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你还是曾经那个少年

冯家这边,家里的叔伯派人报官,官差来了以后把六妾叫醒,本来她的心理承受能力就弱,外加上冯老爷这么一闹,心里害怕,官差又那么一下吓唬,这位小妾把该说的就都说了。

和张小乙说的一样,这位小妾是冯老爷最小的小妾,今年才二十岁。她本来就不愿嫁给冯老爷,进了冯家以后,由于老冯白天要处理家中琐事,晚上还要去处理正妻和小妾之间的关系,这就导致了这位小妾进门以后只和冯老爷相处了没多长时间。

由于她长得漂亮,又无人相伴,久而久之就吸引了大公子的注意。

您想啊,大公子,家中嫡长子,谁不巴结,这就导致这小子从小性格跋扈,不算是什么好鸟。

也加上大公子年轻,一顿花言巧语就把他爹最小的这位小妾勾搭到手了。

可是冯大公子并不满足现状,虽然他爹身体越来越差,但怎么看都还能再坚持个六七年。

大公子心想这可不行,安有好几十岁的太子呼?

所以,为了早点当上家主,这位冯大公子就偷偷的往他爹的饭菜里加少量毒药。

他也聪明,知道不能一下就弄死,省的到时候会被怀疑到自己头上。

三两个月吃不死人,但半年以后,药效积攒过多,冯老爷的身体越来越差,又是一个月,赶在年底之前,冯老爷撒手人寰。

可还没等冯大公子开心几天呢,在出殡这天,又发生了这一档子事儿。

由于设计设计下毒的是冯大公子,此举这叫忤逆不孝,弑君杀父,天理不容!

所以,张小乙在用掌心雷劈冯老爷的时候,顺手也送冯大公子下地府去见他爹了。

由于那位小妾只是和大公子私通,没有害人,顶多算是不伦和知情不报,张小乙就不凑这个热闹了。

虽然小妾的行为在张小乙这里不至于判死刑,但在封建朝代的法理上,也是难活。

有夫之妇对丈夫不忠,在县太爷那有木驴。

在家里这叫勾引公子,浸猪笼也是免不了的。

至于冯老爷,张小乙那道掌心雷并没有完全劈死他。他并没有伤害无辜,只是杀儿报仇,于情于理都是正常的。

至于说他报了仇,以后会变成僵尸厉鬼,危害人间什么的,现在人家不是还没危害人间嘛。所以,别看那道掌心雷看着威力不小,实则他掌握着火候呢。口念通幽咒语,打开地府之门,送他们父子二人下去,是非曲直还是由地府那帮子专业人士审判吧。

有人问,张小乙干嘛要这么麻烦,就算把变成厉鬼得冯老爷打死也合情合理啊。

不!

因为这样做,张小乙可以卡bug啊!

果不其然,拿出真武令,令牌上的功德涨了大概五毫米!

正经算的话,杀只没害死过人的厉鬼拿不了多少功德。

但由于张小乙的这波操作,涨了不少。

张小乙握着真武令念叨:“我阻止了一只厉鬼的蜕变,避免了僵尸的出现,还正义的审判了一个不孝子,公平公正的处理了一场未来或许会非常血腥的惨案,我……”

反正就是把事情想的越严重,就越能体现张小乙的做法正确。这样,真武令对他评判时,给的功德就会越多。

为了早日追上升到正五品的师父,功德再少也是肉啊,能多得一点是一点嘛。

到了下午,由于衙门来人,那这棚白事儿就算没法办了。张小乙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而黄仕子却对张小乙临走时说过的话若有所思。

张小乙临走时对黄仕子语重心长的讲:“你知道嘛,你是我见过最有责任心的道士,明知不敌厉鬼,你却依旧奋不顾身,这种精神难道不令我敬佩吗!

而且,我知道你这么多年,一直不忘初心,有一个得道成仙的梦。即使身在凡尘,也依旧会每日诵经修道,这种坚持,难道不令我敬仰吗?

我知道,别看你道法不精,却至此仍是少年!

俗话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这几年,在红尘中坚持的你,已经做到最好了。

其实你的天资并不弱,你其实只差一个机会证明你自己!

来吧,贫道张小乙,诚心邀请道友,请来我真武观,和小道一起修行,我们共同努力,共同进步,争取早日得道成仙!”

一顿彩虹屁外加心灵鸡汤以及洗脑过后,黄仕子当时就懵了。

当初去哪哪不要,只能落魄的给人办白事的我,竟然在张小神仙的心里这么伟大!

回想起每日为家庭奔波,为生活琐事烦恼,当初的少年英发早已被柴米油盐所淹没。

今天听张小神仙对我的评判,难道当初那个重回家乡,想要斩妖除魔荡平清宇的少年意气还在?

这一刻,黄仕子那颗归于平静的心再次跳动起来!

离开东城的张小乙嘴角上扬,真武观第一个员工,搞定!

像这种二十多岁,不到三十的男青年,想激起他的上进心,就得理想鸡汤一顿上。

黄仕子回家怎么和他媳妇儿说张小乙就不管了,他现在要去招募第二个员工。

大年二十七,杭州余杭县十字街头,路南太阳底下坐着一位身穿土黄色道袍的老道。

一个摊子,一块幌子,上写三个大字,王半仙!

像这样的卦摊,每个地方都有,大街上随便一划拉就能找到七八个。

尤其是在余杭县街头,十字街头各种半仙的幌子四五个,还有不少背着布包来回溜达的。

有的人幌子上很简单,就仨字:算古今。

还有的就比较花里胡哨了,一块五尺见长二尺见方的幌子上写着:前知八百年,后知八百栽。晓奇门知遁甲,通阴阳懂八卦……

别的算命先生,不论真假,都把自己打扮的板板正正,一副高人做派。

只有十字街头这位王半仙,他已经在这里有些年头了。

永远都是他那身土黄色的单层薄面道袍,为了御寒,还在道袍里面裹了一层厚厚的夹袄,导致一张消瘦的脸,却又一个臃肿的身子。

一绺山羊胡,鼻子上面挂着八字眉。蜡黄干瘦的脸怎么看都不是很健康。

酒糟鼻,小眼睛眯着,永远都是一副没睡醒得样子。

他的卦前摆着一只小碗,一字排开三枚铜钱。

半倚半靠在椅子上,揣着手,晒太阳。

“老王,你这也太懒了,今天都二十七了,你再这样,过年连卖肉的钱都没有吧?”

同行的人也知道他不修边幅,且非常懒散。

都说同行是冤家,而他,呵呵。

还真不抢生意。

所以同行们愿意和他在一起开开玩笑。

王半仙慵懒的睁开眼,打着呵欠道:“买肉的钱我是没有,但今儿个谁要是能给我一百两银子,那我这九十多斤就卖给他了。”

“嘿,您也是想瞎了心了,就你这长相,买我也不会买你啊,您又不是小媳妇儿,哈哈哈……”

笑话他的同行话音刚落,忽然一锭银子从天而降,看银子那个头儿,至少一百两!