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酒馆

黎明寒冷而灰暗,但很快一阵石板路上的急促脚步声打破了这寂静的清晨。

今天的绿林镇很不平静。

因为昨天晚上死人了,而且还死了非常多的人。

城镇附近一处相对完整的村庄,也就是暴掠佣兵团的据点,在一夜之间,被人杀得所剩无几。

尤其是分散在外围的三十多名负责值守的哨兵,没有一个活口,大部分都是被一剑毙命,整个过程几乎没有多少反抗战斗的痕迹,差不多全程都是一面倒的屠杀。

要知道,这群在刀口上舔血的佣兵们能够存活至今,大多数都是冒险和战斗经验极其丰富之人,如若不然的话,也不会从龙首港赶往此地,对付森林里的精灵游侠。

然而,这群佣兵却被人宛如杀鸡屠狗一般给干掉了。

真正令许多心狠手辣的佣兵都震惊的是,连暴掠佣兵团派遣在此地的最高指挥官,食人魔副团长也命丧于此。

身为暴掠佣兵团的一份子,对于他们食人魔副团长的恐怖实力,可谓是一清二楚,但是却在昨天晚上,被一个连名字都叫不出来的人杀死了。

本来大多数人都以为这件事是‘疯猎人’卡洛特干的。

不过,这一并不靠谱的猜测,在一些幸存者目睹过他们副团长的尸体后,又纷纷表示,这件事恐怕另有其人。

因为从食人魔副团长瞪大的恐惧瞳孔和扭曲的面部表情,就可以看出,他生前死得肯定非常痛苦。

事实也正是如此。

食人魔宽阔的胸膛被幽绿色的强酸腐蚀大半,露出黑漆漆的骇人肋骨,全身上下明显遭遇过强烈的雷击,以至于焦黑的尸体上,已经没有一处完成的地方。

由此可以看出,他们的副团长绝对是被神秘的巫师干掉的。

最关键的是,当天晚上,这名神秘的巫师成功从佣兵的据点逃离后,又跳进了玫瑰军杜瑞摩爵士为‘疯猎人’卡洛特设置的第二个包围圈。

塔夏人的士兵还兴奋的以为,这个法术和体力几乎消耗殆尽的巫师肯定会被生擒,但这名巫师却像一个狂战士般抽出利剑,在玫瑰军的包围中,杀得让人胆战心惊,最后又丢下一颗咆哮的火球,潇洒离去。

很难想象,在世人眼中,喜欢躲在高塔里闭门不出,一边读着大部头书,一边用铲子搅拌大锅里药剂的巫师,竟然去插手战士的事情,做得还比战士更加出色。

据说,暴掠佣兵团几个擅长血迹追踪的豺狼人猎杀者找了整整一个晚上,都没有发现巫师和游侠的踪迹。

整个绿林镇的玫瑰军和少数幸存的佣兵都震动了。

一夜之间,这位实力堪比‘疯猎人’卡洛特的神秘巫师,传遍了整个绿林镇,让镇子大多数人的脸上都浮起了一丝阴霾。

因为谁也不敢保证,这位神秘的巫师会不会像昨晚一样,选择在今天晚上对绿林镇的人下手。

况且,少数幸存的人都亲眼看到,‘疯猎人’卡洛特和这位巫师是一起离去的。

也就是说,这是一次有预谋的屠杀。

本来一个精灵游侠就让大多数佣兵够头疼的,如今又出现一个比游侠还要棘手的巫师,这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绝望。

毕竟只要是有点经验的冒险者都清楚‘只有巫师才能对付巫师’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即便是最缺乏想象力的战士与最无耻的盗贼也知道,绝不可轻忽魔法的力量。

否则,他们的冒险生涯就像食人魔副团长一样,华丽至极地结束。

与此同时,绿林镇一个昏暗而满是烟酒味儿的酒馆里,正有一场热闹的对话。

一位贵族骑士留着长发、身披无袖链甲和黑色外衣,正对面前的两名商人大喊大叫。

在这位骑士的身旁,还有一位同伴坐在凳子上看热闹,他的脑袋上绑着绷带,脸上挂着冷漠阴郁的表情。

“放你妈个屁!”

骑士一拳砸在快要散架的酒桌上,吓了一旁的酒馆老板一跳。

只见他站直身子,整了整衣领,冷冷地望着面前的两个商人,“放了关押的非人种族,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这是我们对付‘绿混沌’的筹码。”

“你们这是在自取灭亡!”

一位商人大喊,毫不畏惧地望着愤怒的骑士,把手中一根短杖伸到骑士的鼻子底下,“只要你们一天不放了这群无辜的平民,你们就多一天被游侠和巫师杀死的风险,昨天晚上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

“疯猎人卡洛特是‘麻雀党’的领袖,他这么做的目的显而易见。”另一名商人说道:“毫无疑问,他去巫师之城请了一名巫师,昨天晚上的那场杀戮,就是在警告你们这群大头兵,你们这是在自寻死路!”

