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唱的不够好?”凌洋心里嘀咕道,“不会,连周若雅都听的入迷了,不可能不好,而且这首歌可是自己的拿手歌啊!看来,应该是没有绿叶的陪衬!”
想到此。
凌洋走到秦风跟前,温和的笑着道:“秦兄,你也来一首?”
鲜花得有绿叶陪衬。
只要把他比下去,那自己的优秀,就会凸显出来!
“不好意思,不太会唱。”
秦风婉拒。
一听他不太会唱,凌洋心里更兴奋了,这不是能更好的衬托出自己这朵鲜花吗?
“来一首吧!别客气嘛,也让我们都见识见识。”
凌洋继续劝他。
同时也给周若雅他们使眼色,让他们也劝秦风。
无奈。
秦风经不住劝,便道:“好吧!那我唱一首。”
周若雅见他点了首一生所爱,顿时鄙夷道:“我说,这就有点装了吧?不会唱歌,还点这么一首高难度的。”
“别这么说嘛!”
凌洋忙替秦风说话,“人家唱的好也说不定没关系,秦兄,我会为你鼓掌的。”
他心里激动的很。
暗骂秦风简直是个白痴。
这首大话西游的片尾曲一生所爱,是出了名的难度高。
或许音准,音色方面,虽然能够驾驭,但你唱的调子再准,若没有极具感染力的嗓音,是无论如何也唱不出那种感觉的,这也是这首歌最难的地方。
以前他参加过电视台的歌手大赛。
唱功方面哪都没问题,但唱出来确实一种歌词意境的味道,所以被淘汰了。
秦风想唱这首歌,那真是太好了。
唱功稍微差点的,唱出来只会和鸭子叫一样难听。
这样更能凸显自己的优秀。
很快。
优美凄婉的旋律响起。
人们也很快沉浸在旋律的意境中。
毕竟这是经典,往往只需要音符,就能直击人心。
凌洋心里兴奋。
这么美妙的意境,再配上秦风像鸭子叫一样的难听嗓音,只会更突显他不会唱歌的缺点。
“哼,白痴,谁让你选这么一首歌,等着出丑吧!”
凌洋看向秦风。
很快。
前奏结束,秦风开口。
“从前现在过去了,再不来
红红落叶,长埋尘土内
开始终结,总是没变改
天边的你漂泊,白云外
”
众人惊住了。
没想到秦风唱的竟然这么好听!
他的嗓音,甚至比原唱还具有感染力,把这首歌所展现出来的凄凉,优美意境,完美的表达出来!
仿佛这首歌存在于自己心里。
是用心在听歌。
“
苦海
翻起爱恨
在世间
难逃避命运
相亲
竟不可接近
或我应该相信是缘分
”
唱到旋律激昂的地方,人们也随着他的歌唱,内心翻起波澜。
甚至在这种意境下,让人脑海中浮现出漫天黄沙下,夕阳武士与紫霞仙子的一吻,回忆起了自己曾经逝去的爱情,不知不觉,内心一阵酸楚,眼泪流出来
没有人说话。
都在静静的听着秦风的歌唱,都趁机在凄美的意境中。
片刻。
一曲作罢。
人们也终于回过神来,忍不住对秦风鼓掌!
林雪儿更是擦了擦眼睛的湿润,抱住秦风脖子,道:“你唱的太好了,果然选择你没错的”
“唱的太好了!”
人群里其他人也忍不住叫道。
尤其是周若雅,看向秦风的眼眸里,不禁多了些崇拜的小星星。
“”
凌洋此刻郁闷至极。
他这才明白原来这小子一开始说不会唱,是他妈的在谦虚。
原本是想让这片绿叶,来衬托自己鲜花的。
结果自己反倒成了陪衬
凌洋正郁闷着。
包厢的门这时忽然被推开。
门口一个喝醉酒的光头开门扫了一圈,道:“哦,走错房间了”
他正要离开。
看到林雪儿,周若雅两位美女,不禁眼前一亮,道:“小妞儿是这里新来的公主吗?嘿嘿,要不先陪哥哥去唱会儿?放心,小费不会少的”
林雪儿和周若雅眉头见到他这猥琐的眼神,下意识往后靠。
凌洋见状,心里一乐,英雄救美的机会来了!
他匆忙往前一站,对那光头骂道:“哼,本少的女人,你也敢侮辱,赶紧滚!!”
“吆,小子,你找死是吧?”
“我去尼玛的!”
凌洋很霸气的直接丢过去一个酒瓶,砸在那光头脑袋上。
光头痛的大叫,道:“你小子有种,咱们走着瞧!”
说着,就离开了这里。
众人对凌洋夸赞起来:“凌哥太猛了,够男人!”
“那酒瓶子砸的太帅了!”
“”
凌洋也自豪的笑着摆手,“这不算什么,身为男人,站出来保护女人,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嘛!”
心想,终于在林雪儿面前露了一手。
这时。
秦风开口道:“不如先撤吧!估计他们一会儿会来报复。”
报复他倒不怕。
只是嫌麻烦。
反正时间也差不多了,该回去了。
凌洋一听他要走,撇嘴讥讽道:“我说秦兄,你胆子也太小了吧!刚才他可是侮辱雪儿来着,你身为他男朋友,不应该出头吗?不出头也就算了,现在竟然害怕报复。”
“哈哈哈,真够怂的!”
“这还是个男人么,太娘们儿了。”
“”
众人讥笑着,周若雅对林雪儿道:“雪儿妹妹,这样的男朋友可要不得,小地方来的不怕,穷也不怕,就怕没骨气,没骨气的男人还是男人么?”
林雪儿则凝眉道:“你们都别笑了!秦风他一人,就能吓跑一大群狼!”
上次在九龙山冒险中,秦风一声“滚”,将上千匹狼吓的掉头就跑,给她的印象太深了。
“吓跑狼?”
凌洋等人忍不住大笑起来,“别闹了,就他刚才那怂样,恐怕见了狗都害怕,哈哈哈”
正笑着。
忽然包厢“嘭”一声,被人猛的一脚踹开!
二十多个大汗,纷纷涌了进来。
光头男指了指凌洋,叫道:“黑哥,就是那小子!”
黑哥?!
凌洋一愣,双腿不自觉的发软。
只见为首的那人,身着黑色风衣,板寸头,皮肤有些黑,眼神非常犀利,正是金爷的三大手下之一,黑哥!
如果是寻常混混,以他们几位大少的身价,根本不需要理会,随便花点钱就能雇人断了对方胳膊腿。
但黑哥不同。
他可是金爷的三大手下之一,地位非常高,根本不是他们能惹得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