再度登场,重新攻占香港年轻人的心。走在香港街头,我想起一九七五年的二十五元的喇叭裤,想起已经宣布退休的许冠杰,想起刚开完二十周年纪念演唱会的温拿乐队。我知道七十年代是不会重来的,可是,喇叭裤不死,我可以重穿呀!
于是我跑进服装店花了五百二十块钱买了一条“小喇叭”牛仔裤,穿上,走在路上,嗯,感觉真好。
——我觉得自己好像活了两次。
马英九在迈向“总统府”的路途上,遇见了第一位挑战者,这位先生,没钱没权,不容易对他构成实质的挑战,可是这位先生有的是口才和学识,以及,有话直说的胆量,故欲对马英九造成严重的干扰,应该不太困难。至少,他为小马哥带来的竞争压力,应该远超梁家杰之于曾荫权。
这位先生,名叫黄光国,是台大心理学系教授,是我的老师。台大心理系有着深远的“异议传统”,许多师生积极论政甚至参政。七八十年代的系所掌门人是杨国枢教授。在国民党掌权年代,他跟蒋经国保持着“批判的距离”,既对蒋家独裁甚有微言,却又常替国民党沟通各界,乃有“清流”名号,对现实政治拥有微妙的影响力。心理系的一些教授,包括曾志朗和黄荣村,在党外时代是异议者,到了“绿营”执政,顺理成章地进入建制而先后担任教育部长,但也都很快便跟陈水扁决裂,或弃官,或丢职,总之都是干得不爽快。
黄光国教授的研究领域是社会心理学,但在课上经常借题发挥,对时局大抒己见,对国民党冷嘲热讽。他个子很小,眼睛却很大,卖相有点似好莱坞明星丹尼·迪维图(Danny DeVito),亦即在蝙蝠侠电影里那个“企鹅人”,不必开口已很有逗趣本领,开口说话更令学生听得满堂欢笑。我因也喜欢口痕论政,故跟黄教授特别谈得来,修他的专论课。十人小班上堂,期末报告写了三十页,用当时流行的金观涛先生的“超稳定结构论”分析台湾现状,黄老师不但给了高分,更重要的是,他写了整整三页的评语和建议,可见其对待教育之认真。
我是许多年后才知道两件事:一、黄光国教授是国民党,他当年原来是以党员之身骂党,只认道理不认亲;二、其父黄子正乃溥仪“御医”,在伪满洲国跟随“皇帝”数年,日本战败,溥仪命令他一起搭机投奔东京,但飞机被苏联军队拦下来,皇帝大臣齐齐坐牢数年,后再被送到抚顺做了几年战犯,终在一九五九年病逝于辽宁。
父亲治病,儿子治世,黄光国教授把家族传奇在台湾延续,面对这样的对手,马英九也算是有面子了。
四年没逛过台湾华西街了,这回暑假重游,发现除了装潢比较精致,一切如旧,都是“食”与“色”。孔子来这里一定会说“这是最人性的街头”。
我则联想到《欲望号街车》这个名字。真的,这是一条“欲望号街道”。东边满是小吃店和药店,卖的大多是壮阳补品和春药;西边更贩卖赤裸裸的性,窄窄的巷子里,一户户亮着红灯泡的小房子,木门外站着一群群女孩子,从十五六岁到五六十岁,向路人招手,如鬼魅。我似听到暗角哭声。
香港游客都知道有些巷子是参观不得的。走进去,女孩子会抢你身上的东西,让你追进房子,引君入瓮。一位朋友领教过,他的一副眼镜被抢。我比较幸运,追进房子后,付一节服务费(十五分钟算一节,当时行情是一百五十元台币)“赎”回原子笔。朋友却碰上一个“又要钱又要面”的女人。她说朋友只付钱而不要求服务,表示嫌弃她,令她无面子。所以,无论如何,一定要“上”。朋友跟她吵,吵到太保也来了,差点惹来一顿毒打,最后以五百元“面子费”收场。
游华西街,我不敢逛小巷子,只在卖药卖吃的东道逛来逛去,竟在一家店里寻到意外娱乐。
那是一家灯火暗沉的店,没有任何装潢,店门半掩,骤看以为要倒闭。可是里面站着一堆人,我好奇加入,见一壮硕男子站在中央,手舞足蹈,叽里呱啦。传入我耳的第一句话是:
“我和老婆结婚三十年没吵过架,我讲一百句她不敢回半句。为什么?很简单,因为我够硬。我老婆识货呀!”