“精灵必须被消灭!”

骑士攥紧拳头,咬牙切齿的道:“现在,在整个阿玛斯塔夏,人人都知道精灵像绿色的混沌,代表着死亡与毁灭,自从王国开始闹饥荒,这群该死的精灵就迅速现身,在我们后方落井下石,屠杀我们的军队。”

“这是你们的过错。”

手持短杖的商人闷闷不乐地评论道:“是你们,还有其他贵族与骑士搞出来的,你们压迫非人种族,侵占他们的森林,不允许他们用自己的方式生活,现在你们付出代价了。而我们这些商人,一直在这条路上运货,除了土匪强盗和邪恶的类人生物,没有任何精灵阻止过我们。我们不需要你们这些没用军队。”

“说得没错。”

另一个商人接话道:“薄暮森林的精灵想要走出森林,首先需要对付的就是邪恶的类人生物,这在无形中,帮助我们降低了很大的风险,比你们这群只知道收保护费,却尽不到自己义务的大头兵强太多了。

想象一下吧,如果薄暮森林里没有了精灵,我们将面临什么样的危险。地精、狗头人、豺狼人甚至是暴掠佣兵团这群毫无人性的佣兵……”

“放屁!老子才不在乎躲在树丛里、要把我一箭穿心的是豺狼人还是精灵,昨天晚上,老子头顶烧着的茅屋也一样,谁点着了它又有什么区别?”脑袋上缠着绷带的骑士突然叫骂道:

“你们这两个狗东西说精灵比佣兵好?扯你妈的蛋!佣兵要的是钱,可精灵只想看我们流血,不是所有人都有金子,但老子的血管里都有血在流。我敢以天上的诸神起誓,老子这辈子从没伤害过一个非人种族,可你瞧,老子的脑袋就是在昨晚上被精灵的利箭划破的,如果不是长得矮,恐怕连头盖骨都要被掀掉了。要不是被你痛骂的那些大头兵把我拖回去,老子早就在地下长眠了……”

“说得太对了!”

贵族骑士又是一拳砸在桌子上,将一个送酒的女孩儿吓得不敢靠前,“所以,精灵必须被消灭!在绿林镇抓捕的精灵、半精灵、侏儒、矮人和半身人也一样,虽然他们在人类社会打着和平的旗帜,但是却在我们与精灵作战时,窝藏精灵,还偷偷给他们送食物,给他们补充人手。

我们太纵容他们了,我们容忍他们,把他们看作人类,看作我们的同胞,结果他们却在背后捅我们刀子。所以,杜瑞摩爵士说的没错,绿林镇的每一个非人种族都不是无辜的,他们跟精灵一样令人可恨,要不然,我们也不会花费这么大代价占领这个小镇。”

“讲道理,站在各自的立场上的话,这个骑士跟商人说的一点都没错。”在酒馆不起眼的角落里,佣兵打扮的精灵游侠卡洛特对坐在对面的人笑道。

“骑士为了自己的荣誉,商人图的是利益。”布莱恩皱了皱眉头,对争吵的双方做出评价。

身为一名巫师,乔装打扮混进绿林镇里,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而且,让他没想到的是,镇子里除了一些有头有脸的商会,许多酒馆都在正常运转。

不过,从酒馆老板的一脸苦相就可以看出,对方应该是被强迫的。

于是两人就趁此机会来到这里,试图大厅一些有价值的消息。

“没错,所以我最不喜欢跟这些上层人类打交道。”

卡洛特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他们因为短暂的寿命,让他们在有生之年不断地为了目标去奋斗,甚至不惜付出任何代价。有时候,连我都不得不承认,在阴谋和背叛方面,人类的确是行家。”

卓尔精灵才是阴谋和背叛的行家,可惜这个世界没有这种精灵,如若不然的话,肯定非常精彩,布莱恩心想。

“这么说,你还是这方面的受害者?”他用不经意的目光注视着游侠琥珀色的眼睛,好奇道。

“当然了,听我跟你讲个故事,你就是知道人心有多么险恶了。”游侠微微点头,用低沉的声音开始讲故事,他平静的样子,就仿佛正坐在自个儿家的火炉旁,而不是敌人内部。

“有个农夫在森林中穿行,走在通往市场的路上,他的肩上搭着一个大口袋,旁边来了一头狼,它刚从陷阱中逃出来,正在逃命,后面紧跟着猎人。狼看到农夫,乞求他帮忙,所以农夫把狼藏进了他的口袋里,猎人来了,农夫说他没见到狼,一切都安全后,他打开口袋,狼一跃而出,凶相毕露地要吃了他。”

“帮助这种生物,那人真够傻的。”布莱恩饶有兴趣地评论道。

事实上,他已经猜出了故事的结局,但并没有无礼地打搅到对方的兴致。

“确实如此。”

游侠点了点头,继续道:“农夫恳求饶他一命,提醒狼自己曾从猎人手下救过它,狼仅仅回答:你知道什么叫背叛吗?

