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托斯回到自己的领地上,他认不得别人,别人也认不得他。
这一部分是由于近两年他的领地上来了很多讨生活的外乡人。随着纺织中心、香料中心的建成,朝圣之路的兴起,整片领地对人口的需求太大了——有不少人拖家带口地来朝圣,最终留了下来。
外来者甚至都没听说过这片土地还有个男主人。
可是连领地上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也认不得阿托斯。
这是因为阿托斯昔年还当伯爵的时候,成天骑马、打猎、玩乐……他的所作所为对领地上人民的福祉毫无意义。人们只知道这领地上有一个领主,但领主是谁,长什么样,与他们又有什么相干?
相反,伯爵走后,领主夫人代行领主的职责,令这片领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也时常带着很多人,在领地上的各镇子之间往来巡视,领地上很多普通百姓都见过她,无不称颂她的美貌与善良。
阿托斯即使回到了自己的领地上,也无人招待收留,供他吃喝住宿。无奈之下,阿托斯只能继续举着那块绘有贝壳的小木牌,随同前来朝圣的虔诚信徒们一起,蹭吃蹭喝蹭住,前往甜水镇。
阿托斯边走边看:这虽是他的故乡,可是这里的变化太大了。
所有的道路都重修过,修成了阿托斯刚进领地时看到过的那样。镇子与镇子之间,依靠这样四通八达的道路交换农产品,原材料和纺织成品。
除了陆路,还有正在修建的水路。
此前阿托斯完全没听说过,他的领地上还有能够通航的河流。
谁知经过两个镇子之后,阿托斯就见到了码头。
运河上往来的是一艘又一艘的驳船,往来船只几乎排满了整个河面,但是却秩序井然,各走各的。
阿托斯找了一个在码头上工作的船夫问了问,才知道这条运河来之不易,是将上游两条支流中的一条硬生生改道、合并,才有足够的水量,修成了这样一条可以用来水上运输的运河。
听完船夫的话,阿托斯目瞪口呆。他感觉自己像是在做梦。
再回到镇子里,他就更像是做梦了——镇中心原本低矮阴暗的石头房屋已经变成了成排整齐的两层小楼。
这些小楼里住的大多数都是织户,整个镇上似乎都回荡着织机工作的声音,整齐划一的“咵嚓”、“咵嚓”,阿托斯听着听着,脑子里似乎也有一枚梭子,在随着这种噪音飞过来飞过去。
这到底还是不是他领地上的镇子?
他离开领地的时候,还听说北方纺织中心的兴起给这些镇子带来了非常不利的影响。已经有不少织户打算放弃纺织,改做其他营生。
可他这才离开了多少时候,镇子就依靠纺织业重新振兴了?
阿托斯知道答案在甜水镇,在他那位不知是真是假,是生是死的妻子那里。于是他继续借助“朝圣之路”的种种便利,向甜水镇赶去。
一路上,他体感各家旅店的伙食越来越好,简直好到没边儿。令旅店里所有的朝圣者都众口一词,啧啧称赞:“感谢天主!”
“将来见到圣人之后,我们要好好干活!”
“是的,听说干活的时候也能吃到这么好的食物,而且尽吃,管饱!”
朝圣者们一想到这样的情景,纷纷面露兴奋,手下的刀叉纷纷加快,把盘子里的餐食刮干净。
阿托斯在巴黎住了很久,见过些市面,深知这里的餐食材料很普通。就是因为有各种香料加持,才把最普通的材料,烹饪成为连时髦的巴黎人都不一定能享用的美味。
“这里被称为香料中心,真是名不虚传啊!”
阿托斯心想:难道是那个女人,毁去了大部分庄稼地,让领地上的农民都改种香料?那如果遇上荒年,粮食减产大家都吃什么?
……
他回归故土的心路历程基本上就是这样,他每看见一样,都觉得新鲜无比,可是觉得新鲜之后,他又开始腹诽,觉得这不对也那不对。
但是他又无法否认,那个女人,那个整个领地都在称颂的女人……能够做到这一切,实在是太强大了。
终于,阿托斯抵达了甜水镇——朝圣之路的终点。
他远远望着那座镇中心最高的建筑:教堂钟楼。这座钟楼依旧是镇子里最高的建筑——这一点丝毫未变。
其他的却全变了,如果不是旁人告诉阿托斯这是甜水镇,就凭他自己,已经完全认不出来了。
镇上低矮的石头房屋已经全部换成了他在其他镇上看到的那种。镇子中心的广场似乎大了很多,进入广场之前需要先排队,有不少人在维持秩序,聚拢所有进入镇子的“朝圣者”,让他们有秩序地站在一起,等待见到“希刺克厉夫”的那一刻。
除了维持秩序的人之外,另有一些人在回收那些绘有贝壳的小木牌,他们根据木牌上的标记,发给朝圣者标有不同数字的纸张。
“‘朝圣’结束之后,请各位拿着这个去工程处报道。在那里会有专人分配你们接下来几天的工作。”
敢情这就是当日那个旅店老板说的,用工作来偿还这一路上免费的吃喝住宿。
阿托斯却听见身边的朝圣者都十分激动。
“太好了,能在甜水镇多住几天,离圣人住得近一点儿。让我干什么活都乐意。”
“听说在这里干活,辛苦是辛苦些,但是吃喝住都有专人照料,比家都舒服。”
“谁帮我看看,我这上面的数字写的是几,我能在这儿干几天的活儿?”
