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能说烟花黯然凋零的努力没有效果。
一部分读者确实被劝阻了,没有继续参战。
但是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个新情况:有一些自称是海明威粉丝的低级别ID,像疯狗一样开始乱咬人,不断地将战火燃烧到路人身上去,将越来越多的读者拉入到这场混战中来。
一些已经被劝阻,本已决定就此罢手的读者,按捺不住愤怒,又下场继续骂战。
不断地有别的大神的粉丝加入进来。
尤其是畅销榜前十,有机会争夺月票榜头名的那些大神,比如咖啡不加糖、圣女果、大蒜烤面包等,他们的粉丝也被那些狂犬一般自称“海明威”粉丝的ID给激怒了。
那些真正的海明威粉丝,这时候也意识到不对,在群里互通消息之后,决定暂时退却,等待海明威发话。
但是这个时候,海明威正在拍摄百花深处,断绝了与外界的联系。
而李喆等人,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也不敢轻易做出指示。
于是,看上去是海明威粉丝认罪服输,退让了。
而那些网大神,包括椒盐皮皮虾、烟花黯然凋零、咖啡不加糖等,也都在极力地约束自己的粉丝,不要再继续挑衅。
本来,到了这里,事情也可以告一段落的。
双方各退一步,海阔天空,多好。
可是,在“联军”这边,也有一些级别较低的小号发言:这次既然已经冲突了,那就要狠狠打击海明威,把他打痛,让他把爪子缩回去,安安分分地当他的新人。
还有一种言论就是:“海明威只是暂时的退让,他已经在通过他背后的关系,让编辑去约束那些大神作者。你们喜欢的大神,并不是出于本意要罢战,而是被编辑谈话了,不得不妥协。”
人在激动之中,是很难保持理智的。
明明是漏洞百出的话,却轻易地带动起了节奏。
愤怒的读者们立刻淹没了创始的论坛和贴吧,在找不到对手的情况下,又冲向海明威的微博和刚刚建立不久的“海明威吧”,去进行示威和谩骂。
大神们当然再次发力约束读者们,情词恳切。
比如烟花黯然凋零就在他的群里、以及在论坛上发言:“你们都认识我很久了,知道我虽然随和,但也不是谁都能拿捏我。至于说拿编辑来压我,那就更可笑了,以我现在的江湖地位,说句不好听的,就算是创始的总编、总经理和我说话也会客客气气吧。这件事确实不对劲,肯定有人在带节奏,请大家冷静一下,海明威应该也是受害者。”
而水虾则以他一贯的风格说:“你们这些混蛋,今天都犯傻了吗?很明显是有人在带节奏啊,你们就任由别人带啊?别傻了行不行?我和海明威往日无冤近日无仇,搞成这样子,以后见面都不好说话。都赶紧散了,搞得我没心情码字了!”
圣女果则说得比较简单:“大家都知道贫道这个人,出家人不打诳语。看贫道口型:这件事真的不是海明威的错,请大家冷静下来,不要再推波助澜。”
在他们的联手之下,终于让大部分读者开始冷静。
然而在这个时候,事情又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
在昨天晚上,经过诸位大神的努力,联手之下,终于让大部分读者平静了下来,反思自己是不是被水军带了节奏,有的聪明人甚至已经开贴分析水军的目的,幕后黑手究竟是谁。
然而在这时,一个名为“请叫我百事通”的低级账号在创始论坛发布了一个帖子,这个帖子很快就被转载到了创始贴吧,紧接着被许多别的论坛、贴吧甚至微博大V账号转载,很快就将事情闹出圈了。
这个帖子的内容之所以传播得这么快,是因为它的内容太劲爆了。
首先说明,本人是个小虾米,一直潜水,bababa。
因为看不惯这个所谓新晋大神海明威的嘴脸,所以把自己掌握的一些东西跟大家分享。
有一件很多人都清楚的事情,海明威就是林可,至于林可是谁,请自行百灵搜索,这个人才华不可否认,但是他的人品有多恶劣,你们去搜索一下就知道,bababa。
海明威,或者说林可的真名,叫什么呢?本人经过多方核实,确定了海明威的真名:杜采歌。
那么,更劲爆的事来了。话不多说,上图,有图有真相。
图1JPG,图2JPG,图3JPG
看到了吗?图1,这是2001年,创始刚创立不久时的股权结构,杜采歌占股61,是创始的最大股东。
图2,2004年,杜采歌将55的股份转给了远光集团,他仍保留6的股份,图中是显示的是股权转让公示件。
图3,是今天在工商局查到的信息,杜采歌仍然占有创始6的股份。
所以,杜采歌不是单纯的写手。人家是创始的老板!
说你们这些粉丝也好,大神也好,都是傻子。
你们在人家创始的地盘上,和人家的老板斗,这不是缺心眼么?
顺便再整理一下诛仙的崛起过程给你们看。
这本书是2008年1月7日发布。
然后在2周后,就得到了第一个推荐,这是很多作者写了好几本书都没得到过的优质推荐位:分类强推。
接着很快就有白银盟打赏,这个打赏的账号,大家都很陌生吧?这其实是一个运营号。
然后就开始了诛仙的起飞之旅,一路经过分类封面,首页小编力荐,心阁推荐,首页强力推荐,上架。
上架之后,立刻又是那个运营号给打赏了一个黄金盟。
你们以为这就够了么?呵呵,接下来还有各种首页推荐,大封推,各种优质的推荐位就没断过。
然后他很快就获得了“耀阳”级的大神约,呵呵呵。
创始成立以来第一次,一个新入行作者在短短3个月内拿到耀阳级大神约!