围观者被“硬汉”逗得哈哈笑。
硬汉的妙语可多呢——
“昨天我在一家餐厅尿尿,旁边站了一个年轻人,有尿不好好放,斜眼偷看人家的东西。一看,‘哗’一声喊出来,问我,为什么我的这么小,你的这么大?你的是真的吗?”
“这家店是我的,少说也值十亿!你们看我戴的表,满天星劳力士,一百万!你们有见过卖药的郎中戴这种表吗?我卖药不为钱,只为搭救这个世界的男人。吃了我祖传配方的药,每个男人都可以像我一样,又硬又大!”
我竟不知不觉被吸引,站着听了两个钟头。硬汉口才极好,绝无闷场,连哄带吓,听众纷纷解囊。
才两年光景,我的朋友竟然离婚的多于已婚,跟我离港前完全相反。故,这趟回港饭局数目多一倍,男方请吃一顿,女方又请吃一顿,不像昔日可以一顿解决。
最要命的是三杯落肚,总是吐苦水时间。男方咪咪妈妈责怪前妻,我要好言安抚;女方喊苦喊忽埋怨前夫,我又要劝解。对人讲人话,见鬼说鬼语,两边都要讨好。朋友一场。
有一回在女方喊苦喊忽之际,我忍不住说:“其实他的缺点你在结婚前知得七七八八,点解仲要嫁?”
女方停住眼泪,认真道:“系呀,我系预左会离婚,但我估计至少可维持五年,点知唔到三年就玩完!”
我开始怀疑世纪末男男女女心中都暗藏一个“离婚时间表”,预左啦,只系时间长短问题。
结婚愈来愈似炒股炒金炒外币,何时起,何时跌,老子/老娘心中早有指数。跌时难过的不是“点解会跌”,而系“点解会比我想象中提早跌”。伤心自己竟然预测失准,没面子,对方的去留尚属其次。
但事情的“光明面”是:经此一役,第二次结婚肯定估计比较准确,在时间上、处理上皆误差较少。人类智慧是在痛苦中累积的。
所以,为求身心健康,我建议不妨将世纪末婚姻看成打网球:第一局只是热身,练习练习,不必当真。第二局才是正式比赛,明天会更好。
看一下谢贤、周润发、沈建勋、郑少秋……阁下一定同意。当然,唔好睇黄霑,他是个例外。
可是伤脑筋的问题仍然存在:无论第几次离婚,皆须办手续,麻烦。
故,我又建议:婚姻制度该大大革命,像驾驶执照一样,采取“逾期作废制”,已婚者每五年须男女双方同往婚姻注册处登记一次(亦可邮寄登记),逾期不去者,婚姻关系作废。多方便。
基于以上信念,若知朋友第一次离婚,我会开心地送上一句“恭喜”。
第二次离婚,我会关心地问一句:点解咁唔小心?
第三次,我才会痛心疾首地讲一句:真系太失败!
至于第四次、第五次之类,我冇野讲,因为他们的“婚姻逻辑”早已超出我的想象范围。
是吗是吗?阁下正考虑离婚?第几次了?
真希望我可以说声恭喜。
在台访友,看见厨房冰箱门上用磁石压着一张朋友亲手写的备忘录:
每日必须做的四件事——
1.清晨喝三大杯水
2.做运动
3.读圣经
4.拥抱
拥抱?
