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成功了,成功地勾起了他十成十的求知欲。
奚迟自认很少对什么事情狂热,但他现在迫不及待地想到达明天的这个时候。
他必须知道自己交往过的究竟是什么人。
第二天下班回家后,奚迟换了身衣服,立即准备出发去赴约。
这几天可以算得上他二十多年最“精彩”的经历,出门前,他的眼皮一直在跳,仿佛预示着,真正精彩的才刚刚开始。
那个人说的地方他昨天搜了,是个酒吧,他特意换了件随意些的衬衫,不像工作时那么一身严肃。纵使这样,坐上出租车的时候司机还是从后视镜里多看了他两眼,又确认了一遍目的地。
对上他疑问的眼神,司机师傅忙解释:“帅哥你这气质,一看就是知识分子,不像是去那种地方蹦跶的人,这不是怕给你带岔地方了嘛。”
“那种地方?”奚迟眉心微簇。
“头一回过去?你是去见朋友的吧?”师傅说起来直摆手,“芙蓉路那地方到晚上,隔着三条街也能听见震天响,尤其你要去的那个诺什么的,要有个乐队来了,那人都跟疯了似的,我年纪大了真受不了,要不是看你长得周正,我才不拉去那的人。”
奚迟没说话,默默将目光移向窗外。
听起来芙蓉路是本地的酒吧街,显然不是能安静谈话的地方,那个神秘发信人约他到这里,着实很突兀,但他也顾不上考虑那么多了。
师傅启动车子,一边开一边自顾自地讲:“这年头什么鬼都有,你是不知道,上回我拉个人,怎么看怎么是女的,结果下车结账时候一开口,没给老子方向盘吓掉……哎,之前还有穿校服的去那,看着真糟心,你不会是学校老师去抓人的吧?”
奚迟语气淡淡的:“不是。”
看出来他不想闲聊,司机师傅也没再继续说话,一路去往目的地,越开越堵,终于看到NornsCb的大门,却见门口排了两列长队。
“啧,肯定又是乐队演出。”司机摇头道。
奚迟下车后,站在队伍末尾开始排队,心道还好他提前了不少过来。
他前面的一对小情侣正在互相埋怨。
“让你早点出门你偏磨蹭。”
“那你怎么不提前在网上抢票呢?说不定等排到前面现场票早没了!”
还要买票么,奚迟没想到。
这时,一个一直在往人群中张望的服务生终于找到了他,径直朝他走来,问:“请问您是奚先生吧?请跟我来,有位先生为您留了位置。”
奚迟一怔,不用想就是那个发信人,但这个服务生是如何立即认出他的?
他应了一声,跟着服务生穿过门口的重重人墙。进去的时候他扫了一眼门口的海报,今晚九点有一个叫“野火”的乐队在这里演出。看这架势,人气应该很高,但他现在没心情去关心表演。
Cb里的空间比他想得要大,然而后面已经挤满了人,服务生带他绕到舞台前的区域,这里的空间就要宽敞许多,两边是卡座,中间是高脚圆桌,这大概就是他们说的需要抢的位置。
他被领到正中间一张视线绝佳的桌子前,约他的人并不在这里,奚迟在高椅上坐下,问:“让你找我的人在哪?”
服务生抱歉地笑笑:“这个我就不清楚了。”
他递上菜单:“请问您喝点什么?”
奚迟翻了两页,对上面缤纷精致的鸡尾酒兴趣不大,他合上递还回去道:“威士忌。”
他今天并不打算喝酒,毕竟和陌生人见面,还是怀了防备之意,只是想着有最低消费才点的。
服务生很快返回来,额外给他上了一杯柠檬水,一个果盘。
奚迟给对方的邮箱发了封邮件,告诉他自己到了。四周光线昏暗,变幻的灯光在他眼前跳动,暖场的音乐一波一波敲在耳膜上,周边人嘈杂的交谈声烘得空气燥热。
他松开了一颗衬衫扣子,喝了一口加冰块的柠檬水,沁凉的水滑下喉咙,才觉得呼吸舒畅了些。
本来从他走进来,就有人在暗暗地观望,但一直没人敢真的上来搭讪。毕竟他举手投足透着一股书卷气,衬衫下的后背挺拔,独自坐在那边,自带一种冷淡的距离感,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现在他微仰着头喝水的动作,领口里一段白皙修长的脖颈显露在空气中,作为男人弱点的喉结微微滑动,看得有些人直了眼睛。
当清冷矜持的人被窥见松懈,那一丝仿佛触手可及的脆弱,最勾人心痒。
马上有人坐不住凑上来。
“帅哥,你看起来好像有心事啊,一个人来的?”