顿时有识字的人帮他去看。
阿托斯在一旁心想:这大概是按照朝圣者走了多远的路,就安排他们干多少天的活儿,以补偿这一路上的各种开销。
这还挺聪明。
但是他阿托斯可不是来朝圣的,更加不是来干活儿的。
“这位先生,请遵守朝圣秩序,回归队伍中去。”
有一名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看见阿托斯旁若无人地从朝圣者队伍里走出来,当即上前有礼貌地劝说。
阿托斯却根本不在意:“我本就不是来这里朝圣的……”
他刚想说:我是这里的主人。
却听见身后和他一起来到这里的朝圣者纷纷嚷嚷:“不,他是和我们一样,手持‘贝壳’,一路吃吃喝喝来到甜水镇的。”
“都到了这里了,却说不是来朝圣的,这明摆着是骗吃骗喝。”
“天主啊,世上竟然真有这种不知廉耻的人……”
阿托斯十分无语:他是这片土地上的领主啊,领地上所有人都理应无条件地奉养他,蹭吃蹭喝难道不是应该的?
但问题是,这里没有人知道阿托斯就是本地的领主,德·拉费尔伯爵。
甜水镇上,和阿托斯最熟悉的镇长,此刻正背着手,得意洋洋地在远处的广场上踱步,任由这些“工作人员”来帮助他维持甜水镇的“朝圣”秩序。
一时间,朝圣者们骂骂咧咧,而负责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则着急要把阿托斯从人群里摘出来。
阿托斯突然一甩斗篷,亮出他腰间的一把火铳。一路行来,阿托斯虽然困顿,但总算是将自己的武器保护得很好。
“谁敢碰我?我是国王的火~枪手!”
从四面八方赶来朝圣的人,这时看见他佩戴着厉害的武器,顿时忙不迭地往后退。
工作人员却丝毫不惧,突然从腰间抽出一只罐子,冲着阿托斯的面孔就是一按,发出“滋”的一声。
阿托斯顿时感到整张面孔都火辣辣的,流泪不止,喷嚏不停,眼前什么都看不见。
他挥舞着双手,想要令眼睛和口鼻的刺痛感略减。正在此时,他腰间一轻——那柄火铳,已经被人轻轻巧巧地摘去了。
完了!——阿托斯心想。
他现在彻底是任人摆布的羊羔了。
没有了武器,这些人回头把他偷偷宰了,世上都没人知道——这下他的整片领地都要便宜他的妻子了。
谁知就在此刻,有一个人在阿托斯耳边咋咋呼呼地叫了起来:“啊呀,伯爵大人,您可终于回来啦!”
——是镇长,是甜水镇的镇长。
阿托斯在心里感谢天主。
“我这就让人给伯爵夫人送信,她知道您回来,一定非常高兴!”镇长转身就跑。
阿托斯:……
镇长是他的人啊,是他当初一手提拔的心腹,怎么现在,也全倒向伯爵夫人了呢?
阿托斯在甜水镇被人喷了一脸辣椒水的时候,罗兰则在法国北部城市里尔附近,在与比利时交界的一座小城里,她在找一个人。
她向城市里最为阴森的一端走去。走着走着,她越来越犹豫,这是正好见到身边路过了一个小乞丐,罗兰连忙喊住他,递给他一个银币,让他带自己去那个目的地。
小乞丐听她说了地址,顿时打了一个哆嗦,但是看看罗兰那张美艳绝伦的脸庞,年幼的孩子直接把银币塞回她手里,然后拉着她的手,一起往街巷深处走去。
走到街道的尽头,小男孩不敢再往前走,只管深处脏兮兮的小手,指了指远处一栋简陋孤独的小屋。
罗兰点了点头,男孩顿时撒腿就跑,跑出好远之后,才回头喊了声:“小心!”
罗兰笑了,她开始打量眼前的屋子。
这栋屋子,除了门被漆成红色之外,似乎和寻常居民的住宅也没什么不同。
罗兰在门口犹豫了一会儿,不知该不该就这样敲门进入。
谁知“嘎吱”一声突然响起。那扇红色的门自动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一个又瘦又高的人,披着一件红色的斗篷。
他起初有些吃惊,毕竟整座城市里都没有任何一个人敢于直接上门找人。更遑论这是个女人。
可一旦看清了罗兰的面孔,这个高而瘦的男人突然面露狰狞,磨着牙说:“你竟然还有脸来见我,夏洛特·贝克森!”
罗兰却丝毫不惧,施施然转身,说:“来,我带你去见你的弟弟,弗劳伦。”
作者有话要说:夏洛特·贝克森是米莱迪最早的一个马甲,她用过的名字还有很多,后文还会陆陆续续提到。这个红色斗篷的形象主要来自原著第六十四章《披红披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