“是啊!每天跟儿子、太太拥抱,可以增进沟通、促进感情!”朋友急不迭解释,脸上带着骄傲与温馨。
我知道我知道,在美国生活好几年,对拥抱是司空见惯,但始终被东方人的拘谨因子缚着,无法有样学样。那年启程赴美,父母亲送到机场,告别时,依依不舍,多么想紧紧拥抱,感受彼此的体热与呼吸。
结果仍只是握握手,拍拍肩。
至今想来仍觉遗憾。
不知香港有多少成年人拥抱过他们的父亲、母亲?有想过吗?今天不抱,你以为永远有机会?
拥抱是好的,如果出于真情。我多么渴望拥抱我的父母亲、我的姐姐、我的妹妹、我的朋友。让我们的真情在紧紧一抱之间毫无阻隔地交流。让热交流,让爱交流。我爱你。
但拥抱应该止于真情,而且受时空限制,一不留神,便成了表演。看一下地铁车厢内那些肉紧男女便知我在说些什么。他们搭地铁应该打八折,因为两人挤占一个座位,又提供大众娱乐。
某回一男一女在我面前紧紧拥抱到肉贴肉,且屁股微微摇动,接近肉搏。我忍不住低声道:“小心压碎车门玻璃,大家一锅熟!”
男子狠瞪我一眼。——别瞪了,我说之前早打量过,我比你高又比你壮。
普通朋友之间的拥抱亦不见得一定美妙。如果只见过两三次面,只聊过中国概念股的价位和兰桂坊的酒吧,大姿势拥抱不如礼貌性握手。
别亵渎我的拥抱!尤其如果阁下有臭狐而又忘了喷香水。
八月中旬,在美国中西部小镇观赏流星。听说这是一百年来最壮观的一个流星夜,从晚上九点到凌晨三点,无数流星此来彼往,燃亮夜空。
邻居的孩子们都来了。七八个来自不同国家的孩子,从四五岁到十三四岁都有,围着我(因为我带了一大堆水果和汽水!),坐在小山坡上抬头看星。眼花缭乱。
“Look!又来了!”小孩子的兴奋叫声响彻山坡。
“赶快许愿!”我催促道。
坐了十分钟,流星接续而过,他们的愿已经许得七七八八,我却仍然继续。成人世界要求助于老天的难题,远非小孩子所能想象。
看华文报纸始知原来在我六年前住过的台北一条小巷子内最近发生了一宗很凄厉的自杀事件:
一位女子看不开男朋友移情别恋,带着煤油到他家门前自焚。点火后,全身焚烧,她痛极在路上狂奔哀号,她的男朋友——不,前任男朋友——眼睁睁看着,看着,看着她烧成一堆焦骨。她的爱情,她的怨恨,尽在火焰中表露无遗。
我想起那条小巷子,阴森森的,如果我今天仍然住在那里,一定吓得不敢夜行。
我又想起小巷子附近住着一些大学女职员。都是三十来岁的人,独居,我的窗户遥对她们的窗户。经常,我远远瞧见她们各自在家,一个人开着一盏小黄灯,或看书,或听音乐,或跟小狗小猫嬉戏。在我眼中十分孤独可怜。我常忍不住想:这些人,孤独久了,一旦谈起恋爱,必爱得比谁都热烈得不可收拾。一旦失恋,亦必比谁都伤心得不可自控。
今天自焚的人会不会就是她们其中一个?会不会,就是住在三楼左边的戴眼镜留长发的校务处档案小姐?抑或,住在四楼的图书馆管理员?
这个联想,够我消遣一整夜。
向来认为,好的爱情应该像好的宗教,能够使人升华,令人迈向真善美。如今更信,坏的爱情亦如坏的宗教,能够使人执迷到不惜以生命来表达一切、换取一切。
爱情,宗教,死亡。三者之间到底有着什么关联?
大学时代曾经住在男生宿舍,辗转听过一个传说。403室有鬼。那只“鬼”,生前是历史系高才生,一至三年级皆专心读书,到了第四年,交了女朋友,谈恋爱如做学问般投入。然而毕业前三个月,女朋友突然变心,他伤心到极点,带着刀子,跑到女朋友家的楼梯间割脉自杀。
死前,他留下字条,对女朋友说:我知道你怕鬼,所以特地跑来你住的地方自杀。我死后,一定变鬼回来找你,你搬到哪里,我跟到哪里!