你们知道在他之前最短时间拿到耀阳约的大神是谁么?是“烟花黯然凋零”。
那么你们又知不知道“烟花黯然凋零”是花了多长时间拿到耀阳约的?告诉你们,是1年零9个月。
而且,“烟花黯然凋零”其实在进驻创始之前,就已经有万订作品了。
记得当时还有作者开玩笑说,诛仙的作者是不是创始总编的亲儿子。
你们错了,他是总编的钱爹!
他是大股东!
这么多的优质推荐位,哪怕是一头猪也能吹上天了。
诛仙这本书我也看过,作者故意卖弄字,情节缓慢,甚至堪称剧毒,许多地方逻辑不通。
这样一本垃圾书,竟然被一路推荐到现在,还有机会竞争月票榜第一的位置,让人只能呵呵。
然后,还有现在的鬼吹灯,还没上传就已经提前宣传,享受至高神的待遇。
鬼吹灯写的什么玩意?狗屁不通的东西,这样的垃圾,看了简直是玷污人的眼睛。
不多说,总之本人从此注销创始的账号,再也不看这个破网站的任何一本书。
以上。
就是帖子的全部内容。
普通读者还好,但是创始还有数以十万记的足部、乃至脚底板作者。
这些足部作者或许本来只是读者,看了几本书,觉得这样的书我也能写,于是匆匆动笔,投入网作者的行列。
有的是听说写网入行没门槛,不需要多好的笔,只要足够勤奋,足够努力,就能赚到钱,于是义无反顾地投身于网。
有的是一直怀着学梦想,但是投杂志、实体出版屡屡受挫,于是转投网。
有的是心里有故事不吐不快,觉得发表在贴吧、论坛,不如发在网网站,让更多的人能够看到。
这些足部作者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很难签约,更难赚到钱。
数十人里,可能只有一个能签约成功;10个签约的作者里面,只有一个能月入1000元以上。
而且,他们中有很大的一部分,并不认为是自己笔不行、或者是讲故事的能力不行。
他们觉得自己写得很好,之所以扑街,是因为“这届读者水平不行”、“编辑有眼无珠,不看好我”、“有刷子刷数据把我挤下去了”、“编辑不喜欢我,不给我推荐位”等等。
这样的足部作者,在创始是数以万计。
当看到这个帖子后,他们的愤怒一下就被点燃了:怪不得我们不能签约,怪不得我们得不到优质的推荐位,心血铸就的作品躺在无人问津的角落静静地腐烂。
就是因为有海明威这样的害群之马!
就是因为有海明威这种肆意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地位,搞不正当竞争的坏种!
就是因为有海明威这样用劣质书占据了资源的混蛋,才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让他们的惊世之作只能石沉大海!
他们出离了愤怒!
想到那些默默码字的夜晚;想到看到一个读者投了3个推荐票时,那心酸的高兴;看到辛辛苦苦更新一个月,均订却只从4个涨到了5个时,那种苦涩的憋屈
都怪你,海明威!
如果没有你,说不定我的作品就上了那个推荐位!
说不定月入几十万,竞争月票榜,成为年度新人王的就是我!
说不定我就可以出入豪车,起居八座,在大神群里和各路大神谈笑风生,隔三差五有公司找上来商谈购买版权!
说不定现在我就可以随意地挑选粉丝群里最靓的妹子聊天,就像皇帝翻牌子挑选妃子侍寝一样!
就是你,海明威,你罪大恶极,你万恶不赦,你杀死了我们的梦想!
这一部分读者兼足部作者迅速占领了杜采歌的微博,将他们的怒火宣泄出来。
而在他们的带领下,一些原本已经偃旗息鼓的读者也被煽动起来,继续发动攻势。
一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读者也在旁边煽阴风、点鬼火。
面对这样的情形,海明威的粉丝已经一退再退,不能再退了!
不能容忍他们喜欢的作者被这样污名化!
是的,那个帖子里的内容,看起来逻辑一点问题都没有。
可是!
可是!
可是只要真正看过诛仙,看过鬼吹灯,就能明白,那个帖子里只不过是满篇诡辩!
诛仙和鬼吹灯,都是真正伟大的作品。
而有一部分海明威的粉丝,看过老人与海,则更是立场坚定。
能写出这样作品的人,根本不需要使用任何手段!
他的作品,到哪里都会发光!怎么都不会被埋没!
可惜这个世界没有凡人修仙传。
否则很多人都能用这个典故来还击:优秀的作品,就像凡人修仙传一样,哪怕编辑不赏识,哪怕一时得不到签约,罗奔到60万字,也依然会在黑暗中熠熠发光,吸引着喜欢好书的读者们。
有朝一日,也一定会龙腾四海,如日中天,成为一代人心目中永不褪色的经典。
诛仙,鬼吹灯,老人与海,就是有着这样的魅力!
海明威的粉丝们努力地与对方辩驳。
诛仙是一本好书,鬼吹灯更是一本好书,海明威是一个天才横溢的作者,他没有公器私用,是金子到哪里都会发光,哪怕他不是创始的股东他的书也能火。
反对者则称:海明威的书比某某任意作者名写的也好不到哪去,如果不是这么多推荐位捧他,他凭什么有现在的成绩。
他就是公器私用的阴险小人!
海明威的粉丝说:凭良心说,你们喜欢的大神写的书哪里比海明威的书好?
反对者:哪里都好!全面碾压!就连我这个扑街作者的书都不比海明威的差!只是因为他垄断了资源,我们的书没机会被读者看到,才被埋没的!
海明威粉丝:放屁!你们这些扑街作者写的书都是垃圾!拿什么和海明威比?
不服来辩!
反对者们开始一条条地辩论起来,为了寻找海明威作品中的缺点,其中一些人真的开始去看海明威的书。
这一看,有些人就陷进去出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