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八年夏秋之间,叶公超从昆明回北平安排家属南下,顺便代表中央研究院和西南联大敦促周作人到昆明去,免得留在北平难逃日本侵略者的网罗。周作人没有答应,说举家南迁困难重重,留在北平每月有两百元就可维持生活了。常风先生有一篇文章叙述他陪叶公超到八道湾看周作人的情景,文中有一段话是这样写的:“周作人送我们两人出来,一直送到街门口看着我们坐进汽车,叶先生在上车之前又向周作人说了声‘保重,再见!’我们在车子里边隐隐约约看见周作人孤零零地站在暮色苍茫之中。时值北平的深秋,又是在一条冷僻寂静的巷子里,一阵寒风飕飕吹来,刮起片片枯叶扫地而过,使人感到格外淒凉。”周作人果然沦为华北伪政权的要员,胜利后以汉奸罪判监。
叶公超是哈佛大学文学硕士,在清华教英文、英国散文、现代英美诗、十八世纪文学、文学批评和翻译。他是叶恭绰的侄儿,书香世家,风度翩翩,中英新旧文学根柢深厚,英文讲得极漂亮,后来出任过台湾的外交部长。我六十年代在台北见到他的时候已经垂垂老矣,可是冬天里一身灰大衣配一条红围巾,风采依旧潇洒。常风先生是叶先生的学生;他说叶先生教他写文章要学会舍得割爱,能不用的字一定不用,能用一个字表达的就不用两个字,无关文章题旨的都删掉。他说,古今中外好文章都简洁。
岑逸飞说衡量语文水平低落要分几个层次:错别字多、用词不当、词不达意、题旨或思路不清、欠缺文采、结构松散、意境低下。这是对的。像常风先生《回忆叶公超先生》这样的文章,正可引为佳作楷模。周作人的文章当然也是好的。叶先生最喜欢Charles Lamb的随笔,胡适之和几个朋友送给叶先生的结婚贺礼,就是EV Lucas编的《兰姆全集》。说起来都是老一辈的玩艺儿,却真的是精品。文章的基本功都是这些陈年老酒浸出来的。浸个十年八年之后才去追求个人风格都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