好狠毒的汉子!
但他的鬼魂后来可能没去纠缠女朋友,因为,多年来一直有人说他生前住的403室闹鬼。门自动锁上,灯自动启亮,半夜响起男人叹息声,诸如此类。可能为了某些缘故,他的魂魄被迫留在宿舍。
他可能“白死”了。
但无论如何,这是世上最恐怖的爱情哲学:煮鹤焚琴,玉石俱焚,我用我的死亡来诉说我对你的爱情,以及怨恨。我死了,你仍活着,可是你将一辈子内疚害怕惶恐,虽生犹死。呵呵呵呵呵,我们的爱情与生命永远交缠,在这空间,在那空间,在第三度空间。在永远永远。
这是我的大爱,也是我的大恨。
一个微雪轻飘的黄昏,我站在街角等候巴士,赶回家吃晚饭。
巴士站对面是一个住宅社区,一排排楼房,一户户人家,灯火通明,遥遥赐我这孤独候车的异乡人一点点莫名的温暖。噢,家,有家的地方便有温暖。
远远望过去,太远了,其实看不太清楚些什么,只觉身影晃动,似乎家家户户内皆有人在来回走动。
是忙着准备晚饭?
是的,黄昏时候,一定是。
是女人在忙?
是的,洗手作厨,一定是。
温暖的家往往建筑在一顿丰盛的晚餐之上,一顿丰盛的晚餐通常建筑在女人的辛劳之上。那可能是一位专职家庭“煮”妇,一天二十四小时周而复始张罗早午晚餐以至消夜。那可能是一位下班后赶回家煮饭的职业妇女,扔下文具,执起菜刀,满足丈夫子女的永远填不满的胃。
换在香港,那可能是位老妈子,替丈夫煮了几十年饭,老了,改替女儿女婿孙仔孙女煮,开心地。
当然,那更可能是位泰妹宾妹,香港人有钱,女人只搽香水不煮菜,每月花几千元老远找落后地区的女人来煮。(可曾听到落后女人的落后子女在落后地区哭喊我要妈妈?)
无论如何,那是一个女人。一个活生生的女人。一个跟男人一样每日只有二十四小时可用的女人。一个跟男人一样被油烧到会痛、被烟呛到会咳的女人。一个女人。
女人与厨房之间总有着动听的关联。“征服男人的心必须先征服男人的胃”,有人告诉她们这叫作“爱情”。生儿育女兼照顾子女是女人的天职,有人告诉她们这叫作“亲情”。
厨房变成女人完成自我的地方,厨房永远对女人构成诱惑。在男人的成长思维里,不必花费半分钟时间对“走出厨房”做出勇敢的抉择。女人要。女人在成长过程的某个阶段里,总要在厨房与客厅之间面临挣扎,在客厅与办公室之间做出抉择。挣扎与抉择吸去女人几许时间精力,挣扎完毕,能够选择的去路往往所剩无多。
在真正走进(或走出)厨房之前,女人已被厨房消耗了部分生命。
在巴士到站前,我有另一好奇:为什么酒楼菜馆的大厨十居其九是男人,女人只能留在家中当丈夫子女的大厨?
据说因为男人比较出得大场面。
我是不相信的。给女人一个平等机会,女人做什么都行。不必然比男人行,却也不必然比男人差。女人有资格走进酒楼大厨房,正如男人有需要走进家中小厨房。
喔,巴士来了,我要赶回家了,赶回家吃一个女子为我准备的丰盛的晚餐。
异乡的眼泪最难忘,尤其当犯错的是自己。
我有很多缺点,其中最严重的肯定是纠缠,为了心中某个愿望或念头,喋喋不休,没完没了,几乎不把身边的人烦扰至死绝不罢休,然而,幸好,事后总是后悔,在懊恼的情绪下向身边的人深深致歉。
幸好。
大女孩和她的母亲是我身边人,当然领教得深刻而痛苦。所以异乡的眼泪都跟她们有关。
曾经在一个寒冬,大女孩尚未来临,她母亲那时候仍然只是我的女朋友,我在芝加哥攻读硕士,她千里迢迢地前来看我。在城里玩了两三天,租一辆车,驶向纽约,车程大概十小时,晚上需在路边找间便宜旅馆过夜。夜里开车,路狭灯暗,刺激万分,而更刺激的是我竟在某段路上故意把车灯全部熄掉。那是一段完全无灯的山路,路旁排列着圆圆小小的橘色牌子,车灯映照于前,牌子反光,聊作照明引路;一旦没灯了,路也没光了,死寂油漆,伸手五指俱不见,冒险驶车于路,随时堕下路边悬崖,而这正合了年轻的我的脾性,那年毕竟才廿六岁,愈冒险的事情愈喜欢做。熄!肯定要熄!