奚迟正心烦意乱,往后撤开距离,语气冷淡:“不是。”
“你等的人还不来,我请你先喝一杯呗。”来的人是个年轻男生,也不怕丢脸,往他对面椅子上一坐,挤了挤眼睛,“我保证让你开心起来。”
“不用。”
奚迟说着,瞥了他一眼,目光像带着泠冽的风。
男生被冰冷的一眼刀扎得泄了气,不情愿地起身,委屈地念叨:“你也太冷了吧,我有这么招人嫌弃嘛。”
周围人看在眼里,都灭了过来搭讪的心思。
就这样一直到了九点,约他的人都没有现身,也并没有回复他的消息。在奚迟觉得自己被耍了的时候,Cb里的灯光忽然同时熄灭,一片黑暗中,四周的人群却开始尖叫欢呼起来。
紧接着一束光刷地打在舞台上,在随之翻起的新一波热潮中,奚迟看向台上,只一眼就愣住了。
舞台中间的人长相有种阴柔的秀丽,一头长发垂在腰间,但从衣着和骨架可以看出是个男人。而坐在后面眉眼里带着一股匪气,懒洋洋地转着鼓槌的人,胳膊上纹了满臂的浮世绘。
正是照片上站在霍闻泽身旁的两个人。
奚迟的心跳加速起来,这样的话霍闻泽也……
舞台侧边跑上来一个瘦瘦小小,戴着圆框眼镜的青年,表情很为难地跟中间的主唱说了什么。
主唱眉头微皱,似乎遇到了问题。
台下的人也发现了不对,奚迟听到旁边人的议论声:“他们今天是不是少了人啊?”“那个很酷的吉他手呢?”“别啊别啊,我今天就为了看我野哥来的。”
底下议论声越来越多,乐队主唱犹豫了一下,转身向后面两人点了点头,似乎放弃了等待,准备就这么开始演出。
就在此时,台侧忽然踏上一只皮质马丁靴,来人身材高挑,笔直修长的腿收进靴筒里,机车皮衣领前的银色拉链反着光,短发被风吹得略显凌乱,却添了一分不羁的野性。
激起了台下一波狂热的尖叫。
离他最近的花臂鼓手惊喜地起身,作势要往他肩上捶去,他侧身闪过,两三步走到位置,背上眼镜青年递过来的电吉他,低头扫了几下弦试音,随意地将被吹乱的碎发撩上去,给身旁的主唱递了个眼神,示意没问题了。
乐队几个人悬着的心都放了下去,鼓手抬手敲响了第一个鼓点,吉他贝司切入,主唱的长发随动作摇动,开口确是一把沙哑的烟嗓,身后的大屏幕烈火跃动,燃烧成一行血红的字:WildFire.
四周的人也像被点燃了似的疯狂,斑斓的灯光在眼前不停晃动,各种声响从四面八方浪潮般砸来。
只有奚迟像被世界隔绝了,他握着酒杯的指关节泛着白,如果杯子的质量再差一点,现在恐怕已经被他捏爆了。
真人带来的冲击力比照片强一百倍。
他的印象里,霍闻泽永远西装笔挺,严谨到头发丝,一举一动都可以作为精英气质的教科书,和摇滚乐是两个世界的存在。
可现在他面前的男人,半眯着眼睛,发梢随着节奏晃动,扫弦的动作有种张狂的气势,穿破空气追捕着每个人的心跳。
让人难以挪开眼睛,但他却很少去看台下的人群,沉醉在音乐的世界里,像个虔诚而狂热的信徒。
直到高潮电吉他SOLO,他才站至舞台边缘,目光往乐迷中扫去。
这一眼,他就看见了奚迟。
在高举着手跳动摇摆的人海里,一个人安静地坐着,仿佛身后的繁杂都成了他的背景板,明明是一双湖水般清冷的眼睛,却跳着灼人的火光。
奚迟本就一直死死盯着他,两人的视线缠在了一起,隔着酒吧里变幻的光线和湿热的空气,他们对视了漫长的几秒。
奚迟从对方的目光里,看出了一种雄性生物察觉目标时的窥探欲,坦荡而充满野性。
但这是看一个陌生人的眼神,他心里好像有个地方骤然陷了下去。
台上的吉他手看到那双漂亮的眼睛里,泛起了雾气,他一个晃神,指下的音符错漏了一个,又一个。
沉醉的乐迷们没有察觉,台上的其他乐队成员都投去了疑惑的眼神,从没见他弹错过音,这是怎么了?
吉他手这才别开了目光,直到一曲终了,他在台下汹涌的欢呼中走到麦克风前面,清了清嗓子。
“这位穿白衬衫的帅哥。”低沉的声音通过音响传遍了全场,大家都安静下来。
他重新望向奚迟,偏浅的瞳仁在灯光下亮得像宝石,嘴角轻轻勾了下,“你再用这种眼神勾我,等会散场了可是要跟我回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