就在这时,来了一只狐狸,于是农夫告诉它发生了什么,狐狸冲狼眨眨眼,回答‘我根本不相信你的故事,狼这么大,根本不可能钻进口袋。’

于是,急于证明自己故事的狼,钻进了袋里,狐狸迅速咬住袋口的绳子,紧紧地扎住口袋,对农夫说‘快把它打死,然后我们再说你怎么报答我的救命之恩。’农夫搬起一块石头砸死了狼,然后,转头又将狐狸杀死了。”

布莱恩浮过一抹笑意,因为故事结尾那个出乎意料的转折确实很可笑。

就在这时,酒馆的大门突然被撞开,一群佣兵推门而入。

布莱恩与卡洛特对视一眼,各自提高了警惕。

争吵的骑士和商人脸色一变,迅速起身从酒馆的后门离去。

“老板,用最快的速度将酒和肉食端上来!”说话的佣兵是个强壮的人类,头上戴着一顶铁半盔。

酒馆老板神色一惊,连忙示意不远处的女孩儿躲起来。

“不错,这里还有一个女孩儿。”

可惜为时已晚,一个穿着破皮斗篷、一脸病态的男人笑道:“虽然丑了点,但这的确是从昨天晚上到现在,遇到的最顺心的一件事,所以,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你们不能这样!”

酒馆老板连忙将女孩儿护在身后,“杜瑞摩爵士说过了,只要我为你们提供酒食,你们就不得对我们动手。你们可是点头答应过的。”

“呸!”

戴着铁半盔的佣兵吐了一口唾沫,“老子当然知道这件事,但只要今天一过,杀了那群非人种族,我们就会离开这里,谁他妈还在乎这些东西。接下来,这个女孩儿是我们的了,希望她的那个部位别像脸一样丑。”

“没关系,我们可以转过来从后面干。”一个胳膊上缠着绷带的佣兵向众人提议,他留着一头蓬乱的长发,穿一件用生锈的铁丝修补过的锁子甲,脚上的新靴子显然是偷来的,靴扣闪光铮亮。

“那可不行,这样不就剥夺了她看着我干她的乐趣?”戴着铁半盔的佣兵不情愿的说道,其他佣兵全部发出露骨的哄笑。

“这是1枚银币。”

病态的佣兵从脏兮兮的口袋里掏出一枚钱币,丢给酒馆老板,“我们一共有11个人,所以,你还需要找我89个铜板,因为你的孩子只值这个价。”

“老板,记住了,这是我们之间的交易,告到杜瑞摩爵士那里也是如此。如果识相的话,就赶紧把钱找过来,恳求我们的原谅,并感谢我们照顾你的生意。”戴着铁半盔的佣兵大笑道。

众人注视着这对惊吓过度的父女,哄然狂笑。

其中声音最大的是胳膊缠绷带的佣兵,连鼻涕都滴了下来,淌进乱糟糟的黑胡子里。

紧接着,一个佣兵兴奋地冲上去,一脚踹开酒馆老板,抓住女孩儿的一条辫子和衣领,把她扔在酒桌上,开始扯下她的衬裙。

其他人像恶狼一样冲了过去,尽管女孩儿奋力挣扎,但她怎么可能是这群暴徒的对手。

女孩儿发出又长又刺耳的尖叫,佣兵们用露骨的狂笑充当回应。

“看来昨天晚上的教训并没有给他们带来恐惧。”阴影中的精灵游侠低语道。

“恐惧。”布莱恩放轻语调,“是人类的天性,而他们已经算不得人了。”

“没错,他们只是一摊烂肉。”精灵游侠小心翼翼地取出自己的魔法长弓,“被我的利箭刺穿的烂肉。”

“事先声明,他们有11个人。”

布莱恩一脸严肃的道:“镇子里到处都是佣兵和玫瑰军,而你的箭,也不可能悄无声息地把他们全部干掉,不要忘了我们来这里的目的,你这么做,很有可能打草惊蛇,坏了我们的拯救计划。”

“所以呢?你希望我袖手旁观?”精灵游侠抚了抚额前一缕灰色,攥紧长弓,蓄势待发。

“那倒不是。”

布莱恩露出微笑,他伸手按住剑柄,看向门外,“其实我跟你一样,也不喜欢袖手旁观,不过首先,我们得防止他们逃跑,必须关门打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