熄灯也只是短短的四五秒,车窗前全黑,啥也看不见,车子完全凭感觉往前直奔,体内肾上腺高速激发,那快感,啧,至今难忘。
可是大女孩的母亲并非为这而哭。她愿意陪我生伴我死,只要我高兴,这样的冒险,不会让她落泪。
让她落泪的理由我忘了,应该只是某些芝麻小事,而且发生在翌日早上,在车内,可我不肯罢休,一边开车一边叨念,一直念,一直念,死缠烂打,并且迫她开口回应,而她偏偏金口不开;终于,大概过了半小时,她忍受不了,说话了,只说一句,而且是哭着说的:“我想回家!”
回家,就是回台湾,留下我在美国。我的心顿时软化并愧疚,马上好言安慰,又说了半小时始把她的眼泪止住。但在我的记忆里,她的那些眼泪,一直让我难过到今天。
镜头一转已是十八九年后的事情了。她已经有了大女孩,大女孩在澳大利亚读完中学课程,毕业了,我和她飞去出席毕业晩会。大女孩那夜穿着墨绿色的校裙夹在同学群里走到台上,洋孩子们都高大而她却又特别矮小,我们几乎望不见她,但或许是出自父母亲的直觉吧,张望了大约一分多钟,嗯,找到了,那不就是她?就是我的大女孩。一路走来,从三岁上学到十八岁多毕业,她都是班上最矮小的那位学生,然而在我和她母亲的心中,这不算啥,重要的只是,在,她在,她站在那里,堂堂正正地站在那里,一个阶段结束,另一个阶段开始,生命如此走来,我们都在观看着欣赏着支持着鼓励着分享着,那就够了。
晚会结束,学生们群唱goodbye song,家长们纷纷站起,骄傲地,这也是我们生命里的某个阶段的毕业典礼。欢迎加入我们的成年世界,亲爱的,大女孩。
然而,喜悦之后另有哀伤,那确是我的不对,尽管后来我传了手机短信对大女孩道歉,到如今,两星期了,仍然感到愧疚。
话说那夜晚会结束已是十点钟,大家都饿了,搭出租车前往唐人街觅食,找了一间日本餐厅,坐进去,又拉面又鱼生又清酒地吃个痛快。我对大女孩说,十八岁多了,已是可以结婚的年龄了,喝点酒吧。
大女孩向来是保守派,摇头不肯。
她愈是保守,我愈喜欢调侃她,故经常用认真的语气问道:你到底什么时候嫁人呀?赶快嫁出去,我和你妈妈便自由了! 最好嫁个富二代,那么我和你妈妈便可变成自由的有钱人或有钱的自由人!
大女孩明知道我开玩笑,没有生气,只是懒得理我。
但这夜,我忽然认真起来,要求她给我一个“毕业之吻”。我说,老爸花了十八年心血在你身上,今天你中学毕业,送我一个亲吻,不算过分吧。
她摇头不肯,说怎么会有女孩子愿意在大庭广众下亲吻老爸。
敢情是酒精作用,我闹情绪了,硬是要求,她的性格沉默的母亲见我们僵持对峙了五六分钟,终于插手劝她,她便听了,移到我的座位旁,轻轻在我脸颊上送了一吻。我笑了,但她哭了,哭得我很心痛。
就这样,这是一顿难过的消夜。当夜她返回宿舍,我则搭的士前往酒店,而在回去酒店的路上我传短信致歉。向女人致歉是我的强项,幸好,已积卅多年经验了,所以,大女孩再次被我逗笑了,原谅了她的顽固的老爸;幸好。
朋友都以为我是开玩笑,其实我是认真的。
我认真地相信,生命里存在着“四大娱乐”:阅读、体育、赌博与性。
这“四大娱乐”的伟大,在于它们能够令人变得“通透”。它们各有所“通”。
阅读“通”的是时间与空间。
书本文字凝聚着人类思维与历史,书页一翻,古人今人犹在眼前,古人今人与你论辩。你清楚知道,他是不存在的,因为你看不见他;然而你也清楚知道,他是存在的,因为他正在跟阁下的大脑说话。在这存在与不存在之间,你穿越时间之流,你跳越空间之墙,与另一个陌生的灵魂相遇。你“通”了。
体育“通”的是自身。
热爱体育的人都会告诉你,比赛中最大的敌人其实是自己。是自己的体能,是自己的意志,是自己的技巧。挑战自己,构成体育比赛中最大的挑战,最大的快感,最大的挫折。体育的终极意义在于测试人类体能/意志/技巧的界限,在比赛之中,你接触这界限,试探这界限,与自身界限相遇。你“通”了。
赌博“通”的是天人。
这个“天”,很抽象,不一定指具体的上帝或某种形式的神祇,而是指涉一种隐隐存在于冥冥之中、似有若无的不可知力量。这力量的其中一种展现方式,是“运”。运是不可预测的,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来,甚至,无法肯定它有来临的一天。所以,我们喜欢试运,试验它来临的时机,试验它来临的强度。而赌博,是最直接、最快速的试运方式,在押注的一刹那,你赤裸裸地面对命运之有无/盛衰/强弱,你与命运眼对眼相遇。广东人说“唔赌唔知运到”,是最贴切的描述。其实试运等于试天,也等于试验人与天的关系。在赌博的过程中,你具体地感受到那“只可感受,不可言说”的运的存在。你“通”了。
性“通”的是人我。
性行为有另一个听起来很别扭却也很真实的描述语,“交合”。这就是了,性行为是一种两人相交相合的过程,只有在你交出自己,我也交出自己,然后再相合为一之后,性爱才可变得圆满。“做爱”一词可能比“交合”悦耳文雅,这可接受,然而我仍认为后者较能贴切点破性爱的终极特征。在性行为的过程中,一个身体与另一个身体的疆界截然破解,我们用爱去touch,去feel。另一个身体的快感也就是你的快感。你“通”了。
最后只想补充:这四种经验不一定完美。例如有些古人今人的庸俗灵魂,我们宁可一辈子不相遇……
情人节前一阵子,常逛的一家书店集合所有关于情情爱爱的书置放于最当眼处,几乎每本书都是红色封面,凑合成一颗心形,一入门,红彤彤冲入眼,映得我脸红心跳。
不可不看,不可不看。
趋近细察,每一本书都是长篇大论教人谈情说爱,甚至做爱。也有教人分手的,有一本书很荒谬,叫作《融洽分手的十二个方法》。老天呀,分手也有融洽的吗?真能双方融洽,根本不叫“分手”,因爱情根本不再存在,自亦无须特殊技巧。爱情是纯体验,焉有道理。世上若有最最无理可讲之事,这便是。看对了,缘来了,情自至。缘去亦然。就是这般不可理喻了,何容什么理论分析技巧方法来插嘴多事?
奢谈不可理喻之事,皆是不可理喻之书。然而也正是做着不可理喻之事的不可理喻的人才会读不可理喻之书。
简直像一场不可理喻的三角关系。
总算在书架上找到一本带有几分“道理”的书。《珍惜分手后的自己》。微微震动。是呀是呀,这才是“理”呀。情来无理,情逝无理,只有在情去之后,才须讲“理”。好好振作,是理。将自己打扮得靓一点,是理。拾起心情,走出阴影,更是理。爱情讲的是缘,“责任”二字其实是后话,是附带,是添加。对于自己,“责任”却永永远远是最重要的事。好好珍惜自己就是尽责任。怨人骂人甚至杀人,皆无用。煮鹤焚琴,失去的将不仅是爱情。想补救爱情有而且只有一个法子:珍惜自己。
情人节可能是一年之中最最多余的一个节日。情人的手有如魔术师的棒,有办法将每一个节日变成情人节。圣诞新年不在话下,连父亲节母亲节儿童节都可以。你送礼物给我父母,我陪你拣礼物给小朋友。情在,情人在,无日不是情人节。
所以,情人节应该废掉。或正名为“金装情人节”,以示突出。
再问一次:一辈子活七十年,可度几个情人节?
答案:无非就是那几个。情浓如火的情人节,情痴如醉的情人节,一辈子其实就只得那几个。剩下的只是日历上的情人节、嘴巴上的情人节、购物消费的情人节、饮饮食食的情人节,甚至,吵架打架的情人节。
如何给对方一个一辈子难忘的情人节?
在情人节当天,约他/她出来,送礼物,烛光晚餐,然后笑着对他/她说:我想分手。
今年来不及,下年不妨试试。
一
又到暑假,又回台湾和香港。那一个下午,几乎晕倒在台北街头。
头顶是三十度大太阳,身边到处是人,是噪音,是污浊得令人无法呼吸的空气。我捧着一包刚买的书,痛苦万分地走着、走着,有罕见的瘫痪的感觉。忽然,我想起师大路,于是一个箭步冲到路中间拦下一辆计程车,扯着嗓门对司机大喊:去师大路!
司机一定以为我神经病。
或许再不去师大路我真的会被混乱的台北敲打至神经病。
我知道师大路能够让我松弛神经。师大路旁有许多曲折的小巷子,巷子里有许多小餐厅、茶艺馆、咖啡店,师大和台大学生常到那边闲聊、读书、发呆。我自是其中一个。我曾在无数炎热的下午在这里完成了无数的稿子。想不到重游台北,又来这里报到。
可是找不到两年前常去的“生活空间”了。店面改为卡拉OK,俗不可耐。寻觅了一会儿,踏进一家“布拉格”咖啡店,木椅木桌木地板,店中央放置一具钢琴,极典雅,我竟有骤然冲进欧洲的惊喜。坐下来,摊开稿子,点了一杯伯爵咖啡,花三个钟头为一份台湾报纸副刊写了一段极短篇小说。好久没尝过这份悠游的写作滋味了,离去时,忍不住跟才二十三岁的店老板握手致意。
她热情地握着我的手,道:“我这店是为你这般识货的人开的。”
有点文艺腔,很台湾,但,听起来舒服极了。我不会忘记这布拉格的下午。
另一个早上,八点五十分的地下铁,令我有想呕吐的感觉。
第一次在这时段进入地铁车站,早预料必人山人海,但真正的拥挤场面比想象中犀利十倍。人挤人人挤人人挤人……
根本不是在走路,只是半步一停、半步一停地向前蠕动。每个人的动作都很滑稽,有点像机械人。我想起电影《迷墙》,学生一人接一人走进一个巨大无比的铸模机器,千百人凝造出同一副模像。你是我我是你你是他。没有两样,没有两样,没有两样。
向来对“集体”这种东西有莫名其妙的强烈恐惧。注定无法上固定的班,仅是交通一事便难倒我。在高峰时间坐地铁,在高峰时间搭巴士,在高峰时间挤向茶楼食饭,统统是可以令我马上辞职的事。记得某年在台北应聘一份工作,一切谈妥,走出商业大楼,因正是下班时段,自然又是人挤人人挤人。我站在大楼对面等巴士,看着木楼“吐”出千百位穿西装打领带穿高跟鞋的上班一族,看着他们疲惫的脸,心底突然涌起一阵感受,分不清是恐惧抑或厌恶,只知道,自己受不了,我受不了。
于是在约定时间我没有去上班,也没有通知公司。因实在不知道该用什么理由。
怕搭车?怕人多?怕被大楼“吸”得一干二净?
怎可能对一位上了三十年班的公关公司总经理讲这些荒谬的理由?上班就是他的生命啊!他会说我神经病、不成熟之类。
我该如何解释辩驳呢?
我可能就是这么不成熟。永远地,误以为自己年轻、潇洒……
二
到台湾之前警告过自己不下十遍“不准骑机车(电单车)”。危险、肮脏,没有任何理由值得我再骑上那两个轮子。可是,人在台湾,身不由己,机车是极大的诱惑。
怎可能拒绝呢?到处是大塞车,计程车、公车(巴士)、私家车都行不得也。没有小巴,没有地铁,台湾的交通乱得可耻。只有机车能够在乱中杀出一条活路。两个风火轮随意乱钻,想到哪里便到哪里。
另一好处:有不少女孩子穿迷你裙骑机车,春光耀目。
最大坏处:肺部做了吸尘机。台湾空气之差,必须发明比“可耻”一词更可耻的字眼来形容。骑机车的人等于全身暴露在“可耻”中。
曾见一幕不可思议的景象:有一男子在闹市中骑机车,右手握车油门,左手握的竟是雪条。边骑边吃,尘埃沾着雪条,津津有味。——原来尘埃是这么好味道的。他不如直接将雪条放在路上滚一下尘土再吃算了。
我到台湾第四天便骑上机车。找一位老同学,他每天——正如许许多多的台湾年轻人——穿着白衬衫打着红领带骑车上班。我等他下班,他载我到南京西路圆环吃蚵仔煎。
在沙滩上静听海潮,机车停在我左边,我躺在机车右边,互相做伴。我和机车背后不远处,是嘈杂的看赛车的人群,灯火通明,我和机车躲在灯火的最暗角,偷窥着人来人往。
忽想起,这片沙滩我来过,好多年前了,当夜没有非法赛车,只有一群又一群的不怕死的愤怒少年结伴夜游。那一夜,我摆完“地摊”(即小贩),与刚认识的地摊同行齐来奔驰。就是那一夜,我生平首次品尝台湾极流行的槟榔,我买了一包,放一颗进嘴巴,又苦又辣。我以为这就是槟榔的味道,咕咚一声将汁液全部吞进喉咙。后来我的朋友走过来,我递给他一颗,他吃不到两秒,马上将汁液吐出,原来我买了兼吃了一包坏槟榔!
返港前两天,我到重庆南路买书,行到汗流浃背,忽记起一位朋友快过生日了,乃到“东华书店”买书作礼。拎着书到二楼马可波罗餐厅,坐到玻璃窗旁,边喝伯爵咖啡边写信向朋友祝福。无意往窗外看,大马路十字街头,人行如蚁。忽然,驶来一辆蓝色BMW,缓缓靠近行人斑马线。看着,心想,它总不会就此停住吧?——不可能的事总会发生,它偏偏停住。车主是位年轻男子,一看即知生意人,将车停在斑马线前面,施施然下车,吹着口哨走进一家菜馆。而一走整整一个钟头!
我看了一个钟头,BMW就停在那儿!
行人过马路都要绕过车子,男人女人,老人小孩,健康残障,统统要绕过那辆他妈的车子!
交通警察在哪里?
台湾街头是不易找到一位警察的。可能警察都去应付各式社会运动游行示威了。
于是车子违规安然无恙,苦了行人。
更可悲的是,行人可能由无助而无奈,由无奈而无动于衷。大家带着一颗麻木的心走到街头,明明是车子挡路却无半分愤怒表情。绕过车子便算了,无人抗议,无人动容。
倒是我这位异乡人看不过眼。看着车子,愈看愈生气,手边没有白纸,只好用一个包书的纸袋作信纸,在上面写:“亲爱的王八蛋先生,你还有羞耻心吗?你知道行人都因你乱停车而绕道而行吗?不管你开的是什么名贵房车,你仍是衣冠禽兽而已!甚至,你根本不是东西!目无法纪!”
写毕,一口气冲到街上,将纸夹在车的雨拨上。然后生气地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